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切實加強傳統村落保護發展的通知
湘政辦發〔2017〕5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傳統村落是傳承歷史記憶、生產生活智慧、文化藝術結晶和民族地域特色的重要載體。我省傳統村落資源豐富,蘊含深厚的湖湘農耕文明內涵。為切實保護和發展好我省傳統村落,根據中央有關保護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科學制定保護名錄和保護規劃
(一)科學制定保護名錄。各地要組織開展調查,制定傳統村落保護名錄,將有重要價值的傳統村落列入保護名錄。要做好村落文化遺產的詳細調查,按照"一村一檔"的要求建立傳統村落檔案。對列入保護名錄的傳統村落,要實行掛牌保護。
(二)認真制定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規劃。各地要制定本區域內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規劃和保護項目清單,保護發展規劃要與產業發展、鄉村旅游、美麗宜居村莊、基礎設施建設和文化遺產保護等專項規劃進行銜接。傳統村落比較集中的地區,可制定整體性傳統村落片區規劃。以木質結構為主的或者涉及文物保護單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統村落,還應單獨編制村落消防建設專項規劃、文物保護規劃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傳統村落所在地要以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指導,加快修訂完善傳統村落土地利用規劃。
二、加強對傳統村落的保護
(一)保護傳統民居。加強傳統民居的保護和修繕,優先支持傳統村落實施農村危房改造整體推進,在不影響建筑外觀風貌的前提下,可適當進行結構加固、隔熱保溫、通風采光等改造。
(二)保護整體風貌。加強傳統村落存有環境保護,加固修繕、外觀整飭古道、古橋、古井、古樹名木等歷史環境要素。加強古廟宇、古塔、古祠堂等傳統村落公共建筑的保護和維修。規范傳統村落新建住房管理,積極采用地方建筑元素,突出民居風貌特色,確保建筑風格與村落風貌相協調。為村落新增人口預留建房空間,避免"插花"混建。依法拆除嚴重影響歷史建筑空間形態完整性、后期加建的附屬建筑和違章搭建的棚屋、嚴重殘毀的民居。
(三)保護文物古跡。加強傳統村落文物普查,建立健全不同層級文物保護單位檔案,依法實施文物分級保護工作。推行文物保護單位掛牌保護制度,落實文物保護維修、安防消防措施,依法從嚴打擊各類破壞、倒賣文物行為。
(四)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深入調查、挖掘、整理和保護傳統村落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尊重非物質文化遺產原真性和文化內涵,保持其原有文化生態和文化風貌,保護屬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實物和場所,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真實、系統和全面記錄。在傳統文化特色鮮明、具有廣泛群眾基礎的傳統村落,積極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和展演活動。
(五)保護生態環境。大力實施植樹造林、退耕還林、封山育林、石漠化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村莊綠化等重點生態工程,加強對風景林和水源涵養林的保護,注重生態環境修復。開展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對受威脅的傳統村落及時開展地質災害治理。
三、堅持合理適度開發
(一)適度有序開發特色旅游。在傳統村落資源承載力、村民接受度、經濟承受度等允許范圍內,適度有序開發特色旅游,合理植入旅游功能要素,培育旅游業態。在開發過程中,必須保持傳統村落"見人、見物、見生活",切實避免過度商業開發。嚴禁未經充分論證對古路橋涵垣、古井塘樹藤等歷史環境要素實施改造,嚴禁將大廣場、大草坪、大景觀等生硬嫁接到傳統村落,嚴禁將傳統村落村民整體或多數遷出,嚴禁未經審批在傳統村落保護范圍內建設旅游設施。
(二)培育特色產業。因地制宜發展"一村一品、一鄉一特",打造一批特色種養基地、農副產品加工基地、農超對接基地、農業觀光基地,大力發展文化產業,扶持特色手工藝,開發高品質的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場潛力的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切實增加村民收入。
(三)完善設施建設。結合美麗宜居村莊建設,改善傳統村落人居環境,完善基礎設施。到2018年,因地制宜完成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和農村生活垃圾專項治理,傳統村落道路硬化率、農網改造率、廣播電視和寬帶覆蓋率、"4G"移動信號覆蓋率均達到100%,自來水普及率不低于80%。加快消防設施建設,合理設置消防水池、消防管網和布局消防火栓,配備適用的消防器材;開展用火用電設備規范改造,嚴格管理和規范日常用火、用電行為。到2020年,所有傳統村落具備基本的消防安全保障能力。
四、加強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全省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長任聯席會議總召集人,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農委、省文化廳、省林業廳、省旅發委、省文物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統籌協調全省傳統村落保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州、縣市區要相應建立領導協調機制,統籌協調相關工作,整合相關項目資金,集中力量做好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工作。有關鄉鎮要明確專門工作人員,配合做好監督管理工作。各傳統村落要將保護要求納入村規民約,充分發揮村民民主參與、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主體作用。
(二)加大資金投入。省新型城鎮化專項資金對列入中國傳統村落名錄的村落給予適當支持。各地要整合相關資金和項目,支持傳統村落的保護和發展。積極探索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多元投入機制,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通過捐資贊助、租賃等方式,參與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將傳統村落建設中已納入經審定的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規劃(或其他專項規劃)范圍內的村莊規劃建設、垃圾收運處理、污水處理、河道管護等公共服務項目,納入政府購買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服務范圍。支持政策性銀行開展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優惠貸款。引導村民投工投勞建設傳統村落基礎設施。已獲得中央補助資金的傳統村落,應按要求加快保護清單項目建設,嚴格執行項目清單季報制度。
(三)加強技術指導。成立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專家委員會,積極開展研究、咨詢和技術指導工作。加強縣鄉規劃建設管理人員、村干部和農村建筑工匠的技能培訓,提高基層工作水平。落實省級專家駐村制度,開展經常性督導檢查和技術指導。
(四)嚴格監督檢查。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工作的監督檢查,對規劃實施、保護工程項目建設、發展狀況進行跟蹤監測,嚴肅查處違反規劃、破壞資源的各類行為。認真落實預警和退出制度,傳統村落發生嚴重破壞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文化廳、省文物局、省旅發委、省國土資源廳、省農委、省林業廳等單位要聯合發出預警;造成資源大面積破壞或者核心資源嚴重損毀的,要報請省人民政府取消名錄認定和項目支持,并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嚴肅查處。采用第三方考核評估機制等方式,加強對項目建設和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評估。
(五)加大宣傳力度。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大力加強傳統村落宣傳展示,積極宣傳繼承和弘揚優秀歷史文化的重要意義,普及歷史文化保護知識,總結推廣保護發展先進典型,曝光破壞文化遺產的違法行為,營造傳統村落保護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月24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