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實施意見
湘政辦發〔2015〕104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推進全省簡政放權,創新社會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5〕51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監管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結合我省實際,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進簡政放權和政府職能轉變,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政府信息公開、數據開放為抓手,充分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提高政府服務水平,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維護市場正常秩序,促進市場公平競爭,釋放市場主體活力,推動湖南運用大數據工作實現新突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主要目標。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充分運用政府數據和社會數據,運用大數據的方法和技術,不斷提高政府服務和監管的針對性、有效性;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市場主體依法誠信經營,構建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提高政府服務水平和監管效率,降低服務和監管成本;推動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的有機結合,構筑全方位的市場監管體系。
二、重點任務和分工
(一)貫徹落實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批轉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33號)精神,以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法人單位信息資源庫、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為基礎,加快建立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著力構建公民個人信用體系,實現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互聯互通、信用共享,探索建立以公民身份證號碼為基礎的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盡快啟用新的社會組織登記證書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2017年底前完成所有登記證書的更換。(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編辦、省公安廳、省民政廳、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省地稅局、省國稅局、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時間要求:按照國家統一進度要求完成)
(二)全面實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繼續深入推進工商營業執照、組織結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有序規范"三證合一"工作流程,強化技術支撐,加大宣傳力度。(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地稅局、省國稅局、省發改委、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時間要求:2015年12月底前實施)
(三)建立多部門網上項目并聯審批平臺,提高行政審批效率。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精簡審批事項規范中介服務實行企業投資項目網上并聯核準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4〕59號)精神,加快建設湖南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各有關部門按照統一標準分別梳理投資項目在線審批事項,將審批流程數據實時與省網上政務服務和電子監察系統無縫對接,確保在線平臺實現投資業務全覆蓋、審批業務全覆蓋,按時按質實現省市縣縱橫貫通,實現效能監察,推動行政管理流程優化再造。完善現有網上政務與電子監察系統,根據各部門特定需求定制審批流程與數據項。開發省、市、縣市區三級許可數據交換系統,實現行政許可審批資源共享和許可決定自動上傳公示。(責任單位:各有關部門,時間要求: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四)推動政府部門整合門戶資源,提高政務服務水平。鼓勵省直部門利用網站和微博、微信等新興媒體,整合相關信息為企業提供服務。各省直部門建立微信公眾號等信息服務平臺,集體入駐"湖南微政務"微信矩陣;整合各省直部門網站和有關信息系統,統一納入省政府門戶網站和信息平臺;建設全省投訴舉報統一平臺,實現"一點投訴、全網響應、高效答復";搭建政府投融資信息服務平臺,開展企業與金融機構融資對接活動、上下游企業合作對接活動;繼續完善市場監督管理、稅務管理等部門的網絡基礎設施建設,提升為企業和公眾提供信息服務的水平;建設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對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全過程進行信息管理。(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網信辦、省工商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政府金融辦、省地稅局、省安監局、省國稅局、省科技廳、省質監局、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時間要求:持續實施)
(五)拓展信用記錄和信用產品應用領域,建立健全守信激勵機制。在財政資金補助、政府采購過程中,要查詢市場主體信用記錄或要求其提供具備資質的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積極推進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有關業務系統與信用記錄系統對接,實現財政資金申請時,自動查詢申報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相關信用信息。在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過程中,實行行業分類監管,同等條件下,對誠實守信者實行減少監管頻次、優先辦理、簡化程序等"綠色通道"支持激勵政策。(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地稅局、省安監局、省國稅局、長沙海關等有關部門,時間要求:2015年12月底前出臺并實施)
(六)充分運用大數據技術,加強統計監測和數據加工服務。建立各行業、部門、企業信息歸集機制,根據宏觀經濟數據、重點行業(領域)數據、產業發展動態、市場供需狀況、質量管理狀況等信息,充分運用大數據技術,加強跨部門數據關聯比對分析等加工服務,充分挖掘數據價值,提高宏觀經濟分析的及時性、針對性、實用性和前瞻性,把握全省經濟運行的基本態勢和發展趨勢。加強反恐、治安、金融安全監管等大數據分析研判應用工作,提高經濟運行監測預測和風險預警能力,并及時向社會發布,合理引導市場預期。(責任單位:省統計局、省發改委、省公安廳、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辦、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時間要求:持續實施)
