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加快旅游業、文化產業發展的決策部署,深度挖掘我區特色文化內涵,不斷提升旅游業文化含量,加快推進文化與旅游融合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考察內蒙古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自治區黨委十屆二次全委會和全區旅游發展大會精神,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導向,立足我區文化旅游資源優勢,緊緊抓住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歷史機遇,不斷強化政策引導、資金支持、任務建設和人才保障等,整合文化旅游資源,推出文化旅游精品,打造文化旅游品牌,構建以文化提升旅游內涵、以旅游促進文化繁榮的良好局面,將我區打造成為國內外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二)基本原則。
——統籌規劃,互補提升。堅持規劃先行,合理布局,妥善處理文化旅游資源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的關系,找準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切入點,深入挖掘地域的文化內涵,著力提升旅游業發展質量,實現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市場導向,政府推動。發揮市場機制在文化旅游產業發展中的積極作用,推進文化旅游產業的市場化進程,開發滿足市場需求的文化旅游產品,為各類文化旅游市場主體搭建合作平臺,優化發展環境。
——加強合作,資源共享。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金融支持、市場運作、社會參與,進一步擴大文化旅游合作范圍,深化合作領域,暢通合作渠道,促進政策、信息及相關生產要素等資源在全產業范圍內流通、共享。
——項目帶動,突出特色。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重點項目為依托,以品牌引領為重點,深入挖掘內蒙古特色文化資源,建設一批重點文化旅游項目,打造一批特色文化旅游品牌,帶動文化旅游產業發展。
(三)主要目標。到2020年,全區文化與旅游產業深度融合,打造一批國內知名度較高的文化旅游品牌景區,開發一批投資規模10億元以上的戰略性文化旅游項目,打造一批文化精品旅游線路,制作一批以文化旅游資源為題材的廣播電視紀錄片(欄目),推出一批具有地區代表性的影視作品或演藝項目,構建具有國際品牌影響力的文化旅游宣傳平臺。文化旅游產業增加值每年增幅達20%以上,成為自治區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
二、創新發展文化旅游特色產品
(一)建設一批特色文化旅游項目。加強歷史文化、紅色文化、民族風情和民俗文化、生態文化、邊境文化等特色文化旅游資源挖掘,開發建設一批品牌文化旅游景區、民族特色文化旅游區、紅色旅游經典景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歷史文化特色街區等重點文化旅游融合項目,建立動態文化旅游融合項目庫,引導和推動文化旅游產業發展。重點建設昭君博物院、成吉思汗陵、蒙古源流文化產業園、敕勒川文化旅游區、五當召旅游區、草原國家公園、阿爾山—柴河旅游區、克什克騰旗世界地質公園、通遼市孝莊文化旅游區、元上都文化旅游區、滿洲里中俄邊境旅游區、二連浩特中蒙跨境旅游合作示范區等品牌文化旅游景區;支持發展紅色旅游,完善紅色旅游經典景區,注重紅色旅游與生態文化旅游、鄉村文化旅游的有機融合,重點建設內蒙古革命歷史博物館、烏蘭夫紀念館和故居、大青山抗日根據地、呼和浩特綏南革命根據地、自治區政府成立紀念地、鄂爾多斯市延安民族學院成川紀念館等紅色旅游系列景區;加快創意文化旅游產品開發,引導文藝演出、文化創意、影視制作、新聞出版、文化娛樂等文化企業和項目向現有文化產業園區集聚,推進草原豆思文化創意產業園、蒙元世界草原文化產業園、大盛魁文化創意產業園等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建設,按照國家A級旅游景區標準完善旅游功能;支持有條件的地區規劃建設文化旅游街區和文化旅游綜合體,在旅游景區、廣場、商業街區、文化街區等游客聚集區,引入影院、劇場、書店、休閑書吧、影視工作室、藝術館、工藝品和創意產品商店、文化娛樂場所等文化業態,積極培育晚間文化旅游消費市場,打造文化旅游特色產業聚集區;鼓勵較大城市積極引進知名企業建設文化主題公園,努力打造區域性城市旅游中心。
