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關于培育壯大“新字號”有關工作要求,緊緊抓住國家深入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的戰略機遇,釋放我省汽車產業基礎、科研優勢和市場潛力,做大做強我省新能源汽車產業,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現就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做大新能源汽車整車產業規模
(一)培育壯大新能源乘用車、專用車產業規模。幫助大慶沃爾沃汽車制造有限公司新能源乘用車申請汽車產品公告,利用已建成的生產線,盡快實現高檔新能源乘用車批量生產。推動哈飛汽車制造有限公司盡快完善工作方案,加快原有生產線改造,實現新能源乘用車、物流車、郵政車批量生產。
(二)加快新能源客車產業擴能提質。推動齊齊哈爾龍華汽車有限公司、哈爾濱通聯客車有限公司檢驗檢測體系、試驗臺等建設,使企業達到國家新能源客車生產新標準,提高產品市場競爭力和生產規模。幫助哈爾濱龍江客車制造有限公司新能源客車申請汽車產品公告,加快整車產品下線。
(三)為新能源汽車整車優質企業在我省落地創造條件、做好服務,積極引入中國中車集團、東旭集團等企業在我省布局新能源汽車產業項目。
(四)對年內投產的新能源汽車整車項目,按照投產當年固定資產投資貸款額度給予不超過5%貼息,單戶企業最高不超過2500萬元;對投產當年利用自有資金完成固定資產投資給予不超過3%補助,單戶企業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五)充分發揮省工業投資基金作用,支持新能源汽車整車及零部件生產企業項目建設。
(六)省內企業每新上1個新能源汽車產品公告,且新能源商用車銷量達到100輛(或者乘用車銷量達到2000輛)的,省財政給予100萬元獎勵。
(七)對新能源汽車銷量占全國新能源汽車銷量比重比上一年度增長0.5個百分點及以上的省內企業,省財政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連續3年銷量環比增長0.5個百分點及以上的,再獎勵1000萬元。
責任單位: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大慶市、牡丹江市政府,省工信委、財政廳、發改委、國土資源廳。
二、推進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產品研發和產業化
(八)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產業化。鼓勵哈爾濱理工大學與東安汽車動力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研發生產新能源汽車增程器。推進哈爾濱工業大學電動汽車電機產品、電池系統熱管理、退役電池梯次利用等技術成果省內應用,支持齊齊哈爾市與哈爾濱工業大學合作建設無線充電試驗示范公交線路。
(九)提升全省新能源汽車電池產業規模。實施光宇股份新能源汽車電池擴能項目,盡快實現8GWH以上電池產能。加快萬鑫石墨谷石墨烯導電漿料擴能項目建設,推動巨容公司汽車超級電容器技術產業化。發揮石墨資源優勢,加快雞西普萊德新材料有限公司鋰離子電池項目、LG集團石墨烯正負極材料項目和鶴崗國信通集團動力電池項目建設,加快石墨烯電池、電池負極材料、正極材料研發生產,延長新能源汽車電池產業鏈。
(十)發展新能源汽車輕量化制造技術。推動省科學院自動化研究所中英聯合實驗室加快鋁合金輕量化制造技術研發應用,加強與東北輕合金有限責任公司、一重集團合作發展新能源汽車輕量化生產設備和關鍵部件制造,打造新能源汽車輕量化制造產業鏈。
(十一)改組省高緯度地區電動汽車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立產學研緊密結合的運行機制,推動聯盟成員之間技術轉化應用、供求信息與營銷渠道共享、產品互采互用。
(十二)支持新能源汽車零部件生產企業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和增強制造業核心競爭力、智能制造、工業強基等專項,按獲得國家財政資金實際支持額度的10%、原則上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標準予以資助。
(十三)對科技成果產業化、生產經濟效益較好的新能源汽車企業,按照上一年研發投入的10%、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給予研發投入后補助,后補助資金由省市聯合出資,各占50%。
(十四)對符合《黑龍江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指導目錄》且設備投資在2000萬元(含)以上,建成并全部投產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按項目購置設備總額給予3%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600萬元。
責任單位: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大慶市、牡丹江市、雞西市、鶴崗市、七臺河市政府,省科技廳、工信委、財政廳、發改委、國土資源廳。
三、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
(十五)提高新能源汽車應用比例。以新能源公交車應用為重點,在公交、出租、校車、環衛、郵政、公安、物流、景區等領域逐年擴大新能源汽車應用比例。2017年至2020年,全省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比重分別達到20%、25%、30%和35%。2017年起,有條件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新增和更換的機要通信用車全部配備適應我省氣候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其他公務用車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車應用比例。
(十六)落實國家購置新能源公交車補貼政策。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冬季運行特點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標準,完善我省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省級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十七)在全省推行新能源汽車專用牌照,允許新能源汽車使用公交專用車道,不受市區單雙號通行限制。
(十八)制定完善省、市財政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獎勵辦法,重點推動與省電力公司合作規劃建設配套充電設施,優先建設公交等公共服務領域充電設施,加快建設用戶居住地等專用充電設施和獨立占地的城市充換電站,將充電設施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納入配套電網專項規劃,落實省發改委等6部門《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黑發改電力〔2017〕240號)。
(十九)鼓勵省內汽車及零部件龍頭企業與金融機構合作,發展公交車、客運車、出租車等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支持個人分時租賃、整車租賃純電動汽車和按揭購買新能源汽車。
責任單位:各市(地)政府(行署),省工信委、財政廳、科技廳、發改委、金融辦、公安廳、交通運輸廳、住建廳、國土資源廳,省電力公司。
