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
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年)》的通知
湘政辦發〔2017〕15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4月6日
(此件主動公開)
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三年行動計劃
(2017-2019年)
為認真貫徹落實科技部《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發展規劃綱要(2015-2025年)》(國科發高〔2016〕50號)(以下簡稱《規劃綱要》)、《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建設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若干意見》(湘發〔2015〕19號,以下簡稱《意見》),扎實推進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以下簡稱"自創區")建設,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深入實施創新引領、開放崛起戰略,著力提升創新能力,建設區域創新高地,示范帶動實現富饒美麗幸福新湖南目標。
(二)基本原則。
1、規劃統領,協同推進。圍繞《規劃綱要》、《湖南省"十三五"科技創新規劃》以及自創區空間和產業規劃布局,進一步完善"省統籌、市建設、區域協同、部門協作"的工作機制,協同推進自創區建設。
2、目標指引,分步實施。分解《規劃綱要》目標任務,按照"目標清晰、重點突出、分步實施、持續完善"的思路,有步驟、有計劃的分年度推進自創區建設。
3、制度保障,雙輪驅動。在深化改革上先行先試,以體制機制創新激發科技創新活力,發揮制度創新、科技創新的協調作用。
4、以人為本,服務先行。堅持以"人"為核心,尊重創新創造的價值,激發各類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推動政府職能由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建立創新資源開放共享機制。
(三)行動目標。用三年時間,自創區創新驅動發展引領區、科技體制改革先行區、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中西部地區發展新的增長極建設取得顯著進展,為全省科技創新基地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創新環境更加優化。新引進高端創新團隊100個以上,其中國際頂尖創新團隊10個以上;扶持新型研發機構20個以上;每萬人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20件,年均增長15%,實現專利權質押融資額度年均增長30%。
創新投入持續增加。發揮政府投入的引導和撬動作用,完善政府、企業、社會多元投入機制。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投入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力爭達到3.3%。
創新績效顯著提高。技工貿總收入達到1.8萬億;高新技術企業達到2000家以上,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35%;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65%。
競爭優勢穩步提升。長沙高新區全國綜合排名由第16位提升至第14位;株洲高新區由第28位提升至第26位;湘潭高新區由第80位提升至第75位,其他各項指標穩步提升。
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目標值
二、重點任務
(一)完善推進體系,優化創新環境。
1、協同創新體系。完善部際協調小組和省自創區建設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加強部省對接。強化省直相關部門及長株潭三市之間的溝通協調。建立定期會商制度,協同推進工作落實和目標完成。以建立企業聯盟的方式,引導企業推進供給側改革,提高全要素的創新能力。編制實施自創區空間發展規劃,按照"一區三谷多園"架構,逐步優化自創區整體空間布局,將自創區范圍輻射拓展到國家新區、其他省級及以上開發區、工業園區、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在創新協同、產業協同、區域協同等方面做出示范。
2、政策支撐體系。按照"1+N"的工作思路,加快出臺落實《意見》的實施細則,重點在人才引進培養、科研院所轉制、科技成果轉化、創新創業主體培育、軍民融合、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科技金融結合等方面制定工作方案、具體實施辦法,進一步完善自創區建設政策體系。積極推動出臺《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條例》。
3、績效考核體系。建立自創區績效考核評估機制,建立完善自創區建設的績效考核機制,將自創區績效考核納入對長株潭三市和省直相關部門的績效考核指標,推進自創區建設工作落實。
(二)實施示范工程,提升創新能力。
