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湖南省促進高等院??蒲性核?/strong>
科技成果轉化實施辦法》的通知
湘政辦發〔2016〕9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湖南省促進高等院??蒲性核萍汲晒D化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月20日
湖南省促進高等院??蒲性核?/strong>
科技成果轉化實施辦法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8號),充分激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創新活力,調動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積極性,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現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授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發成果的使用權、經營權和處置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自主對財政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國防、國家安全、國家利益、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的合作實施、轉讓、對外投資和實施許可等科技成果轉化事項進行審批,不再向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萍汲晒D讓定價應遵從市場經濟規律,可以選擇協議定價、在技術交易市場掛牌交易、拍賣等方式確定。由財政資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除基礎研究外,項目主管部門要明確項目承擔單位的成果轉化責任和期限,未能在規定期限內轉化的,可由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或督促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強制許可實施。
二、支持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職務科技成果轉化股權和分紅激勵試點。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作價入股,不再限制占注冊資本比例;對于職務發明成果轉讓收益(入股股權),成果持有單位可按不低于70%的比例獎勵科研負責人、骨干技術人員等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
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職務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所得收入全部留歸單位、納入單位預算,實行統一管理,處置收入不上繳國庫。所獲收益用于人員激勵支出的部分,經批準可一次性計入當年單位工資總額,但不納入工資總額基數。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科技人員個人獎勵,經稅務部門批準后,可在5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四、依托國家"千人計劃"、湖南省"百人計劃"、"院士工作站"等各類人才引進計劃,吸引省內外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及其團隊在湖南轉化科技成果和創新創業。省級科技計劃、人才計劃在科技項目、創新團隊、平臺建設等方面給予傾斜,每年安排一定資金對轉化成果、服務產業成效明顯的高層次人才及創新團隊給予支持。
五、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離崗創業實施科技成果轉化的科研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與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重大科研課題牽頭人、有突出貢獻者,可適當延長至5年。原單位應當根據科技人員創業的實際情況,與其簽訂或變更聘用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六、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帶科研項目或科技成果新創辦的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相關科技計劃和財政專項資金要予以優先支持。
七、對財政性資金資助的應用類科技項目,應當加強知識產權管理,明確項目承擔者的科技成果轉化義務,并將科技成果轉化和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作為立項和驗收的重要內容和依據。
八、對財政性資金資助的項目完成后形成的科技成果在3年內以技術入股、技術轉讓、授權使用等形式在湖南轉化的,除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按合同實施成效以項目補助形式予以鼓勵外,各級政府給予立項、土地、場所等政策上的支持。
九、充分利用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及各類政府性投資引導基金,引導天使基金、種子基金、創投基金等向科技成果轉化集聚。建立完善創業投資、天使投資退出和流轉機制,成立科技成果(知識產權)轉化投資戰略聯盟。支持建立專業化的科技金融服務中心,開展"一站式"科技金融結合服務。
十、建立科技成果轉化貸款風險補償、科技擔保風險補助、天使基金(種子基金)投資風險補償機制。鼓勵和支持銀行機構設立科技支行,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股權質押等無形資產抵質押貸款業務,提高科技金融服務水平。加大科技保險補貼力度,鼓勵保險機構開發中小企業貸款履約責任險、專利權質押貸款類保險等創新險種。支持互聯網金融發展,引導和鼓勵眾籌融資平臺規范發展,開展小額股權眾籌融資試點。
十一、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無形資產出資,聯合企業共建法人實體的技術轉移中心(機構)。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設立專門的科技成果轉化崗位,并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特點的職稱評定、崗位管理、考核評價制度,完善收入分配激勵約束機制。積極推進湖南省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建設,以政府購買服務、后補助、獎勵等形式,對技術轉移中心(機構)依法開展技術評估、技術經紀、跨區域技術轉移等技術轉移服務活動進行專項支持。鼓勵和支持國外及港澳臺地區的技術轉移機構在湘設立分支機構。
十二、發展多層次的技術(產權)交易市場體系。鼓勵有條件的市州建設區域性技術交易市場,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專業化技術交易服務平臺,依法開展科技成果(知識產權)托管、掛牌、交易、拍賣等服務。以各級技術交易市場為框架,以省級以上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科技企業孵化器、生產力促進中心、中介服務機構等為載體,創新技術轉移服務模式,面向市場為企業提供跨領域、跨區域、全過程的技術轉移集成服務,逐步形成覆蓋全省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體系。
十三、以政府購買服務、后補助等方式,支持湖南省科技成果轉化綜合服務平臺等公共科技服務平臺建設。采取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化運作的模式,推動研發設計、技術轉移、檢驗檢測、創業孵化、科技成果(知識產權)、科技投融資、科技咨詢、科技文獻資源、科普教育等科技服務資源的聚集,實現公共科技資源共享。鼓勵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采用市場機制,向企業開放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學儀器設備、自然科技資源、科學數據、科技文獻、科技報告等公共科技資源,鼓勵社會公益類科研院所為企業提供檢測、測試、標準等服務。
十四、加快技術轉移人才隊伍建設。創新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人才培養模式,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會機構共建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開展科技咨詢、科技創新創業輔導、科技投融資,專利代理、知識產權托管、技術經紀等技術轉移專業人才培訓。
十五、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與企業共建大學生實踐訓練基地、深度開展合作育人、聯合培養大學生(含研究生)。經學校批準,允許全日制在校大學生(含研究生)休學從事與所讀學科專業直接相關的科技創業、成果轉化等活動,休學創業時間可視為其參加實習、實訓、實踐教育的時間,經學??己撕罂砂凑障嚓P規定計入學分,并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不超過5年)重返學校完成學業。
十六、支持各類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為大學生創業提供孵化場地、創業輔導、研究開發與管理咨詢等服務,并按相關規定給予房租減免和公共租賃住房政策優待等優惠。整合相關專項資金加大對大學生創業的天使投資的支持力度,并向大學生創業實體給與傾斜。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部門每年遴選一批發展前景好的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給予支持。
十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須向其主管部門提交科技成果轉化情況年度報告,說明本單位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數量、實施轉化情況以及相關收入分配情況,再由主管部門按規定報送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等相關行政部門。建立有利于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將專利申請與授予、科技成果登記、技術合同交易等情況作為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和依據。開展高等院校服務科技創新創業績效考評,鼓勵高等院校組織科技人才服務科技創新創業。
十八、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特點的考核、評價和科技獎勵激勵制度。將科技人員參與科技成果轉化的實際貢獻作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職稱評聘的重要指標,對在技術轉移、科技成果轉化中貢獻突出、取得重大社會經濟效益的,可破格晉升相關專業技術職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創辦科技型企業所繳納的稅收和創業所得捐贈給原單位的金額,等同于省部級縱向項目經費。橫向項目合同經認定為技術轉讓和技術開發合同后,與省部級縱向項目同等考核標準。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轉化組織推進科技獎勵和專利實施與產業化激勵機制,加大成果轉化效益在科技獎勵評審中的權重。
各地各部門要依據本辦法,制定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實施細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要根據本辦法,制定科技成果轉化的規章制度。中央在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