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現將《內蒙古自治區“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7年7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內蒙古自治區“十三五”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
二○一七年七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的通知》(國發〔2016〕78號)精神,推動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現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既定目標,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推進“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需在認真總結“十二五”經驗的基礎上,分析“十三五”面臨的問題和挑戰,把握好全社會形成關心支持醫改良好氛圍的有利時機,進一步凝心聚力,主動作為,克難奮進,加快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模式,在全區范圍內全面推開,把改革進一步推向深入。
(一)“十二五”深化醫改進展?!笆濉逼陂g,全區各級醫改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既定的醫改規劃要求,堅持?;?、強基層、建機制的工作原則,推動深化醫改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性進展。全民醫保體系基本建立,基本醫保參保率保持在95%以上,城鄉居民醫保人均政府補助標準提高到380元,大病保險制度全區范圍內已實現全覆蓋,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疾病應急救助的銜接機制初步建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持續深化,80個旗縣(市)和4個試點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穩步推進,取消以藥補醫政策積極落實,各項便民惠民措施不斷完善?;舅幬镏贫群突鶎舆\行新機制不斷鞏固完善,全區所有政府辦蘇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一體化管理嘎查村衛生室全部配備基本藥物并實行零差率銷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條件顯著改善,績效考核制度不斷完善,運行新機制不斷鞏固,醫務人員服務能力和積極性明顯提升。相關領域改革同步推進,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水平逐年提高,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標準提高到40元,規范化電子健康檔案建檔率達到81.29%。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逐步清除阻礙社會辦醫發展的政策障礙。加強醫教協同,深化臨床醫學人才培養改革,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44個,培訓1057人。醫療衛生信息化建設得到全面發展。蒙中醫醫療體系進一步完善,服務能力顯著提升。
2015年全區人均預期壽命比2011年提高了1.4歲,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比重由40.39%下降到36.45%,醫藥費用不合理過快增長勢頭得到初步遏制,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公平性、可及性顯著提升。實踐證明,深化醫改方向正確、路徑清晰、措施得力、成效顯著,醫改政策體系不斷完善,地方主動性和創造性不斷增強,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得到明顯緩解,獲得感不斷增強,深化醫改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顯現。
(二)“十三五”面臨的形勢和挑戰。隨著深化醫改工作不斷向縱深推進,難點問題集中顯現,體制性矛盾集中暴露,各方面利益交織疊加,面臨的挑戰更加嚴峻。一是從服務供給看,優質醫療資源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的問題并存,城鄉之間、區域之間醫療資源配置的差異還未得到有效扭轉,特別是基層高素質衛生人才數量不足,醫務人員水平參差不齊。二是從需求保障看,醫療保障水平總體不高與醫保資金使用效益不高的問題并存。一方面醫保的實際報銷與疾病救助水平有限,群眾看病負擔依然很重。另一方面,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滯后、管理粗放,存在著過度檢查、過度醫療等問題,影響群眾對改革效果的感受。三是從制度建設看,改革的創新度不足與執行力不強的問題并存。一些改革尚未觸及深層次矛盾,政策框架仍不清晰;一些改革進展緩慢,缺乏可復制、可推廣的模式。四是從外部環境看,工業化、城鎮化、人口老齡化以及環境安全、生活方式及醫藥技術創新等,都對醫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五是從改革成效看,與人民群眾的期盼相比還有一定差距,推動醫改向縱深發展,必須不斷提高領導、謀劃、推動、落實改革的能力和水平,堅定不移地推動深化醫改再上新臺階。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考察內蒙古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正確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樹立大健康理念,全力推進衛生與健康領域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管理創新、技術創新,加快建立符合區情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實現發展方式由以治病為中心向以健康為中心轉變,推進醫藥衛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發揮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導性,統籌推進健康內蒙古建設。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把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以公平可及、群眾受益為目標,堅守底線、補齊短板,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維護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公益性,使全體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獲得感。
——堅持?;?、強基層、建機制。將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推動醫療衛生工作重心下移、醫療衛生資源下沉,提升基層醫療衛生的職業吸引力和服務能力,以問題為導向推動制度創新和攻堅突破。
