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
湘政辦發〔2017〕14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9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促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6〕84號)精神,加快推進我省農村一二三產業(以下簡稱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鼓勵和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全面落實"基在農業、利在農民、惠在農村"的思路,深刻把握新發展理念,圍繞我省糧食、畜禽、蔬菜、水果、茶葉、油茶、水產、飼料、竹木、中藥材等農業優勢產業,用工業理念發展農業,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為核心,以制度、技術和商業模式創新為動力,以新型城鎮化為依托,以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為紐帶,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構建農業與二三產業交叉融合的現代產業體系,突出發揮農民工、中高等院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員等返鄉下鄉人員的重要作用,探索農民在農村產業融合發展中的利益共享機制和實現機制,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為全省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重要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規劃引領、科學發展。在農業產業功能區劃的基礎上,結合美麗鄉村,做好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規劃,發揮規劃引領作用。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產業融合項目要向貧困地區傾斜,推進政策創新和政策融合,政府部門之間形成合力,為融合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指導和保障。
堅持要素互動、集聚發展。加快資產融合、技術融合、要素融合和利益融合,搞好部門配合和資金整合。尊重農民意愿,強化利益聯結,保障農民獲得合理的產業鏈增值收益。完善配套服務體系,形成農產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銷中心。圍繞當地種植的傳統習慣和特色,每個縣市區要集中抓1-2個主打有特色的農產品,加強特色示范園建設,引導農村產業集聚發展,促進城鄉要素雙向流動和平等交換,構建"以工促農、工農互惠、以城帶鄉、城鄉互動"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
堅持循序漸進、示范發展。開展農村產業融合試驗(示范)區建設,促進農村產業融合穩步發展。優先選擇產業發展基礎較好、輻射帶動作用強的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休閑農莊等示范發展。引導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向特色小城鎮和產業園區等集中,培育產業集群和產業融合先導區。
堅持因地制宜、個性發展。立足當地資源稟賦和區域產業特點,探索不同地區、不同產業融合模式。以市場為導向,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營造良好環境,加快培育市場主體。
(三)主要目標。實施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創建一批具有典型帶動作用的示范縣市區、鄉鎮、村。通過創新發展、示范帶動,到2020年,全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總體水平明顯提升,產業鏈條完整、拓展功能多種、新型業態多樣、利益聯結緊密、產城融合更加協調的新格局基本形成,農業競爭力明顯提高,農民收入持續增加,農村活力顯著增強。
(四)重點領域。重點發展規模種養業、特色農業、設施農業、林下經濟、庭院經濟等農業生產經營模式,烘干、貯藏、保鮮、凈化、分等分級、包裝等農產品加工業,農資配送、耕地修復治理、病蟲害防治、農機作業服務、農產品流通、農業廢棄物處理、農業信息咨詢等生產性服務業,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民族風情旅游、傳統手工藝、文化創意、養生養老、中央廚房、農村綠化美化、農村物業管理等生活性服務業,以及其他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重視發揮返鄉下鄉人員在農村產業融合發展中的生力軍作用,鼓勵和引導其結合自身優勢和特長,根據市場需求和當地資源稟賦,利用新理念、新技術和新渠道,開發農業農村資源,發展優勢特色產業,繁榮農村經濟。
二、發展多類型農村產業融合方式
(一)加快農業結構調整,推進農業內部融合發展。加快建設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穩定糧食產能,推進農業結構調整。發揮本地資源優勢,循環發展、農牧結合、農林結合,調整優化農業種養結構,加快發展綠色農業。建設現代飼草料產業體系,推廣優質飼草料種植,促進糧食、經濟作物、飼草料三元種植結構協調發展。大力發展高產、高效、高附加值農業和種養結合循環農業,合理布局規?;B殖場。積極發展林下經濟,推進農林復合經營。推廣適合精深加工、休閑采摘的作物新品種,適應人們日益多樣化物質文化需求。加強農業標準體系建設,嚴格生產全過程管理。鼓勵和引導返鄉下鄉人員按照長株潭都市農業區、洞庭湖生態農業區、大湘南丘陵農業區、大湘西山地生態農業區功能定位,選準具體農業產業進行創新創業,促進農業內部融合發展。(省農委牽頭負責,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林業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農產品加工轉化,推進產業鏈融合發展。支持農業向后延伸和農產品加工業、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向農業延伸,形成上下游緊密協作的產業鏈。鼓勵開展代耕代種代收、大田托管、統防統治、烘干儲藏等市場化和專業化服務。