(二)推出精品文化旅游線路。挖掘和整合我區獨特的歷史文化、民俗風情等資源,以特色文化為主題,以交通干線為依托,以景區(點)、特色村鎮和營地驛站為支撐,培育打造一批精品文化旅游線路。依托自然資源,重點建設呼倫貝爾市—興安盟林草—口岸線路、通遼市科爾沁文化500公里景觀大道、赤峰市克什克騰世界地質公園—錫林郭勒大草原—元上都遺址世界遺產地線路、烏蘭察布避暑游、呼包鄂現代草原文化游、黃河“幾”字灣大漠風情線、阿拉善大漠胡楊游、陰山巖畫游、長城徒步游等線路;依托特色歷史文化,打造萬里茶道國際合作之旅、蒙元文化尋根之旅、匈奴文化探秘之旅、神秘鮮卑溯源之旅、契丹遼文化之旅、紅色印跡之旅等文化旅游線路;依托民族民俗文化,打造草原馬道、那達慕風情、感受蒙古音樂、服裝服飾研究等體驗旅游線路;依托歷史事件,打造闖關東、走西口等遷徙旅游線路;依托健康養生文化,打造蒙中醫康體旅游線路;依托工業、生態、歷史等景區的科普教育功能,打造企業文化參觀游、生態文化科考游、歷史文化博覽游等研學旅游線路。
(三)支持文化遺產的旅游開發。圍繞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保護,推出更多面向廣大游客的文化旅游精品。推動遼代上京城與祖陵遺址群、紅山文化遺址群、陰山巖刻遺址群等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在保留文化遺產原生態和本真性的基礎上,依法依規對元上都、祖陵遺址、遼上京、薩拉烏蘇、嘎仙洞、二道井子、陰山巖刻、博王府、哈民遺址等文化遺址進行合理的旅游開發,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建設一批自治區級考古遺址公園。加強對長城、界壕、寺廟等歷史遺跡的保護性修繕,挖掘歷史文化內涵,整理人文故事,推動開發利用。探索將民歌、民曲、民族說唱、傳統音樂舞蹈、民俗民情、民族制作技藝、民間婚禮祭祀、手工藝品、服飾用具、民族餐飲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元素融入旅游產品開發,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展示開發與保護。鼓勵老字號企業依托獨特的歷史、工藝文化價值,開發具有老字號文化特色的旅游項目。加強對歷史文化遺存較多、底蘊深厚的古城、古鎮、古村、古街區的保護和原貌恢復,建設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名街。
(四)推動公共文化設施的旅游開放。支持現有博物館(院)、紀念館、美術館、文化館、展覽館、圖書館、體育館(場)、文化廣場等公共文化設施進行旅游開放,開展文化旅游創意產品銷售展示、旅游景區和旅游線路推介、劇目展演等活動,促進旅游開發與文物保護、文化傳播協調發展。加快文物保護單位合理利用的步伐,積極發展文化觀光、文化體驗、文化休閑等多種形式的旅游活動,重點建設昭君和親文化、古長城文化、蒙元文化、鮮卑北魏文化、契丹遼文化、明清(走西口、旅蒙商、喇嘛教、萬里茶道)文化等歷史博物館(院),以及農耕文化博物館、非遺文化展示博物館、紅色文化展陳紀念館等特色博物館。鼓勵和支持企業、個人及社會組織興辦主題突出、特色鮮明、有重要傳承價值的特色博物館。
(五)培育特色文化旅游演藝產品。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企業參與”的原則,大力培育文化旅游演藝市場,推出以內蒙古歷史民族文化為內涵,以體現內蒙古重要的歷史事件和民族文化為內容,具有強大旅游市場影響力的文化演藝精品。支持優秀旅游城市和旅游景區建設駐場演藝場館,逐步實現優秀旅游城市和4A級以上旅游景區演藝場館全覆蓋,提升文化旅游影響力。鼓勵各類演藝機構進旅游城市、進景區,依托核心旅游景區及城鎮固定演藝場所,采用市場化運作方式,通過承辦、合辦等形式,創作具有地方特色和景區特色的大型文化演藝劇目。鼓勵旅游景區引進區內外知名創作運營團隊,運用3D、4D、數字模擬等高新技術,創新文化演藝劇目表現形式。重點打造以草原文化為主題的大型舞臺演藝項目,發展民族歌舞、地方戲曲、騎射賽馬等傳統演藝項目,有針對性地開展主題表演、節慶表演等演出活動,豐富文化旅游演出內容。鼓勵《馬可波羅》等經典劇目開展駐場演出,重點打造《千古馬頌》《鄂爾多斯婚禮》等國內外知名文化旅游演藝品牌。
