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
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
湘政辦發〔2016〕61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預防和減少農村道路交通事故,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省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全面落實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責任
(一)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責任體系,認真落實縣級人民政府負總責、鄉鎮人民政府負主責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機制。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嚴格落實縣級領導包鄉鎮、包交通主干道,鄉鎮干部包村、包農村公路,村(居)委會干部包車輛、包路段、包駕駛人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責任制,切實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完善省、市、縣、鄉四級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綜合監管工作機制,鄉鎮(包括涉農辦事處)要建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負責落實上級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工作部署,研究落實本行政區域年度交通安全工作任務,協調解決涉及交通安全工作的具體問題。
(二)明確部門監管責任。各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依法承擔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責任。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委員會和鄉鎮安監站要強化綜合監管職能,督促相關部門切實履行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職責,加強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公安部門牽頭負責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農村道路交通路面執法、車輛登記管理、機動車駕駛證核發管理等工作,依法處理農村道路交通事故,開展農村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和安全防控設施納入農村道路基本建設投資計劃,監督建設單位將安全管理設施建設納入農村道路建設項目概算,并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財政部門負責保障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必要經費。交通運輸(公路)部門負責指導相關單位和部門加強農村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監管、公路養護管理,督促道路運輸企業、客運站場、公路業主落實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農業(農機)部門負責拖拉機登記注冊和拖拉機駕駛證核發管理工作,督促拖拉機所有人、駕駛人及運輸業主落實各項交通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質監部門負責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行資格管理和計量認證管理,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設備進行計量檢定,督促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嚴格執行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教育部門負責指導各級校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落實農村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農村地區學校落實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和教育任務。
(三)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各農村客、貨運輸企業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組織,明確責任領導,組織開展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宣傳教育培訓,加快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健全和落實事故預防措施,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和技術標準,切實落實以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責任主體的交通安全工作責任制。
二、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一)強化各級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職責。各級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要完善工作機制,定期研判形勢,加強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和農村交通安全勸導隊(站)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牽頭制定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督辦制度,實施重大隱患省、市、縣三級人民政府掛牌督辦整改。根據農村趕集日、節假日等重點時段交通安全特點,組織公安、交通運輸、農業(農機)等成員單位,開展常態聯合執法檢查。
(二)加強農村交通管理服務站建設。各地要依托鄉鎮政府、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隊、村(居)委會、摩托車銷售點等,建立農村交通管理服務站,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協辦、代辦機動車登記、駕駛人審驗、違法處理等交通管理業務。鄉鎮政府要明確與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相適應的專(兼)職工作人員,做到事有人干、責有人負。
(三)推進村級交通安全勸導隊建設。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縣道沿線以及城市(含中心鎮)周邊的行政村(包括涉農社區)要建立交通安全勸導隊,由村(居)委會負責人牽頭,村組干部或志愿者參加。
(四)加強農村交警中隊建設。根據人口、道路、車輛及駕駛人數量等因素,科學選址、合理布局農村交警中隊。進一步充實農村交通民警隊伍,選調一批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優秀年輕民警擔任農村交警中隊長。進一步加強農村交警中隊業務用房及裝備建設,配備必要的酒精測試儀、執法記錄儀、辦公用電腦等裝備。
(五)重點破解五類車輛管理難題。各級人民政府要重點加強農村營運客車、微型面包車、摩托車、校車、低速載貨汽車等五類車輛的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各級公安、交通運輸、教育、安監等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客運車輛超員,微型面包車非法營運,非客運車輛載人,報廢(拼裝)車上路,摩托車無牌、無證、無頭盔及違法提供校車服務等違法行為的整治工作。
(六)統籌發展農村客運。積極引導企業和社會資本投入農村道路客運經營,大力推行以公司化管理為主導的農村道路客運多元化管理模式。重點發展縣、鄉鎮、村的支線客運,建立布局合理、暢通有序、安全便捷的農村道路客運網絡,提高農村道路客運覆蓋率。到2020年,具備條件的行政村通客車比例達到100%,并設置客運班線??奎c或者招呼站。各地要因地制宜,出臺扶持農村客運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
三、提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能力
(一)加強生命防護工程建設。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的意見》(國辦發〔2014〕55 號)要求和公路安全隱患排查的相關標準,將農村公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生命防護工程建設納入各級政府重要議事日程。每年全省為7000公里以上農村公路建設安全防護設施。到2020年底以前,基本完成鄉道以上及通客班車村道的安全隱患治理。
(二)加快公路安全防控體系建設。各地要按照"先國省干線公路、后縣鄉公路"的原則,加快地方公路交通安全檢查站和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裝備建設,構建人防、物防、技防互補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加快開發應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綜合監管信息系統,推進資源信息共享,實現動態采集、管理、預警和跟蹤考核。各級公安、交通運輸、安監等部門要整合客運安全管理信息資源,建立重點車輛、重點駕駛人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加強對運輸車輛、企業和站場的動態監管。
四、實施工作考核和責任追究
(一)嚴格實施考核評價。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要科學制定《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加強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考核,并將考核結果納入省人民政府對市州人民政府的績效考核。各地要按照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要求,切實履行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職責。
(二)嚴格事故責任追究。對農村道路發生的較大以上交通事故,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湖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省政府令第148號)和"四不放過"的原則,實行嚴格的責任倒查制度,依法追究責任領導、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底線"意識,切實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協調配合,創新工作方法,強化措施落實,確保全省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加強宣傳教育。各級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要組織實施年度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專項計劃,完善由交通民警、鄉村干部、教師、鄉鎮交通管理員和交通安全勸導員等組成的全覆蓋農村宣傳網絡。各類媒體要將交通安全公益廣告納入新聞媒體宣傳計劃。中小學校、幼兒園每學期至少應開設2次以上交通安全課,切實增強青少年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三)細化工作措施。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要結合本意見,制訂出臺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明確工作任務,嚴格責任落實。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