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湖南省消除血吸蟲病規劃
(2016-2025年)》的通知
湘政辦發〔2016〕37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消除血吸蟲病規劃(2016-2025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5月13日
湖南省消除血吸蟲病規劃
(2016-2025年)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將血吸蟲病防治作為重要的扶貧和民生工程,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位置予以推進。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分類指導、綜合治理、聯防聯控,進一步健全政府主導、部門合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依法、科學防治。加強傳染源控制,做好人畜糞便無害化處理;加強綜合治理,結合國土資源、水利、農業、林業等工程項目治理措施,改造釘螺孳生環境;加強監測預警,及早發現、處置疫情;加強區域性防治,建立健全聯防聯控機制;加強健康教育,提高人民群眾自我防護意識;加強能力建設,不斷提高防治水平。
二、工作目標
到2020年底,全省41個血吸蟲病疫區縣(市、區、場)中,26個已達到血吸蟲病傳播控制標準的疫區縣(市、區、場),達到血吸蟲病傳播阻斷標準;15個已達到血吸蟲病傳播阻斷標準的疫區縣(市、區、場),達到血吸蟲病消除標準。到2025年底,全省所有血吸蟲病疫區縣(市、區、場)達到血吸蟲病消除標準。具體工作指標如下:
編號 | 工作指標 | 2020年 | 2025年 |
1 | 人群血吸蟲病篩查率 | 95% | 100% |
2 | 家畜血吸蟲病篩查率 | 95% | 100% |
3 | 疫點處置率 | 100% | 100% |
4 | 家畜圈養率 | 90% | 95% |
5 | 有螺地帶禁牧率 | 100% | 100% |
6 | 有螺農田治理率 | 90% | 100% |
7 | 有螺河道治理率 | 90% | 95% |
8 | 抑螺防病林覆蓋率 | 90% | 98% |
9 | 藥物滅螺覆蓋率 | 95% | 98% |
10 | 無害化衛生廁所普及率 | 90% | 95% |
11 | 中小學生防治知識知曉率 | 95% | 100% |
12 | 監測任務完成率 | 95% | 100% |
三、防治策略
堅持以傳染源控制為主的綜合防治策略,因地制宜、分類指導。
(一)未達到傳播阻斷地區。加強傳染源控制和有螺環境綜合治理。實施人畜同步查治、糞便無害化處理、有螺地帶禁牧、淘汰耕牛、以機代牛、家畜圈養、安全飲水、健康教育等措施。及時開展血吸蟲病傳播風險評估,加強監測預警。結合國土資源、水利、農業、林業等工程項目的實施,改造釘螺孳生環境。在重點有螺環境實施藥物滅螺。
(二)達到傳播阻斷及消除地區。
1、有釘螺分布地區。做好有螺地帶禁牧,加強血吸蟲病監測和重點有螺環境綜合治理。強化監測,定期開展血吸蟲病傳播風險評估,強化監測預警,及時發現、處置本地和輸入疫情。實施綜合治理,不斷壓縮釘螺面積,鞏固防治成果。
2、無釘螺分布地區。加強血吸蟲病輸入疫情監測。在歷史有螺區、可疑有螺環境開展監測,及時發現、處置殘存或輸入性釘螺。采取環境改造、生態防控等綜合措施,改變適宜釘螺孳生的環境。對來自血吸蟲病流行區的人群、家畜進行監測,及時發現、處置輸入性傳染源。
四、防治措施
(一)衛生血防。
1、人群血吸蟲病查治。開展人群血吸蟲病查治,強化病例個案調查和管理。重點加強野外作業、漁民、船民等接觸疫水人員的查治,交通運輸和農業部門予以配合。對晚期血吸蟲病患者進行救治。
2、疫點處置。發生血吸蟲病疫情后,及時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提出疫情控制方案,明確有釘螺地帶范圍、預防性服藥的人群及家畜范圍,落實病人治療、預防性化療、人畜糞便無害化處理、易感環境處理、健康教育等措施。衛生計生、農業等部門要同步開展疫點處置工作。
3、釘螺調查與控制。對適宜釘螺孳生環境進行調查,掌握釘螺分布規律,確定有螺地帶和易感地帶,對易感地帶及時采用藥物噴灑、地膜覆蓋等滅螺措施。對農業、林業、水利、國土資源等其他部門項目不能覆蓋的有螺小環境實施環境改造滅螺工程項目。
4、建無害化衛生廁所。實施農村環境衛生工程,結合愛國衛生運動和新農村建設,在流行村普及無害化衛生廁所,在漁民、船民集散地和船舶碼頭修建無害化公共廁所。
5、疫情監測、預警。加強血吸蟲病疫情報告與管理,設立監測點,及時掌握疫情動態和流行因素變化情況。定期開展傳播風險評估、疫情研判和預警。