(七)發揮政府組織協調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和行業組織運用大數據完善服務。依法有序開放政府信息資源,切實發揮信用信息特別是來源于大數據的相關信息對于決策、防風險的重要作用。鼓勵和支持銀行、證券、信托、融資租賃、擔保、保險等專業服務機構和行業協會、商會等充分運用互聯網思維,探索研究行業數據開放辦法和具體措施,依托大數據更加便捷高效地為企業提供服務,同時有效防范經營風險。支持和推動金融信息服務企業積極運用大數據技術開發新產品,切實維護國家金融信息安全。(責任單位: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銀監局、湖南證監局、湖南保監局、省民政廳、省政府金融辦、省網信辦、各級人民政府,時間要求:持續實施)
(八)創新市場經營交易行為監管方式,健全事中事后監管機制。不斷完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2016年基本整合建成我省統一的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及時公開監管信息,形成監管合力。制定下發省政府關于推進社會綜合治稅強化稅收征管工作的意見,完善稅收風險管理工作機制,推廣應用金稅三期決策支持(風險管理系統),整合所有涉稅信息,開發全省綜合治稅信息共享平臺,強化事中事后稅收征管。普遍推廣"雙隨機"抽查機制。編制全省食品藥品監管系統信息化三年規劃,啟動實施"智慧食藥監"一期工程建設,開展基層食品藥品大數據監管試點。依托省電子政務外網平臺,建設全省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數據庫、電子證照庫和市場主體數據挖掘系統。建立節能監察結論約束機制,將節能結論信息納入湖南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環保廳、省商務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安監局、省質監局、省發改委、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等有關部門,時間要求:2015年12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
(九)建立健全信用承諾制度,約束市場主體誠信經營。全面建立市場主體準入前信用承諾制度,要求市場主體以規范格式向社會作出公開承諾,違法失信經營后將自愿接受約束和懲戒。信用承諾納入市場主體信用記錄,接受社會監督,并作為事中事后監管的參考。(責任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時間要求:2015年廣泛開展試點,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十)建設完善全省統一信用信息交換平臺,實現信息共享。逐步連接?。ㄖ校┲备鞑块T數據源,盡快形成省、市、縣市區三級信用信息平臺體系,實現各地區、各部門信用信息共享。具有市場監管職責的部門在履職過程中要準確采集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建立部門和行業信用信息系統,省信用主管部門要加快整合金融監管、工商登記、稅收繳納、社保繳費、交通違法、安全生產、質量監管、統計調查、公安大數據等領域信用信息,統一納入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各級人民政府,時間要求: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一)建立失信黑名單制度,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加快建立工商、金融、財稅、食品藥品、安全生產、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等領域的失信黑名單制度,及時將黑名單信息推送到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實現失信黑名單信息有序共享。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等部委要求,加快制定貫徹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企業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暫行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15]88號)的具體措施。以《關于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的合作備忘錄》實施為突破口和示范,推動失信行為的聯合懲戒。對納入黑名單的市場主體在項目核準、銀行信貸、土地使用、采礦權取得、政府采購、行政許可、證券融資、政策性資金和財稅政策扶持等方面予以限制。(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工商局、省地稅局、省國稅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質監局、省安監局、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等有關部門,時間要求:2015年12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
(十二)建立產品信息溯源制度,加強監督管理。加強對食品、藥品、農產品、日用消費品、特種設備、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等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產品的監督管理,利用物聯網、射頻識別等信息技術,建立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形成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的信息鏈條,服務政府監管和社會公眾查詢。啟動實施藥品電子監管全品種全覆蓋,試點食品重點品種、重點企業產品追溯和實時監測,推進餐飲服務"明廚亮灶"創建工作。研究搭建包括農產品信息溯源系統在內"湖南智能農業云平臺"。(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網信辦、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委、省質監局、省經信委、省發改委,時間要求:2015年12月底前出臺并實施)
(十三)加強對電子商務領域的市場監管,形成監管合力。健全權益保護和爭議調處機制。加強宣傳,引導各類網絡經營主體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亮照亮標",守法誠信經營。加快網絡經營主體數據庫建設,加強對網絡經營主體和網絡交易行為的監管。堅決打擊網絡虛假宣傳、銷售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加強電子商務平臺監管,指導落實相關責任義務及平臺規則制度的建立,落實網上抽查、源頭追溯、落地查處、信用管理的監管機制,維護網絡市場秩序。(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商務廳、省網信辦、省經信委、省質監局,時間要求:持續實施)
