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湖南省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
脫困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辦發〔2016〕49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6月29日
湖南省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
實現脫困發展的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6號)和相關配套政策,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全省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著眼于推動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市場倒逼、企業主體,明確責任、政府支持,突出重點、依法依規的基本原則,妥善化解過剩產能,支持鋼鐵企業深化改革、優化結構、重組債務、融通資金、開拓市場、提質增效,提升鋼鐵行業的競爭力與可持續發展能力。
(二)主要目標。在關停違法違規產能和淘汰落后產能的基礎上,進一步壓減粗鋼產能,完成化解過剩產能任務。全省鋼鐵產業產品結構、技術結構、行業結構、組織結構和債務結構進一步優化,勞動生產率進一步提升,降本增效取得顯著成效,重點鋼鐵企業進一步做優做強。
2016-2020年全省計劃壓減煉鋼產能50萬噸(在2016年完成)。另外,我省鋼鐵企業計劃在江蘇省壓減100萬噸煉鋼產能,在廣東省股權處置220萬噸煉鐵、240萬噸煉鋼產能,根據國家提出的屬地負責原則,由江蘇省、廣東省申報計劃。我省鋼鐵行業總計計劃退出煉鐵產能220萬噸、煉鋼產能390萬噸。
二、主要任務
(一)嚴禁新增產能。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各地區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備案新增產能的鋼鐵項目。各相關部門和機構不得為該類項目辦理土地供應、能評審批、環評審批、規劃許可、生產許可、新增授信支持等相關業務。對違法違規建設的,要嚴肅問責。(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質監局、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銀監局)
(二)化解過剩產能。
1、依法依規退出。嚴格執行環保、能耗、質量、安全、技術等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達不到標準要求的鋼鐵產能要依法依規退出、堅決關停。(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國資委、省環保廳、省發改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安監局)
2、引導主動退出。完善激勵政策,鼓勵企業通過主動壓減、兼并重組、轉型轉產、國際產能合作等途徑,退出部分鋼鐵產能。2016年,華菱集團關停和拆除中冶湘重50萬噸電爐煉鋼產能,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妥善做好職工分流安置和債務處置,推動企業轉型發展。(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國資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重點鋼鐵企業)
(三)推動產業升級。
1、推進產品升級。提升品質品牌,在鞏固傳統優勢產品市場份額的基礎上,重點推進汽車、船舶與海洋工程、核電、石油、橋梁等領域所需鋼材品種的研發和推廣應用,研發更多適銷對路的品種。(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科技廳、省發改委、省國資委、重點鋼鐵企業)
2、推進智能制造。構建"互聯網+鋼鐵"生態圈,建設智能生產線、智能車間和智能工廠示范工程,提升企業智能化生產水平。(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發改委、省國資委、省科技廳、重點鋼鐵企業)
3、促進綠色發展。實施節能環保改造升級,開展環保、節能對標活動,加快能源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實現環保節能穩定達標,污染物排放總量穩步下降。(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國資委、省環保廳、重點鋼鐵企業)
4、促進融合發展。積極引導鋼鐵企業與省內其他裝備、施工企業組建聯合體,對接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實施,承接國外工程項目。(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國資委、省商務廳、重點鋼鐵企業)
5、促進管理提升。全面提升企業內部管理水平,深入開展對標挖潛、降本增效工作。企業主管部門要深入企業加強幫扶,研究制定推動重點企業脫困的一系列方案。(省國資委、省經信委、省發改委、有關市人民政府、重點鋼鐵企業)
(四)嚴格執法監管。依法處置環保、能耗、安全不達標企業。加大信息公開力度,依法公開監測信息,接受社會公眾監督。(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發改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安監局、有關市人民政府)
三、政策措施
(一)獎補支持。積極爭取落實國家工業企業結構調整方面的獎補資金,統籌研究省級獎補資金配套政策,省財政根據各地產能退出情況給予適當獎補,鼓勵相關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制定支持鋼鐵產能退出的政策,促進產能退出。積極做好跨省經營鋼鐵企業化解過剩產能工作,協調過剩產能所在地政府和合作央企向國家和當地爭取專項獎補資金支持。(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國資委、有關市人民政府)
(二)稅費支持。落實鋼鐵企業利用余壓余熱發電享受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優惠政策。依據稅收法律法規,研究出臺我省權限范圍內的鋼鐵企業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土地交易稅等減免政策。將鋼鐵企業轉型升級項目優先納入省重點建設工程,享受有關優惠政策,減輕企業負擔。(責任單位: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國資委)
(三)金融支持。
1、加強信貸政策支持。堅持區別對待、有扶有控原則。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充分認識鋼鐵行業在我省工業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地位,準確把握行業發展規律,對鋼鐵企業中高端品種研發、品質品牌提升、智能制造等重點環節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對技術設備先進、產品有競爭力、有市場、有效益的優質骨干企業,繼續給予信貸支持,適當延長貸款期限,通過收回再貸、展期續貸等方式,最大限度支持企業渡過難關;對未取得合法手續的新增產能建設項目,一律不得給予授信;對長期虧損、失去清償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的"僵尸企業",或環保、安全生產不達標且整改無望的企業及落后產能,堅決壓縮相關貸款。加快信貸產品和服務創新。省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緊密結合我省工業實際,將金融支持鋼鐵轉型發展列入本行年度信貸政策重點內容,大力發展能效信貸、排污權抵押貸款、碳排放權抵押貸款等綠色信貸業務,支持鋼鐵企業節能環保改造;要進一步優化信貸業務操作流程,縮短業務辦理時間,合理確定利率水平和收費項目,有效降低鋼鐵企業融資成本和債務負擔。(責任單位:省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銀監局)
