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
加強寄遞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
湘政辦發〔2016〕98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寄遞、物流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和《國務院關于促進快遞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5〕61號)、中央綜治辦等九部門《關于加強郵件、快件寄遞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中綜辦〔2014〕24號)、中央綜治辦等十部門《關于加強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中綜辦〔2015〕1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安全管理責任
(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寄遞、物流企業是寄遞、物流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單位,其法定代表人或實際控制人是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管理全面負責。寄遞企業要牢固樹立安全與發展并重理念,依法依規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執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層層落實收寄、分揀、運輸、投遞等各環節安全檢查責任,建立隱患排查、登記、報告、整改、銷號閉環管理制度,實施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防范和隱患排查治理。物流企業要加強安全管理,健全內部安全管理責任制和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立危險品、違禁品的信息登記管理制度,嚴格貨物受理和安全查驗工作,全面執行運輸、倉儲、裝卸、搬運、包裝、流通加工、派送等安全標準及操作規程,堅決維護公共安全。寄遞、物流企業要按照"誰設立、誰管理"、"誰發展、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分支機構、加盟網點的安全檢查和日常管理,健全網絡運營安全管理責任制,加強企業安全應急管理能力建設,制定完善安全應急管理預案,強化應急演練,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明確部門監管職責。郵政管理、交通運輸、經信、公安、國家安全、商務、工商、質監、安監、海關、民航、鐵路等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分工負責、各司其職,依法依規做好安全監管工作。郵政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主管職責,對寄遞企業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對未經許可、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寄遞網點,堅決依法查處;對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實的企業,依法責令其停業整頓。交通運輸部門要依法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貫徹落實物流運輸有關政策、法規、技術標準和運營規范并監督實施。經信部門要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工作,組織制定工業和通信業相關政策,承擔工業和通信業信息安全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公安部門要依法監督、檢查、指導寄遞、物流企業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依法核發槍支彈藥、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和運輸許可,核發劇毒化學品購買和道路運輸許可證,監管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依法查處利用寄遞、物流渠道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依法監督檢查物流領域貫徹落實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和互聯網安全管理制度,協調處置網絡安全重大突發事件(事故)。國家安全部門要將寄遞、物流企業納入監管范圍,主動加強監督管理,依法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商務部門要推動物流配送發展,貫徹落實商貿物流的法規、規劃、標準和政策,加強商務領域信用建設,促進物流標準化、社會化、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嚴格落實經營快遞業務前置許可規定,對企業未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的,不予發放營業執照。質監部門要協調推動物流安全標準制修訂工作,依法管理物流行業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依法對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依法對物流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工作。海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國家在進出口(境)環節上的禁止、限制性規定,加強對進出境物品的監督管理,依法打擊各種違法行為。民航行政監管部門、鐵路監管部門要依法對民航企業、鐵路運輸企業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三)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寄遞物流安全管理工作,主動適應新形勢,努力解決影響社會公共安全的源頭性、根本性問題。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要求,定期分析安全形勢,研究解決重大事項,督促有關部門嚴格執法。