完善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政策,擴大實施區域和品種范圍,初加工用電享受農用電政策。加強政策引導,支持農產品深加工發展,扶持一批農產品加工園區,推進農產品多級系列加工加快發展。質量興農,大力推進"三品一標"(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持續健康發展。抓緊建立完善與國際接軌的農產品質量標準體系,助力農產品"走出去",促進農產品出口不斷增長,拉伸農業產業鏈、價值鏈和供應鏈,建設一批農產品出口示范基地和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建設示范區。培育市場前景好、發展潛力大、行業帶動能力強的龍頭企業,重點打造全產業鏈標桿融合企業,促進其向優勢產區和關鍵物流節點集中。加快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支持優勢產區產地批發市場建設,推進市場流通體系與儲運加工布局有機銜接。優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積極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農產品加工、倉儲物流、產地批發市場等輔助設施建設。健全農產品產地營銷體系,推廣農超、農企、農社、農校等形式的產銷對接,鼓勵在城市社區設立鮮活農產品直銷網點,延伸農業產業鏈,提升農業附加值。(省農委牽頭負責,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經信委、省國土資源廳、省商務廳、省供銷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大力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推進農業功能融合發展。加強統籌規劃,推進農業與旅游、教育、文化、健康養老等產業深度融合,以農耕文化為魂、美麗田園為韻、生態農業為基、傳統村落為形、創新創意為徑,拓展農業多種功能。打造長株潭都市休閑農業片區、環洞庭湖農業生態旅游圈和湘西湘南民俗文化休閑旅游帶,積極創建國家級、省級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縣、示范點,大力培育國家鄉村旅游創客示范基地,打造一批知名休閑農莊、特色旅游村鎮、星級鄉村旅游區(點)和精品線路。加強農村傳統文化保護,合理開發農業文化遺產,大力推進農耕文化教育進校園,統籌利用現有資源建設農業教育和社會實踐基地,引導公眾特別是中小學生參與農業科普和農事體驗,推動形成紅色旅游、民族風情、休閑度假、康體養生、科普教育等系列主題旅游產品。將養老元素融入農業生態和休閑觀光等產業鏈條,推進健康養老與農業產業共同發展。(省農委牽頭負責,省旅發委、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文化廳、省民政廳、省林業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大力發展農業新型業態,推進新技術滲透融合發展。實施"互聯網+"現代農業行動,推進現代信息技術應用于農業生產、經營、管理和服務,鼓勵對大田種植、畜禽養殖、漁業生產等進行物聯網改造。推進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與現代農業結合,構建依托互聯網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體系,促進智能化農業、精準農業發展,健全農業信息監測預警體系。大力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加快電子商務提質升級、推進電子商務與傳統產業深度融合、發展電子商務要素市場、完善電子商務民生服務體系和優化電子商務治理環境,完善配送及綜合服務網絡。推動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農業,發展農田藝術景觀、陽臺農藝等創意農業。鼓勵在大城市郊區發展工廠化、立體化等高科技農業,提高本地鮮活農產品供應保障能力。鼓勵發展農業生產租賃業務,積極探索農產品個性化定制服務、會展農業、農業眾籌等新型業態。(省農委牽頭負責,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林業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推進產業集聚融合發展。加強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與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效銜接,完善縣域產業空間布局和功能定位。積極穩妥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工作,加大農村閑置宅基地整理力度,加強老宅基地的清理,新增的耕地和建設用地優先用于農村產業項目發展。創建農業產業化示范基地和現代農業示范區,完善配套服務體系,形成農產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銷中心。大力抓好農產品品牌建設,扶持發展一鄉(縣)一業、一村一品,加快培育鄉村手工藝品和農村土特產品品牌,整合現有地方品牌資源,在優勢產區培育區域農產品公用品牌,打造馳名商標,擴大"湘"字號農產品市場知名度、認可度和美譽度,推進農產品品牌建設。依托國家和省級農業科技園區、農業科研院校,實施生物育種、農機裝備、農產品精深加工、智能農業等項目,培育農業科技型企業,打造農業科技創新應用企業集群,引導農村產業集聚發展,形成規模效應和市場影響力。(省發改委牽頭負責,省農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著力發展新型城鎮化,推進產城融合發展。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與新型城鎮化建設有機結合,有序調整農村產業布局,引導農村二三產業向縣城、重點鄉鎮及產業園區等集中,創建一批"三化一體"(標準化原料基地、集約化加工園區、體系化物流配送和營銷體系)和"三區"(園區、農區、鎮或城區)互動的融合發展先導區。培育農產品加工、商貿物流等專業特色小城鎮。(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負責,省發改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培育多元化農村產業融合主體
