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開展統籌易地扶貧搬遷與農村危房改造
試點工作和合理實施易地扶貧搬遷
集中安置區建設的意見
湘政辦發〔2016〕30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統籌易地扶貧搬遷與農村危房改造同步整體推進,解決貧困村安全居住問題,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中發(2015)34號)、《中共湖南省委關于實施精準扶貧加快推進扶貧開發工作的決議》等文件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開展統籌易地扶貧搬遷與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和合理實施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一、開展統籌易地扶貧搬遷與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
(一)指導思想。按照"整合資源、統籌實施;科學規劃、整體推進;突出重點、精準實施"的原則,以貧困村為試點單元,以農村危房改造為主要目標,以易地扶貧搬遷為主體任務,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建設美麗鄉村為總體要求,整合政策、資金和項目,通過開展試點,摸索經驗,科學指導和推動全省易地扶貧搬遷與農村危房改造同步實施。
(二)試點范圍。每個市州各選擇1個縣市開展試點,貧困村數量較多的市州可適當增加,但最多不能超過2個。每個試點縣市各安排1-2個試點項目。試點項目可以是1個貧困村或者1個鄉鎮,也可以是多個貧困村或者多個鄉鎮,具體范圍由縣市人民政府確定。
(三)試點任務。到2016年底前,完成試點項目范圍內的年度易地扶貧搬遷和貧困村農村危房改造整體推進任務,總體上達到美麗鄉村、綠色農房的要求。
(四)主要工作。
1、精準核實危房存量。認真開展全部農村危房、建檔立卡貧困戶危房、易地扶貧搬遷貧困戶危房和貧困村危房存量的比對核實工作(易地扶貧搬遷貧困戶危房包括在建檔立卡貧困戶危房中,建檔立卡貧困戶危房包括在農村存量危房中,見附件)。
2、科學制定試點方案。相關縣市人民政府抓緊確定試點項目范圍,制定試點方案。試點方案包括試點范圍、主要任務、資金來源、補助標準、實施步驟、保障措施等內容。根據不同的補助政策,做到信息檔案分開、補貼標準分開、資金渠道分開,應改盡改。各地應于2016年5月底前完成危房比對核實和試點方案制定,并以市州人民政府名義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3、加強農村危房改造。加大資金和政策整合力度,提高補助標準,繼續實施重點幫扶。對無自建能力的五保戶等特困農戶,鄉鎮或村集體負責籌集資金統規統建,產權可按農村公租房的模式歸集體所有,也可歸農戶所有(五保戶產權應歸集體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的無房戶和D級危房戶、其他符合農村危房改造重點幫扶政策的特困農戶,按5萬元/戶進行補助;其他D級農村危房改造和C級農房修繕加固,補助費用分別在1.5萬元-2.5萬元/戶、0.5萬元-1萬元/戶的標準范圍內,由市縣根據農戶情況進行補助。鼓勵脫離農業生產的貧困戶,依托集鎮建房或者進入鄉鎮養老機構。對接行政村區劃調整,利用閑置村級公共用房改造成農村公租房。開展農村危房改造貨幣化補助試點。
4、規范農村建房。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建設規劃的前提下,尊重農戶自建和原址重建意愿,堅持"建新拆舊、一戶一宅",嚴格控制建房面積。鼓勵建房數量大于5戶且有條件的地方采取適度集中建房方式,由鄉鎮或村統一規劃,特別是集中建房戶數大于50戶且交通便利的地方,可優先考慮按住宅產業化方式實施。開展送圖下鄉,推動農戶選擇通用圖集實施建房,建設綠色農房。
5、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保障基本生活條件。實施村內道路硬化工程,解決村民行路難問題。實施鎮村統籌供水工程,確保村民飲水安全。實施農村電網升級改造工程,全面解決村民用電問題。加快互聯網建設,實現網絡全覆蓋。開展村莊環境整治。重點治理農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完成陳年垃圾清理,合理處置農藥包裝物等農業生產垃圾,建立村莊保潔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類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推動農村家庭改廁,完成無害化衛生廁所改造。推進宜居鄉村建設。加強村莊規劃管理,實施綠化美化工程。加強傳統村落、傳統民居保護,建設美麗鄉村,推動鄉村旅游發展。
(五)工作要求。
1、落實責任??h市人民政府是試點工作的責任主體,市州人民政府要加強領導和督察。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扶貧辦等省直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能職責加強指導和支持。
