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支持戲曲傳承發展的意見
湘政辦發〔2016〕24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戲曲具有悠久的歷史、獨特的魅力和深厚的群眾基礎,是表現和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支持戲曲傳承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辦發〔2015〕52號)精神,促進我省戲曲藝術繁榮發展,弘揚優秀傳統文化,豐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二為"(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方向、"雙百"(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堅持揚棄繼承、轉化創新,保護傳承與發展并重,更好地發揮戲曲藝術在建設中華民族精神家園中的獨特作用。
(二)總體目標。力爭在"十三五"期間,健全戲曲藝術保護傳承工作體系、學校教育與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傳習相結合的人才培養體系,完善戲曲藝術表演團體體制機制、戲曲工作者扎根基層潛心事業的保障激勵機制,大幅提升戲曲藝術服務群眾的綜合能力和水平,培育有利于戲曲活起來、傳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環境,形成全社會重視戲曲、關心支持戲曲藝術發展的生動局面。
二、加強戲曲保護與傳承
(一)開展地方戲曲劇種普查。從2016年4月至2017年6月,對我省19個地方戲曲劇種生存與發展現狀進行全面普查,建立和完善地方戲曲劇種數據庫和信息共享平臺。
(二)實施地方戲曲振興工程。將地方戲曲振興工程納入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通過相關文化專項資金鼓勵和支持本地戲曲藝術發展。制定針對老少邊窮地區地方戲曲保護與傳承工作的具體政策和措施。
(三)傳承保護非遺劇種。支持湘劇、花鼓戲、京劇、昆曲等非遺劇種的保護與傳承,做好相關劇種優秀折子戲錄制工作。
三、支持劇目生產
(一)加大劇本創作扶持力度。實施戲曲劇本孵化計劃,落實國家優秀戲曲劇本創作扶持政策,通過"征集新創一批、整理改編一批、買斷移植一批",調動全社會戲曲劇本創作積極性、主動性,推出一批優秀戲曲劇本。組織我省各級院團積極申報國家藝術基金創作項目,加大對優秀戲曲劇本創作的扶持力度。
(二)探索劇目創作新路徑。探索實施重大題材劇目、精品劇目創作面向全國招標制度,通過引進、購買、合作等方式, 組織征集一批國內外優秀劇本。探索戲曲藝術多元投入機制,吸引社會資本投入戲曲藝術。建立和完善劇目生產專家論證制度。建立"湖南舞臺藝術創作服務中心",構建"湖南省劇本創作題材庫",搭建優秀劇本推介交易平臺。
四、支持戲曲演出
(一)培育戲曲演出市場。統籌全省戲曲表演團體和國有演出場館資源,探索建立全省戲曲演出市場交易平臺,支持建立覆蓋全省主要城市的電子票務銷售網絡。促進演藝與旅游有機結合。鼓勵戲曲院團集中優秀藝術家及精品資源,建立院團保留劇目演出季等制度。
(二)加大政府購買力度。根據當地群眾實際需求,將地方戲曲演出納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目錄,通過政府購買等方式,組織地方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到農村為群眾演出,擴大戲曲惠民面和影響力。把下基層演出場次列為地方戲曲藝術表演團體考核指標內容。
(三)打造戲曲演出品牌。辦好湖南藝術節、"雅韻三湘"高雅藝術普及計劃、"演藝惠民、送戲下鄉"等活動。舉辦全省青年演員折子戲比賽、新創小戲比賽、專業曲藝等藝術活動,逐步打造國內知名的演藝品牌,帶動我省戲曲藝術創作生產整體水平不斷提升。
五、優化戲曲生態環境
(一)建設地方戲曲生態保護地。建設戲曲生存發展的根據地和大本營,實施"確認一批基層保護點,命名一批傳統戲劇之鄉,建設一批地方戲曲生態保護區,改造提質一批戲劇演出聚集區,新建一批村級簡易戲臺"等"五個一批"計劃。鼓勵各地立足特色戲曲資源,打造地方戲曲文化名片,規劃建設若干"戲曲名城"、"戲曲之村"等。