(一)強化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基礎作用。鼓勵農民合作社從產品合作走向產業合作,從單一要素合作走向全要素合作,從生產終端合作走向全產業鏈合作。深入推進示范農民合作社建設,鼓勵農民合作社、家庭農(林)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直供直銷,重點支持發展采收產地處理、貯藏、烘干等初加工及運輸、銷售等環節,支持開展綜合性服務、信息進村入戶平臺建設。鼓勵家庭農場開展農產品直銷。鼓勵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等方式建立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引導返鄉下鄉人員領辦農民合作社、興辦家庭農場、開展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等經營活動,指導農民合作社創建品牌。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優先承擔政府涉農項目,落實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農民合作社,形成資產轉交合作社成員持有和管護政策。開展農民合作社創新試點,引導發展農民合作社聯合社。鼓勵土地經營權向種養大戶和家庭農場有序流轉,推進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多種形式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省農委牽頭負責)
(二)支持龍頭企業發揮引領示范作用。培育壯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林業重點龍頭企業,大力發展農產品精深加工、現代流通、電子商務和農業社會化服務,支持企業與農戶、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聯合建設專業化、標準化和規?;脑仙a基地和農產品營銷設施,圍繞當地有發展潛力的主導產業、特色品牌產業等,通過訂單生產、合作協議、產供銷對接等方式,強化一二三產業的有機融合,形成完整的產業鏈條,讓農民分享到產業化的融合發展成果。支持骨干龍頭企業高標準、高要求建設一批種、養、加以及市場物流相配套的全產業鏈項目,打造生產、加工和服務一體化的現代農業產業化聯合體。龍頭企業要優化要素資源配置,加強產業鏈建設和供應鏈管理,提高產品附加值,鼓勵建設現代物流體系,健全農產品營銷網絡。充分發揮農墾企業資金、技術、品牌和管理優勢,培育具有競爭力的大型現代農業企業集團,推進墾地合作共建,示范帶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省農委牽頭負責,省經信委、省林業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發揮供銷合作社綜合服務優勢。扎實推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工作,不斷創新農業經營方式,延伸農業產業鏈,健全供銷合作社經營網絡。支持流通方式和業態創新,搭建全省性和區域性電子商務平臺和為農服務綜合平臺,完善鄉鎮電子商務服務中心和村級電子商務服務站點。推進供銷合作社與新型經營主體對接,建設標準化和規?;脑仙a基地,發展訂單農業、有機農業、循環農業。鼓勵社有企業、農民合作社、基層供銷社等針對農業生產重要環節,與農民簽訂服務協議,開展合作式、訂單式服務。拓展供銷合作社經營領域,由主要從事流通服務向全程農業社會化服務延伸、向全方位城鄉社區服務拓展,在農資供應、農產品流通、農村服務等重點領域和環節為農民提供便利實惠、安全優質的服務,積極發揮商貿流通在方便農民生產生活、促進農村消費、帶動農村產品銷售、促進農民增收、搞活農村經濟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省供銷社、省商務廳牽頭負責)
(四)鼓勵社會資本投入。農業、發改、財政、金融等部門密切配合,采取"先建后補"、貸款貼息、新興產業投資基金等方式,重點支持帶動或輻射農民二三產業增值收益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優化農村市場環境,鼓勵各類社會資本投向農業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發展多種經營,開展農業環境治理、農田水利建設和生態修復。鼓勵返鄉下鄉人員利用農村"四荒"(荒山、荒溝、荒丘、荒灘)資源和廠礦廢棄地、磚瓦窯廢棄地、道路改線廢棄地、閑置校舍、村莊空閑地等進行創業創新,國家相關扶持政策對各類社會資本投資項目同等對待。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連片面積達到一定規模的高標準農田、生態公益林等,允許在符合土地管理和生態公益林管理等法律法規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堅持節約集約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開展觀光和休閑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經營活動。能夠商業化運營的農村服務業,要向社會資本全面開放,積極引導外商投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省發改委牽頭負責,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水利廳、省農委、省商務廳、省林業廳、省旅發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建立多形式利益聯結機制
(一)創新發展訂單農業,建立直接受益利益聯結機制。引導龍頭企業在平等互利基礎上,與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簽訂農產品購銷合同,建立"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等模式,合理確定收購價格,實行保底收購、二次返利,形成穩定購銷關系。鼓勵農產品加工企業通過定向投入、定向服務、定向收購等方式,與農民建立穩定的合同關系和利益聯結機制。支持龍頭企業為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提供貸款擔保,資助訂單農戶參加農業保險。鼓勵農產品產銷合作,建立技術開發、生產標準和質量追溯體系,設立共同營銷基金,打造聯合品牌,實現利益共享。鼓勵各地建立農業共營制、"保底+回購"、"按股分紅+務工收入"、"按資分紅+二次返利"等多種利益聯結機制。(省農委牽頭負責,省發改委、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辦、湖南銀監局、湖南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鼓勵發展股份合作,建立合作受益利益聯結機制。