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確定分管負責人,明確工作人員協助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寄遞、物流安全的巡查工作,發現安全問題和隱患應及時向上一級郵政管理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公安機關報告,并配合相關主管部門督促整改,使違法問題得到及時糾正和查處。各級綜治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組織協調、督導檢查和考評推動,建立健全會議聯系、工作聯動、信息聯通、案件聯處的工作機制,協助落實寄遞、物流安全工作屬地管理責任。各有關職能部門、監管單位要加強資源整合和力量統籌,推動理念思路、方法手段創新,積極配合,履行職責,推進安全管理工作精細化、信息化、法治化,預防和減少各類重特大案(事)件發生。
二、嚴格落實制度要求
(四)嚴格落實驗視制度。寄遞、物流企業要貫徹落實"管理從嚴、執行從嚴"的要求,嚴格依法履行收寄驗視、安全檢查的法定義務。寄遞企業收寄的郵件、快件(除信件外)必須100%實行先"驗視"后"封箱",當面驗視內件,確認安全后加蓋收寄驗視戳記或者簽名;對國家明令禁止的寄遞物品、不能確認安全性的物品或者用戶拒絕驗視的,堅決不予收寄;要規范協議客戶管理,按照安全保障協議示范文本簽訂合同,建立完善抽檢抽查制度并留存好抽查記錄,有效防控安全案(事)件。物流企業要依法與托運人簽訂運輸合同,規范管理簽訂長期運輸合同的用戶,將托運人"不夾帶違禁品、瞞報危險物品及自覺檢查貨物"等義務在合同中加以明確;要提醒委托人核實貨物是否屬于違禁品,并在營業場所、運輸單據上明示違規委托的法律責任;要建立完善在貨物運輸受理環節的安全檢查制度,相關安全檢查資料應保存6個月以上,防止偽報品名托運或者在普通貨物中夾帶違禁物品、危險品。寄遞、物流企業要加強源頭管控,強化對疑似爆炸裝置、危險化學品、槍支彈藥、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的查驗把關,檢查發現寄件人或托運人夾帶禁寄禁運物品的,應當及時報告相關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
(五)嚴格落實實名制度。寄遞、物流企業要嚴格執行寄遞物流活動100%實名制,認真做好用戶身份查驗和身份信息登記工作。寄遞企業要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務,對除信件、已有安全保障機制的協議客戶或者通過自助郵局(智能快件箱)交寄的郵件、快件以外,一律要求寄件人出具有效身份證件并登記后方可收寄。物流企業從2017年1月1日起,要實行全行業實名制度,依法對托運人身份信息進行查驗,認真核對并登記托運單位、托運人及托運貨物的品名、數量等真實信息,相關登記信息留存18個月以上。寄遞、物流企業要建立信息數據庫,寄件人或托運人身份信息應及時抄登或錄入企業用戶信息庫,對業務流程實行全程計算機管理,實現對郵件、快件、托運物品的全程跟蹤和實時查詢,確保來源可追溯、責任能倒查、違法受查究。寄遞、物流企業要完善信息登記管理制度,規范實名收寄行為,切實保護用戶信息安全。
(六)嚴格落實安檢制度。各地要按照源頭管控、屬地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推動寄遞、物流企業全面落實安檢制度。寄遞企業要實施郵件、快件"層級分流、就地安檢"措施,100%通過X光機安檢。自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市州、縣市區所有收寄的郵件、快件必須就地安檢,未通過安檢查危措施的,不得發往下一環節。無論郵件、快件大小,件件過機,存疑復檢;對安檢發現夾帶有禁止寄遞物品的郵件、快件,堅決阻斷在當地,決不能進入寄遞渠道形成現實危害。寄遞企業可以采取自主安檢、聯合安檢、集中安檢等方式對收寄的郵件、快件進行安全查驗,凡過機安檢的郵件、快件要在醒目位置加蓋安檢戳記或者張貼安檢標識,載明安檢單位、安檢地區、安檢時間。要制定安檢操作規程,嚴格落實安檢設備定人、定機、定崗、定責制度,保障安檢工作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寄遞企業應當在省際分撥中心安排具有專門技術人員對寄往重點地區、重點部位、重大活動所在地的郵件、快件及國際、港澳臺郵件、快件和通過航空、高鐵運輸的郵件、快件進行二次安檢;相關郵件、快件安檢資料應當保存30天以上。物流企業要全面落實安檢制度,對重點時段、運往重點區域和特殊場所的貨物進行重點查驗,從源頭上防范利用物流和零擔貨運渠道實施違法犯罪。鼓勵地方政府支持物流企業采取多種安檢方式,落實安檢制度,在貨物集散地可由專業公司對貨物進行安檢。
三、完善安全監管體系
(七)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創新監管方式,建立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機制。郵政管理、交通運輸部門要分別根據寄遞、物流企業安全違法行為記錄,建立企業誠信檔案和黑名單制度,實施企業誠信評估,推進分級分類監管。探索建立企業誠信承諾、自查自糾、警示約談、重大安全信息報告等動態監控制度,對自覺守法的企業,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減少日常監督檢查;對失信企業開展法律法規教育和警示約談,增加監督檢查頻次;對發生重大案(事)件的企業,實行重點監管,采取信用提示警示,取消市場準入、實施行政處罰等方式進行懲戒。完善情報信息收集研判和共享機制,建立安全違法行為信息庫,推進行政處罰公開、日常監督檢查記錄公開,促進寄遞、物流企業誠信和守法經營。要發揮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作用,廣泛聽取收集各方面對寄遞、物流企業自我安全管理的綜合評價,加強行業誠信自律和約束引導,提高行業安全管理整體能力。
(八)加強信息技術建設。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5〕51號),充分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先進信息技術,改進和加強寄遞、物流安全監管工作。根據安全溯源、作業留痕、責任倒查的需要,健全信息采集標準和共享機制。寄遞、物流企業應當預留安全監管數據接口,依托公安、國家安全等情報信息系統,實現對涉槍涉爆涉毒涉危、寄運敏感物品、治安高危人員等信息的關聯比對、分析研判、等級預警、全程跟蹤,及時核查處置,嚴防發生重大案(事)件。要在業務操作場所安裝視頻監控設備,寄遞企業監控資料保存時間不少于30天,物流企業不少于90天。鼓勵物流企業建立人工與自動化抽檢相結合的驗視檢查模式,配備相應的安全檢查設施設備,提高驗視的效率和準確性。
