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湖南省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
應急預案》的通知
湘政辦發〔2015〕77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9月15日
湖南省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目 錄
1.總 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適用范圍
1.4 工作原則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2.2 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3 專家組
2.4 電力調度機構
3.預防預警機制
3.1 監測監控
3.2 日常防范
3.3 信息報告
4.應急響應
4.1 應急響應級別
4.2 分級響應
4.3 應急處置
4.4 信息發布
4.5 應急結束
5.善后工作
5.1 事件調查
5.2 改進措施
6.應急保障
6.1 技術保障
6.2 裝備保障
6.3 人員保障
7.監督管理
7.1 宣傳、培訓與演練
7.2 責任追究
8.附 則
8.1 預案管理與更新
8.2 預案制定與實施
1.總 則
1.1 編制目的
規范全省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和科學、快速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最大程度減少各種影響和損失,保障經濟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國家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湖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防范和應對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1) 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在省人民政府和國家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協調下,分層分區、各負其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電網企業確保電網盡快恢復供電,發電企業確保機組啟動能力和電廠自身安全,電力用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發生次生災害。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關單位按各自職責,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預防為主、保障重點。加強預警和隱患控制,加大電力宣傳和行政執法力度,將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把大電網安全放首位,防止事態擴大或發生系統性崩潰、瓦解。優先保證重要電廠、變電站廠(站)用電源和主干網架、重要輸變電設備恢復,優先考慮重要地區、重點城市、重要用戶恢復供電。
(3)依靠科技、科學應對。加強大電網理論技術研究,加快電網建設改造,采用新技術、新裝備提高電力系統安全穩定控制水平。加強大面積停電恢復控制研究,優化電網恢復方案和恢復策略,制定科學有效的"黑啟動"預案,提高電網安全運行水平。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省人民政府設立湖南省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指揮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長任指揮長,省人民政府協管副秘書長及省經信委主任、國家能源局湖南監管辦專員任副指揮長,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中國大唐集團湖南分公司、中國電力投資集團湖南分公司、中國華能集團湖南分公司、中國華電集團湖南分公司、國電湖南電力有限公司籌備組、長安電力華中發電有限公司、華潤湖南分公司、省交通運輸廳、省煤炭管理局、中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湖南銷售公司、廣州鐵路(集團)公司長沙辦事處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省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經信委,由省經信委分管副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
2.2 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 省指揮部
統一領導全省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研究決定啟動應急響應、部署應急處置方案等重大問題;完成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2.2.2 省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省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及時掌握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有關情況,提請省指揮部啟動或終止應急響應;監督檢查預案執行、應急處置和供電恢復等情況,協調解決應急處置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信息發布、宣傳報道工作。
2.2.3 省指揮部成員單位
省經信委 負責省指揮部辦公室工作,組織電網企業、發電企業落實應急處置工作。
國家能源局湖南監管辦 負責監督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做好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搶險和應急處置工作。
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 負責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搶險和應急處置。
中國大唐集團湖南分公司、中國電力投資集團湖南分公司、中國華能集團湖南分公司、中國華電集團湖南分公司、國電湖南電力有限公司籌備組、長安電力華中發電有限公司、華潤湖南分公司 負責電廠事件搶險和應急處置工作,并按相應的調度關系配合電網企業進行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