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到戶、集體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到戶,市縣區人民政府可探索制訂發布本行政區域內農用地基準價,為農戶土地入股或流轉提供參考依據。鼓勵返鄉下鄉人員依法以入股、合作、租賃等形式使用農村集體土地發展農業產業,依法使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開展創業創新。以土地、林地為基礎的各種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財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經營者均應成為股東方,并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形式,讓農戶分享加工、銷售環節收益。引導龍頭企業、科研院所成立各類農工商產業聯盟,建立企業、村集體及農民多方利益聯結新模式,推動集體資源變股權、農民變股東、社會資本變股金。(省農委牽頭負責,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廳、省商務廳,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工商企業社會責任,建立政策與利益聯結機制。鼓勵從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工商企業優先聘用流轉出土地的農民,為其提供技能培訓、就業崗位和社會保障。引導工商企業發揮自身優勢,輻射帶動農戶擴大生產經營規模、提高管理水平。完善龍頭企業認定監測制度,實行動態管理,逐步建立社會責任報告制度。強化龍頭企業聯農帶農激勵機制,國家相關扶持政策與利益聯結機制相掛鉤。(省農委、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健全風險防范制度,建立利益聯接風險防控機制。穩定土地流轉關系,推廣實物計租貨幣結算、租金動態調整等計價方式,確保農民獲得穩定的租金收入。加強工商資本下鄉監管,規范租賃農地行為,建立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分級備案制度。嚴守耕地保護紅線,探索與農業保險、擔保相結合,提高風險防范能力,保護農民合法權益。增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契約意識,鼓勵制定適合農村特點的信用評級方法體系。制定和推行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等涉農合同示范文本,引導、規范當事人簽約、履約行為,依法打擊涉農合同欺詐違法行為。加強土地流轉、訂單等合同履約監督,建立健全糾紛調解仲裁體系,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省農委牽頭負責,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多渠道農村產業融合服務
(一)搭建公共服務平臺。依托湖南國家農村農業信息化示范省綜合服務平臺,以縣市區為基礎,搭建農村綜合性信息化服務平臺,提供電子商務、鄉村旅游、農業物聯網、價格信息、公共營銷等服務,實現農業公共信息資源的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互聯、互通、共享。推進農業"星創天地"建設,優化農村創業孵化平臺,建立在線技術支持體系,提供設計、創意、技術、市場、融資等定制化解決方案及其他創業服務。建設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引導其健康發展。采取政府購買、資助、獎勵等形式,引導科研機構、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等提供公共服務,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和追溯體系。(省農委牽頭負責,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簡化市場準入條件。落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一系列措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持續推進商事制度改革,提高便利化水平。落實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和"先照后證"改革,在現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成效的基礎上大力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推動住所登記制度改革,積極支持各地放寬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h級人民政府要設立"綠色通道",為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提供便利服務,對進入創業園區的,提供有針對性的創業輔導、政策咨詢、集中辦理證照等服務。對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免收登記類、證照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省工商局牽頭負責)
(三)創新農村金融服務。發展農村普惠金融,支持省農村信用聯社等金融機構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緊密合作關系,推廣產業鏈金融模式,鼓勵涉農金融機構推進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農戶聯保貸款、"公司+農戶"等多種形式的貸款模式,增加農業信貸投入,采取財政貼息、融資擔保、擴大抵押物范圍等綜合措施,努力解決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融資難問題。優化縣域金融機構網點布局,綜合運用獎勵、補助、稅收優惠等政策,加大對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信貸支持,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繼續實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主辦行制度,開展金融與特色產業精準扶貧對接工作,提高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金融服務水平。