——堅持政府主導與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相結合。在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領域,堅持政府主導,落實政府責任,適當引入競爭機制。在非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領域,發揮市場活力,加強規范引導,滿足多樣化、差異化、個性化健康需求。
——堅持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實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優化供給側治理能力和要素配置,提升服務效率和質量。對需求側進行科學引導,合理劃分政府、社會、個人責任,促進社會共治。
——堅持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按照騰空間、調結構、保銜接的要求,統籌推進管理、價格、支付、薪酬等制度建設,提高政策銜接和系統集成能力。落實部門責任,解放思想、主動作為,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進改革,形成強大合力。
——堅持突出重點、試點示范、循序推進。理清改革內在邏輯,突出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及時總結推廣地方經驗,發揮重點改革的突破性作用和試點的帶動效應。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節奏,注重統籌兼顧,積極穩妥推進改革。
(三)主要目標。到2017年底,基本形成較為系統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政策框架。分級診療政策體系逐步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和綜合監管制度建設加快推進,全民醫療保障制度更加高效,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進一步健全。
到2020年底,普遍建立比較完善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醫療服務體系、比較健全的醫療保障體系、比較規范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和綜合監管體系、比較科學的醫療衛生機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窘⒏采w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基本適應人民群眾多層次的醫療衛生需求,全區居民人均預期壽命比2015年提高1歲,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下降到30%以下。
三、重點任務
“十三五”期間,在分級診療、現代醫院管理、全民醫保、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監管等5項制度建設上取得新突破,同時統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
(一)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構建有機整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堅持居民自愿、基層首診、政策引導、創新機制,以組建醫聯體、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重要手段,不斷完善分級診療服務體系、運行機制和激勵機制。到2017年底,全面推開分級診療制度試點。到2020年底,分級診療模式逐步形成,分級診療服務能力全面提升,分級診療制度基本建立。
1.合理配置醫療資源。優化醫療衛生資源布局,明確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加強協作,推動功能整合和資源共享。合理控制公立綜合性醫院數量和規模。嚴禁公立醫院舉債建設、超標準裝修和超配大型醫用設備。優化城市公立醫院空間布局,利用資源重組、機構拆分、舉辦分院、合作辦醫等多種途徑,鼓勵和引導城市醫療資源向城郊、新區和基層延伸、轉移,疏解中心城區過度密集的醫療資源。加強婦產、精神、傳染病、腫瘤、兒科、護理和康復等??漆t院建設。加大旗縣域內特別是偏遠地區和醫療衛生薄弱地區的醫療衛生資源供給。
2.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以常見病、多發病的鑒別、診斷為重點,強化蘇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加強旗縣級公立醫院綜合能力建設和學科建設,重點加強旗縣域內常見病、多發病相關專業科室以及緊缺專業臨床??平ㄔO,進一步降低旗縣域外就診率。規范社區衛生服務管理,推動實施社區衛生服務提升工程。促進先進適宜技術的普及普惠。建立與開展分級診療工作相適應、能夠滿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際需要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實現藥品使用的上下聯動和相互銜接。通過鼓勵大醫院醫師下基層、退休醫生開診所以及加強對口支援、實施遠程醫療、推動建立醫療聯合體等,把大醫院的技術傳到基層。到2020年底,力爭所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蘇木鄉鎮衛生院以及70%的嘎查村衛生室具備蒙醫藥中醫藥服務能力,同時具備相應的醫療康復能力。
完善基層管理和運行機制。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法人主體地位,落實人事、經營、分配等方面自主權。鞏固完善多渠道補償機制,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財務管理辦法,加強績效考核,調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積極性,防止出現新的逐利行為。對地廣人稀、艱苦偏遠的地區,醫療衛生服務收入難以保證運行的蘇木鄉鎮衛生院,可探索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政府給予必要保障。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制度,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及機構負責人績效評價機制,對機構負責人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對其他人員突出崗位工作量、服務質量、行為規范、技術難度、風險程度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等內容。完善鄉村醫生多渠道補償政策,保障鄉村醫生合理收入,支持和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解決鄉村醫生的養老問題。
