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加快培育發展家庭農場的意見
湘政辦發〔2015〕106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加快培育發展家庭農場提出如下意見:
一、把握基本特征
家庭農場是指以農戶家庭為基本生產經營單位,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以農業為主要收入來源,從事集約化、商品化及適度規?;a經營,達到一定經營規模并相對穩定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家庭農場經營的產業須符合當地區域經濟發展整體規劃,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勞動生產率高于當地平均水平1/4以上,農業凈收入占家庭總收益的80%以上,家庭成員收入水平接近當地城鎮居民水平,常年雇工數量不超過家庭務農人數?,F階段,以種植業為主的,土地經營面積宜在150畝左右;以生豬養殖為主的,年存欄宜在500頭左右;從事其他養殖或種養結合的,均應從實際出發,堅持適度規模。土地流轉期較長,新流轉的土地合同期限不少于7年;由大戶改造為家庭農場的,剩余流轉期限不少于5年;集中連片的面積原則上不低于經營面積的70%。生產經營管理規范,實行標準化生產。有與經營規模相匹配的農業機械,或與農機合作社簽訂農機服務合同,接受農業社會化服務。
二、明確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發展現代農業、提高農業集約化經營水平,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在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強化家庭經營基礎地位的前提下,通過規范管理服務、開展示范創建、加強政策扶持,積極培育發展家庭農場,逐步提高農業生產經營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水平,推動現代農業不斷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規劃引領。依據農林牧漁產業規劃,在優勢產業或特色產業布局區域內發展適宜的家庭農場,生產有市場需求的農產品,重點發展以糧食生產為主業的家庭農場,鼓勵發展種養結合、社農結合的復合型家庭農場。
--堅持分類指導。依據自然經濟社會條件、作物品種差異,因地制宜,對山、丘、平湖區制定不同的工作方案和具體措施,分類指導,穩妥推進,不搞行政強制推動,不搞下指標、一刀切。
--堅持適度規模。注重把握好土地經營權流轉和規模經營的度,做到與農村勞動力轉移規模相適應,與家庭農場經營能力相適應,防止片面追求數量和規模,最大限度提高土地產出率、勞動生產率和資源利用率。
--堅持農地農用。加強家庭農場土地用途管理,最大限度保護耕地資源,落實基本農田保護,嚴禁以家庭農場名義擅自或變相將農用地進行非農化建設。
(三)發展目標。到2020年,力爭全省培育發展家庭農場5萬戶左右,其中以糧食種植為主的家庭農場3萬戶,以林木、林果生產為主的家庭農場1萬戶,養殖型、種養結合型及其他形式的家庭農場1萬戶。從2016年起,每年創建省級示范家庭農場1千戶;全省創建省級家庭農場示范縣10個。
三、加強管理服務
(一)實行認定登記管理。家庭農場認定由農戶自主向所屬縣市區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報省、市農業(經管)主管部門備案。需要取得市場主體資格的家庭農場,向當地工商部門申請辦理注冊登記,登記類型由申請人根據生產規模和經營需要自主選擇,可以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有限公司四種類型之一。工商部門要按規定免收注冊登記等相關費用。家庭農場的認定辦法由省統一制定,各地可以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二)開展示范創建活動。各地要認真組織開展示范型家庭農場創建活動,科學設置創建標準,實行動態管理,建立示范型家庭農場名錄。農村經營管理部門要通過示范創建,引導家庭農場在經營管理能力、生產發展規模、設施裝備水平、生產經營效益等方面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省級選擇條件比較好的縣市區作為整體推進培育發展家庭農場的試點示范。省級示范型家庭農場和家庭農場示范縣的創建標準由省農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三)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各地要結合新型職業技能培訓、農業創業培訓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等,有計劃地加大對家庭農場經營管理者的培訓力度。計劃用5年時間,對省級示范型家庭農場經營管理者輪訓一遍。鼓勵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返鄉青年農民工、市場經紀人興辦家庭農場。支持家庭農場創建品牌,指導家庭農場開展"三品一標"認證,推行標準化生產,建立質量全程監控、市場準入、可追溯制度,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
(四)鼓勵發展合作。家庭農場要與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組織、種養大戶共同發展、融合發展。引導同類農產品生產的家庭農場通過組建協會等方式,加強相互交流與合作。鼓勵家庭農場與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農產品交易市場、零售商場等通過訂單生產、直供直銷、農超對接、利潤返還等方式,建立長期穩定、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農產品產銷銜接機制和合同履約機制。鼓勵家庭農場牽頭或參與組建合作社,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帶動廣大農戶共同發展。
