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現將《黑龍江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31日
黑龍江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黑龍江省技術轉移體系是推動科技成果擴散、流動、共享、應用并實現經濟與社會價值的生態系統。建設和完善全省技術轉移體系,對于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促進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具有重要意義。改革開放以來,我省科技成果持續產出,技術市場有序發展,技術交易日趨活躍,但也面臨體制機制不健全、政策扶持力度不足、技術轉移體系不完善、技術服務人才隊伍匱乏等問題,迫切需要加強系統設計,構建全省技術轉移體系,全面提升科技成果供給與轉移轉化能力。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國發〔2017〕44號)精神,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化科技體制改革,遵循技術轉移規律,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加強對中小企業創新的支持,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為加快建設創新型省份和科技強省提供有力支撐。
(二)建設目標。
重新制定技術轉移機構管理辦法,大力培育和發展我省國家級和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制定技術合同登記機構管理辦法,加強技術合同登記機構的建設發展;制定技術評價辦法,加快培育技術評價機構,規范技術評價活動;制定技術轉移人才培養規劃,大力培養技術經紀人、技術評價師、技術經理人等技術服務專業人才;制定技術轉移服務規范,加強行業自律。以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通過持續的政策支持與激勵,基本建立能夠激活市場主體創新的技術轉移體系,形成“有政策、有組織、有人才、有考核、有獎勵”的“五有”發展模式,整體推進技術轉移體系發展。
到2020年,建設全省技術合同登記機構25家、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40家、國家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20家,技術評價機構10家,培訓技術經紀人600名。建立覆蓋技術轉移全程的規范化、專業化、市場化、網絡化的技術轉移創新服務平臺;創新技術交易和人才的考核與激勵機制。力爭技術合同成交金額每年以8%以上的速度保持平穩較快增長,2020年達到170億元。
到2025年,全省功能完善、運行高效的技術轉移體系全面建成,技術市場充分發育,技術轉移體制機制更加健全,形成技術、資本、技術人才、信息、企業家深度融合的技術轉移生態系統。全省技術合同成交金額突破300億元。(省科技廳、各有關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體系布局。
建設和完善全省技術轉移體系是一項系統工程,要從技術轉移的全過程、全鏈條、全要素出發,從基礎架構、轉移通道、支撐保障三個方面進行系統布局。政府負責政策制定、績效考核、部門協調,省、市兩級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保障技術轉移體系日常運行并規范考核技術轉移服務活動。建立涵蓋“政府、行業、技術所有人、技術服務機構、技術服務專業人員、企業家”的技術轉移體系,建立涵蓋全省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技術評價機構的全省技術轉移行業組織,為技術所有人、企業家提供高質量的技術轉移服務。(省科技廳、各有關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優化全省技術轉移體系基礎架構
(一)激發創新主體技術轉移活力。
強化需求導向的科技成果供給。依托我省科技創新基礎和優勢,面向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急需領域推動技術轉移,圍繞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大科技需求,深入對接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中國制造2025”“互聯網+”行動計劃等國家重大決策部署,加強自主創新,在石墨烯、增材制造(3D打?。?、先進復合材料、人工智能、衛星應用等重點領域加快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培育一批可產業化的高新技術成果。
面向經濟社會發展急需領域推動技術轉移。圍繞環境治理、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生態農業等社會民生領域的重大科技需求,發揮公益性技術轉移平臺作用,發布公益性技術成果指導目錄,開展示范推廣應用。面向農業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需求,強化現代農業產業技術協同創新體系建設,促進農業科技成果快速轉移轉化。充分發揮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為主、社會化服務組織為補充的“一主多元”農業技術推廣體系作用,加強農業技術轉移體系建設。
堅持把推動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作為主攻方向。加強技術供需對接,強化穩定支持,加快推動重大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應用。發揮企業在市場導向類科技項目研發投入和組織實施中的主體作用,推動企業等技術需求方深度參與項目過程管理、結題評價評估等組織實施全過程。加強評估考核,政府以事前引導方式資助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項目,在立項前必須簽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協議,設立與轉化直接相關的考核指標。
擴大首臺(套)產品保險補償支持范圍。在推進落實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的同時,擴大保險補償的支持范圍。對未列入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的企業研制生產的首臺(套)產品,企業與保險公司簽訂產品質量責任保險后(保險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省級財政按實際支付保費的80%給予一次性補償。(省科技廳、發改委、工信委、農委、衛生計生委、財政廳、各有關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建設統一開放的技術市場。
完善技術交易市場功能。推動各類要素資源聚集、開放和共享,引導和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梳理科技成果資源,開展科技成果信息收集、評價、拍賣、轉移服務。