3.健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以老年人、慢性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孕產婦、兒童、殘疾人等為重點人群,逐步將簽約對象擴展到普通人群。完善簽約服務模式,在全科醫生團隊簽約或鄉村醫生簽約的基礎上,增加二級及以上醫院醫師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共同組成簽約團隊,擴大服務內容,提高服務質量。以固定與流動相結合方式提供服務的地區,依托流動醫療衛生工作站和家庭健康保障“小藥箱”服務團隊,提供簽約服務。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配套政策,優化簽約服務內涵。建立健全簽約服務激勵約束機制,簽約服務費由醫?;?、基本公共衛生經費和簽約居民付費等分擔。到2017年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30%以上,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60%以上。到2020年底,基本實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的全覆蓋。
4.大力推進醫療聯合體建設。完善醫療聯合體建設政策體系,在城市大力推進醫療集團建設,在旗縣域大力推進以縣鄉村一體化管理為基礎、支付方式改革為紐帶的醫共體建設,跨盟市探索推進??坡撁私ㄔO,在邊遠貧困地區大力發展遠程醫療協作網。利用技術幫扶、到基層服務等手段,使城市醫療資源更多下沉到基層醫療機構。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推進三級醫院開展預約診療、日間手術,實行急慢分治。加大對口幫扶力度,精準幫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平ㄔO和人才培養,推進城鄉醫療資源均衡配置。鼓勵打破行政區域限制,推動醫療聯合體建設,與醫保、遠程醫療等相結合,實現醫療資源有機結合、上下貫通。以資源共享和人才下沉為導向,將醫療聯合體構建成為利益共同體、責任共同體、發展共同體,形成責、權、利明晰的區域協同服務模式。按照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將軍隊醫療機構全面納入分級診療體系。加強突發急性傳染病醫療救治網絡建設。
5.推進形成診療-康復-長期護理連續服務模式。明確醫療機構急慢分治服務流程,建立健全分工協作機制,暢通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復醫院和護理院等慢性病醫療機構之間的轉診渠道,形成“小病在基層、大病到醫院、康復回基層”的合理就醫格局。城市大醫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癥和疑難復雜疾病的診療服務,將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復期患者轉至下級醫療機構以及康復醫院、護理院等慢性病醫療機構?;鶎俞t療衛生機構和慢性病醫療機構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復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腫瘤患者、殘疾人等提供治療、康復、護理服務。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加強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建設,建立醫療機構與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密切配合、相互銜接的工作機制。
6.完善區域衛生資源共享機制。依托旗縣級醫療機構加強區域醫學檢驗、影像檢查等遠程醫療中心建設,旗縣級及以上醫院普遍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遠程服務。整合現有醫療衛生信息系統,完善分級診療信息管理功能,建立規范的區域雙向轉診信息平臺,到2020年底,分級診療信息管理基本覆蓋全部醫院、蘇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整合社會資源,推動設置獨立的區域醫學檢驗機構、醫學影像檢查機構、血液凈化機構等,提高優質醫療資源可及性和醫療服務整體效率。實現同級醫療機構、醫療機構與獨立檢查檢驗機構間檢查檢驗結果互認。
7.健全分級診療配套政策。合理劃分和落實各級醫療機構診療職責。將醫療機構落實診療職責和轉診情況與績效考核和醫?;饟芨稈煦^。建立科學合理的雙向轉診機制,明確醫療機構急慢分治服務流程、轉診程序和標準,實行首診負責制。發揮醫保政策調節作用,實行差別化的醫保支付政策,拉開不同級別定點醫療機構間的報銷比例,促進基層首診,合理引導就醫流向。嚴格落實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醫保差異化支付政策,適當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保支付比例。探索通過醫師多點執業、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物配備、對縱向合作的醫療聯合體等分工協作模式實行醫??傤~付費等方式,引導醫療聯合體內部形成順暢的轉診機制。
(二)以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為目標,推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鞏固完善旗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成果,深化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加快公立醫院管理體制、運行機制、評價機制和補償機制改革。到2017年底,全區各級公立醫院全面推開綜合改革。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權責明晰、運行高效、管理科學、監督有效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和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運行新機制。
1.完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妥善處理醫院和政府關系,實行政事分開和管辦分開,推動醫院管理模式和運行方式轉變。加強政府在方向、政策、引導、規劃、評價等方面的宏觀管理,加大對醫療行為、醫療費用等方面監管力度,減少對醫院人事編制、科室設定、崗位聘任、收入分配等的管理。建立健全自治區、盟市、旗縣領導下的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運行機制。完善自治區現代醫院管理政策措施,健全公立醫院法人治理機制,落實公立醫院內部人事管理、機構設置、收入分配、副職推薦、中層干部任免、年度預算執行等法人自主權。健全院長選拔聘用機制,實行院長任期目標考核和問責機制。建立和推進院長職業化、專業化制度建設。公立醫院依法制定章程。建立健全公立醫院全面預算管理、成本核算、財務報告、總會計師、第三方審計和信息公開制度。積極研究推進高校附屬醫院管理體制改革。推進軍隊醫院參與地方公立醫院綜合改革。