6、健康教育。指導并配合教育、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部門,開展多種形式健康教育,普及血防知識。重點加強流行區中小學生、水上作業人員等人群防治知識宣傳教育。
7、漁船民傳染源管理。建立完善漁船民定居點血防衛生室,對漁船民個人檔案進行信息化管理;對漁船民進行查病、化療;配合漁政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修建漁船民集散地碼頭、改造船只衛生設施;開展漁船民集散地查滅螺與水體安全性檢測。
8、理順管理體制,加強能力建設。理順基層血吸蟲病防治機構管理體制,構建新的基層血吸蟲病防治體系。強化血防機構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完善省、市、縣三級血吸蟲病診斷網絡實驗室,改善血防機構的辦公、實驗室條件,積極培養及引進專業技術人才,加強基層技術人員血防專業技能培訓,提升監測、預警及應急能力。
9、參與血防工程建設。加強對血防工程項目的可行性論證、技術指導和血防效果評價工作,參與血防工程立項、建設、竣工驗收全過程。充分發揮血防領導小組作用,整合資源,協調推進,以縣為單位,牽頭整合國土資源、農業、林業、水利等各部門血防工程項目,對有螺環境實施集中連片治理。
(二)農業血防。
1、家畜傳染源管理。推進農業耕作機械化,修建機耕道等配套設施,逐步淘汰耕?;蛞詸C械代牛;在暫未淘汰耕牛的流行區推行家畜集中圈養;發展替代養殖業,減少易感動物飼養量,鞏固淘汰耕牛成果;強化家畜查病及化療。依法落實流行區家畜的檢疫。
2、漁民傳染源管理。做好漁船民碼頭和集散地的建設與管理、船只衛生設施改造,督促漁民做好糞便管理和個人防護;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漁民的查治病、宣教工作。
3、農業滅螺工程。結合農業種植結構調整,對現有釘螺分布的水田實施水改旱或水旱輪作。在有釘螺分布的低洼沼澤地帶(非基本農田)開挖池塘和標準化池塘改造,大力發展優質水產養殖業,實行蓄水滅螺。
4、家畜疫情監測。開展家畜血吸蟲病疫情監測,掌握疫情動態,實行數據的網絡化和信息化管理。
5、加強能力建設。結合動物防疫體系建設,建立省、市、縣三級家畜血吸蟲病疫情監測體系,逐步對家畜血防機構實驗室進行改造,更新必需設備。加強家畜血防工作人員技術培訓。
(三)水利血防。
1、河流(湖泊)綜合治理工程。對流行區有螺河段(湖泊),因地制宜采取硬化護坡、抬洲降灘、改造涵閘(增設攔螺阻螺設施)等措施,改變釘螺孳生環境,控制釘螺沿水系擴散。
2、灌區改造工程。對流行區灌區的有螺灌排渠道(溝),采取硬化護坡、改造涵閘(增設攔螺阻螺設施)等措施,改變釘螺孳生環境,控制釘螺沿渠系擴散。
3、農村飲水工程。結合農村供水等相關工程規劃實施,優先安排流行區農村供水工程建設項目,進一步強化流行區農村安全飲水保障。
4、水利行業血防項目。根據流行區水利單位所在地血吸蟲病流行情況,采取改水、改廁和環境改造等措施,建立血防安全區(帶),同時加強血防監測、健康教育以及水利血防科研能力建設,改善水利行業人員生產生活環境,提高水利行業防治能力。
(四)林業血防。
1、抑螺防病林營造。建立以抑螺防病林為核心的林業血防生態安全體系。在重點流行區適宜造林的地帶,繼續營造抑螺防病林,采用抑螺植物材料、構建林農復合系統,設立隔離措施等,改變釘螺孳生環境。
2、抑螺成效提升改造。對在流行區配套營造的其他各類防護林,采取挖溝抬壟、溝渠清理、補植抑螺植物等措施,對已有林分抑螺成效進行提升改造。
3、生態環境監測。在適宜釘螺孳生的區域加強生態環境監測與預警。開展林業血吸蟲病防治生態防控試點,探索改善生態環境、抑制釘螺孳生的模式。結合濕地保護與恢復工程、野生動植物保護及自然保護區建設工程,加強保護區螺情監測,建設防釘螺擴散設施。
(五)國土資源血防。
1、土地整治工程。在流行區開展土地整治時,結合土地平整、灌溉與排水工程、田間道路、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等工程,建設沉螺池等抑螺滅螺設施,改變釘螺孳生環境。
2、遷村騰地工程。對一些疫情嚴重、村莊附近螺情復雜、釘螺難以消滅的地方,優先安排遷村騰地工程,選擇安全地帶建村。
(六)其他相關部門血防工作。交通運輸部門在交通航監站設立血吸蟲病查治點,配合衛生部門開展船民查治病等工作。推行船舶上安裝和使用糞便無害化處理設施。結合航道工程建設,改造釘螺孳生環境。教育部門科學安排血吸蟲病防治教學內容,做好中小學生預防血吸蟲病的健康教育,防止發生血吸蟲病感染。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部門在流行區開展公益性血吸蟲病健康教育活動,廣泛宣傳血吸蟲病防治知識和防治政策,提高居民自我防護意識和參與血吸蟲病防治工作的積極性。
五、政策和保障
