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減輕企業成本負擔加強要素保障
責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湘政辦發〔2015〕66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減輕企業成本負擔加強要素保障責任分工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8月18日
減輕企業負擔加強要素保障責任分工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一系列決策部署,多措并舉減輕企業負擔、切實加強要素保障,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現提出以下責任分工方案。
一、價費稅方面
1、解決企業繳納政府性基金負擔重、部分收費項目交叉重復的問題。按照財政部等三部委《關于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清理規范工作的通知》(財稅[2015]45號)和國家部署要求,取締不合規的基金項目,嚴格落實有關取消、停征和減免的政策,對征收對象相同、計征方式和資金用途相似、重復設置的基金進行歸并,嚴格落實基金清單管理。(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牽頭,省發改委、省經信委配合,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2、解決部分稅收征收不夠規范的問題。進一步規范稅收征管秩序,加強稅收政策宣傳和解讀,對各類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公平公正。(責任單位:省國稅局、省地稅局,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3、解決行業協會學會收費高的問題。對行業協會、學會收費問題進行清理整頓。(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牽頭,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各行業協會學會主管部門配合,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4、解決各類保證金多的問題。對各類擔保金、履約金、保證金進行清理規范。(責任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二、融資方面
5、解決融資成本偏高的問題。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以及規范商業銀行收費的文件精神,嚴肅查處銀行亂收費,嚴禁“以貸轉存”、“存貸掛鉤”等變相提高利率的行為。(責任單位:湖南銀監局牽頭,省發改委、省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配合,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6、解決貸款依賴度高、其他融資渠道支持有限的問題。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擴大企業直接融資規模。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42號)精神,加快制定相應的具體辦法,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公共建設領域。(責任單位:省政府金融辦、省發改委牽頭,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省財政廳、省經信委、湖南證監局配合,全年工作)
7、解決銀行審貸程序復雜、審批期限長的問題。優化商業銀行對小微企業貸款的管理,通過提前進行續貸審批、設立循環貸款、實行年度審核制度等措施減少企業高息“過橋”融資。鼓勵商業銀行開展基于風險評估的續貸業務,對達到標準的企業進行滾動融資,優化審貸程序,縮短審貸時間。(責任單位:湖南銀監局牽頭,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辦配合,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8、解決產能過剩行業陷入融資困境的問題。協調商業銀行按照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原則對傳統產業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和轉型升級給予必要的信貸支持。(責任單位:湖南銀監局牽頭,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辦配合,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三、用工方面
9、解決招工難的問題。根據不同行業企業的特點,通過改善勞動條件、完善信息服務、加強教育培訓、引導創業就業等,多措并舉幫助企業克服用工難。(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教育廳配合,全年工作)
10、解決社會保險負擔較重的問題。嚴格落實國家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費率的有關政策,在國家政策范圍內,結合湖南實際,盡量減輕企業社保繳費負擔。(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全年工作,按照國家時限要求降低社保費率)
11、解決專業技術人員匱乏,特別是高新技術產業人員少的問題。構筑多方位、多領域、多渠道、多方式的人才引進平臺,有效增強我省人才吸納能力。推動高等教育轉型升級,培養儲備一批與現代科技相匹配的高素質技術人才。鼓勵引導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應用技術型高校轉型,開啟校企聯合招生、聯合培養試點。(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科技廳配合,全年工作)
12、解決部分優惠政策未落實到位的問題。貫徹落實中共中央組織部等五部委《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鼓勵支持勞動密集型企業和中小微型企業吸納就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辦發[2013]41號)等文件精神,提供免費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本公共服務,落實一次性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等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配合,2015年9月底前完成)
四、用地方面
13、解決部分地區用地指標不能滿足建設用地需要的問題。加強用地計劃爭取和統籌力度,清理閑置用地,著力盤活存量,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積極穩妥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和低丘緩坡土地開發利用試點工作,拓展用地空間,保障重大項目、優質項目用地需求。(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全年工作)
14、解決用地審批程序復雜、辦理時間長的問題。落實省國土資源廳《關于調整和優化建設用地審查報批工作的通知》(湘國土資發[2014]25號)要求,進一步加強用地審批服務,優化用地審批流程,嚴格審批責任,提高審批效率。(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15、解決征地拆遷時間長,不能如期交地的問題。嚴格執行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和信息公開制度,堅持依法拆遷、陽光拆遷、和諧拆遷。對電力、通信、軍用光纜等征拆事項,探索建立第三方評估機制,打破由行業壟斷部門定價議價權力。認真履行征地拆遷中的政府責任和交地期限約定,及時化解征地拆遷引發的矛盾,避免增加企業征拆費用及因不能按時交地帶來的損失。(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等單位配合,全年工作)
五、用電方面
16、解決電價偏高的問題。認真落實國家發改委《關于降低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工商業用電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748號),采取積極措施,降低工商業用電價格,完善水電標桿價格電價定價機制。積極推進電力項目建設,切實解決電力配套設施建設等領域競爭不充分的問題,降低電力項目建設成本。(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牽頭,省經信委、湖南能源監管辦、省電力公司配合,全年工作)
17、解決電力、天然氣等能源市場化改革滯后,企業自主選擇權小的問題。推進天然氣管道建設,加快電力與天然氣等能源市場化改革,放開直供電配額,協調建立市場競爭機制,打破壟斷,使企業在價格、服務等方面擁有更多自主選擇權。(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牽頭,湖南能源監管辦、省電力公司、湖南湘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配合,全年工作)
六、物流方面
18、解決物流成本高的問題。盡量降低物流領域收費,提高物流信息化程度,減少車輛空駛率,促進現代物流業發展。(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牽頭,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配合,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19、解決物流配送不暢的問題。加大標準化倉儲設施建設力度。引導物流企業節約集約用地,促進物流項目落地。減少物流配送車輛進城區域時段的限制,推進城市配送車輛通行便利化。(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牽頭,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經信委、省商務廳配合,全年工作,2015年10月底前減少物流配送車輛進城區時段的限制)
20、解決運輸結構單一的問題。加強水運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發展鐵水聯運,提高水運承載能力。(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牽頭,省發改委配合,全年工作)
七、監督檢查
開展責任分工落實情況專項督查,并將督查情況進行通報。(責任單位:省優化辦、省政府督查室,2015年1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