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關于進一步支持湘南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
建設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湘政辦發〔2015〕71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關于進一步支持湘南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建設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9月7日
關于進一步支持湘南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
建設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搶抓新一輪改革開放、區域合作和產業轉移機遇,推動湘南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以下簡稱示范區)建設邁上新臺階,特制訂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資金和項目支持力度
1、加大資金扶持力度。省財政每年安排一定產業引導資金用于支持示范區省級以上公共服務平臺、創新創業孵化園、生產生活配套設施等基礎設施建設,支持世界500強、中國500強、民營500強等重大企業引進和開放型經濟平臺建設。在加強監督管理和嚴格評估審查的基礎上,省本級相關產業資金對納入管理范圍內的示范區企業、重點項目給予重點支持。落實中央和省關于涉企收費的優惠政策,收費標準有幅度的,按最低標準收取。
2、加大項目和產業支持力度。積極支持示范區發展工業地產和推進創新創業園區"135"工程,重點支持示范區園區標準廠房建設。將示范區內的企業實施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優先納入省"四千"工程項目和省重點建設項目并享受相關優惠政策。支持郴州有色金屬產業"五個一"戰略體系建設(一個價格指數、一個國家質檢中心、一個交易平臺、一個展示平臺、一批品牌企業),把郴州有色金屬產業打造成為全省重大產業集群。支持中國五礦在郴州組建鎢業集團,建立鎢鉍研發中心和精深加工基地。加快推進衡陽常寧水口山經濟開發區循環化改造示范試點、衡陽建滔電子信息工業園、衡陽富士康精密模具生產基地、郴州現代煙草、永州錳產業及綠色能源等項目建設。支持郴州飛天山風景區申遺工作。
二、支持開放平臺和交通建設
3、支持平臺入駐和轉型升級。鼓勵示范區內各園區創建國家級、省級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省級臺灣高新農業實驗園。支持郴州出口加工區申報并建設綜合保稅區。支持郴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創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支持永州申報保稅物流中心和湘南進出口(農副產品)檢測中心,建設國家級副食產品檢測實驗室。鼓勵和引導第三方檢測實驗室等在示范區內設立省級以上區域總部或分支機構。加快推動衡陽、永州等國家農業科技園建設與發展。
4、創新園區合作和發展模式。創新園區管理體制機制,高位推動和統籌抓好"湘粵開放合作試驗區"建設,加快推進宜章區域經濟改革和郴資桂"兩型社會"示范帶、湖南(郴州)臺灣工業園、郴州寶石產業園、衡山工業集中區、衡陽(深圳)工業園、衡陽綜保區、永州藍寧道新江加工貿易走廊等園區或工業集中區建設。
5、支持示范區交通規劃建設。加強與相鄰省區銜接,盡早實現省際運輸互聯互通。積極爭取將興永郴贛鐵路納入國家十三五規劃。完善永州市特別是永州南六縣的交通網絡,進一步加強與廣東、廣西及沿海等地區的聯系。積極推進湘南三市交通一體化建設,有序啟動和加快建設郴州臨武至廣東連州、郴州黃沙至廣東樂昌、衡陽至永州等高速公路,并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將湘南三市重大水運項目、國省干線公路項目、綜合客運樞紐項目、物流園區項目等重大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優先納入全省交通建設規劃,并按省政府制定的相關補助標準給予支持。對湘南地區交通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同等條件下優先推進、優先審批。
三、強化用地和規劃保障
6、保障項目用地。加大對示范區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傾斜力度,繼續實行差別化用地政策,優先安排示范區重大招商引資和新型工業化項目用地指標,確保重點項目順利落地。對示范區內投資額2億元或與之相當外幣以上的符合圈外單獨選址條件的重大項目優先保障用地供給,用地指標使用省級計劃。將示范區省級工業園區項目用地審批納入綠色通道。對示范區引進鼓勵類的外商投資項目,特別是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產業振興實施方案確定的十二項產業項目,依法優先保障用地,并在計劃調劑時優先考慮。
7、創新供地模式。穩妥推進湘南三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的建設用地指標優先用于重點招商引資項目。支持湘南三市開展低丘緩坡荒灘等劣質農用土地和未利用地綜合開發利用工作。對因生產工藝要求、原材料來源、環境保護等因素制約確需在城鎮規劃確定的規劃建設用地范圍之外選址的項目,支持項目地所在地依法依程序開展城鎮總體規劃修改工作。對示范區重點工業園區工業用地指標在占補平衡上給予優惠。