本意見中新能源汽車是指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內的車型,具體政策實施細則及執行期限由相關責任單位確定。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關于培育壯大“新字號”有關工作要求,緊緊抓住國家深入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的戰略機遇,釋放我省汽車產業基礎、科研優勢和市場潛力,做大做強我省新能源汽車產業,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現就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做大新能源汽車整車產業規模
(一)培育壯大新能源乘用車、專用車產業規模。幫助大慶沃爾沃汽車制造有限公司新能源乘用車申請汽車產品公告,利用已建成的生產線,盡快實現高檔新能源乘用車批量生產。推動哈飛汽車制造有限公司盡快完善工作方案,加快原有生產線改造,實現新能源乘用車、物流車、郵政車批量生產。
(二)加快新能源客車產業擴能提質。推動齊齊哈爾龍華汽車有限公司、哈爾濱通聯客車有限公司檢驗檢測體系、試驗臺等建設,使企業達到國家新能源客車生產新標準,提高產品市場競爭力和生產規模。幫助哈爾濱龍江客車制造有限公司新能源客車申請汽車產品公告,加快整車產品下線。
(三)為新能源汽車整車優質企業在我省落地創造條件、做好服務,積極引入中國中車集團、東旭集團等企業在我省布局新能源汽車產業項目。
(四)對年內投產的新能源汽車整車項目,按照投產當年固定資產投資貸款額度給予不超過5%貼息,單戶企業最高不超過2500萬元;對投產當年利用自有資金完成固定資產投資給予不超過3%補助,單戶企業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五)充分發揮省工業投資基金作用,支持新能源汽車整車及零部件生產企業項目建設。
(六)省內企業每新上1個新能源汽車產品公告,且新能源商用車銷量達到100輛(或者乘用車銷量達到2000輛)的,省財政給予100萬元獎勵。
(七)對新能源汽車銷量占全國新能源汽車銷量比重比上一年度增長0.5個百分點及以上的省內企業,省財政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連續3年銷量環比增長0.5個百分點及以上的,再獎勵1000萬元。
責任單位: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大慶市、牡丹江市政府,省工信委、財政廳、發改委、國土資源廳。
二、推進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產品研發和產業化
(八)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產業化。鼓勵哈爾濱理工大學與東安汽車動力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研發生產新能源汽車增程器。推進哈爾濱工業大學電動汽車電機產品、電池系統熱管理、退役電池梯次利用等技術成果省內應用,支持齊齊哈爾市與哈爾濱工業大學合作建設無線充電試驗示范公交線路。
(九)提升全省新能源汽車電池產業規模。實施光宇股份新能源汽車電池擴能項目,盡快實現8GWH以上電池產能。加快萬鑫石墨谷石墨烯導電漿料擴能項目建設,推動巨容公司汽車超級電容器技術產業化。發揮石墨資源優勢,加快雞西普萊德新材料有限公司鋰離子電池項目、LG集團石墨烯正負極材料項目和鶴崗國信通集團動力電池項目建設,加快石墨烯電池、電池負極材料、正極材料研發生產,延長新能源汽車電池產業鏈。
(十)發展新能源汽車輕量化制造技術。推動省科學院自動化研究所中英聯合實驗室加快鋁合金輕量化制造技術研發應用,加強與東北輕合金有限責任公司、一重集團合作發展新能源汽車輕量化生產設備和關鍵部件制造,打造新能源汽車輕量化制造產業鏈。
(十一)改組省高緯度地區電動汽車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立產學研緊密結合的運行機制,推動聯盟成員之間技術轉化應用、供求信息與營銷渠道共享、產品互采互用。
(十二)支持新能源汽車零部件生產企業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和增強制造業核心競爭力、智能制造、工業強基等專項,按獲得國家財政資金實際支持額度的10%、原則上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標準予以資助。
(十三)對科技成果產業化、生產經濟效益較好的新能源汽車企業,按照上一年研發投入的10%、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給予研發投入后補助,后補助資金由省市聯合出資,各占50%。
(十四)對符合《黑龍江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指導目錄》且設備投資在2000萬元(含)以上,建成并全部投產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按項目購置設備總額給予3%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600萬元。
責任單位: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大慶市、牡丹江市、雞西市、鶴崗市、七臺河市政府,省科技廳、工信委、財政廳、發改委、國土資源廳。
三、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
(十五)提高新能源汽車應用比例。以新能源公交車應用為重點,在公交、出租、校車、環衛、郵政、公安、物流、景區等領域逐年擴大新能源汽車應用比例。2017年至2020年,全省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比重分別達到20%、25%、30%和35%。2017年起,有條件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新增和更換的機要通信用車全部配備適應我省氣候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其他公務用車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車應用比例。
(十六)落實國家購置新能源公交車補貼政策。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冬季運行特點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標準,完善我省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省級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十七)在全省推行新能源汽車專用牌照,允許新能源汽車使用公交專用車道,不受市區單雙號通行限制。
(十八)制定完善省、市財政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獎勵辦法,重點推動與省電力公司合作規劃建設配套充電設施,優先建設公交等公共服務領域充電設施,加快建設用戶居住地等專用充電設施和獨立占地的城市充換電站,將充電設施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納入配套電網專項規劃,落實省發改委等6部門《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黑發改電力〔2017〕240號)。
(十九)鼓勵省內汽車及零部件龍頭企業與金融機構合作,發展公交車、客運車、出租車等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支持個人分時租賃、整車租賃純電動汽車和按揭購買新能源汽車。
責任單位:各市(地)政府(行署),省工信委、財政廳、科技廳、發改委、金融辦、公安廳、交通運輸廳、住建廳、國土資源廳,省電力公司。
本意見中新能源汽車是指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內的車型,具體政策實施細則及執行期限由相關責任單位確定。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