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湖南省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
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辦發〔2016〕102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2月31日
(此件主動公開)
湖南省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
實施方案
為加快我省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5〕95號)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到2020年,初步建成覆蓋全省、互聯互通、先進適用的重要產品追溯體系。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農業生產資料、特種設備、危險品、稀土產品等重要產品生產經營企業追溯意識顯著增強,采用信息技術建設追溯體系的企業比例大幅提高。追溯標準體系、管理機制和管理平臺不斷完善,社會公眾對追溯產品的認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追溯體系建設的市場環境明顯改善,產品質量安全與公共安全水平明顯提升。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七大產品追溯體系。
1、推進食用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追溯協作機制,以責任主體和流向管理為核心、以追溯碼為載體,推動追溯管理與市場準入相銜接,實現食用農產品"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追溯管理。加快建立與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對接的省級追溯平臺,構建覆蓋市、縣、鄉鎮并延伸到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的追溯體系,引導農產品生產經營者積極參與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運行。目前已開展肉類、蔬菜和中藥材等產品追溯體系建設試點的地區和部門,要大力創新建設管理模式,加快建立保障追溯體系高效運行的長效機制。(責任單位:省農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環保廳、省林業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中醫藥管理局。列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2、推進食品追溯體系建設。圍繞嬰幼兒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督促和指導生產企業依法建立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切實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推動追溯鏈條向食品原料供應環節延伸,實行全產業鏈可追溯管理。(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經信委、省農委、省質監局、湖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3、推進藥品追溯體系建設。鼓勵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運用信息技術建立藥品追溯體系。藥品生產企業應當按照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要求對各項活動進行記錄,記錄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和可追溯。鼓勵藥品生產企業對產品最小銷售單位賦以唯一性標識,以便經營者、消費者識別。藥品經營企業須對其購進和銷售的產品采取適宜的記錄或標識方式,準確掌握其產品購進來源和銷售去向,并按有關規定保存相關記錄信息和票據憑證。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按照《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有關要求及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的具體規定建立追溯體系。鼓勵信息技術企業作為第三方,為生產經營企業提供產品追溯專業服務。支持行業協會組織企業搭建追溯信息查詢平臺,推動協會、企業、政府間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經信委、省公安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質監局、省中醫藥管理局)
4、推進主要農業生產資料追溯體系建設。以農藥、獸藥、飼料、肥料、種子等主要農業生產資料登記(審定)、生產、經營、使用環節全程追溯監管為主要內容,建立農業生產資料電子追溯碼標識制度,建設主要農業生產資料追溯體系,實施全程追溯管理,保障農業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責任單位:省農委、省經信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供銷社)
5、推進特種設備追溯體系建設。以電梯、氣瓶等產品為重點,嚴格落實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推動企業對電梯產品的制造、安裝、維護保養、檢驗以及氣瓶產品的制造、充裝、檢驗等過程信息進行記錄,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追溯體系。(責任單位:省質監局)
6、推進危險品追溯體系建設。以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劇毒化學品等產品為重點,開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銷毀全過程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責任單位:省安監局、省經信委、省公安廳、省環保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湖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7、推進稀土產品追溯體系建設。以稀土礦產品、稀土冶煉分離產品為重點,以生產經營臺賬、產品包裝標識等為主要內容,加快推進稀土產品追溯體系建沒,實現稀土產品從開采、冶煉分離到流通、出口全過程追溯管理。(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國土資源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國稅局、長沙海關、湖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二)完善標準規范。全面對接國家標準,科學推進重要產品追溯標準體系建設。針對不同產品生產流通特性,制訂相應建設規范,明確基本要求,確保不同層級、不同類別的標準相銜接。抓緊制訂實施一批關鍵共性標準,統一數據采集指標、傳輸格式、接口規范及編碼規則,確保不同環節信息互聯互通、產品全過程通查通識。推動實施基于商品條碼的國際追溯技術和標準,保證追溯系統的國際互通性。(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公安廳、省農委、省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工商局、省安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中醫藥管理局)
(三)促進信息互聯互通。建立完善政府追溯數據統一共享交換機制,積極探索政府與社會合作模式,推進各類追溯信息互通共享。依托省電子政務外網統一云平臺,建立全省追溯管理信息平臺。推動基于"互聯網+"的管理模式創新,鼓勵生產經營企業、協會和第三方平臺接入行業或地區追溯管理信息平臺,實現上下游信息互聯互通。開通統一公共服務窗口,向社會公眾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詢服務。(責任單位: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公安廳、省農委、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安監局、湖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四)擴大成果應用。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注重追溯體系建設成果的應用,創新質量安全和公共安全監管模式,構建大數據監管模型,嚴防重要產品發生區域性、系統性安全風險。加強追溯大數據分析與成果應用,為經濟調節和產業發展提供決策支持。在依法加強安全保障和商業秘密保護的前提下,逐步推動追溯數據資源向社會有序開放。鼓勵生產經營企業利用追溯體系進行市場預測與精準營銷,更好地開拓國內外市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快建設進度。省直各牽頭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應根據國家文件精神和本實施方案要求,于2017年3月底前分別制定本部門、本地區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工作方案,明確建設目標、工作任務、時間進度和政策措施;確定開展追溯體系建設的重要產品名錄,分類指導、分步推進;圍繞追溯體系建設的重點、難點和薄弱環節,開展試點探索和形式多樣的示范創建活動。其他各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協同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
(二)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生產經營企業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切實履行重要產品追溯主體責任。鼓勵采用物聯網等技術手段采集、留存信息,建立信息化的追溯體系。批發、零售、物流配送等流通企業要發揮供應鏈樞紐作用,帶動生產企業共同打造全過程信息化追溯鏈條。企業間要探索建立多樣化的協作機制,通過聯營、合作、交叉持股等方式建立信息化追溯聯合體。外貿企業要兼顧國內外市場需求,建設內外一體的進出口信息化追溯體系。電子商務企業要與線下企業緊密融合,建設基于統一編碼技術、線上線下一體的信息化追溯體系。(責任單位:省經信委、省公安廳、省農委、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安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長沙海關)
(三)切實發揮認證作用。鼓勵有關機構將追溯管理作為重要評價要求,納入現有的質量管理體系、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良好農業操作規范、良好生產規范、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有機產品等認證,為廣大生產經營企業提供市場化認證服務。適時支持專業的第三方認證機構探索建立追溯管理體系專門認證制度。相關部門要在管理工作中積極采信第三方認證結果,帶動生產經營企業積極通過認證手段提升產品追溯管理水平。(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經信委、省農委、省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工商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中醫藥管理局)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級財政要統籌安排必要的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資金,對平臺建設、統一標準規范、推廣應用、宣傳引導等給予支持。各級各部門要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資建設機制,帶動社會資本投入。鼓勵金融機構加強和改進金融服務,為開展追溯體系建設的企業提供信貸支持和產品責任保險。支持社會力量和資本投入追溯體系建設,支持有條件的行業協會為會員企業建設追溯體系提供專業化服務。鼓勵大型連鎖超市、醫院和團體消費單位主動采購可追溯產品。政府采購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可追溯產品。(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農委、省衛生計生委、省國資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安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政府金融辦、省中醫藥管理局)
(五)加強督促引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導生產經營企業加強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省商務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全省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工作的跟蹤服務,檢查指導。各牽頭單位要會同宣傳部門加大對追溯體系建設工作的宣傳力度,提高追溯產品知名度,鼓勵消費者采購可追溯產品,主動索證索票,營造有利于可追溯產品消費的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