2、支持企業債務重組和兼并重組。對積極主動去產能、有一定清償能力的鋼鐵企業,鼓勵省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綜合授信、擴大并購貸款規模、調整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等貸款重組措施,支持企業兼并重組,整合要素資源,提高產業集中度。省內證券公司、保險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股權投資基金及產業投資基金等市場主體要積極參與銀行不良資產處置和企業兼并重組,并向企業提供直接投資、委托貸款、過橋貸款等融資支持。積極研究不良資產批量轉讓政策,支持銀行加快不良資產處置進度,提高不良資產處置效率。(責任單位:省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銀監局、湖南保監局、省國資委)
3、擴大直接融資。支持省內上市鋼鐵企業進行資產重組,擴大股票發行規模,替代其他高成本融資。支持企業發行公司債、企業債、可轉換債、綠色債券以及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非公開定向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進一步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盤活信貸存量加大對鋼鐵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加快推進應收賬款證券化等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發展,盤活鋼鐵企業存量資產。對于暫時處于財務困難的優勢鋼鐵企業,推動信用評級機構合理調整其評級標準,協調信用評級較好的其他行業企業為優勢鋼鐵企業直接融資提供擔保等增信措施。(責任單位:省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銀監局、湖南證監局、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國資委)
4、嚴厲打擊企業逃廢銀行債務行為,依法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建立企業金融債務重組和不良資產處置協調機制,組織協調相關部門支持金融機構做好企業金融債務重組和不良資產處置工作。(責任單位:省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銀監局、湖南證監局、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國資委)
(四)促進企業轉型發展。
1、支持企業開拓市場。加強鋼鐵企業與本地下游用鋼企業需求對接,大幅提高鋼材在建筑、橋梁上的使用比例,支持優勢鋼鐵企業聯合省內基礎設施投融資平臺和主要建設施工企業組建鋼結構公司,促進企業加快由生產商向生產服務商轉變步伐。(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國資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重點鋼鐵企業)
2、支持鋼鐵企業多元化發展。支持企業發展新能源、現代物流等產業,探索在保險、銀行等金融服務行業的發展,推進產融結合。支持具有環保產業基礎和技術優勢的鋼鐵企業,聯合省財政廳及金融機構組建環保產業基金,并與各相關市財政分別組建子基金,推動鋼鐵企業綠色發展和全省環保產業發展。(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國資委、省交通運輸廳、省環保廳、省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銀監局、湖南保監局、重點鋼鐵企業)
(五)妥善安置職工。
1、落實社保托底政策。鼓勵企業實施職工分流、內部退養,對鋼鐵企業分流員工發生的社會保險費、內部退養費、經濟補償金等,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專項獎補資金支持。積極研究省內配套政策,對鋼鐵企業職工安置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省財政廳、重點鋼鐵企業)
2、做好再就業幫扶。落實穩崗補貼、培訓補貼和就業補助政策。通過技能培訓、職業介紹等方式,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或自主創業。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予以托底幫扶。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按規定發放失業保險金,符合救助條件的應及時納入社會救助范圍,保障其基本生活。(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國資委、有關市人民政府)
(六)盤活土地資源。鋼鐵產能退出后的劃撥用地,可以依法轉讓或由地方政府收回,地方政府收回原劃撥土地使用權后的土地出讓收入,可按規定通過預算安排支付產能退出企業職工安置費用。鋼鐵產能退出后的工業用地,在符合城鄉規劃的前提下,可用于轉產發展第三產業,地方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讓收入,可按規定通過預算安排用于職工安置和債務處置;其中轉產為生產性服務業等國家鼓勵發展行業的,可在5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有關市人民政府)
(七)加快企業辦社會職能分離移交。加快推進省屬國有企業供水、供電、供氣的改造分離移交。協調推進企業辦醫院、衛生防疫、城管環衛、社區等公共職能的平穩移交。(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有關市人民政府、重點鋼鐵企業)
四、組織協調
(一)切實加強領導。建立由省人民政府常務副省長陳向群為召集人,副省長張劍飛為副召集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國資委、省地稅局、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安監局、省政府金融辦、省國稅局、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銀監局、湖南證監局、湖南保監局、有關市州人民政府等為成員單位的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發改委,省發改委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國資委分管負責人任辦公室副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綜合協調,制定實施細則,統籌推進各項工作。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鋼鐵產業化解過剩產能、提質增效、轉型發展的工作,強化協同,形成合力,確保目標任務的完成。
(二)加強監督檢查。建立健全目標責任制,加強監督檢查,將化解的過剩產能向社會公示,進一步強化考核機制,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和督查。(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國資委、有關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