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省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9月21日
遼寧省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有關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決定,設立遼寧省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
一、職能轉變
加強的職責。
加強組織指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各地區、各部門營商環境建設工作。
二、主要職責
?。ㄒ唬┴瀼芈鋵嶞h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優化營商環境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具體工作要求,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草案,組織貫徹落實《遼寧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ǘM訂全省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加強和優化全省營商環境建設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統籌協調各地區、各部門營商環境建設工作。
?。ㄈ┴撠熑I商環境建設監督檢查工作,受理相關投訴、舉報,查處營商環境建設違法違紀行為。
?。ㄋ模┡浜嫌嘘P部門對全省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部署情況進行績效考評。
?。ㄎ澹┏袚≤洯h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修k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設7個內設機構:
?。ㄒ唬C關黨委辦公室(辦公室、離退休干部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隊伍建設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輿情應對、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干部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與辦公室(離退休干部處)合署辦公。
?。ǘ┚C合協調處。
擬訂全省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草案,組織貫徹落實《遼寧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指導協調全省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負責信息編發、政務公開、政務宣傳工作,承擔省軟環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ㄈ┦≈北O督處。
指導協調省直部門(單位)擬訂和落實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意見和措施,負責省直部門(單位)營商環境建設監督檢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省直部門(單位)營商環境建設問題提出調查處理建議。
?。ㄋ模┦锌h監督處。
指導協調市、縣(市、區)擬訂和落實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意見和措施,負責市、縣(市、區)營商環境建設監督檢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市、縣(市、區)營商環境建設問題提出調查處理建議。
?。ㄎ澹┲兄北O督處。
指導協調中直單位擬訂和落實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意見和措施,負責中直單位營商環境建設監督檢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中直單位營商環境建設問題提出調查處理建議。
?。┩对V督辦處。
負責受理涉及全省營商環境建設的投訴、舉報,負責案件的核查分析、轉辦、督查督辦,承擔重大影響案件辦理的組織協調、跟蹤督辦和反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給全省營商環境建設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部門、單位、個人進行追責問責。
?。ㄆ撸┛荚u指導處。
配合有關部門對各市政府、省政府部門營商環境建設開展績效考核和滿意度評價工作,綜合協調營商環境建設專項整治工作。
四、人員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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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