2、整合政策資源。試點縣市人民政府要充分整合易地扶貧搬遷、農村危房改造、新農村建設、農村環境連片整治、農村道路、庫區移民、地質災害搬遷避讓等相關涉農建設政策、資金和項目。要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將符合易地扶貧搬遷政策并已建檔立卡的危房戶全部納入易地扶貧搬遷補助范圍,剩余部分由農村危房改造兜底,將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危房戶全部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范圍。省財政廳等省直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縣市的整合措施。
3、加大農村危房改造的投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試點項目的農村危房改造指標單列;省財政將試點項目的農村危房改造納入補助范圍,按1萬元/戶安排省級補助資金;省級專項扶貧資金中按1萬元/戶對試點項目中建檔立卡貧困戶危房改造給予補助;試點縣市落實配套補助資金不少于5000元/戶;使用開發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貸款的,財政予以貼息。
4、加強監管。加強專項資金監管,定期不定期對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加大對挪用、騙取、套取補助資金和"雁過撥毛"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法嚴肅處理并公開曝光。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農房建設需滿足抗震設計要求并明確由經培訓合格的農村建筑工匠或有資質的施工隊伍承建。鄉鎮和縣市應分別每周和每半月對示范項目進行現場檢查,逐項記錄檢查結果,通報檢查情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省直有關部門每季度組織現場推進,公布試點項目進度,通報實施情況。
5、加強績效評價。建立健全績效評價機制,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工程進度、實施效果、資金使用等情況進行評價。2016年12月底前,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組織對試點項目進行檢查驗收,并根據驗收情況對開展成績較好的試點項目所在單位予以表揚,對進度較慢、成績較差的試點項目所在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和問責。
二、合理實施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建設
(一)合理選擇安置方式。易地扶貧搬遷以就近安置、適度集中為主,兼顧其他方式。優先考慮行政村內就近小集中安置,本村無法安置的,再考慮移民新村、依托小城鎮或工業園、鄉村旅游區等方式。鼓勵符合條件的對象進入小城鎮或工業園安置。有條件的地方在農戶自愿的基礎上,可開展貨幣化安置試點。
(二)合理確定集中安置點規模。既要兼顧生產生活半徑,又要考慮安置點的承載能力。本行政村內安置的,規??刂圃?0-50戶;修建移民新村安置的,規??刂圃?0-100戶;依托小城鎮或工業園安置的,按照城鎮規劃或園區規劃的人口承載能力控制上限具體部署;依托鄉村旅游區安置的,規模依據景區、景點旅游服務人口的需求進行確定,規??刂圃?0-50戶。
(三)科學組織實施。集中安置區優先采取"統規統建"的方式實施,也可根據農戶意愿采取"統規自建"等方式,總體上達到綠色村莊要求??h級人民政府應按《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建設技術規定》要求,組織編制集中安置區專項規劃設計,其中住宅設計部分達到建筑方案深度,公共配套設施設計部分達到施工設計深度,沒有規劃和設計不施工。認真執行人均25平方米,從事農業生產的戶均增加25平方米的農用房標準,住宅設計應優先選用各地推薦的通用圖集,規范建房層數、高度和風貌特色,減少設計成本。符合條件的,優先支持以住宅產業化方式實施,達到綠色農房要求。加強監理和安全生產監管,提升農房功能和抗震水平,確保房屋質量安全。
(四)完善配套設施。集中安置區應按《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建設技術規定》進行配套設施建設,并按依托集鎮、依托村莊分類確定配套設施標準,總體上達到美麗鄉村標準。設施配套能力既要保障易地扶貧搬遷農戶,又要滿足該安置區其他農戶的需要,有條件的還可向周邊農戶、鄉村旅游產業等提供服務。
(五)加強政策銜接。易地扶貧搬遷困難農戶建房不使用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但計入農村危房改造任務數,其相應農村危房改造資金配額調整用于易地扶貧搬遷與農村危房改造整體項目的推進。各地在確保完成易地扶貧搬遷任務的前提下,將節余的資金適當用于易地扶貧搬遷與農村危房改造整體項目的推進。已確定納入實施易地扶貧搬遷范圍的農村危房改造,應結合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統籌安排。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