構建互聯互通的全省技術交易服務平臺。以省科技創新創業大廈為依托,以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展示交易大廳和技術轉移轉化專業服務平臺為載體,重點打造全省技術轉移服務核心區。開展全面的線上、線下服務,線上以省、市等網上技術交易平臺為核心,構建涵蓋省市縣區子平臺群,努力開創“互聯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模式,更好地發揮龍頭帶動和輻射示范作用;線下以各地高新技術成果展示交易大廳、科技服務業聯盟、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為載體,為社會各界創新創業者搭建科技服務平臺。(省科技廳、各有關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發展技術轉移機構。
強化政府引導與服務??h級以上政府應當建立日常運行保障和績效獎勵相結合的經費支持機制,支持建立區域性、行業性技術市場以及技術轉移機構。針對技術轉移機構、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技術轉移服務培訓機構等進行分類考核。落實《中共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大力促進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的意見》(黑發〔2016〕23號),對績效考評優秀的國家級和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省級財政給予100萬元至200萬元發展資金補助。
加強高等院校、研究開發機構的技術轉移機構建設。高等院校、研究開發機構在不增加編制的前提下建設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加強科技成果的市場開拓、營銷推廣、售后服務。創新高等院校、研究開發機構技術轉移管理和運營機制,建立職務發明披露制度,實行技術經理人聘用制,明確利益分配機制,引導專業人員從事技術轉移服務。
加快社會化技術轉移機構發展。鼓勵各類中介機構為技術轉移提供知識產權、法律咨詢、資產評估、技術評價等專業服務。引導各類創新主體和技術轉移機構聯合組建技術轉移聯盟,強化信息共享與業務合作。(省科技廳、財政廳、教育廳、各有關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促進技術合同交易。
獎勵和補助技術交易。落實黑發〔2016〕23號文件要求,對購買省內外科技成果的我省企業,按照其技術交易實際到賬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含50萬元),給予其技術交易實際到賬金額的3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補助;對將科技成果在省內進行技術交易的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和企業,按照其技術交易實際到賬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含50萬元),給予其技術交易實際到賬金額的3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獎勵,對同一年度同一技術交易項目的雙方給予單方面支持。鼓勵企業設立成果轉移轉化專員,負責技術難題的提煉及與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進行成果轉移轉化對接,在給予企業的補助資金中可按照10%比例用于獎勵。
資金獎勵或股權激勵。利用財政資金設立的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不含內設機構)及其所屬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者對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獲得現金獎勵。其他擔任領導職務的科技人員,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者對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可以獲得現金、股份或者出資比例等獎勵和報酬。對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包括直接參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并作出突出成績的科技人員、管理人員和技術轉移機構人員。(省科技廳、財政廳、各有關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培育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隊伍。
完善多層次的技術轉移人才發展機制。加強技術轉移管理人員、技術經紀人、技術經理人等人才隊伍建設,暢通職業發展和職稱晉升通道。支持和鼓勵高等院校、研究開發機構設置專職從事技術轉移工作的創新型崗位,績效工資分配應當向作出突出貢獻的技術轉移人員傾斜。鼓勵退休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技術轉移服務。
大力開展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充分發揮各類創新人才培養示范基地作用,依托有條件的市地和機構建設一批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引導有條件的高等院校設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相關課程,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師資隊伍。加快培養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領軍人才,并納入各類創新創業人才引進培養計劃。加快培育發展技術經紀服務行業,引導高等院校和研究開發機構試點實行技術經理人市場化聘用制,大力培養一批懂技術、懂科技金融的專業化技術經理人。大力開展多樣化的技術服務項目,組織技術服務人才為全社會提供專業咨詢、技術授權輔導、技術評價等技術交易事項輔導,以及產品設計輔導、原型試驗、生產制造等技術商業化輔導和教育培訓。(省科技廳、教育廳、人社廳、各有關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拓寬技術轉移通道
(一)依托創新創業促進技術轉移。
鼓勵科研人員創新創業。著力推動以技術轉移和成果轉移轉化為核心的科技型創業,引導科研人員通過到企業掛職、兼職或在職創辦企業以及離崗創業等多種形式,推動科技成果向中小微企業轉移。支持高等院校、研究開發機構通過設立流動崗位等方式吸引企業創新創業人才兼職從事技術轉移工作。
