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
湘政辦發〔2016〕20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海綿城市是指通過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充分發揮建筑、道路和綠地、水系等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徑流,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城市發展方式。為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5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構建為核心,將生態格局融入城市規劃建設的全過程,努力實現城市水安全。新城區建設將海綿城市建設的理念和目標要求系統地納入規劃,建立區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老城區改造以問題為導向,避免盲目全面翻挖,結合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老舊小區有機更新等工作同步推進,逐步消除老城區"遇雨即澇"的頑疾,有效防治城市內澇,保障城市安全。
(二)工作目標。通過海綿城市建設,加快水生態文明建設,強化水資源管理與保護,嚴格城市河湖水域空間管控,建設城市河湖水系連通和調蓄工程。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縣以上城市年徑流總量控制率在75%-85%。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
(三)基本原則。
生態為本,自然循環。城市建設由傳統"快排"轉變為"滲、滯、蓄、凈、用、排"的耦合,充分發揮山水林田湖等原始地形地貌對降雨的積存作用,充分發揮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墊面對雨水的滲透作用,充分發揮濕地、水體等對水質的自然凈化作用,減少硬質鋪裝,實施低影響開發,有效減少地表徑流。
規劃引領,統籌推進。各地要因地制宜確定海綿城市建設目標和具體指標,科學編制和嚴格實施相關規劃,完善技術標準規范。統籌發揮自然生態功能和人工干預功能,實施源頭減排、過程控制、系統治理,切實提高城市排水、防澇、防洪和防災減災能力。
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調控引導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積極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特許經營等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廣泛參與海綿城市建設。
二、重點工作
(一)加強城市規劃的綜合調控引導。創新規劃編制理念及方法,將海綿城市建設作為推進新型城鎮化和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手段,在城市總體規劃中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的目標任務,確定海綿城市建設的原則和時序,將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作為剛性控制指標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刂菩栽敿氁巹澓透飨嚓P專項規劃要落實和深化城市總體規劃關于海綿城市建設的原則和目標任務,明確涉及雨水"滲、滯、蓄、凈、用、排"等用途的低影響開發設施用地,并結合用地性質和功能布局,明確各地塊雨水排放總量、可滲透面積等主要控制指標,指導地塊出讓與開發。
(二)完善海綿城市建設制度標準。將建筑與小區雨水收集利用、可滲透面積、藍線劃定與保護等海綿城市建設要求作為城市規劃許可和項目建設的前置條件,加強對城市公園綠地、附屬綠地、生產綠地、防護綠地等規劃、設計和施工方案的審查。在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環節,將海綿城市相關工程措施作為重點審查內容,對未達到相關標準要求的,原則上不予驗收。加快研究制定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標準圖集,完善相關指標體系、績效評價方法。
(三)推廣海綿型建筑與小區。結合綠色建筑要求,政府投資建設的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危舊房)改造項目以及機關、學校、醫院、文化體育場館、交通場站和商業綜合體等各類大型公共項目建設以及新建小區要率先踐行海綿城市建設理念。新建小區要因地制宜地保留原始地形地貌,實施綠色屋頂或屋頂花園,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雨水可用于綠化灌溉、景觀水體補水和道路清洗保潔等。綠地宜優先采用雨水花園的形式,小區室外步行道、停車場應采取透水鋪裝。既有建筑與小區可結合實際情況對建筑屋頂、建筑與小區周邊綠地以及景觀水體等實施低影響開發改造。
(四)推進海綿型道路和廣場建設。新建道路的綠化隔離帶和兩側綠化帶要因地制宜建設下凹式綠地、植草溝,兩側因地制宜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凈化、利用設施。新建的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和停車場推廣使用透水鋪裝,增加透水性,使海綿型道路系統能至少吸納10mm的雨量。城市廣場因地制宜采用下沉式結構或配套建設雨水調蓄設施,最大程度減緩雨水徑流。既有道路和廣場,要有計劃地按照低影響開發控制目標建設要求,實施海綿化改造。
(五)加快公園綠地海綿體建設。加快城市綠地海綿體建設。對新建、改建公園景區、街頭游園、道路附屬綠地和小區附屬綠地建設項目,應注重植物配置的生態性和結構合理性,在保證綠地各項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設置雨水調蓄設施,實施透水生態鋪裝、下凹式綠地和植草溝;結合現有山體林地水系,實施郊野公園、城市濕地公園、森林公園建設,并依托山體地勢合理設置雨水收集利用設施。
(六)提升城市排水防澇水平??茖W布局城市建成區的排水防澇工程體系,妥善安排城市洪澇水滯蓄和外排出路,統籌布局泄洪通道和蓄滯場所,綜合考慮河湖調節、滯蓄、外排等措施,完善堤防、涵閘、泵站等設施,實施河道清淤工程,增加河道排放能力。結合城市建設、老城區提質、棚戶區改造等工程,加快推進低洼易澇點治理,明確下沉式涵洞、立交橋等低洼易澇點的危險水位和應急措施。加強排水管網養護,實施城市窨井蓋防盜防墜改造,2017年底建成城市排水管網信息系統和排水防澇信息調度平臺,整體提升城市排水防澇水平。
(七)保護和修復水生態系統。統籌考慮防澇、生態環境保護等目標要求,推進城市江河湖泊生態化治理,禁止填湖造地、截彎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壞水生態環境的建設行為。護岸護坡采用生態措施,修復河灘及濱水帶生態功能,合理設置人工濕地、生態浮島等生態修復措施,對排入自然水體的尾水和雨水進行凈化。加強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加快建設和改造河流沿岸截流干管,到2020年,縣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完成雨污分流或對合流制排水管網進行全截污,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
(八)加強基礎性研究工作。依托科研院所建立省級海綿城市工程研究中心,開展海綿城市基礎性研究工作。結合國內外雨水管理經驗,研究降雨類型及降雨規律,對河湖水系水質和空間保護、生物多樣性、土壤入滲可行性及入滲能力等進行調查分析,開展內澇風險評估,科學制定海綿城市技術及產品的標準體系,為提升海綿城市建設效果提供科技支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民政府是海綿城市建設主體,要切實履行職責,把海綿城市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牽頭責任部門,出臺具體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實。省直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協作配合。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技術指導、標準規范制定及培訓工作,制定考核監督辦法等相關配套政策,開展監督檢查;省財政廳負責籌集建設獎補資金,牽頭制定資金管理辦法和績效評價辦法,組織實施績效評價;省發改委要加大專項建設基金對海綿城市建設的支持力度;省水利廳負責本行業內建設項目技術指導、標準規范制定和進度監督;省氣象局加強極端天氣雨情雨量實況監測和預報預警服務;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加強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各項工作。
(二)加大資金投入。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大海綿城市建設資金投入,在中期財政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中優先安排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并列入政府采購范圍。同時,區別海綿城市建設的經營性與非經營性屬性,建立政府與社會資本風險分擔、收益共享的合作機制,積極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特許經營等模式,采取明晰經營性收益權、政府購買服務、財政補貼等多種形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海綿城市建設提供中長期信貸支持,積極開展購買服務協議預期收益等擔保創新類貸款業務,加大對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的資金支持力度。
(三)開展宣傳培訓。廣泛宣傳海綿城市建設的意義,調動社會各方參與海綿城市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加強對相關部門監管人員及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從業人員業務培訓,增強推動海綿城市建設發展的綜合能力。積極開展海綿城市建設學術交流、技術研討等活動,不斷提高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水平。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