(六)扶持開發文化旅游商品。根據我區旅游產品特色和商品資源優勢,構建以內蒙古文化創意產品為核心,以具有濃郁地方文化特色的工藝美術品、旅游紀念品、旅游食品、生活用品、蒙醫藥保健品為主的旅游文化商品體系,支持鄂爾多斯羊絨系列、成吉思汗軍糧食品系列、力王工藝美術品系列、鴻茅藥酒保健品系列等品牌做大做強,大力發展蒙古刀、皮畫等工藝美術品,枸杞、黃芪、蓯蓉等蒙中醫藥保健品,牛肉干、奶食品、沙棘汁、沙果干等食品飲品生產,鼓勵開發影視、動漫、游戲等新型文化旅游商品。加強文化旅游創意產品研發、生產和銷售,支持盟市、企業建設文化旅游創意產品展示銷售中心和研發基地,定期舉辦文化旅游創意設計大賽,提升產品的創新創意。建立和推出全區重點文化旅游商品企業和文化旅游商品名錄,推動傳承和弘揚老字號品牌,扶持發展一批自治區級文化旅游商品品牌和全國知名品牌。在城市中心、重點旅游景區規劃建設兼具旅游集散和咨詢功能的大型文化旅游商品綜合商店。
三、加強文化旅游宣傳營銷
(一)建立文化旅游宣傳機制。建立由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牽頭,自治區旅游發展委、文化廳、新聞出版廣電局、體育局、科技廳等部門及相關企業、媒體共同參與的文化旅游宣傳機制,營造文化與旅游融合發展的良好氛圍。宣傳部門統籌推進,整合媒體資源,形成系統聯動的宣傳體系;旅游部門要在整體形象宣傳推廣時突出內蒙古民族文化特色,將文化旅游形象、產品、項目納入旅游推廣計劃;文化部門大力開發面向游客的文藝作品,在各類文化展會中增設文化旅游產品和項目展示;各類媒體要注重宣傳文化旅游融合發展成果,形成宣傳聲勢。組建包括自治區各級主流媒體、政府部門、內蒙古旅游協會宣傳分會的文化旅游通訊員隊伍,由內蒙古旅游協會宣傳分會組織協調,深入挖掘自治區旅游業的熱點與亮點,深度報道旅游活動以及節慶活動,印發宣傳資料,積極為電視臺、報刊、網絡等媒體提供宣傳素材。電視臺和報社要積極配合自治區文化旅游宣傳。
(二)創新文化旅游宣傳營銷方式。建立覆蓋自治區、盟市、旗縣(市、區)三級主流媒體、網絡媒體、自媒體的內蒙古文化旅游宣傳體系。依托中央、自治區、盟市、旗縣(市、區)主流媒體進行文化旅游宣傳。充分整合自治區各大網絡媒體、融媒體及各級政府門戶網站,大力發展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APP)等微媒體以及數字電視、數字廣播、數字出版、桌面視窗等新媒體,精準投放文化旅游廣告信息。建設集宣傳推廣、資源介紹、信息查詢、產品服務訂購、投訴處理于一體的綜合文化旅游網絡宣傳平臺。創新區域合作宣傳,與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文化旅游發達地區?。▍^、市)以及自治區周邊8?。▍^、市)主流媒體合作,互播城市宣傳片。
(三)開發文化旅游宣傳營銷產品。整合文化旅游資源,提煉文化精髓,制作有影響力的內蒙古形象旅游宣傳片、盟市形象旅游宣傳片、重點旅游資源宣傳片,在中央及自治區主要媒體播出,打響“壯美內蒙古·亮麗風景線”形象品牌。由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牽頭,組織拍攝“草原馬道”“蒙古源流黃金線”“蒙古族服裝服飾”“草原蒙味”等專題片,在各主流媒體播出,擴大內蒙古文化影響力。深度挖掘地方特色文化,拍攝以內蒙古歷史文化為題材的影視作品,引進或創辦旅游專題綜藝節目,打造內蒙古影視文化品牌。集中調動各級宣傳資源,推出“周末內蒙古”等各類文化旅游宣傳品牌,推動內蒙古人游內蒙古。組織自治區宣傳、文化、新聞出版廣電與旅游部門共同編制內蒙古宣傳材料,策劃編輯出版具有民族特色、地區特點的文化旅游圖書和音像出版物,開發和及時更新文化旅游地圖。
(四)搭建文化旅游活動宣傳平臺。支持發展各類民族性、專業性文化節慶、體育、會展活動,創新文化節慶活動舉辦形式,有效融入旅游元素,培育具有內蒙古文化特色和旅游吸引力的節慶活動品牌。面向國內外游客,重點辦好中國·內蒙古草原文化節、中國—蒙古國博覽會、北方民族旅游博覽會、中俄蒙(滿洲里)國際旅游文化節、內蒙古草原旅游那達慕暨蒙古族服裝服飾藝術節、內蒙古冰雪那達慕暨冬季蒙古族服裝服飾藝術節、內蒙古自治區烏蘭牧騎藝術節、內蒙古大穿越汽車集結賽、越野e族汽車和低空飛行活動及各盟市特色主題文化展會活動。