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整合專項資金支持環境治理
促進產業發展的通知
湘政辦發〔2016〕17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創新管理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整合專項資金支持環境治理促進產業發展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要求。2016年至2017年,選擇重金屬污染治理、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良好生態湖泊水域綜合治理、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土壤污染治理及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治理六類環境治理項目進行試點。按照"政府推動、企業自愿、突出重點、分類推進"的要求,對試點項目引入第三方治理,在開展環境治理的同時,培育一批技術能力強、管理水平高、綜合信用好的環境服務公司,促進我省環保產業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各負其責,分類組織實施。省直相關部門根據試點項目性質分類組織實施。屬于公共服務領域的,主要采用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支持第三方治理;屬于市場競爭領域的,主要采取引導企業間對接、設立環保產業基金等方式選擇合適的第三方治理項目。
2、堅持依法依規,嚴格規范運作。嚴格執行專項資金管理規定,規范項目資金支出,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強化支出績效評價。
3、堅持"四個統一"、"四個不變"。涉環資金按照"統一規劃、統一要求、統一公開、統一支出"的原則進行整合;堅持資金來源渠道不變、項目資金管理權限不變、項目實施主體不變、檢查驗收標準不變。
二、資金整合范圍和方式
(一)整合范圍。包括中央、省、市、縣級財政安排的用于環境治理和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涉環資金。主要為發改、環保、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農業等部門的涉環資金。重點整合以下資金:發改部門的重金屬污染治理等資金;環保部門的重金屬污染治理、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湖泊生態環境保護等資金;國土資源部門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等資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的城市管網專項等資金;農業部門的土壤污染防治等資金。
(二)整合方式及步驟。
1、建立項目庫。每年1月起,省直有關部門會同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發布第三方治理項目申報指南,建立第三方治理項目庫,包括以前年度未完工可轉為第三方治理的項目、當年可引入第三方治理的項目。試點期間重點將以下項目納入項目庫:重金屬污染治理項目,如煙塵治理、固廢利用、園區污水廠建設、城市及周邊區域第三方污染場地治理、修復等;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如農村污水處理、垃圾收集轉運和集中處理等;良好生態湖泊水域綜合治理項目,如飲用水水源保護、流域污染源治理、生態恢復與保護等;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如礦山地質災害治理、地形地貌景觀破壞治理等;城鎮污水垃圾處理項目,如城鎮污水處理、垃圾資源化處理等;土壤污染治理及修復項目。
2、建立企業庫。每年1月起,省財政廳、省發改委聯合省直有關部門向社會發布湖南省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業信息庫申報通知,組織符合條件的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業進行申報,資格審核合格的納入企業信息庫。同時,每年對企業進行信用評級。評級高的,政府采購優先選擇;評級低的,淘汰出企業庫。
3、資格預審。每年3月,項目所在地政府就當年實施的上述六類第三方治理項目發布資格預審公告,邀請社會資本及金融機構參與資格預審。有3家以上社會資本通過資格預審的,可繼續開展政府采購準備工作;不足3家的,調整資格預審內容后重新公告;調整后仍不足3家的,可依法變更采購方式。
4、政府采購。每年3月,項目所在地政府公開發布采購項目信息、監管處罰信息及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公開的政府采購信息,進行公開招標。政府采購結束后,項目所在地政府向社會公布政府采購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無異議后,由項目所在地政府與第三方治理企業簽訂協議。資格預審不足3家的,可采用競爭性談判或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項目所在地政府要對項目實施成本監審(調查),合理確定所購服務項目的價格。省直有關部門要對通過競爭性談判或單一來源方式采購引入第三方治理項目實施專項檢查,確保采購價格合理。
5、績效考核。每年12月起,省直有關部門根據項目進展情況,會同省財政廳、省發改委對本年度第三方治理項目進行考核??己藘炐愕慕o予地方政府適當獎勵,獎勵資金繼續用于污染項目治理;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全額收回中央及省級補助資金。
三、強化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在省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由省財政廳牽頭,省發改委、省農委、省環保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對在工作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2、完善配套政策。省直有關部門要盡快制定《湖南省環境保護類項目政府購買服務實施細則》、《湖南省環境保護類項目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實施細則》、《湖南省環保產業投資基金設立和運行方案》等相關配套政策措施,確保試點工作順利推進。
3、公布基礎信息。每年初,省直有關部門會同省財政廳、省發改委根據省政府年度發展規劃或計劃,審核并向社會發布需完成環境污染治理任務的企業相關信息、擁有第三方治理資質企業信息及排放未達標企業名單等信息。
4、加強資金管理。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大力推行項目公示制、招投標制、監理制、驗收考核制,繼續完善政府采購制、國庫集中支付制;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并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