(一)組織保障。疫區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血防工作的領導,承擔血防工作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血防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責任制,及時協調解決防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研究制定血吸蟲病防治工作政策,組織落實各項防治措施。疫區各級人民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要結合本規劃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血吸蟲病防治計劃,按照《血吸蟲病防治條例》的規定,依法推進各項防治工作。落實有螺地帶禁牧工作。加強部門配合,共享血吸蟲病防治信息,認真組織實施綜合治理。堅持"春查秋會"制度,建立健全部門述職制度、定期通報制度,加強對血吸蟲病防治工作的指導和督查。加強地區間聯防聯控。毗鄰地區要按照血吸蟲病流行特點,制訂區域聯防工作計劃,開展聯防聯控。根據各區域間的實際情況,分類分片確定聯防聯控工作重點和具體措施。結合新時期愛國衛生工作要求,充分發揮群眾運動的優勢,組織群眾開展血吸蟲病防治公益活動和義務勞動,改造生產生活環境。大力普及防病知識,提高人民群眾的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
(二)經費保障。血吸蟲病防治工作經費由中央和地方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納入政府財政預算予以安排。省、市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本地區血吸蟲病綜合治理工程項目經費,對縣、鄉兩級開展血吸蟲病防治工作給予專項經費補助??h、鄉級人民政府合理安排血吸蟲病防治工作日常運轉所需經費。省財政要加大對國土資源、水利、農業、衛生、林業血吸蟲病防治項目的支持力度。對地方血防工程項目、防治機構的基本建設、人畜查治病及滅螺藥品、人員培訓、健康教育等經費給予補助;各級政府在編制或審批國土資源、水利、農業、林業等工程項目時,應當將有關血吸蟲病防治的工程措施納入項目統籌,優先安排。各級財政要切實加強資金的監管和審計,保證??顚S?,提高使用效益。同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廣泛動員和爭取企業、個人和社會力量的支持。
(三)技術保障。加強消除血吸蟲病的科學研究,組織跨部門、跨行業、跨區域的研發創新,加速傳染源控制、監測預警、快速診斷技術、預防和治療藥品、滅螺藥品和技術等方面的研究,開發一批適宜的防治技術和相關產品。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引進國外先進技術。
(四)機構和人員保障。逐步理順血防管理體制,健全防治體系。加強血吸蟲病防治機構和隊伍建設,完善血吸蟲病監測體系。重點加強基層血吸蟲病防治隊伍建設和能力建設,開展專業人員的素質教育與技術培訓,建立完善與防治任務相適應的專業隊伍。加強血吸蟲病檢測實驗室網絡建設,提高實驗室監測能力。保障專業人員的工資待遇,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建立津貼動態調整機制,對專業人員給予適當補助,提高工作積極性。
六、監督和考核
(一)疫區所在市級人民政府與省人民政府簽訂責任狀。疫區各級各有關部門根據本規劃制定實施計劃和方案,將防治工作目標和任務層層分解,并將血防項目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簽訂目標責任書。對沒有實現防治工作目標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二)省血吸蟲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將不定期組織督查,通報規劃執行情況。各疫區血防工作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要實行規劃目標考評制度,定期組織對工作內容和實施效果進行綜合考核評價。
(三)省血吸蟲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分別于2020年、2025年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中期考核和終期評估。
附件:1.湖南省消除血吸蟲病規劃實施范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