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湖南省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
創新創業實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辦發〔2015〕74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9月11日
湖南省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
創新創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9號)精神,促進眾創空間發展,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激發經濟發展活力,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發展目標
到2018年,實現"1211"發展目標。即:構建100個以上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新增2萬個科技型小微企業;創業投資機構達到100個以上;提供10萬個高質量的就業崗位。創新創業政策體系更加健全,形成開放共享的科技創新創業公共服務平臺和全鏈條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幫助各類人才實現創業夢想。
二、主要任務
組織實施"眾創空間建設"、"創客培育"、"創新創業服務提升"、"財稅金融支撐"和"創新創業文化培育"等五項行動計劃,建立創新創業信息共享平臺,引導人才、技術、資本等創新要素向眾創空間集聚,打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生態系統。
(一)眾創空間建設行動計劃。
1、開展眾創空間示范。依托湖南省工業設計創新平臺、長沙高新區創業服務中心、中南大學學生創新創業指導中心等,在互聯網應用、智能制造、工業設計、生物醫藥等領域,構建10個左右有影響力的眾創空間示范基地,帶動全省眾創空間建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2、推動科技企業孵化器轉型升級。制定湖南省眾創空間認定管理辦法,推動創業服務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大學科技園、中小企業創業基地等科技企業孵化機構優化運營機制和業務模式,轉型升級為投資促進型、培訓輔導型、專業服務型和創客孵化型等各具特色的眾創空間。支持園區和縣市區建設眾創空間,促進省、市、縣聯動。(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改委、省經信委)
(二)創客培育行動計劃。
3、鼓勵支持大學生創業。依托省內高等院校建立一批大學生創業培育示范基地,組建湖南省大學生創業基地聯盟。支持高等院校開設創新創業課程,加強創業培訓。組建由成功創業者、天使投資人、知名專家等為主的創業導師隊伍。組織創業導師編輯出版創業輔導培訓教材和政策匯編,開展"創業學院"、"創業大講堂"、"創業培訓班"等各類創業培訓。支持湖南省大學生創新創業孵化基地、大學科技園等平臺為大學生創業提供場所和公共服務。加大對大學生、青年科技人才等群體創新創業支持力度。在校大學生休學創業時間可視為參加實踐教育時間。(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團省委)
4、支持科技人員創業。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員兼職或離崗等方式,走出來創辦、領辦或與企業家合作創辦科技型企業、科技服務機構,經所在單位同意離崗的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原單位應根據科技人員創業的實際情況與其簽訂或變更聘用合同,明確權利義務,符合條件的可正常申報評審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建立健全科研人員雙向流動機制。深化科技成果處置權、收益權改革,除涉及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和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成果外,轉移轉化所得收入全部留歸單位;對于職務發明成果轉讓收益(入股股權),成果持有單位按不低于50%的比例獎勵科研負責人、骨干技術人員等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加大"企業科技特派專家行動計劃" 和"企業科技創新創業團隊支持計劃"推進和支持力度。鼓勵支持企業科技特派專家和農村科技特派員深入基層一線創辦、領辦、協辦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服務實體和專業合作組織,實現生產、技術和市場的有效連接。(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科協)
5、支持海外高層次人才來湘創業。建立和完善海外高端創新創業人才引進機制,通過國家"千人計劃"、省"百人計劃"等人才引進計劃的實施,引進一批海外高層次人才和團隊到湖南創新創業。依托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各地留學生創業園,引進一批具有國際視野留學歸國人員創辦科技型企業。落實來湘創業海外高層次人才配偶就業、子女入學、醫療住房、社會保障相關政策。重點支持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國際先進技術成果在湖南落地轉化。(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委人才辦、省科技廳、省科協)
6、支持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依托農村專業技術協會、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村科普示范基地等農村創新創業平臺,為返鄉創業人員提供各類創業服務。支持返鄉創業人員因地制宜圍繞農產品深加工、農村服務業、休閑農業、鄉村旅游等開展創業。培育一批新型職業農民,積極引導金融機構支持外出務工人員返鄉興辦企業和經濟實體,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及財政貼息等創業扶持政策,為返鄉創業者提供良好的創業環境。(責任單位:省農委、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協、團省委)
(三)創新創業服務提升行動計劃。