將各類節慶、會展、交流活動打造成為宣傳展示內蒙古文化,吸引游客參觀體驗,促進文化旅游消費的綜合性平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自治區黨委宣傳部、旅游發展委、文化廳、體育局、科技廳、新聞出版廣電局、民委等有關部門參與的自治區文化旅游融合發展協調工作小組,統籌協調解決全區文化旅游融合發展的重大問題,定期組織召開部門聯席會議,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研究推進文化旅游融合發展的方向和舉措。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各盟市、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文化旅游業發展,根據實際情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出臺自治區關于進一步促進文化旅游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利用自治區財政資金和文化產業發展基金、旅游產業發展促進基金,加大對文化旅游項目的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的文化旅游投融資體制,拓寬文化旅游產業融資渠道,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建立投融資平臺,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文化旅游資源開發。組織項目實施單位與自治區金融機構對接,鼓勵銀行、保險、證券、基金等金融機構創新文化旅游金融產品和服務。支持有條件的文化旅游企業通過發行債券、股權轉讓、風險投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融資。落實國家、自治區現行支持文化、旅游產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打造市場主體。扶持培育主業突出、有競爭實力和發展潛力的本地文化旅游企業。積極引進國內外知名企業參與文化旅游建設。鼓勵國有大中型文化企業經營開發文化旅游項目。推動文化旅游企業整合資源,培育覆蓋文化創意、休閑娛樂、影視制作、特色演藝、旅游投資、酒店經營等領域的綜合性文化旅游企業集團。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積極培養入駐“大學生創業園”“創業孵化園區”的中小微文化旅游企業。鼓勵多種形式興辦“專、精、特、新”的中小微文化旅游企業。推動各級政府向本地中小微文化旅游企業購買服務。
(四)完善基礎服務體系。提升文化旅游服務能力,在旅游景區建設和完善包含展示體驗、信息咨詢、旅行社服務、導游管理和旅游投訴等功能的綜合服務中心。提高導游詞、解說詞編制和導游員、講解員講解水平,增加景區文化吸引力。發展各類文化旅游經紀公司,加快培育一批版權交易、文化演藝、藝術品交易等中介服務機構,促進文化旅游市場要素合理配置。積極推進智慧旅游,鼓勵研發“智慧旅游”各類平臺終端,推動旅游景區智慧化改造,實現內容個性定制、景點導覽互動、消費在線支付、體驗即時分享等新型消費形態。
(五)加強人才保障。把文化旅游人才建設納入自治區人才發展計劃,加大文化旅游人才的培養培訓力度。鼓勵文化旅游企業與大中專院校合作開發文化旅游人才培養模式,增加文化旅游融合有關課程,培養文化旅游專業人才。落實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各項優惠政策,鼓勵區外從事文化創意策劃、創意設計、旅游經營管理、營銷策劃等高層次人才來我區創業就業。加強文化旅游從業人員培訓,建立健全培訓機制,不斷提高文化旅游從業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水平。
(六)規范市場管理。建立宣傳、文化、旅游、公安、工商、食品藥品監管、質監等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完善安全保障、投訴處理機制,開展聯合執法和日常監督檢查,堅決查處侵權假冒文化旅游創意產品,打擊宣揚低俗色情和封建迷信的文化旅游產品和非法經營行為,規范文化旅游市場秩序,優化文化與旅游融合發展環境。開展誠信文化旅游企業創建活動,制定誠信服務準則,建立信用等級制度,促進文化旅游企業合法誠信經營。積極推進文明旅游,加強文明旅游的標準化引導,壯大旅游志愿者隊伍,營造文明旅游大環境。
2017年10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