強化創新創業載體技術轉移功能。聚焦實體經濟和優勢產業,引導企業、高等院校、研究開發機構發展專業化眾創空間。優化孵化器、加速器、大學科技園等各類孵化載體功能,構建涵蓋技術研發、企業孵化、產業化開發的全鏈條孵化體系。制定出臺《黑龍江省扶持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發展政策實施細則》,開展孵化器服務績效后補助工作。進一步明確補助的方式與標準,讓更多的孵化器都能公平享受到優惠政策,引導孵化器提升服務功能。探索建立科技創業孵化鏈條。指導有條件的孵化器打造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為一體的成果轉移轉化鏈條,更好地承載優秀的技術轉移項目。支持指導農業科技園區、星創天地等農村創新創業載體建設,提升科技特派員向農村農業轉移轉化科技成果的能力和水平。(省科技廳、財政廳、教育廳、各有關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深化軍民科技成果雙向轉化。
強化省內軍民技術供需對接。引導軍民融合企事業單位充分利用好國家軍民融合公共服務平臺和全軍武器裝備采購信息網,加快推進建設黑龍江軍民融合公共服務平臺,加強軍民融合科技成果信息互聯互通,促進企業、高等院校、研究開發機構之間的知識流動和技術轉移。鼓勵軍工企業采取技術轉讓、合作開發、二次開發等方式助推軍工關鍵技術成果在民用領域的溢出與應用,催生形成適應市場需求的軍民融合新產品、新項目、新產業。
優化軍民技術轉移體制機制。支持黑龍江軍民融合產業聯盟發展,探索以股權為紐帶,構建新型科技成果分享轉化機制,提升軍民兩用技術的聯合研發創新能力,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鼓勵和支持黑龍江大學、哈爾濱理工大學、黑龍江工程學院三所省政府與國家國防科工局共建高等院校參與國家重大科技項目軍民聯合論證與組織實施,開展軍民共用重大項目聯合攻關。對接落實國家軍民資源共享管理辦法,促進省內大型國防科研設施與高等院校、研究開發機構儀器設備逐步實現開放共享。(省工信委、科技廳、教育廳、各有關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科技成果轉移擴散。
強化重點區域技術轉移。大力實施振興東北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專項行動,發揮哈爾濱、齊齊哈爾、牡丹江、大慶創新資源集聚區域的引領輻射與源頭供給作用,通過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推動我省特色優勢產業發展。
加強與廣東省的對口合作。依托我省與廣東省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對口合作機制,圍繞關聯性和互補性強的產業,在項目、資金、人才等方面開展務實合作。開展技術轉移從業人員定向培訓,學習先進工作經驗與政策體系。建立技術轉移對接平臺,促進技術成果的雙向流動和應用轉化。(省科技廳、發改委、各有關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拓展國際技術轉移空間。
面向俄羅斯及前獨聯體國家促進國內外技術雙向轉移,推動國外先進適用技術的引進消化和再創新。以省內國家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為依托,以“哈爾濱國際科技成果展交會”為平臺,結合“中俄工業與技術合作洽談活動”,舉辦“一帶一路”部分沿線國家技術轉移機構研討會、交流會等活動,參與組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技術轉移協作網絡體系,發揮對“一帶一路”產能合作的引導作用,為企業在合作渠道、技術評價、知識產權和市場開發等方面提供咨詢和服務。(省科技廳、各有關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政策環境和支撐保障
(一)樹立正確的科技評價導向。
改革科技人員評價制度。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院校要建立以科技創新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分類評價體系。對從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應用技術研究開發和基礎研究的人員采取差異化的崗位評聘和考核評價標準。對從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科技人員應當設定一定比例,評聘專業技術職稱。
平等對待市場委托科研項目。在職稱評價工作中,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員以市場委托方式獲得的科研項目經費,本單位或企業給予科技人員的股權和獎金獎勵,科技人員創辦科技型企業所繳納的稅收等,均與利用財政資金設立的科技計劃項目同等對待,作為對其考核、晉升專業技術職稱的重要依據。
突出成果轉移轉化和技術轉移服務業績評價標準。在省自然科學研究系列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中,對科技開發專業、科技管理專業、知識產權專業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評價突出成果轉移轉化業績和技術轉移服務業績,促進技術轉移服務人才隊伍發展。(省人社廳、科技廳、財政廳、教育廳、各有關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進成果產權制度改革。
探索賦予科研人員橫向委托項目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在法律授權前提下開展高等院校、研究開發機構等單位與完成人或團隊共同擁有職務發明科技成果產權的改革試點。高等院校、研究開發機構科研人員依法取得的成果轉移轉化獎勵收入不納入績效工資。鼓勵中央和地方所屬高等院校、研究開發機構與發明人或由發明人團隊組成的公司之間,通過約定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方式進行知識產權獎勵,對既有職務科技成果進行分割確權;以共同申請知識產權的方式分割新的職務科技成果權屬,發明人或團隊可享有不低于70%的股權。推廣哈爾濱工程大學成果轉移轉化成立公司提前確權做法,推進成果產權制度改革。(省科技廳、教育廳、各有關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多元化投融資服務。
推動設立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黑龍江省科技成果轉化創業投資基金,發揮省科技創業投資政府引導基金作用,通過股權投資、貸款風險補償等方式,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對技術轉移早期項目和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的投融資支持。鼓勵以知識產權出資方式投資入股,促進省內外科技成果在我省轉化落地生成企業、形成產業。(省科技廳、財政廳、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營。