2.建立規范高效的運行機制。所有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統籌考慮當地政府確定的補償政策,精準測算調價水平,同步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和“騰空間、調結構、保銜接”的基本路徑,提高診療、手術、護理、床位、蒙中醫服務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項目價格,降低藥品、醫用耗材和大型醫用設備檢查診療和檢驗等價格。逐步理順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間和醫療服務項目的比價關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強化價格、醫保、醫療控費、分級診療等制度銜接。推進醫療服務價格分類管理,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非基本醫療服務和特需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由醫療機構自主制定。嚴格控制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特需醫療服務規模,比例不得超過全部醫療服務總量的10%。推進醫療服務定價方式改革,擴大按病種、按單元收費范圍,逐步減少按項目收費的數量。通過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醫保支付方式、降低醫院運行成本等,建立科學合理補償機制,并將藥品貯藏、保管、損耗等費用列入醫院運行成本予以補償。落實政府投入政策和建立新機制的財政補償政策,采取多種形式逐步化解公立醫院符合規定的歷史債務。公立醫院后勤服務社會化全面推開。力爭到2017年底,試點城市公立醫院藥占比(不含蒙藥制劑、中藥飲片)總體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3.建立符合行業特點的編制人事和薪酬制度。創新公立醫院編制管理方式,完善編制管理辦法,積極開展公立醫院編制管理改革試點。在地方現有編制總量內,確定公立醫院編制總量,在部分大中城市三級甲等公立醫院開展編制管理改革、實行人員總量管理試點。落實公立醫院用人自主權,對急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短缺專業人才以及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位人員,可按規定由醫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公開招聘。完善醫療機構與醫務人員用人關系。開展全區醫療衛生薪酬制度改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公立醫院薪酬水平,逐步提高人員經費支出占業務支出的比例,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對工作時間之外勞動較多、高層次醫療人才集聚、公益目標任務繁重、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公立醫療機構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予以傾斜。在績效工資分配上,重點向臨床一線、業務骨干、關鍵崗位以及支援基層和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公立醫院主管部門對院長年度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價,確定院長薪酬水平,院長薪酬與醫院工作人員績效工資水平保持合理比例關系。
4.建立以質量為核心、公益性為導向的醫院考評機制。健全醫院績效評價體系,機構考核應涵蓋社會效益、服務提供、質量安全、綜合管理、可持續發展等內容,重視衛生應急、對口支援以及功能定位落實和分級診療實施情況等體現公益性的工作。將落實醫改任務情況列入醫院考核指標,強化醫院和院長的主體責任。醫務人員考核突出崗位工作量、服務質量、行為規范、技術難度、風險程度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指標,負責人考核還應包括職工滿意度等內容??己私Y果與政府投入、醫保支付、人員職業發展等掛鉤。完善相關政策制度,鼓勵符合條件的第三方積極開展或參與考核評價工作,推動醫療機構考核評價由政府主導逐步向獨立第三方評價轉變。
5.控制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逐步健全公立醫院醫療費用控制監測和考核機制。設定醫療費用增長控制目標,各地區根據本地區醫療費用水平和增長幅度以及不同類別醫院的功能定位等,分類確定控費要求并進行動態調整。建立醫療機構費用公開機制,以盟市為單位向社會公開區域內各醫院的價格、醫療服務效率、次均醫療費用等信息,對醫療機構費用指標進行排序,定期公示排序結果。落實處方點評制度。建立公立醫院藥品、高值醫用耗材、試劑、大型醫用設備檢查跟蹤監測制度。2017年底,全區公立醫院區域醫療費用增長幅度力爭降到10%以下,到2020年底,增長幅度穩定在合理水平。
(三)以支付方式改革為重點,完善全民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堅持?;?、兜底線、可持續的原則,圍繞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規范化、管理服務社會化三個關鍵環節,加大改革力度,建立高效運行的全民醫療保障體系。健全醫保管理體制,完善籌資機制,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和慈善救助銜接互動、相互聯通機制。
1.全面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城鄉居民醫保政策和經辦管理,全面落實覆蓋范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六統一”。逐步將生育保險與基本醫保合并實施。健全完善和妥善處理整合前特殊保障政策,做好過渡與銜接。理順管理體制,統一基本醫保行政管理職能。統一基本醫保經辦管理,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設立醫?;鸸芾碇行牡脑圏c。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充分發揮醫保對醫院和醫生的監督制約作用,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加快推進醫保管辦分開,提升醫保經辦機構法人化和專業化水平。創新經辦服務模式,推動形成多元化競爭格局。
2.全面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醫保支付機制和利益調控機制,實行精細化管理,激發醫療機構規范行為、控制成本、合理收治和轉診患者的內生動力。全面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按人頭、按床日等多種付費方式相結合的復合型付費方式,鼓勵實行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DRGs)方式。對住院醫療服務主要按病種付費、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或按床日付費;對基層醫療服務可按人頭付費,積極探索將按人頭付費與高血壓、糖尿病、血液透析等慢病管理相結合;對一些復雜病例和門診費用可按項目付費、按人頭付費。健全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之間公開、平等的協商談判機制和風險分擔機制。建立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健全支付方式改革相關的管理規范、技術支撐和政策配套。全面推進臨床路徑信息化管理,夯實信息化管理基礎。到2020年底,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蓋所有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按項目付費占比明顯下降。實施臨床路徑管理患者占出院患者病例數的80%,實施臨床路徑管理的患者全部實施按疾病診斷相關組付費(蒙醫中醫醫院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