穩步推進"財銀保"貸款保證保險有關工作,穩妥有序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加快完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完善政策性保險政策機制,鼓勵發展政府支持的"三農"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為農業新型經營主體提供擔保服務。把返鄉下鄉人員開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所需貸款納入省農業信貸擔保體系擔保范圍。鼓勵開展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融資租賃業務。積極推動涉農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業產業融合企業通過發行債券、股權交易、資產證券化等方式融資。完善政策性保險機制,加大對農業保險產品的開發和推廣力度,拓寬農業保險保單質押范圍。(省政府金融辦牽頭負責,省財政廳、省農委、省林業廳、省發改委、省地稅局、省農村信用聯社、湖南銀監局、湖南保監局、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人才和科技支撐。重視人才基礎作用。加快發展農村教育特別是職業教育,加大農村實用人才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力度,以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和家庭林場主、農民合作社骨干等為重點,建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體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導各類科技人員、大中專畢業生等到農村創業,實施鼓勵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和現代青年農場主計劃、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工程,開展百萬鄉村旅游創客行動。各級人民政府要將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培訓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鼓勵各類培訓資源參與返鄉下鄉人員培訓,支持各類園區、星創天地、農民合作社、中高等院校、農業企業等建立創業創新實訓基地。采取線上學習與線下培訓、自主學習與教師傳授相結合的方式,開辟培訓新渠道。加強創業創新導師隊伍建設,從企業家、投資者、專業人才、科技特派員和返鄉下鄉創業創新帶頭人中遴選一批創業創新導師。突出科技關鍵作用。深入推進"百片千園萬名"科技興農工程,鼓勵各類農業企業通過股權、期權、分紅等激勵方式,支持科研人員到農村合作社、農業企業任職兼職為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服務,完善知識產權入股、參與分紅等激勵機制。支持農業企業、科研機構等開展產業融合發展的科技創新,積極開發農產品加工貯藏、分級包裝等新技術。通過財政補貼、政府購買服務、落實稅收優惠等政策,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利用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移動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開展創業創新。(省教育廳牽頭負責,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農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改委、省旅發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改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條件。統籌實施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繼續加強農村土地整治和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提升中低產田。加快完善農村水、電、路、通信等基礎設施。促進城鄉基礎設施建設互聯互通、共建共享。進一步加大財政、金融、技術等方面對民生水利工程的扶持力度,加強重點水源工程建設、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進一步加大對農田水利、飲水安全、水土治理等方面的投入。加快推進農村電網改造升級、農村公路建設、行政村寬帶全覆蓋。加強農村環境整治和生態保護,建設持續健康和環境友好的新農村。統籌規劃建設農村物流設施,逐步健全以縣、鄉、村三級物流節點為支撐的農村物流網絡體系。完善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道路、供電、供水、停車場、觀景臺、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設施。(省發改委牽頭負責,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水利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經信委、省農委、省林業廳、省商務廳、省旅發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支持貧困地區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加大貧困地區產業扶貧力度,按照"資金跟著窮人走,窮人跟著能人走,能人跟著產業項目走,產業項目跟著市場走"的產業精準扶貧思路,采取直接幫扶、委托幫扶、股份合作、資產收益扶貧等幫扶模式,將新型農業經濟組織與貧困農戶建立緊密利益聯結機制,形成利益共同體,實現貧困農戶穩定增收。支持貧困地區立足當地資源優勢培育優勢產業,做強糧油、特色水果、茶葉、蔬菜、道地藥材、地方畜禽、特種水產、園藝花卉、竹木、林下經濟等特色產業,推動農產品加工業和鄉村旅游、電子商務等農村服務業服務精準扶貧,實施符合當地條件、適應市場需求的農村產業融合項目。建立金融扶貧精準服務機制,支持金融機構為貧困戶提供免擔保、免抵押的扶貧小額信貸,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相關扶持資金向貧困地區傾斜。支持貧困戶將財政、金融、信貸、保險等優惠政策轉化為股權,注入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等規模經營主體,分享生產、加工、營銷等環節收益。鼓勵經濟發達地區與貧困地區開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合作,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投資貧困地區農村產業融合項目。(省發改委牽頭負責,省財政廳、省農委、省扶貧辦、省商務廳、省旅發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健全農村產業融合推進機制