1、高層次人才聚集示范工程。一是依托省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百人計劃"、"企業科技創新創業團隊支持計劃"、"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計劃"等重點人才引進培養計劃,進一步完善人才引進培養和評價激勵機制;二是建立人才交流服務平臺,實現自創區各類人才服務"一站式"辦理;三是充分發揮職業技校和企業生產實習車間的作用,實施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引進和培養大批既掌握高超技藝、技能,又掌握現代科學知識和前沿技術的技能加智能的復合型人才。四是規劃建設宜居宜業宜游的國際社區。長沙實施人才引進培養計劃,建立高層次人才舉薦制度,規劃建設科學家、院士等高端人才集中創新創業載體和基地。創新校企訂單式人才培養、聯合培養模式,建設企業化人才基地和高校實訓基地,探索建設人才資源信息網絡與數據庫,搭建人才交流網絡和服務平臺,力爭引進高端創新團隊40個,其中國際頂尖創新團隊5個;株洲圍繞集成電路、工業機器人、智能設備、互聯網+等領域,引進一批掌握關鍵核心技術的高端創新團隊和領軍人才,力爭引進高端創新團隊35個,其中國際頂尖創新團隊3個、新興產業項目和研發機構10-20個;湘潭圍繞打造特色產業體系,積極吸引和聚集海內外高端創新團隊、科技領軍人才、產業發展領軍人才、高層次經營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力爭引進高端創新團隊25個,其中國際頂尖創新團隊2個。
2、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工程。創新省產業技術協同創新研究院運行機制,推進省軍民融合科技創新產業園、投融資平臺和"軍民融合眾創空間"建設工作,構建"園區管理、投資融資、信息共享、扶持服務"等為一體的綜合性平臺,探索軍民融合科技成果轉化的開放、創新、管理新模式。以國家和軍隊重大戰略需求為牽引,重點推進智能無人系統、海洋保障系統、自主可控計算機整機、磁懸浮、激光陀螺、北斗導航、特種材料、信息安全以及航空航天、高端裝備制造等領域的軍民融合。進一步協調多部門聚焦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積極推動國家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軍民科技協同創新平臺的申報和創建,支持"軍民融合眾創空間"納入軍隊軍民融合科技成果轉化試點單位,支持長沙高新區創建國家軍民融合科技創新示范基地。
3、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示范工程。進一步推進科研院所改制改革,研究制定激勵、保護科研活動的先行先試政策。完善落實科技成果轉化法的配套措施,開展科技成果處置權收益權分配權改革示范,建好湖南省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交易網絡平臺,支持建設(長沙)國家大學科技城、科技要素交易平臺、尖山湖國際創新中心、中國計量院長沙分院、電力牽引軌道機車車輛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新能源機動車檢測中心株洲分中心(湖南新能源汽車協同創新研究院)、湘潭力合科技領航城、湘潭院士創新產業園等高規格的科技成果產業化基地,探索科技成果托管、掛牌、拍賣、協議等交易方式。建設以應用技術研發和產業化為主的新型研發機構,扶持湖南(航天)新材料技術研究院、長沙智能制造研究總院、長沙增材制造(3D打?。霉I技術研究院、長沙環保(服務)工業技術研究院、中科院天儀空間研究院、株洲協同創新研究院(湖南省協同創新研究院株洲分院)、湘潭產業創新研究院等創新研究院發展。整合區域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資源,大力培育科技服務機構,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市場指導定價機制,規范開展科技成果與知識產權交易。培育文化科技融合新業態,重點支持一批文化科技企業提升研發能力、成果轉化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支持長沙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設。
4、創新型產業集群培育工程。推進"長沙·麓谷創新谷"、"株洲·中國動力谷"、"湘潭智造谷"建設,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實施"中國制造2025"戰略和"互聯網+"行動計劃,跨區域、跨行業培育創新型產業集群,合力推進工業新型優勢產業鏈發展,實現區域協同創新發展。其中,長沙重點發展工程機械、文化創意、北斗衛星導航應用、綠色建筑(含裝配式建筑)、移動互聯網、生物(健康與種業)、節能環保、炭基材料、能源材料等產業;株洲重點發展軌道交通、通用航空、新能源汽車、燃氣輪機、硬質合金材料等產業;湘潭重點發展智能制造、海工裝備、 海洋礦業、現代服務業等產業。通過"研發+制造+服務"全產業鏈提升,互聯網與制造業的跨界融合發展,傳統媒體與新媒體融合發展,打造工程機械、軌道交通、智能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等5個千億級創新型產業集群,培育發展移動互聯網、文化創意、綠色建筑、北斗衛星導航應用、節能環保、高技術服務、生物健康等一批百億級創新型產業集群。
(三)搭建創新平臺,強化創新服務。
1、長株潭科技公共服務平臺。按照"產權多元化、使用社會化、營運專業化"的原則,打造包括技術研發、標準化、檢驗檢測認證、技術轉移、成果轉化、知識產權、創業孵化、金融服務、科技咨詢等在內的高水平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引導、支持自創區各類科技服務機構納入服務體系,實行"點對點"接單、研發、攻關、轉化、服務,完善并應用好自創區人才引進、技術需求、成果轉化等動態清單(三張清單)。建設湖南省科研儀器設施和檢驗檢測資源開放共享服務平臺,推動全省科研設施和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共享。依托現有資源,在長株潭三市及國家高新區分別設立"一站式"創新創業服務窗口,省、市進一步下放經濟管理權限,將省直、市直各部門和園區辦事流程簡化至服務窗口完成。