3.健全基本醫保穩定可持續籌資機制和動態調整機制。完善醫保繳費參保政策,逐步建立穩定可持續的多渠道籌資機制,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在繼續加大財政投入、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逐步建立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與居民收入相掛鉤的動態籌資機制,使籌資標準、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到2020年,基本醫保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
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基本醫保待遇動態調整機制。明確醫保待遇確定和調整的政策權限、調整依據和決策程序,避免待遇調整的隨意性。明確基本醫保的保障邊界。改進個人賬戶,開展門診費用統籌。按照分級管理、責任共擔、統籌調劑、預算考核的基本思路,加快提高基金統籌層次。加快建立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機制,推進基本醫保全國聯網和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加強參保地與就醫地協作,方便群眾結算,減少群眾“跑腿”、“墊資”。建立健全異地轉診的政策措施,推動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與促進醫療資源下沉、推動醫療聯合體建設、建立分級診療制度銜接協調。到2017年底,基本實現符合規定的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到2020年底,建立醫?;鹫{劑平衡機制,探索基本醫保自治區級統籌,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分別穩定在85%和75%左右。
4.推動商業健康保險發展。鼓勵發展與基本醫保相銜接的商業健康保險,滿足群眾多元化、多層次健康保障需求。在確?;鸢踩陀行ПO管的前提下,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基本醫保的經辦服務,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推行醫療責任保險、醫療意外保險等多種形式醫療執業保險。完善稅收等相關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個人參加商業健康保險及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商業健康保險賠付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顯著提高。
5.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全面落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采取降低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合理確定合規醫療費用范圍等措施,提高大病保險對困難群眾支付的精準性。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對超過大病保險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進行再次保障。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定點醫療機構原則上應優先選擇使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內的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等,確需使用基本醫保支付范圍外的應嚴格控制使用比例。完善城鎮職工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制度。探索建立貧困患者大病保障基金。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和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積極引導社會慈善力量等多方參與。逐步形成不同醫療衛生機構和各項醫保制度間實時共享的信息系統,推動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有效銜接,全面提供“一站式”服務。
(四)實施藥品生產流通使用全流程改革,健全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實施藥品生產、流通、使用全流程改革,調整利益驅動機制,破除以藥補醫,推動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全面配備、優先使用基本藥物,鞏固和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建設,保障藥品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供應充分。
1.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明確基本藥物主體地位,加強基本藥物配備使用管理,提高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比率。鞏固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嘎查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成果,擴大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推動公立醫院和其他醫療機構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加強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基本用藥保障,完善基本藥物供應體系,加強藥品配送管理,規范藥品結算流程,保證基本藥物及時供應。
2.完善藥物政策體系。健全管理體制,建立自治區藥物政策協調機制。探索醫院門診患者多渠道購藥模式,患者可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建立藥品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公開制度,對價格壟斷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強化價格、醫保、招標采購等政策的銜接,促進藥品市場價格保持合理水平。建立健全醫保藥品支付標準,探索按通用名藥品支付標準。探索罕見病用藥保障政策,健全急(搶)救、供應短缺藥品及孤兒藥的儲備制度。完善醫療機構藥師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醫院總藥師制度,發揮執業藥師處方管理與調劑、合理用藥等方面的作用,設立臨床藥事服務項目,體現藥事服務價值,規范藥品使用行為。