(五)優化農場服務。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流轉服務平臺,為家庭農場提供政策咨詢、市場信息、價格評估等服務?;鶎愚r業技術推廣機構要建立農技人員聯系家庭農場制度,主動為家庭農場提供農技應用、良種引進、疫病防控、檢驗檢測、技能培訓等服務。引導和鼓勵各類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開展面向家庭農場的代耕代種代收、病蟲害統防統治等經營性社會化服務。運用物聯網技術,建立家庭農場與消費者的直達通道,改善家庭農場農產品流通機制,提高農產品收購、存儲、運輸、加工和銷售的市場配套服務水平,幫助培育家庭農場優質名牌。全面準確掌握家庭農場基本信息,逐級建立家庭農場數據庫系統和電子商務網絡。
四、加大政策支持
(一)財政支持。各地要統籌安排涉農項目,支持家庭農場發展。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整治、農村道路建設等項目要優先安排在家庭農場比較集中、符合相關條件的地域實施。支持具備條件的家庭農場承擔和實施糧油高產創建、農田基礎設施建設等現代農業發展項目。鼓勵涉農資金向家庭農場傾斜,符合申報條件的農業項目要優先安排,新增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要重點扶持以糧食種植為主的家庭農場。支持有條件的家庭農場建設試驗示范基地,擔任農業科技示范戶,參與實施農業技術推廣項目。省級財政從今年起將加大家庭農場扶持力度,對省級示范型家庭農場和家庭農場示范縣給予重點扶持。各市州、縣市區財政也要加大扶持力度,促進家庭農場發展。
(二)金融支持。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機制,靈活采取貸款貼息、風險補償、創投基金等方式,幫助家庭農場拓寬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引導銀行機構為家庭農場進行融資增信,創新家庭農場信用貸款產品。穩妥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農民住房財產權等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拓寬涉農貸款抵押擔保范圍。推廣POS機、網上銀行、電話銀行等新型支付業務,多渠道為家庭農場提供便捷的支付結算服務。推動建立健全農業信貸風險的補償分擔機制,對家庭農場給予貸款貼息、貸款及其擔保損失補償等優惠。鼓勵各地由政府出資設立融資擔保公司,為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提供擔保服務。開展家庭農場綜合性保險試點。完善政府補助和商業保險相結合的家庭農場保險體系,鼓勵保險公司開發滿足家庭農場風險需求的保險產品。
(三)用地支持。家庭農場設施農業用地按農用地管理。家庭農場所需的農產品加工場地等建設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規劃、城市建設規劃和農業相關規劃的前提下,認真落實國土資源部和農業部有關農業生產配套設施用地政策并予以優先安排。要積極引導設施建設合理選址,鼓勵集中興建公用設施,規范設施農用地使用。家庭農場因林業生產需要,在所經營的林地范圍內修筑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用地,按照《森林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用地手續。
(四)稅費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享有的稅費優惠政策,符合相關條件的家庭農場同等享受。家庭農場銷售自產農產品,按照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的政策規定,免征增值稅。家庭農場按規定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政策。稅務機關要為家庭農場辦理稅務登記、免稅申報、發票領用等事項提供便利和指導。各類經營主體為家庭農場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符合國家有關稅收政策規定的,可申請享受稅收優惠。家庭農場生產的鮮活農產品運輸按規定享受"綠色通道"政策。
五、強化組織指導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深化對家庭農場的認識,真正把家庭農場的培育發展作為現代農業發展的基本組織形式、作為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和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重要舉措來抓,切實加強組織指導,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具體措施。各級農業(經管)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制定家庭農場發展規劃和促進本地區家庭農場發展的政策措施。特別是農村經營管理部門要認真做好家庭農場指導、管理和服務工作,履行監管職責,及時糾正并依法查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等侵害家庭農場合法權益的行為。發改、財政、國土資源、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單位要結合本部門職責,積極配合,加強支持,優化服務,促進我省家庭農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