(十四)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和數據開放力度,方便全社會開發利用。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將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事項自作出行政規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工作規定,按要求主動公開相關信息,確保公眾知情權,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責任單位:各有關部門、各級人民政府,時間要求:持續實施)
(十五)大力推進企業信息公示,提高市場透明度。嚴格執行《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54號),加快實施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制度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制度。依法向社會公示其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企業注冊登記、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基本信用信息,以及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等信息,依托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對各級有關部門涉企信息實行集中匯聚、統一公示,并與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全國一張網"、湖南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實現有機對接和信息共享。(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發改委、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各級人民政府,時間要求:持續實施)
(十六)提升"信用湖南"網站服務功能,實現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詢。建設"信用湖南"網站,歸集整合各地區、各部門掌握的應向社會公開的信用信息,實現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詢,方便社會了解市場主體信用狀況。各市州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網站要與"信用湖南"網站連接,并將本單位政務公開信息和相關市場主體違法違規信息在"信用湖南"網站公開。(責任單位:省發改委、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等有關部門及各市州人民政府,時間要求: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七)積極推進政府內部信息交換共享,打破信息地區封鎖和部門分割。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認真做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相關市場主體違法違規信用信息的公示工作,編制出臺貫徹落實"雙公示"工作具體方案。各地級各部門已建、在建信息系統要實現互聯互通和信息交換共享。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對申請立項新建的部門信息系統,凡未明確部門間信息共享需求的,一概不予審批;對在建的部門信息系統,凡不能與其他部門互聯共享信息的,一概不得通過驗收;凡不支持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設,不向省、市信息共享平臺提供信息的部門信息系統,一概不予審批或驗收。(責任單位: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省發改委、省網信辦等有關部門及各市州人民政府,時間要求:持續實施)
(十八)加強電子政務建設,實現全省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在省黨政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省電子政務資源整合工作組牽頭,積極參與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參與完善人口、法人單位、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宏觀經濟等國家信息資源庫。加強電子政務外網網絡平臺和安全體系建設,逐步建立起以省政府門戶網站為主站、部門網站為子站的網站群系統。加快建設省級電子政務外網統一云平臺。圍繞簡政放權,梳理權力清單,提升政府網上公共服務水平,逐步形成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新型政府服務模式。推進完善政府大數據采集制度、制定大數據處理技術標準、建設大數據處理中心、開展大數據應用開發等工作。增進基于國產密碼的網絡信任,強化安全管理和運行監管體系建設。(責任單位: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省網信辦、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委機要局等有關部門及各市州人民政府,時間要求:分年度推進實施,2020年前基本建成)
(十九)加強和規范政府數據采集,加快建立市場主體信用檔案。建立健全政府大數據采集制度,明確信息采集責任,各部門在履職過程中,要及時、準確、規范、完整地記錄和采集相關信息,妥善保存并及時更新。加強對市場主體相關信息的記錄,形成信用檔案,各部門要建立守信"紅榜"和失信黑名單制度,拓展黑名單來源渠道,充實省信用數據交換平臺失信黑名單庫,對失信黑名單企業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公開曝光。(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等有關部門,時間要求:2015年12月底前實施)
(二十)建立政府信息資源目錄體系,加強信息資源管理。建立全省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平臺,各行業主管部門須在2016年12月底前,研究制定本部門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編制湖南省政府部門信用信息共享開放目錄。(責任單位: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等各有關部門,時間要求:2016年12月底前出臺目錄編制指南)
(二十一)鼓勵征信機構開展專業化征信服務,擴大信用產品應用領域。引導征信機構根據市場需求,大力加強信用服務產品創新,探索采集企業商業信息,開發符合銀行需求、反映企業信用狀況的信用產品,提供專業化的征信服務。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內部風險防范、避免利益沖突和保障信息安全的規章制度,依法向客戶提供便捷高效的征信服務。進一步擴大信用報告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及銀行、證券、保險、信托、擔保、小額貸款等領域的應用。(責任單位:省發改委、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銀監局、湖南證監局、湖南保監局、省政府金融辦,時間要求:2017年12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