2、長株潭科技金融服務平臺。采用省地共建、市場化運作機制,探索實行科技、金融、產業深度融合的科技金融服務運營模式。依托現有具有科技金融服務工作基礎和經驗的投融資機構和事業單位,省市聯合,改造建設長株潭科技金融服務平臺,強化政策性服務功能,綜合采用代持政府股權投資、自有資金投資、合作設立基金等方式,按照"政策先導、服務為本、逐步拓展、持續運營"的原則,面向自創區開展政策性和市場化金融服務以及科技金融結合服務。建立自創區科技金融風險補償機制,制定風險補償基金管理辦法,鼓勵金融機構采取投貸聯動、保貸聯動等方式創新金融產品,組織開展國家投貸聯動試點申報。鼓勵商業銀行設立科技支行,鼓勵商業保險公司設立科技保險子公司,創新科技金融服務。
3、科技成果(知識產權)交易平臺。依托湖南省技術市場和交易中心,建立自創區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庫、知識產權運營項目庫、標準信息庫、專利信息庫、知識產權專家庫和中介服務機構信息庫,建設集科技成果轉化、技術交易、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于一體的綜合性網絡平臺。圍繞技術轉移與成果轉化,提供成果推送、標準制修訂、產學研對接、技術經紀人培訓、無形資產評估、知識產權咨詢服務、創業孵化、科技金融、維權援助等一站式全流程集成化服務,建成特色鮮明的國家中部技術產權交易平臺。
4、對外合作交流平臺。大力實施開放崛起戰略,強化與東西部地區創新合作交流,加強與京津冀、長三角、泛珠三角的產業與科技對接,組建區域科技合作聯盟,推動建設長江經濟帶科技資源開放共享聯盟,促進大型科研儀器等科技資源的共用共享,共建產業園區,完善現有產業鏈配套,開展新興產業的區域分工協作。以產業國際化、人才國際化和公共配套服務國際化為原則,主動與國外園區、國際組織、境外服務機構合作,打造湖南對外科技合作窗口。支持湖南省國際(區域)技術轉移中心、歐洲企業服務網絡EEN、亞歐水資源研究和利用中心、中意設計創新中心、中意技術轉移湖南分中心、長沙高新區國際科技商務平臺、湖南力合長株潭創新中心、國際標準化組織起重機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湖南北卡創新創業中心以及長株潭區域內國際合作基地等平臺建設,打造長株潭承接國際高新技術轉移與項目引進及產業化的專業基地。
5、規劃展示平臺。依托省政府政務信息平臺,建設自創區網站及APP,與省科技廳網站、長株潭三市政府及國家高新區管委會門戶網站建立信息接口,實現數據資源的互聯互通,并向社會開放服務。新建自創區科技成果展示館暨公共服務中心,運用多媒體、自媒體等現代展示技術,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現自創區建設成果與發展方向,將規劃成果展示館建成自創區整體形象宣傳和對外交流的重要平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部際協調小組和省自創區建設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加快建立自創區工作會商與聯動推進工作機制,定期召開部際協調小組會議和省自創區建設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自創區建設重點工作,研究解決發展重大事項,確保省直相關部門、長株潭三市及園區之間的統籌協調聯動。
(二)調整資金投入方式。優化整合部分省級財政資金,引導長株潭三市相關財政資金,集中用于自創區建設。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和激勵作用,支持引導長株潭三市政府、社會資本發起設立各類針對科技型企業的產業發展基金、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創業投資基金,扶持自創區創新型企業發展。積極運用湖南省重點新興產業引導基金、創新投資基金、文旅基金、中部崛起基金等基金以及政府、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統籌推進自創區建設,以財政"小投入"撬動社會"大投入"。制定長株潭科技創新券發放辦法,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支持創新創業。
(三)營造創新創業環境。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氛圍,有效整合資源,建設一批國際青年社區、新型創業公寓、創業創新園等眾創空間,引導、支持"麓谷·創界"、微軟云孵化平臺、騰訊眾創空間、軌道交通國家專業化眾創空間等健康發展。完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釋放創新創業的活力和創造力。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能力建設,完善知識產權協同保護機制,支持自創區建立專利、商標、版權、地理標志產品集中統一管理的知識產權管理體制,建立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管理機制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評估管理體系,開展專利權質押融資、專利保險、知識產權證券化等試點。
附件 :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目標任務分解表(2017-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