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
你地區《關于呼瑪縣、松嶺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劃分的請示》(大署呈〔2017〕94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呼瑪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方案和松嶺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方案,具體為:
(一)呼瑪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共5眼取水井)。一級保護區范圍:以外圍井的外接多邊形為邊界,向外徑向距離為100米所形成的多邊形區域,東側不超過黑龍江水域,面積為50490平方米。二級保護區范圍:以外圍井的外接多邊形為邊界,向外徑向距離為1000米所形成的多邊形區域,東側不超過黑龍江水域,面積為2275000平方米。不設準保護區。
(二)松嶺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共2眼取水井)。一級保護區范圍:以2眼取水井的外接長方形為邊界,向外徑向距離為200米所形成的長方形區域,面積為215200平方米。二級保護區范圍:以2眼取水井的外接長方形為邊界,向外徑向距離為2000米所形成的長方形區域,西側和南側以多布庫爾河及其支流為界,東側以山腳為界,面積為8490800平方米。不設準保護區。
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大興安嶺地區所轄縣區及古蓮河露天煤礦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的批復》(黑政函〔2010〕133號)中關于“呼瑪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批復內容廢止。
三、你地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有關規定,對方案中的飲用水水源地開展規范化建設,落實飲用水水源各級保護區污染防治措施。嚴格執行各級保護區的保護、管理、限制和禁止的各項規定,保護好飲用水水源。
你地區《關于呼瑪縣、松嶺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劃分的請示》(大署呈〔2017〕94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呼瑪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方案和松嶺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方案,具體為:
(一)呼瑪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共5眼取水井)。一級保護區范圍:以外圍井的外接多邊形為邊界,向外徑向距離為100米所形成的多邊形區域,東側不超過黑龍江水域,面積為50490平方米。二級保護區范圍:以外圍井的外接多邊形為邊界,向外徑向距離為1000米所形成的多邊形區域,東側不超過黑龍江水域,面積為2275000平方米。不設準保護區。
(二)松嶺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共2眼取水井)。一級保護區范圍:以2眼取水井的外接長方形為邊界,向外徑向距離為200米所形成的長方形區域,面積為215200平方米。二級保護區范圍:以2眼取水井的外接長方形為邊界,向外徑向距離為2000米所形成的長方形區域,西側和南側以多布庫爾河及其支流為界,東側以山腳為界,面積為8490800平方米。不設準保護區。
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大興安嶺地區所轄縣區及古蓮河露天煤礦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的批復》(黑政函〔2010〕133號)中關于“呼瑪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批復內容廢止。
三、你地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有關規定,對方案中的飲用水水源地開展規范化建設,落實飲用水水源各級保護區污染防治措施。嚴格執行各級保護區的保護、管理、限制和禁止的各項規定,保護好飲用水水源。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