省交通運輸廳、廣州鐵路(集團)公司長沙辦事處 負責做好搶險救援的人員、設備、燃料和應急物資運輸保障工作。
省煤炭管理局、中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湖南銷售公司 負責保障發電燃料的應急供應。
2.3 專家組
省指揮部設立專家組,由電力生產、管理、科研等領域的專家組成,負責為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和決策建議。
2.4 電力調度機構
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電力調度機構是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指揮中心,值班調度員按照省指揮部及辦公室指令,統一指揮調度管轄范圍內的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預防預警機制
3.1 監測預警
電網企業、發電企業應建立完備的信息監測、預警、報告和應急處置組織體系,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對出現的問題早發現、早處理,盡量將事件限制在初發階段和局部地區,防止事態擴大。
3.2 日常防范
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應完善繼電保護和安全穩定控制系統,設置合適解列點,提高電力系統通信和調度自動化水平;加強電網建設,配置合理電源布點,構建靈活可靠的電網結構,保障電網安全運行;其所屬各級調度機構、各發電企業應按照設計規程等有關規定,配備應急保安電源。
各級人民政府應督促轄區內的重要用戶落實必要的應急準備和保安措施,配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技術人員等,提高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能力。
3.3 信息報告
當發生重特大事故或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電力設施大范圍破壞、電力生產發生突發性大面積停電事件、電力供應持續危機時,電力調度機構應立即將停電原因、停電范圍、停電負荷、發展趨勢和相關建議(是否啟動應急響應等)等情況報省指揮部辦公室。省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根據事件嚴重程度、發展態勢等報告省指揮部,并按照要求報告省人民政府和國家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4.應急響應
4.1 應急響應級別
根據電網停電范圍和事件嚴重程度,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為重大(Ⅱ級)、特別重大(I級)兩級。
4.1.1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Ⅱ級)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
(1)因電力生產發生重大事故,造成湖南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發前總負荷的10%以上30%以下的;
(2)因電力生產發生重大事故,造成長沙市大面積停電,減供負荷達到事發前總負荷的10%以上50%以下;或其他地級城市大面積停電,減供負荷達到事發前總負荷的20%以上50%以下的;
(3)因嚴重自然災害導致電力設施大范圍破壞,造成湖南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發前總負荷的20%以上40%以下的;
(4)因發電燃料供應短缺等各類原因引起電力供應危機,造成湖南電網30%以上60%以下火電容量機組非計劃停機的。
4.1.2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I級)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
(1)因電力生產發生重特大事故,引起連鎖反應,造成湖南電網大面積停電,減供負荷達到事發前總負荷30%以上的;
(2)因電力生產發生重特大事故,引起連鎖反應,造成本省地級城市減供負荷達到事發前總負荷50%以上的;
(3)因嚴重自然災害引起電力設施大范圍破壞,造成湖南電網大面積停電,減供負荷達到事發前總負荷的40%以上,且造成重要發電廠、重要變電站停電和重要輸變電設備受損,對湖南電網、跨區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構成嚴重威脅的;
(4)因發電燃料供應短缺等各類原因引起電力供應嚴重危機,造成湖南電網60%以上火電容量機組非計劃停機,湖南電網拉限負荷達到正常值50%以上,且對湖南電網、跨區電網正常電力供應構成嚴重影響的;
(5)因重要發電廠、重要變電站、重要輸變電設備遭受毀滅性破壞,造成電網大面積停電,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20%以上,對湖南電網、跨區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構成嚴重威脅的。
上述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4.2 分級響應
4.2.1 Ⅱ級應急響應
發生重大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由省指揮部宣布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并負責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向省人民政府和國家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有關情況。省指揮部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2.2 I級應急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由省指揮部報請省人民政府宣布啟動I級應急響應,同時報告國家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省指揮部在國家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3 應急處置
4.3.1 搶險救援
當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重特大電力生產事故,電力設施遭到大范圍破壞時,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有關發電企業應迅速調度搶險救援隊伍和應急儲備物資,并盡快趕赴事發現場,組織搶險,排除險情,修復電力設備。