(一)加大財稅支持力度。落實農產品加工企業稅優惠政策。落實小微企業稅收扶持政策,積極支持"互聯網+"現代農業等新型業態和商業模式發展。各級財政要加大對農村產業融合的投入,統籌整合引導有關涉農資金投向產業融合領域。創新政府涉農資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研究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利用現有的新興產業投資基金、貸款貼息等方式,帶動社會資本投向農村產業融合領域。加快將現有財政政策措施向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拓展,將符合條件的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項目納入強農惠農富農政策范圍、納入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扶持范圍,采取以獎代補、先建后補、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予以積極支持。切實落實好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省財政廳牽頭負責,省發改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委、省林業廳、省政府金融辦、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創建創業園區(基地)。重視園區建設,突出抓好示范引領和融合帶動。按照政府搭建平臺、平臺聚集資源、資源服務創業的思路,依托現有開發區、農業產業園等各類園區以及專業市場、農民合作社、農業規模種養基地等,整合創建一批具有區域特色的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園區(基地),建立開放式服務窗口,形成合力?,F代農業示范區要發揮輻射帶動和示范作用,成為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的重要載體。支持中高等院校、大型企業采取眾創空間、創新工廠等模式,創建一批重點面向初創期"種子培育"的孵化園(基地),有條件的地方可對返鄉下鄉人員到孵化園(基地)創業給予租金補貼。(省農委牽頭負責,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廳、省林業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促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重要性,高度重視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把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業績、注重實干,建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工作機制,加強綜合協調,統籌推進各項工作,督促落實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政策,制訂農村產業發展規劃和具體實施方案。創新和完善農村產業融合項目管理機制,加強分類指導,因地制宜探索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模式??h級人民政府要強化主體責任,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引導資金、技術、人才、土地等要素向農村產業融合集聚。(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部門協作。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抓緊制定和完善相關規劃、細化相關政策措施,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密切協作配合,加強溝通協調,積極協調解決農村產業融合發展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合力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省農委、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本意見落實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和督導,大力弘揚創業創新精神,宣傳推介返鄉下鄉人員先進典型、優秀帶頭人,廣泛開展創業大賽、創業大講堂等活動,發揮其示范帶動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各界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的積極性,營造良好氛圍。(省農委牽頭負責,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考核評估。省、市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建立目標責任和績效考核機制,并納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指標考核體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本市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分析和評估,及時總結新經驗,發現新問題,提出新措施,要根據要求每年將發展形勢和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分別報省級單位主管部門。(省農委牽頭負責,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3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