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區財政廳、教育廳、民政廳、扶貧辦《關于實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的意見》,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7年9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實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普通高校
新生入學資助政策的意見
自治區財政廳 自治區教育廳 自治區民政廳 自治區扶貧辦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精神, 進一步加大教育扶貧力度、促進教育公平,讓貧困家庭子女都能夠接受更高質量更加公平的教育,確保我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高等教育學業,自治區決定,從2017年開始,在繼續實施城鄉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的基礎上,將此項政策的覆蓋范圍擴大到農村牧區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普通高校入學新生。為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落到實處見到實效,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實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不能讓貧困地區孩子輸在起跑線上”指示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全面完成脫貧攻堅任務的重要途徑,是自治區實施的一項重要民生工程,對于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正具有重要意義。
二、主要內容
按照“加大財政投入,經費合理分擔,政策導向明確,各方責任清晰,資助一次到位,體現民生效應”的原則,切實保障我區各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普通高校入學新生順利完成普通高等教育學業。
(一)對城鄉低保家庭子女和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學資助政策。
資助對象:當年被錄取到普通高等學校、具有內蒙古自治區戶籍且錄取時為城鄉低保家庭的子女和農村牧區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
資助標準:錄取到普通高校本科類的新生一次性資助4萬元;錄取到普通高校??苹蚋呗毟邔n惖男律淮涡再Y助3萬元。
資金來源:所需資金全部由自治區本級財政承擔。
(二)對城鄉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普通高校入學資助政策。
對城鄉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的具體政策由所在盟市自行制定,所需資金由盟市、旗縣(市、區)承擔,并報自治區財政廳、教育廳備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統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組織實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切實把這項惠民工作抓實抓好。自治區財政、教育、民政、扶貧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盡快研究制定相關管理辦法,指導、檢查、督促各地區開展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在整合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制定具體管理辦法。未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批轉自治區教育廳 財政廳關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意見的通知》(內政發〔2014〕81號)要求制定出臺城鄉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的地區,要盡快制定配套政策。
(二)嚴格審核程序。各旗縣(市、區)教育部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根據普通高校錄取時間,及時將受理并初審通過的擬享受資助學生相關信息進行分類,并按類別分別提供給當地民政部門和扶貧部門;民政、扶貧部門根據教育部門提供的信息,對考錄普通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否符合低保家庭和建檔立卡家庭子女資格進行審核,并及時將審核結果書面送達教育部門;教育部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根據民政、扶貧部門的審核結果,確認考錄普通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時向社會公示并發放資助資金,同時具備低保和建檔立卡兩個條件的不重復享受資助政策。
(三)強化資金管理。各地區要切實加強資金管理, 對資助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分賬核算,封閉運行”,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相關管理辦法的規定,確保資助資金及時發放、??顚S?。各旗縣(市、區)財政、教育、民政、扶貧等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受助學生的審核、匯總和資助資金發放工作,確保每一個新考入普通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時得到資助。各級財政部門要及時下達資助資金,確保資助資金落實到位。各級審計部門要認真做好資助資金的專項審計和年度審計工作,監督資金落實情況。
(四)加強督導檢查。財政、教育、民政、扶貧等部門要重點檢查受助學生的真實性和資金落實情況,對弄虛作假的,要督促其限期糾正;對已享受資助政策中途退學,重新參加高考并被錄取的學生,不再享受資助政策;對擠占、截留、挪用、虛報冒領資金等行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加大宣傳力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方案,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介,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政策的宣傳力度, 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政策落實到位,使黨和政府的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