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湖南省賦予省直管縣經濟體制改革
試點縣(市)部分市級經濟社會管理
權限目錄》的通知
湘政辦發〔2016〕13號
各市州、試點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省直管縣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湘辦發〔2015〕4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湖南省賦予省直管縣經濟體制改革試點縣(市)部分市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目錄》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發文報文制度。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發各市級政府的規范性文件,增發試點縣(市)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發市級涉及賦權事項的文件,增發試點縣(市)對口部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市政府審核、報省政府審批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等事項,試點縣(市)直接報省政府審批,抄送所在市政府。試點縣(市)賦權范圍內工作可直接向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行文請示、報告。
二、完善縱向工作機制。省、市、縣三級各部門要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工作對接,防止工作脫節。省直部門要在已出臺的支持省直管縣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基礎上,切實落實政策直接享有、權限直接下放、規劃直接管理、財政直接管理、項目直接上報、計劃直接下達等管理舉措,切實履行對試點縣(市)報送審批事項的受理批復和下達計劃、項目、資金的責任。尚未出臺支持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部門要抓緊制定出臺,細化實化支持試點縣(市)的政策措施。市要做好管理權限劃轉移交,繼續大力支持試點縣(市)經濟社會發展,確保原有支持政策不變、支持力度不減,并抓緊出臺支持省直管縣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省市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試點縣承接工作的指導和培訓。試點縣(市)要根據賦權目錄,完善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明確承接部門,健全工作機制,公布賦權目錄,制定辦事程序,確保被賦予的權限接管到位。
三、建立考核評估體系。對省直部門、市、試點縣(市)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分別建立考評機制。對省直部門重點考核評估權限下放、政策支持等內容;對市重點考核評估權限劃轉、支持舉措等內容,試點縣(市)經濟社會發展仍作為對市的考核范疇;對試點縣(市)重點考核評估經濟社會及生態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等內容。充分發揮考核評估的導向作用,實行目標責任管理,建立獎勵問責辦法。
四、加強組織領導。在省委、省政府領導下,省直管縣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由省發改委具體牽頭組織。各試點縣(市)要將試點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向省發改委反映,對需提交省委、省政府研究的重要改革事項和支持政策,由省發改委先期統籌研究。賦予試點縣(市)市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工作由省編辦負責,各試點縣(市)在貫徹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向省編辦反映。
附件:湖南省賦予省直管縣經濟體制改革試點縣(市)部分市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目錄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