3.深化藥品生產流通領域改革。鼓勵研究和創制新藥,改革藥品注冊管理制度。鼓勵以臨床價值為導向的藥物創新,落實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分離上市許可和生產許可,提高新藥研發的積極性,加快重大傳染病用藥、兒童用藥的研發和生產。開展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全面提升仿制藥質量。開展蒙成藥和蒙藥制劑臨床療效和安全性評價。完善兒童用藥保障機制,鼓勵研發創新,加快審評審批,推進臨床綜合評價。對原料藥市場供應不足的藥品加強市場監測,鼓勵提高生產能力。加強企業監管,嚴格退出機制。加強廢棄藥品管理。規范企業經營行為,嚴格票據管理,完善流通秩序。健全短缺藥品供應保障和預警機制,建立多部門會商聯動制度。推動藥品生產、流通企業整合發展,促進醫藥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降低生產流通成本。
4.完善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制度。完善和創新藥品耗材采購供應機制。落實公立醫院藥品分類采購。堅持集中帶量采購原則,建立協調聯動的藥品價格談判制度,將報銷支付政策(納入醫保報銷目錄)等作為藥品價格談判的重要內容。大力推進以盟市為單位在自治區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上自行采購和跨區域聯合采購。全面推進醫療聯合體帶量、帶預算的藥品和耗材采購,提高醫療機構控制藥品價格的主動性。提高藥品集中采購平臺服務和監管能力,健全采購信息共享機制。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加強對抗生素、輔助性和營養性用藥等藥品采購目錄的管理,建立不合理使用監控機制。開展高值醫用耗材、檢驗檢測試劑和大型醫療設備集中采購。
5.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全部實行“兩票制”。堅持因地制宜,逐步推行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兩票制”(生產企業到流通企業開一次發票,流通企業到醫療機構開一次發票),鼓勵其他醫療機構推行“兩票制”,減少藥品流通領域中間環節,提高流通企業集中度,打擊“過票洗錢”,降低藥品虛高價格,凈化流通環境。通過整合藥品經營企業倉儲資源和運輸資源,加快發展藥品現代物流,鼓勵區域藥品配送城鄉一體化。建立商業賄賂企業黑名單制度,對不執行“兩票制”,以及出現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為的藥品生產和流通企業,取消其供貨資格。
(五)建立綜合監管制度,推動醫療衛生全行業監管。健全醫藥衛生法律體系,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完善與醫藥衛生事業發展相適應的監管模式,提高綜合監管效率和水平,推進監管法制化和規范化,建立健全職責明確、分工協作、運行規范、科學有效的綜合監管長效機制。
1.建立健全綜合監管機制。建立全行業管理、屬地化監督機制,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準入、統一監管。完善機構、人員、技術、設備的準入和退出機制。建立健全綜合監管保障機制,健全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綜合監管體系,加強基層監督機構規范化建設,加強綜合監督機構能力建設,以信息化手段提高綜合監管效率和水平。強化政府監管責任,完善政府主導、第三方參與、醫院內部管理和社會監督為補充的綜合監管長效機制。
2.構建多元化的監管體系。加強部門聯動,加大監管力度,切實防止和減少損害群眾健康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引導第三方依法依規參與監管工作。建立醫療衛生機構自我管理制度,加強內涵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對所有醫療機構門診、住院診療行為和費用開展全程監控和智能審核。加強醫保智能審核技術應用,逐步實現對門診、住院、合理使用藥物等各類醫療服務行為的全面、及時、高效監控。建立健全社會共治機制,加大信息公開和宣傳教育力度,拓寬公眾參與監管的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3.強化全行業綜合監管職能。健全醫藥衛生法律法規和標準,推動監管重心轉向全行業監管。開展綜合監管試點,構建醫療、醫保、醫藥綜合監管評價機制。實行屬地化監督,加強基層監督機構規范化建設和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綜合監管保障機制。建立健全醫療質量管理體系,不斷完善醫院質量評價標準和配套方案。強化醫務人員法律意識和質量意識。引導和規范醫療機構建立內控制度,提高醫療機構病案、臨床路徑、藥品、耗材、費用審核、財務和預算等方面精細化管理水平。建立多層次、多方位的醫療服務價格監管機制,加強醫療服務價格管理,依法查處各種分解收費、亂收費行為。完善基本醫?;鸨O管制度,加大對騙保欺詐等醫保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完善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的監控機制,將監管對象由醫療機構延伸至醫務人員。強化藥品質量監管,進一步規范藥品市場流通秩序。建立完善藥品信息追溯體系,形成全品種、全過程完整追溯與監管鏈條。加強部門之間的配合,依法依規嚴厲打擊藥品注冊申請中數據造假、制售假劣藥品、掛靠經營、“走票”、商業賄賂、非法經營等違法犯罪行為。強化藥品價格行為監管,建立健全藥品價格信息監測預警和信息發布制度,積極引導行業組織和市場主體加強誠信建設,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加強對市場競爭不充分的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的價格監管。對價格變動頻繁、變動幅度較大的,適時開展專項調查,對價格壟斷、欺詐、串通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4.建立科學的綜合監管評價機制。推行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建立醫療機構違法違紀“黑名單”制度。健全醫療機構績效考評制度,確保各醫療機構的功能任務符合醫療機構設置規劃要求。加強對非營利性社會辦醫療機構產權歸屬、財務運營、資金結余使用等方面的監督管理,加強對營利性醫療機構盈利率的管控,加強醫療養生類節目和醫療廣告監管,促進社會辦醫健康發展。到2020年底,綜合監督覆蓋率達100%。引導和規范第三方評價,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學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作用,推動醫療機構考核評價由政府主導逐步向獨立第三方評價轉變。