(二十二)支持征信機構依法征信,鼓勵培育發展信用服務業。制定并落實培育云計算大數據產業推進"互聯網+"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從財稅、金融、產業、人才等方面支持大數據產業發展,推動大數據相關技術及產品的創新應用。逐步出臺指導金融機構應用大數據發展業務的具體政策措施。建立以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為對象的征信系統,依法采集、整理、加工和保存在市場交易和社會交往活動中形成的信用信息。采取合理措施保障信用信息的準確性,建立起全面覆蓋經濟社會各領域、各環節的市場主體信用記錄。鼓勵發展信用服務業,對符合條件的信用服務機構,按有關規定享受國家和地方關于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的各項優惠政策。加強信用服務市場監管,支持征信機構與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深入合作,提高市場公信力和社會影響力。(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省網信辦、湖南銀監局、湖南證監局、湖南保監局、各級人民政府,時間要求:2017年12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
(二十三)完善規范信息監管,保護社會信息安全。積極配合國家開展相關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規的研究工作。嚴格執行國家規范電子政務,監管信息跨境流動,保護國家經濟安全、信息安全,以及保護企業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管理制度。完善湖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的相關規定,規范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分類、發布和使用活動,保護企業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大數據服務公共安全領域,促進政府和社會信息資源向公安機關開放聯接。按照國家相關要求,制定信息安全等級、共享原則、事故處罰規定等,確保信息安全。(責任單位:省網信辦、省公安廳、省工商局、省經信委、省發改委、省質監局、省政府法制辦,時間要求:2017年12月底前出臺)
(二十四)加快信用信息立法,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按照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大力推進社會信用建設的決議》、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企業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暫行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15]88號)等文件要求,研究出臺翔實具體、操作性強的"守信激勵、失信懲戒"辦法,對政府部門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務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報告作出規定,懲戒市場主體違法失信行為。(責任單位:省發改委、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省政府法制辦,時間要求:2017年12月底前出臺)
(二十五)建立大數據標準體系,促進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積極配合國家建立大數據標準體系,貫徹落實有關大數據的基礎標準、技術標準、應用標準和管理標準等。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完善政府信息資源目錄標準體系,做好政府信息采集、存儲、公開、共享、使用、質量保障和安全管理等技術標準,并與國家對接。推動跨部門信息融合與開發,完善企業間信息共享交換的標準規范。研究制定《湖南省節能監察辦法》,規范行業用能標準。(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質監局、省網信辦、省發改委、省統計局、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時間要求:按國家推進步驟實施)
(二十六)聯系實際,推動實施大數據示范工程。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積極推動"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0號),推進我省"互聯網+"經濟發展。在工商登記、質量監管、消費維權等領域率先開展大數據示范應用工程,實現大數據匯聚整合;在宏觀管理、稅收征繳、資源利用與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建設、健康醫療、勞動保障、教育文化、交通旅游、金融服務、中小企業服務、工業制造、現代農業、商貿物流、社會綜合治理、收入分配調節等領域逐步實施大數據示范應用工程。(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網信辦、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等有關部門,時間要求:2020年前分年度取得階段性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是創新社會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服務和監管能力的重要舉措,事關我省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工作大局。各級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緊緊圍繞上述26項任務分工,全面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切實把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工作落到實處。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級各部門要科學籌劃,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按照職責分工,將工作任務做進一步細化分解,抓緊制定具體配套措施,出臺相關落實文件。要定期向省發展改革委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反饋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共同研究,妥善解決。
(三)強化協調配合。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是一項涉及多行業、多領域的系統工程,必須強化政府統籌、部門間協調配合。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統籌,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具體協調,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既要做好行業內的縱向協調,又要做好部門間的橫向溝通,共享大數據信息成果,共享工作推進經驗,推動在服務和監管過程中廣泛運用大數據。
(四)加強監督管理。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對本方案落實的監督檢查,省人民政府將對本方案實施工作開展督導督查,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工作進展情況開展評估,并將評估結果進行通報。
(五)加大宣傳力度。各級各部門要通過多種渠道、多種方式深入宣傳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工作的重要意義,開展多層次的工作交流,認真總結和交流推廣運用大數據理念、技術和資源,創新社會管理的經驗和做法,積極營造全社會廣泛參與的良好社會氛圍。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