當電力供應持續出現嚴重危機、電網調度機構缺乏有效控制措施,并可能導致系統性供需破壞和電網大面積停電時,省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研究決定實施特殊時期限電方案。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應嚴格按照特殊時期限電方案,落實限電措施。
在緊急情況下,為保障主網安全穩定和重點地區、重要城市、重要用戶的供電,電力調度機構值班調度員可以采取各種必要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各級運行值班員必須嚴格服從電網調度命令,正確執行調度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和阻礙值班調度人員、運行值班人員進行事件處置。
4.3.2 電網與供電恢復
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電力調度機構和有關電網企業、發電企業要盡快恢復電網運行和電力供應。電網恢復過程中,電力調度機構負責協調電網、電廠、用戶之間的電氣操作、機組啟動、用電恢復,保證電網安全穩定留有必要裕度。條件具備時,優先恢復重點地區、重要城市、重要用戶的電力供應。各發電廠嚴格按照電力調度命令恢復機組并網運行,調整發電出力。各電力用戶嚴格按照調度計劃分時分步恢復用電。
4.3.3 社會應急
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受影響或受波及地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單位)、各類電力用戶要按職責分工立即行動,組織開展社會停電應急救援與處置工作。對停電后可能造成重大政治影響、重大生命財產損失的重要電力用戶,按有關技術要求迅速啟動保安電源,避免造成更大影響和損失。
機場、高層建筑、商場、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各類人員聚集場所的電力用戶,停電后應迅速啟用備用電源或應急照明,有秩序地組織人員集中或疏散,確保人員的人身安全。
公安、武警等部門應加強對事發地關系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安全保衛和秩序維護工作,維護社會穩定。消防部門應做好各項滅火救援應急工作,及時撲滅電網大面積停電期間發生的各類火災。
公安、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力量,加強停電地區的道路交通指揮和疏導,緩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現交通混亂,保障各項應急工作的正常進行。物資供應部門要迅速組織有關應急和基本生活物資的加工、生產、運輸和銷售,確保停電期間居民的基本生活正常。
電網企業、發電企業迅速組織力量開展搶險救災,修復被損電力設施,恢復災區電力供應工作。停電地區各類電力用戶應及時啟動相應停電事件應急響應,防止發生各種次生災害。
4.4 信息發布
省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湖南省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規定,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4.5 應急結束
在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按照誰啟動、誰終止的原則,由應急響應啟動機構按程序宣布應急結束:
(1)電網主干網架基本恢復正常接線方式,電網運行參數保持在穩定限額之內,主要發電廠機組運行穩定。
(2)停電負荷恢復80%以上,重要城市負荷恢復90%以上。
(3)發電燃料恢復正常供應、發電機組恢復運行,燃料儲備基本達到規定要求。
(4)無其他對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正常電力供應存在重大影響或嚴重威脅的情形。
5.善后工作
5.1 事件調查
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級別,省指揮部或省指揮部辦公室配合國家事件調查組或省有關部門(單位)組成事件調查組進行調查,查清事件原因、發生過程、救援情況、事件損失、恢復情況等,編寫事件調查報告,提出安全預防建議等。
5. 2 改進措施
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電網企業、發電企業應加強事件評估分析,吸取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應及時總結經驗教訓,進一步健全應急處置工作體系。
6.應急保障
6.1 技術保障
電網企業、發電企業應認真研究分析電網大面積停電可能造成的損失和社會危害,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增加技術投入,不斷完善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技術保障體系。
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及所屬企業(包括調度機構、各供電分公司和檢修維護企業)和發電企業應結合電力生產特點和事件規律,落實預防電網大面積停電的有效措施、緊急控制措施和電網恢復措施。
6.2 裝備保障
各級各有關部門及電網企業、發電企業應建立應急裝備儲備和調用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及所屬電網企業應配備應急救援裝備和電力搶險物資,建立應急物資儲備更新機制。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應摸清各單位應急救援裝備底數,督促各單位加強維護管理,確保救援裝備始終處于可正常使用的狀態。
6.3 人員保障
發電企業、電網企業應加強電網調度、運行值班、檢修維護、生產管理、事件搶修的隊伍建設,建立完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
7.監督管理
7.1 宣傳、培訓與演練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加強電力安全知識的宣傳普及,提高公眾應對停電事件的能力。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應加強對全體員工防范停電事件的安全生產和應急知識的教育培訓,提高各類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省指揮部不定期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演練,強化各單位間協調配合和實戰能力。
7.2 責任追究
對在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附 則
8.1 預案管理與更新
省經信委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提請省人民政府修訂完善本預案。
8.2 預案制定與實施
本預案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