7、降低創新創業門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實施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一照一碼",落實"先照后證"改革,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和電子營業執照應用。放寬企業注冊資本登記條件,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簡化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對眾創空間內的企業實行"一照多址"、集群注冊。采取一站式窗口,網上申報、預約服務等措施,為創客企業工商注冊提供簡捷便利服務。鼓勵各地對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的房租、寬帶接入費用和用于創業服務的公共軟件、開發工具給予適當財政補貼,鼓勵眾創空間為創業者提供免費高帶寬互聯網接入服務。(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財政廳、省科技廳)
8、推進創新創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依托湖南科技成果轉化平臺、湖南省農村農業信息化綜合服務平臺、湖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湖南省大學生創新創業孵化基地、湖南省知識產權交易中心等平臺,整合服務資源,完善服務功能,構建全方位的創業公共服務體系,為創業者提供法律、知識產權、財務、咨詢、檢驗檢測認證和技術轉移等"一站式"創業服務。搭建軍民兩用技術轉化平臺,促進軍民深度融合。研究探索創新券應用試點工作,推動眾創空間各項創新活動有效開展。(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知識產權局)
(四)財稅金融支撐行動計劃。
9、加強財稅政策引導。整合優化現有扶持創新創業的各項財政資金,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和后補助等方式,重點支持眾創空間建設、公共服務平臺和創新創業活動。利用國家及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運用階段參股、風險補助和投資保障等方式,引導創業投資機構投資于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發揮國家及省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對社會資本的帶動作用,重點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技術產業早中期、初創期創新型企業發展。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通過市場機制引導社會資金和金融資本支持創業活動。發揮財稅政策支持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發展的作用,培育發展天使投資群體,推動大眾創新創業。落實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高新技術企業、重點群體創業就業和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等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地稅局、省國稅局、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發改委)
10、完善創業投融資服務。利用國家和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吸引社會資本共同發起設立天使基金、創投基金等創業投資企業。開展互聯網股權眾籌融資試點,增強眾籌對大眾創新創業的服務能力。規范和發展服務小微企業的區域性股權市場,促進科技初創企業融資,完善創業投資、天使投資退出和流轉機制。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新設或改造部分分(支)行,作為從事科技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專業或特色分(支)行,提供科技融資、知識產權質押、股權質押等方式的金融服務。(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省發改委、湖南銀監局、湖南證監局、湖南保監局、省知識產權局、省財政廳)
(五)創新創業文化培育行動計劃。
11、舉辦創新創業系列活動。辦好"湖南省創新創業大賽"、"湖南省青年創新創業大賽" 、"湖南省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湖南省大學生"挑戰杯"等創新創業賽事,舉辦創新創業活動和展會。鼓勵眾創空間針對不同的創客群體,舉辦各類創新沙龍。(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協、團省委)
12、加強對創新創業的宣傳。調動政府、高等院校、媒體、服務機構的宣傳力量,發揮互聯網、博客、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的作用,持續組織"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宣傳活動,報道一批創新創業先進事跡,樹立一批創新創業典型人物,讓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在全社會蔚然成風。(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團省委、省科協)
(六)建立創新創業信息共享平臺。
13、以"互聯網+"模式實現資源共享。立足云計算、大數據等技術,建立湖南省創新創業信息共享平臺,充分集成科技成果、人才、資金、機構和政策等信息,實現與現有科技資源及信息系統的有機銜接,實現線上線下緊密互動,資源共享,積極為創新創業主體提供創新服務,釋放服務潛能。(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教育廳)
三、保障措施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推動眾創空間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確保方案順利實施。建立湖南省推動眾創空間建設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科技廳,落實部門職責,加強協調指導,及時研究解決推動眾創空間建設的重大問題。建立市州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推動眾創空間建設工作通報制度,定期向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工作實施進展情況。省科技廳會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制定眾創空間建設工作考核評價辦法,對市州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考核結果將納入省績效評估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