四、加強環保支持
8、優化環評審批。建立環評審批時限"倒逼"和超時責任倒查機制,在確保審批工作質量的前提下進一步縮短環評工作時間。對示范區承接項目進行分類管理,簡化環保審批手續,有序下放審批權。
9、加快環保重點工程建設。著力推進湘江流域保護與治理"一號重點工程"各項目建設,建立和完善湘江流域、東江湖水資源保護生態補償機制,全面開展示范區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進一步提升區域環境容量和承載能力。大力支持和推進生態環保產業園區建設,對示范區國家重點生態功能縣給予重點扶持。
五、加大金融支持
10、完善融資服務機制。積極鼓勵股份制商業銀行在湘南三市設立分支機構。支持各類商業銀行完善內部管理機制,適當向湘南三市分行下放信貸審批權限,對示范區項目開設綠色通道,簡化業務流程,快審快批。支持整合信貸資源,優化信貸結構。引導省市融資性擔保體系對示范區鼓勵類中小企業產業轉移項目給予擔保,并在收費上給予優惠。針對示范區企業資金需求特點設計多樣化信貸服務,做到"一企一策,一貸一策",為示范區企業提供貸款、投資、債券、租賃、證券相結合的綜合金融服務。根據示范區項目不同時期資金需求特點,為其提供不同的產品配置,緩解企業信貸規模緊張的問題。
11、支持企業多渠道融資。加大對示范區省重點上市后備企業的培育,鼓勵符合條件的產業轉移企業通過上市融資、新三板掛牌、發行企業債券(包括項目收益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等方式籌集資金,支持示范區企業通過股權交易市場掛牌融資。以保理融資、銀行承兌匯票等多種方式進一步拓寬非信貸資金來源。對示范區基礎設施建設形成的政府債務,省財政加大置換額度,新增債券向示范區傾斜。積極爭取將示范區符合條件的市納入地方政府債券自發自還試點城市。
六、加大口岸通關支持
12、優化口岸大通關服務。在示范區復制推廣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海關、檢驗檢疫等創新經驗,實現企業通關通檢便利和有效監管的有機統一。在示范區加快推進通關和檢驗檢疫一體化、"單一窗口"建設和"一站式作業"等口岸大通關改革。進一步落實"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加快湖南加工貿易綜合服務平臺一期推廣應用和二期立項建設。盡早實現海關、企業、商務和口岸各方聯網的電子化管理以及加工貿易的網上審批、在線服務。
13、拓展口岸平臺服務功能。積極爭取把衡陽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納入境內外維修業務試點,支持區內企業開展售后維修和全球維修業務。支持郴州出口加工區開展展示展銷業務并申報跨境電子商務試點。支持郴州鐵路口岸業務發展。加快永州(內陸)港、衡陽港和湖南農副產品集中驗放場等項目建設,支持發展通港澳直通車和國際快件業務。支持長沙海關駐永州辦事處盡早對外開辦業務。支持永州申報進口肉類指定口岸。積極爭取將湘南三市納入粵港跨境快速通關體系。支持郴州國際快件監管中心開辦個人物品清關業務,試行國際快件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積極爭取在示范區設立進境水果指定口岸。
七、加大人才和科技支持
14、完善社保減負政策。在國家政策許可的前提下,合理確定示范區內企業"五險一金"繳納比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費率過渡試點政策和園區企業打捆參保、打捆執行費率過渡試點政策。
15、加大引才引智力度。鼓勵國內高校到示范區聯合辦學、興辦分?;颡毩⒃盒?并落實建設用地、規費減免、設施建設等優惠政策。在示范區加快建立人才、智力、項目相結合的柔性引進機制。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攜帶科技成果到示范區創業的,經原單位同意并履行相關手續,可在三年內保留其人事關系。支持示范區創建多個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園區和引智示范基地。
16、鼓勵科技創新。鼓勵示范區開展科技金融結合工作。通過設立創新投資基金、科技支行和建立科技貸款風險補償機制,試點專利權質押貸款和科技保險財政補貼,促進科技成果在示范區落地轉化。整合相關科技專項資金,加大示范區科技創新支持力度,加快推進示范區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科技創新平臺、產學研基地建設。充分發揮衡陽、郴州等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輻射帶動作用,推動示范區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和高新技術產業集群集聚發展。積極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努力推動示范區企業加強創新能力建設。
八、支持和鼓勵改革創新
17、支持規劃改革試點。支持湘南三市(衡陽市、郴州市、永州市)率先開展縣(市)城鄉總體規劃暨"三規合一"試點工作,實現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的"三規合一"或"多規合一",逐步形成統一銜接、功能互補的規劃體系。
18、推進審批權限下放。深入推進簡政放權,賦予示范區更多自主權。省直相關部門在行政審批、公共服務方面最大限度地下放審批權限。鼓勵示范區內園區探索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大膽創新園區建設管理模式。加快推進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