5.深化醫藥衛生領域“放管服”改革。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實施“放管服”工程。推進醫藥衛生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建立清單制度并向社會公示。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機制和監管方式,更加注重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提升監管效能。優化政府服務,提高服務水平。促進醫療衛生機構轉變服務模式,改善服務質量。
(六)統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加大相關領域改革力度,著力增強改革的相互銜接、相互促進,形成推進改革的合力。
1.推進建立健康與信息化的融合機制。促進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與發展。實現與人口基礎信息數據庫的充分共享和交換。促進互聯網與健康融合,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移動互聯、物聯網等技術,進一步優化醫療健康服務質量和水平,建立公共衛生、計劃生育、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管理、綜合監管系統的信息交換機制,實現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的連續記錄以及醫療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推進預約診療、一站式付費、檢查檢驗結果自助查詢、在線隨訪,引導和規范遠程會診、遠程門診、網上藥事服務、疾病管理、居民健康管理等網絡業務應用。到2020年底,基本實現城市三級公立醫院科室、醫生號源、設施設備三個資源全部預約,全區城鄉居民人人持有一張智能的居民健康卡,實現覆蓋全生命周期的預防、治療、康復和健康管理的一體化服務。
2.創新人才培養使用機制?;窘ǔ稍盒=逃?、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三階段有機銜接的標準化、規范化臨床醫學人才培養體系。深化醫學院校教育改革,形成醫學人才培養與需求的供需平衡機制。建立符合自治區實際的基層人才培養機制。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人才隊伍建設,通過規范化培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轉崗培訓等多種途徑加大全科醫生培養培訓力度。進一步完善住院醫師、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到2020年底,規范化培訓住院醫師6000名,初步建立??漆t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城鄉每萬名居民擁有2名合格的全科醫生,全科醫生總數達到5000名以上。創新衛生人才使用機制。開展基層衛生人才引智工程,建立自治區和盟市引進基層人才、團隊專項資金,改善從業環境和薪酬待遇,促進醫療資源向邊遠貧困地區傾斜、向基層和農村牧區流動。完善基層崗位設置管理制度,全面推行醫療機構直接公開招聘錄用制度,實現人員分類管理。
3.多措并舉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從提升薪酬待遇、發展空間、執業環境、社會地位等方面入手,調動廣大醫務人員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建立健全適應醫療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實現同崗同薪同待遇。創新基層人才激勵機制,設立全科醫生崗位津貼,建立旗縣級以下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特殊津貼制度和邊遠貧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特殊工資補貼。完善職稱晉級體系和辦法,增加醫療衛生機構特別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高級崗位比例,拓寬醫務人員職業發展空間。逐步取消城市三級公立醫院節假日門診(急診除外),通過多種方式緩解三級醫院醫務人員工作負荷大的狀況。加大對醫療行業的正面宣傳,給予醫務人員應有的社會地位。建立衛生人員榮譽制度,弘揚廣大衛生與健康工作者“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于奉獻、大愛無疆”的精神,增強醫務人員職業榮譽感,營造全社會尊醫重衛的良好風氣。嚴厲依法打擊涉醫違法行為特別是傷害醫務人員的暴力犯罪行為,保護醫務人員安全。健全院內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醫療風險負擔機制有機結合的“三調解一保險”制度體系建設,醫療責任保險、醫療意外保險實現所有醫療機構全覆蓋。
4.深化公共衛生服務機制改革。繼續加強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建設,提升傳染病監測、預警和防控能力。健全慢性病防治網絡,遏制主要慢性病發病率的上升勢頭。健全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補償政策,人員和運行經費根據人員編制、經費標準、服務任務完成及考核情況由政府預算全額安排。建立健全專業公共衛生人員的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完善專業公共衛生人員的收入保障政策,鼓勵防治結合類專業公共衛生機構通過提供預防保健和基本醫療服務獲得合理收入,建立有利于防治結合的運行新機制。推進婦幼保健機構內部改革重組,實現保健和臨床有機融合。加強流動人口公共衛生服務管理,進一步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水平。落實國家、自治區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并根據全區公共衛生形勢和居民需求進行合理調整。強化績效考核和督導評估,提高公共衛生服務的利用效率和管理效能。逐步完善公共衛生服務效果評價和激勵約束機制,發揮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對項目實施的指導和考核作用,逐步引入第三方評價??己嗽u價結果與服務經費撥付掛鉤。在合理核定工作任務、成本支出的基礎上,完善對醫療機構承擔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的補償機制。大力推進殘疾人健康管理,加強殘疾人社區康復。
5.加快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健康服務業。健全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醫療機構分類管理制度。進一步優化政策環境,優先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允許公立醫院根據規劃和需求,與社會力量合作舉辦新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禁止公立醫院以任何形式參與舉辦營利性醫療機構、科室和項目。推動社會力量辦醫成規模、上水平發展,進一步提高非公立醫療機構服務量。完善公立醫院與社會辦醫對口幫扶合作機制,提升社會辦醫管理水平。推進非營利性社會辦醫與公立醫院同等待遇。探索社會辦營利性醫院綜合評價機制,對社會力量辦營利性醫院在重點??平ㄔO、科學研究、人才培養、學術地位評定等給予公平政策。鼓勵社會力量投向滿足多元需求的服務領域。規范公立醫院改制,推動國有企業所屬醫院分離移交和改制試點,原則上政府舉辦的傳染病院、精神病院、職業病防治院、婦幼保健院、婦產醫院、兒童醫院和蒙醫中醫醫院等不進行改制。引導商業保險機構以出資新建等方式興辦醫療、養老、健康體檢等健康服務機構。