(二)改善戲曲創作生產條件。加強劇場、劇院、演藝設施建設,逐步達到國家演藝場館建設標準。國有專業劇團應有專門的劇目排練、演出劇場,配置流動演出車。在城鎮建設和舊城改造中,合理布局文化特別是戲曲演出空間,注重保護利用古戲臺??h級以上(含縣級)群藝館、文化館應按有關建設標準,綜合設置戲曲排練演出場所。鼓勵各級群藝館、文化館(站)、劇場等通過資源共享、項目合作等方式,為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含民營劇團)免費或低價提供排練演出場所。繼續安排資金支持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建設,增加戲曲類保護利用項目的比重。鼓勵采取靈活的產權形式,或以政府購買演出場所的演出時段、提供場租補貼等形式,幫助戲曲藝術表演團體解決演出場所問題。
(三)實行差別化的戲曲教學排練演出設施用地政策。按照國家規定,進一步完善有關用地標準和建設標準,提出戲曲教學排練演出場所建設要求。戲曲教學排練演出設施獨立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以劃撥方式提供。支持現有戲曲教學排練演出設施改造建設,在符合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現有戲曲教學排練演出設施改造可兼容一定規模的商業、服務、辦公等其他用途,并按協議方式補充辦理用地手續。嚴格戲曲教學排練演出設施用地供后監管,需改變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出讓方和市、縣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其中單獨建設戲曲教學排練演出設施用地應在用地合同和劃撥決定書中明確,改變用途應由政府依法收回后重新供應。
六、扶持戲曲藝術表演團體發展
(一)資助基層和民營戲曲藝術表演團體。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縣級以下(含縣級)轉企改制國有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和民營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在購置和更新服裝、樂器、燈光、音響等方面給予資金支持。加強民營戲曲劇團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
(二)實行財政配比政策。對地方國有戲曲藝術表演團體捐贈收入,參照中央財政的做法實行財政配比政策。
(三)落實稅費優惠政策。落實轉企改制戲曲藝術表演團體有關優惠政策。落實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以及免征部分小微企業教育費附加、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各項已出臺的稅費優惠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戲曲藝術表演團體發展。
(四)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支持戲曲藝術表演團體。鼓勵和引導企業、社會團體或個人通過興辦實體、資助項目、贊助活動、提供設施、建立專項基金等形式參與扶持地方戲曲的保護、傳承和發展,營造有利于社會力量支持戲曲藝術表演團體的良好環境,發揮好政府引導和社會參與的綜合效益。
七、加強戲曲人才隊伍建設
(一)加強學校戲曲專業人才培養。落實大中專戲曲職業教育生均撥款制度,對中等職業教育戲曲表演專業學生實行免學費。鼓勵戲曲表演類民間藝人、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參與戲曲職業教育教學,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雙向進入"機制。支持戲曲藝術表演團體與戲曲職業院校合作,建立學生學習(實踐)基地及人才培養基地。
(二)完善戲曲藝術表演團體青年表演人才培養機制。實施"名師傳藝"工程,支持各級各類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學校、研究機構采取"一帶一、一帶二"等方式傳授戲曲表演藝術精粹。建立戲曲院校青年教師與戲曲藝術表演團體青年骨干"雙向交流"機制,為培養新一代青年拔尖人才創造良好條件。
(三)暢通引進、使用優秀戲曲專業人員的通道。保留事業性質和劃轉為研究類、傳承保護類機構的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在公開招聘戲曲專業技術人員時,按照國家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要求,個別行業和崗位確因工作需要,可采取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等適當方式進行,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合理設置考試科目和內容,突出崗位要求。加強對現有編劇、導演、作曲、舞美、表演等各類藝術人才的培養和扶持,對有特殊專長、特殊貢獻的專業人員要打破學歷、資歷、職稱、身份的限制,破格使用。
