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推進區域性股權市場規范發展的意見
湘政辦發〔2017〕10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完善我省區域性股權市場服務體系,促進我省多層次資本市場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的通知》(國辦發〔2017〕11號)文件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推進我省區域性股權市場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區域性股權市場要堅持服務實體經濟,支持科技型、創新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堅持與全國性市場對接,為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培育企業資源;堅持創新發展與規范發展并重,把創新作為推動市場發展的源動力,同時加強市場監管,切實防范和化解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堅持循序漸進、統籌規劃,不斷拓展市場功能,逐步建成融資功能完備、服務方式靈活、運行安全規范、投資者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護的區域性股權市場。
二、支持措施
(一)支持引導企業進場掛牌。引導各類非上市企業在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重點支持創新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進場掛牌。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可以在有條件的市州設立分支機構,為已掛牌企業和擬掛牌企業提供掛牌輔導和公司治理、財務管理、資本市場知識等專業培訓。經信、科技、財政等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研究配套支持政策,支持和推動中小微企業到區域性股權市場登記托管、掛牌融資。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對掛牌企業資源進行培育;協調解決企業改制、托管、掛牌中有關問題,引導、支持企業進場掛牌。
(二)積極幫助企業融資。區域性股權市場要發揮資源集聚和融資平臺功能,為省內企業符合規定的私募證券或股權的融資、轉讓提供服務;為掛牌企業提供綜合性金融服務,滿足企業多樣化融資需求。引導銀行、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風險補償基金等對符合條件的掛牌企業優先提供授信、擔保,開展股權質押融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信貸服務。引導私募股權基金、證券資金、保險資金、信托資金、產業基金等各類資本進場投資。幫助企業通過資產證券化、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方式實現融資。引導省新興產業投資基金及其子基金投資掛牌企業。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掛牌企業開展信貸、債券和股權融資提供增信服務。省本級相關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掛牌企業優先按政策給予支持。對在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并實現股權融資300萬元以上的企業,省財政按其中介費用的50%予以補助;對在區域性股權市場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發行債券實現融資的企業,省財政按30%予以貼息補助,融資補助累計不超過50萬元。根據企業掛牌融資的整體情況,對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予以適當支持。各市州可對屬地企業進入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和融資予以適當支持。
(三)培育和發展合格投資者。參與區域性股權市場的投資者應為符合有關規定的合格投資者。不得通過拆分、代持等方式變相突破合格投資者標準或單只私募證券持有人數量上限。投資機構和中介機構參與區域性股權市場活動,須按規定取得會員資格。鼓勵支持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積極發展會員,擴大會員隊伍,為企業掛牌和融資提供全方位服務。培育一批具備一定風險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資者,并做好培訓服務工作。要積極引導民間資本成為合格投資者,投資掛牌企業。要吸引各類金融機構、投資機構作為機構投資商會員,開展股權報價、定向增資、代理買賣、投資咨詢等服務。
(四)支持引導中介機構開展服務。充分發揮中介機構在促進區域性股權市場發展中的積極作用,依托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信用評級公司等中介機構,為投資者和企業提供盡職調查、信息披露、審計、驗資、評估、法律等專業服務。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要積極發展專業服務商會員,加強與主要圍繞區域性股權市場開展業務的中介機構的戰略合作。
(五)建立工商登記綠色通道。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與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建立相關信息共享和工作協調機制,為企業到區域性股權市場登記、托管、掛牌、融資提供綠色通道,確保企業注冊信息和股權變更、股權質押、股權凍結等登記事項及時、準確,切實維護企業股東合法權益。非上市股份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出質登記時,出質雙方可委托湖南省股權登記管理中心按規定代理辦理出質登記手續。
(六)加強與其他多層次資本市場互聯互通。加強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與深滬交易所和全國股轉系統的合作對接,積極探索建立合作對接和互聯互通機制,實現聯動發展;積極推動掛牌企業在符合條件時轉板至新三板或首發上市。加強與外省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協同發展,共享專業服務機構和合格投資者等方面資源;積極學習和借鑒外省經驗,創新服務方式,加強服務企業能力;推進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交易系統與中證機構間報價系統進行系統對接,與證券公司柜臺市場、外省區域性股權市場等私募市場實現信息和交易聯網,形成聚集效應,實現資源共享。
(七)加大對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的支持力度。湖南股權交易所是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省政府批準設立的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支持有關部門、高新園區、行業協會等與湖南股權交易所開展戰略合作,優化資源配置。支持湖南股交所增資擴股,力爭主要指標進入行業前列。支持湖南股權交易所引進金融高端人才,對符合條件的金融高端人才,所在市州人民政府按個人稅收對地方貢獻的一定比例予以獎勵,并提供落戶、居住、子女教育等便利服務。
三、工作保障
(一)提高對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的認識。區域性股權市場是主要服務于省內中小微企業的私募股權市場,是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規范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是金融創新發展、推動供給側改革、服務實體經濟的重大舉措,有利于拓寬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降低企業杠桿率;有利于規范民間投資行為,引導社會資本投向實體經濟;有利于促進企業規范發展,增強企業資本流動性,為股權投資提供有效的進入與退出渠道;有利于推動金融服務創新,更好地服務企業和區域經濟發展。
(二)明確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功能定位。明確區域性股權市場"一平臺四功能"的定位,著力將其打造為我省中小微企業綜合金融服務平臺,構建企業掛牌登記、股權交易、投融資服務、培訓咨詢四大核心功能服務體系。在區域性股權市場發行或轉讓證券的,限于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程序認可的其他證券,不得違規發行或轉讓私募債券。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要在證券監管部門和地方政府金融主管部門的指導與監管下,組織區域性股權市場活動,保障市場規范穩健運行;依照有關規定為企業股權和債權等金融類產品提供掛牌、轉讓、融資、登記托管、結算等服務;協助培育企業上市和新三板掛牌后備資源;組織和管理市場交易活動,公布市場信息;通過掛牌推動企業股份制改造,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升企業的治理水平和規范程度;開展對掛牌企業、中介機構的業務培訓和監督管理,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和投資者教育,及時防范和化解市場風險。
(三)加強區域性股權市場的監督管理。省政府金融辦要切實履行區域性股權市場日常監管職責,研究制定區域性股權市場管理辦法,監督區域性股權市場業務活動,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承擔相應風險處置責任。省內只設立一家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對在省內開展區域性股權市場業務的其他運營機構,省政府金融辦要積極穩妥進行清理、整合。各地金融工作部門要加強區域性股權市場屬地分支機構日常監管。證監、銀監、保監等金融監管部門在湘機構根據各自職能對在區域性股權市場開展業務的相關機構履行監管責任。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要嚴格履行自律管理職責,完善市場業務規則,監督掛牌企業、中介機構等市場主體信息披露行為,建立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和處置制度。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要建設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證監會制定的信息技術管理規范的信息系統。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及開立投資者賬戶、辦理登記結算業務的有關機構應按規定向省政府金融辦和證監會報送信息,將有關信息系統與證監會指定的監管信息系統進行對接。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3月6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