6.促進醫療與養老融合,發展健康養老產業。建立符合自治區實際的醫養融合發展機制。合理布局養老機構、老年病醫院、老年護理院、康復療養機構等,形成規模適宜、功能互補、安全便捷的健康養老服務網絡。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老年人家庭提供簽約醫療服務,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機制,支持養老機構開展康復護理、老年病和臨終關懷服務,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醫養結合機構。完善醫療與養老融合準入運營、評價監管、醫保報銷、監督管理等相關配套政策。到2017年底,80%以上的醫療機構開設為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的綠色通道,50%以上的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到2020年底,醫養結合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基本建立,所有醫療機構開設為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的綠色通道,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
7.大力推進蒙醫藥中醫藥機制改革。建立完善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有利于推進蒙醫藥中醫藥發展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健全覆蓋城鄉、結構合理的蒙醫藥中醫藥服務體系。完善蒙醫藥中醫藥服務投入傾斜政策。制定實施差別化的價格和醫保政策,逐步擴大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蒙醫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項目。加快推進蒙醫中醫分級診療,確定蒙醫中醫醫院首診條件和病種范圍,鼓勵建設蒙醫中醫醫療聯合體,滿足群眾蒙醫中醫首診需求。建立符合蒙醫藥中醫藥行業特點的人才培養和評價體系政策。建立與現代科技、多學科融合發展,產、學、研、用相結合的科技創新體系,構建蒙醫藥中醫藥協同創新和科技支撐體系。充分發揮蒙醫藥中醫藥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療和疾病康復中的重要作用。落實“振興蒙醫藥”行動計劃和基層蒙醫藥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動方案。在基層蒙醫藥中醫藥服務體系不健全、能力較弱的地區,將蒙醫醫院、中醫醫院蒙醫中醫門診診療服務納入首診范圍。完善蒙藥中藥政策,加強蒙藥中藥材質量管理,鼓勵蒙藥制劑、中藥飲片的臨床應用。改革醫療機構蒙藥中藥制劑審批、生產、使用管理,完善政策措施,遴選效果好、價格優、應用廣的醫療機構蒙藥中藥制劑在全區醫療機構內流通使用。加快蒙醫藥標準化行動,進一步完善蒙醫藥基礎、臨床及蒙藥相關標準體系。探索完善蒙西醫中西醫醫師處方權限管理。發揮蒙醫藥中醫藥在公共衛生服務和傳染病、地方病防治中的作用,將更多成本合理、效果確切的蒙醫藥中醫藥服務項目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促進蒙醫藥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推進蒙醫藥中醫藥與養老、旅游等融合發展,實現蒙醫藥中醫藥健康養生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鼓勵保險公司開發蒙醫藥中醫藥養生保健等各類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提供與其相結合的蒙醫藥中醫藥特色健康管理服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醫改工作,建立強有力的醫改組織領導體系,由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醫改領導小組組長,充分發揮醫改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統一推進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發揮各級黨委(黨組)領導核心作用,把醫改納入全面深化改革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把醫改任務納入對地方黨委、政府的考核要求。各地要依據本規劃,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政策措施,精心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規劃順利實施。加強各級各類醫藥衛生機構黨組織建設,強化基層黨組織整體功能,在醫改中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增強改革執行力。
(二)強化責任落實。落實政府的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建立財政投入和考核的剛性約束機制。各級政府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機構,加大投入力度,轉變投入機制,完善補償辦法。在安排年度衛生投入預算時,要切實落實“政府衛生投入增長幅度高于經常性財政支出增長幅度,政府衛生投入占經常性財政支出的比重逐年增高”的要求。到2020年,全面落實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投入政策,建立公立醫院由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補償的新機制,落實政府對蒙中醫醫院投入傾斜政策,逐步償還和化解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長期債務。
(三)強化督查評估。從實際出發,在工作指導上突出針對性、體現可行性、注重時效性。密切關注、及時跟進各地改革進展,總結推廣成功經驗,逐步形成具有我區特色的改革路子。強化對醫改的督查評估,建立健全科學、規范、合理的督查評估制度。堅持綜合督查與專項督查相結合、定期督查與適時督查相結合,扎實有效地開展督查工作,確保各項政策落到實處。
(四)加強引導輿論。正面宣傳醫改政策、措施、成效,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積極推廣醫改工作寶貴經驗和先進典型,挖掘和宣傳基層在深化醫改方面鮮活實踐,為改革的順利推進營造平穩有序的輿論環境。加強醫改政策的宣傳解讀,開展培訓學習,不斷提升各級干部深化醫改的政策水平,推動醫改各項工作向縱深發展。
附件:1.到2017年底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主要目標
2.到2020年底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主要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