(九)加強寄遞物流園區建設。各級人民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我省關于寄遞、物流發展規劃要求,結合本地區產業結構特點、商品流通、安全管理等方面需求,制訂寄遞、物流發展規劃,在城鄉規劃中合理布局寄遞、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并將其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確定專門區域,安排引導資金,科學安全建設寄遞、物流園區。要嚴格把好入園企業安全準入關,大力支持產業配套、設備先進的寄遞、物流企業入園,嚴格限制安全水平低的項目建設。凡經營危爆物品、化工原料等入園企業,依法實施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嚴格安全設計管理。要加強園區一體化監管,推動園區與社會協調發展,建立"責任明確、管理高效、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園區安全管理工作機制,強化園區內企業的安全管控,實施郵件、快件、物品等集中管理、集中安檢,提高安全保障。要加強應急救援綜合能力建設,促進園區安全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四、加強安全管理保障
(十)強化組織保障。各地要充分認識加強寄遞、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按照"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的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監管部門要充實監管力量,提高監管素質,增強監管能力。要根據國務院國發〔2015〕61號文件精神,加強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監管執法力量建設,健全完善省、市州、縣市區三級寄遞渠道安全監管機制。做好與國家寄遞渠道安全監管"綠盾工程"的配套銜接,配足配齊人員力量,加強安全預警、網上巡查和應急聯動。針對縣市區機構缺失、同城不設防的突出短板,進一步強化基層監管隊伍建設,對一些業務量大、企業數量多、安全隱患突出的地方,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或者設置派出機構等方式充實監管力量,具體形式由上一級郵政管理部門與當地人民政府協商確定。寄遞、物流企業要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員隊伍建設,其分支機構(含郵件、快件分撥中心、貨運站場)必須設置企業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員:從業人員超過100人的,配備2名專職安全管理員;從業人員在100人以下的,配備1名專職安全管理員或2名兼職安全管理員。要對從業人員組織培訓和考核,加強警示教育,著力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業務技能,強化崗位責任與行為規范。要加強對廣大群眾的宣傳引導,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提高《禁寄、限寄運物品名錄》在廣大人民群眾中的知曉率。要建立舉報獎勵機制,充分調動人民群眾舉報違法犯罪線索的積極性,引導社會力量共同維護寄遞、物流安全。
(十一)強化經費保障。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寄遞、物流安全責任目標管理、應急演練、政府購買服務等經費足額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要安排經費用于加強宣傳培訓、消除公共安全隱患、管控寄遞物流安全源、強化安檢設施建設以及兌現舉報獎勵等。要加快寄遞渠道X光機安檢設備的購置,推動安全監管由人防向技防轉變。寄遞企業落實郵件、快件就地安檢措施需添置的X光機設備,原則上在2016年12月底前配備到位,所需經費采取企業自籌為主與財政適當補貼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配置。具體資金補貼方案由省郵政管理局會同省財政廳研究制定。從2017年1月1日起,各地新增加的寄遞企業配備的X光機安檢設備,由同級財政予以獎勵性補貼。
(十二)強化考核保障。各級人民政府要遵循"依法依規、權責一致、失職追責、盡職免責"的原則,健全完善寄遞、物流安全管理工作責任追究制,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保障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制度的有效落實。郵政管理、交通運輸、公安、國家安全等部門要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專項整治活動,重點治理寄運受理環節驗視不合格、安檢走過場、不留存寄運信息和瞞報貨物品名等突出問題,對檢查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要逐一通報、跟蹤治理;對其中的重大隱患要及時停業整頓。要加大案(事)件查處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利用寄遞、物流渠道實施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對因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要堅決依法倒查,處罰當事企業及其負責人和具體責任人;對發生重大案(事)件的,除追究當事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實際控制人責任外,還要按規定追究上級企業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各有關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失職瀆職、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對群眾舉報、上級督辦、日常檢查發現的違法行為打擊不力而導致案(事)件發生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予以責任追究。各級綜治部門要將寄遞、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納入綜治考評,并嚴格執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2月15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