(四)擴大職稱評審范圍。將轉企的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和民營戲曲藝術表演團體中的專業技術人員納入職稱評審范圍。暢通申報渠道,由具有人事檔案托管權的部門和進行人事代理的人才交流中心統一申報。
(五)切實保障戲曲從業人員社會保障權益。戲曲藝術表演團體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有條件的可購買商業保險,切實維護戲曲從業人員合法權益。鼓勵社會團體、社會資本等對戲曲武功傷殘、患職業病等特殊人員進行救助,有條件的可以發起設立戲曲從業人員保障公益基金會。
(六)實施"戲曲名家"工程。聚集一批在國內外有較高知名度的戲曲名家,培養、引進一批專業貢獻突出、引領作用明顯的中青年戲曲拔尖人才,培養一批在戲曲藝術經營管理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的青年戲曲骨干人才,形成老中青相結合的良性可持續發展的優秀戲曲人才隊伍梯隊。
八、加強戲曲普及和宣傳
(一)加強學校戲曲通識教育。結合學校教育實際,強化戲曲內容的教育教學。大力推動戲曲進校園,支持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到各級各類學校演出,鼓勵大中小學生走進劇場。大中小學和各級文化部門應采取多種形式,爭取每年讓學生免費欣賞到2場優秀的戲曲演出。向中小學生推薦優秀戲曲,支持經典戲曲以動畫形式進校園。嚴把到學校演出和向學生推薦的戲曲劇目的內容質量關。鼓勵學校建設戲曲社團和興趣小組,鼓勵中小學與本地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合作開展校園戲曲普及活動。鼓勵中小學特聘校外戲曲專家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擔任學校兼職藝術教師。
(二)擴大戲曲社會影響力。實施優秀經典戲曲劇目影視創作計劃,支持將經典戲曲拍攝成戲曲電影,鼓勵開設、制作宣傳推廣戲曲作品、傳播普及戲曲知識的欄目。鼓勵電影發行放映單位為戲曲電影的發行放映提供便利。新聞媒體要加大戲曲宣傳力度,報道戲曲創作演出優秀劇目,報道傳承發展戲曲的好經驗、好做法,報道戲曲界樹立新風、弘揚美德、服務人民的精神風貌。
(三)加強戲曲藝術的評論工作。建立全省戲曲評論隊伍,發揮文藝評論組織、研究機構、高等學校的積極作用,強化文藝批評功能。鞏固和拓展文藝評論陣地,開辟戲曲評論專欄、??凸澞?。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戲曲評論活動,倡導積極健康、建設性的戲曲批評,營造戲曲批評的良好氛圍。
九、加強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直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關于支持戲曲傳承發展的各項政策,積極推進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指導,精心部署,做好政策落地和督查工作。各級文化部門要切實強化責任意識,深化劇團內部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建立健全相關考核獎勵制度,認真抓好具體實施工作,確保取得實效。各級文聯協助做好實施工作。
(二)加大財政支持力度。逐年增加藝術創作資金,擴大對戲曲藝術精品創作生產、重點劇目加工打磨、精品劇目巡演和宣傳推廣等環節的支持。貫徹資金層級累進投入理念,按照立項、投排、演出、修改加工等環節,分階段、分步驟投入資金。加大考核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確保重大戲曲創作項目順利實施。加大獎勵力度,提高以獎代投的比例,對獲得國家大獎的劇目給予省級配套獎勵,對省外巡演20場以上、省內巡演30場以上的精品劇目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給予適當支持。
(三)健全社會效益的評估與反饋機制。合理設置反映社會接受程度的量化指標,把價值取向、藝術水準、審美情趣、群眾口碑等作為評價的主要標準,形成科學合理的社會效益評估與反饋機制。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