完善適應新經濟新模式的知識產權保護,釋放激發創新創業動力與活力。開展專利行政執法維權專項行動,推進跨部門、跨區域執法協作,建立執法協作機制。建立完善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制,提高知識產權執法和維權援助能力,縮短知識產權投訴辦案周期。研究探索知識產權運營工作,積極爭取國家相關政策支持,加強專利運營模式研討和交流,開展提升企業專利運營能力的培訓。引導高等院校、研究開發機構向企業許可實施專利權,與小微企業開展知識產權合作,向小微企業低成本或者免費許可實施專利權,幫助小微企業專利創業和專利開發。積極推動省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運營)平臺建設,促進知識產權有效運用。(省知識產權局、教育廳、科技廳、各有關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開展信息共享和精準對接。
建立黑龍江省科技成果信息服務平臺,整合現有科技成果信息資源,推動財政科技計劃、科技獎勵成果信息統一匯交、開放、共享和利用。建立開放共享的黑龍江省技術轉移機構及技術合同交易信息系統平臺,整合全省各市地以及高等院校、研究開發機構、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的技術轉移信息,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開展技術轉移信息深度挖掘,制定轉移轉化信息分析報告,為決策、管理、轉移轉化活動提供有效支撐。建立重點領域科技成果發布機制,開展科技成果展示與路演活動,促進技術、資本和企業精準對接。(省科技廳、教育廳、各有關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營造有利于技術轉移的社會氛圍。
營造良好環境。針對技術轉移過程中高等院校、研究開發機構等單位領導履行成果定價決策職責、科技管理人員履行項目立項與管理職責等,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完善勤勉盡責政策,形成敢于轉化、愿意轉化的良好氛圍。完善社會誠信體系,發揮社會輿論作用,營造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市場環境,努力形成有利于技術轉移的蓬勃發展局面。
保護科技人員創新性和積極性。利用財政資金設立的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已履行盡職義務、且未牟取非法利益的,可以依法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價中因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后續價值變化產生的決策責任。各有關市、縣級政府,審計部門要堅持實事求是,準確把握科研經費管理的政策界限,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要求,注重保護科技創新中的新生事物,注重保護科技人員的創新性和積極性。(各有關市、縣級政府、省審計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明確責任分工,細化目標任務,強化督促落實。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制訂實施細則,研究落實促進技術轉移的相關政策措施。各市、縣級政府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將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協調推進機制,大膽實踐,結合實際,創造性地抓好組織實施。有條件的高等院校、研究開發機構應當明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責任主體,依托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建立成果轉移轉化管理平臺,加強對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管理、組織和協調,統籌成果管理、技術轉移、資產經營管理、法律等事務。(省科技廳、教育廳、各有關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抓好政策落實。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以及我省支持成果轉移轉化的各項法律、法規和優惠政策,著重抓好具有標志性、關聯性作用的改革舉措,充分發揮法律、法規和政策對成果轉移轉化的保障作用。各市、縣級政府及各部門要負責管理、指導和協調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各部門工作規劃,要建立政策落實責任制,將技術合同成交額納入市地經濟社會發展主要責任指標考核評價體系,切實加強對政策落實的跟蹤監測、及時檢查和效果評估。(省科技廳、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各有關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大資金投入。
加大對技術轉移體系建設的支持力度。貫徹落實《黑龍江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黑發〔2016〕23號文件相關規定,完善獎勵、后補助等財政資金投入機制,引導技術轉移和成果轉移轉化,發揮省科技創業投資政府引導基金等各類政府投資基金作用,推進科技金融融合,形成財政資金與社會資本相結合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加速科技成果轉化。通過科技創新券等政策工具,鼓勵非財政資金支持的科技成果信息和轉化服務信息的資源匯入,降低創新創業成本,調動技術轉移服務單位積極性,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建立績效考核評價體系。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和國有企業的主管部門以及財政、科技、教育、人社等相關行政部門應當建立有利于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情況作為對相關單位及人員評價、科研資金支持的重要內容和依據之一,并對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績效突出的相關單位及人員加大科研資金支持力度。(省財政廳、科技廳、人社廳、教育廳、國資委、各有關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督查和宣傳。
強化對本實施方案的監督評估,定期組織督促檢查,掌握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工作的政策解讀,大力宣傳技術轉移體系建設的工作成果,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在全省形成支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發展的良好氛圍。(省科技廳、各有關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市地要依據本實施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實施辦法。省直各部門要按照分工認真落實,確保本實施方案具有可操作性,使各項措施落到實處。駐我省的中直單位可以按照屬地政策,結合自身實際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