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
湘政辦發〔2017〕28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快推進全省裝配式建筑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主要目標
(一)擴大裝配式建筑覆蓋面。加快推進裝配式混凝土(PC)結構、鋼結構、現代木結構建筑的應用,到2020年,全省市州中心城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30%以上,其中: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三市中心城區達到50%以上。(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
1.尚未建成裝配式建筑生產基地的市州中心城市(株洲、益陽、婁底、邵陽、永州)要按照《湖南省住宅產業化生產基地布點規劃(2015-2020年)》的要求,在2017年底前建設好裝配式建筑生產基地,或意向性確定合理運距范圍內其他城市的裝配式建筑生產基地,建立合作關系。
2.各市州中心城市下列項目應當采用裝配式建筑:
(1)政府投資建設的新建保障性住房、學校、醫院、科研、辦公、酒店、綜合樓、工業廠房等建筑。
(2)適合于工廠預制的城市地鐵管片、地下綜合管廊、城市道路和園林綠化的輔助設施等市政公用設施工程。
(3)長沙市區二環線以內、長沙高新區、長沙經開區,以及其他市州中心城市中心城區社會資本投資的適合采用裝配式建筑的工程項目。
(二)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到2018年底,全省實現裝配式建筑設計、生產、儲運、施工、裝修、驗收全過程的信息化動態監控,建立裝配式建筑安全質量跟蹤追溯體系。(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經信委、省質監局)
(三)實現建筑業轉型升級。大力推進裝配式建筑"設計-生產-施工-管理-服務"全產業鏈建設,打造一批以"互聯網+"和"云計算"為基礎,以BIM(建筑信息模型)為核心的裝配式建設工程設計集團和規模以上生產、施工龍頭企業,促進傳統建筑產業轉型升級,到2020年,建成全省千億級裝配式建筑產業集群。(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經信委)
二、重點任務
(四)編制產業發展規劃。各市州要盡快編制裝配式建筑發展規劃,確定本地2017-2020年裝配式建筑總體發展目標和技術路徑,明確裝配式建筑重點實施區域和控制性指標等。規劃編制完成后,經本級政府批準公布實施。各市州應在2017年9月底前完成規劃編制工作,并將批準后的規劃報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備案。(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加強設計、生產能力建設。要充分發揮設計先導作用,推行裝配式建筑一體化集成設計,提升設計人員的BIM(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應用能力,裝配式建筑工程設計深度應符合工廠化生產、裝配化施工的要求,推進裝配式建筑標準化設計,逐步提高標準化部品部件的應用比例,推廣應用裝配式裝修技術和產品,逐步實現內裝部品產業化。大力發展裝備制造、物流、綠色建材、建筑機械、可再生能源等相關產業,集聚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品牌產品和龍頭生產企業。(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組建產學研科技創新平臺。通過部省合作共建方式,建設"裝配式建筑科技產業示范園",匯聚優勢創新企業資源開展裝配式建筑關鍵技術的研發、轉化和推廣,為企業、科研機構、投融資機構、咨詢服務機構和行業協會學會等主體提供合作共贏的綜合型公共服務平臺,打通裝配式建筑產業技術、資金、人才等瓶頸,為裝配式建筑及相關配套企業的培育孵化和發展壯大提供要素支持,全面提升我省裝配式建筑技術水平和供應保障能力。(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科技廳、省經信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七)健全技術支撐體系。加快裝配式建筑、住宅全裝修以及BIM(建筑信息模型)相關技術標準、導則、圖集的編制和發布工作,滿足裝配式建筑設計、生產、施工、驗收的需要。加強裝配式建筑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研發、轉化和推廣,建立裝配式建筑技術和產品的目錄管理和認定體系。各地建筑工程造價主管部門要適時收集裝配式建筑工法,制定完善建筑清單計價依據。(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質監局、省經信委、省科技廳)
(八)大力推進鋼結構、木結構裝配式建筑發展。政府投資的機場、車站、影劇院、體育館、展覽館等大空間大跨度公共建筑、工業廠房和市政橋梁等應采用裝配式鋼結構建筑。社會投資的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且適合采用裝配式的文化、體育、教育、醫療等公共建筑以及100米以上的超高層建筑應優先采用裝配式鋼結構建筑。各地要結合新農村建設,特別是在全省易地扶貧搬遷、危房改造集中安置等建設項目中推廣應用裝配式建筑,按照物美價廉、經久耐用的原則,大力推進以輕型鋼結構為主的農村裝配式建筑發展,風景名勝旅游區和少數民族地區要發展現代木結構裝配式建筑。(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扶貧辦、省質監局、省經信委、省發改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九)強化質量監管。各地要按照國家、省裝配式建筑相關規范規程要求,建立裝配式建筑質量全過程安全保證、物聯網管理信息和質量跟蹤、定位、維護和責任追溯體系,強化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和質量終身責任。推行裝配式建筑工程質量擔保和保險制度,完善工程質量追責賠償機制。(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質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提升住宅品質。建立科學、公正、公開的住宅性能評定體系,在裝配式建筑規劃、開發、設計、施工、驗收、物業管理各個環節嚴格執行住房城鄉建設部《住宅性能評定標準》。在裝配式商品房使用手冊中載明是否通過住宅性能認定,并標注認定等級,通過商品房性能認定,為消費者提供具有品質品牌保證的住宅產品。(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十一)擴大試點范圍。按照《湖南省住宅產業化生產基地布點規劃(2015-2020年)》,各市州要以生產基地為依托,以政府投資項目為切入點,選擇一批可借鑒、可復制的典型樣板工程,全面開展裝配式建筑試點示范,努力創建國家、省裝配式建筑產業示范城市、示范基地、示范項目。重點扶持培育一批創新能力強、產業化和信息化水平高的技術研發、部品構件生產和工程總承包龍頭企業。(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經信委)
三、政策支持
(十二)加強財政支持。整合省級新型城鎮化建設等相關專項資金,適當支持裝配式建筑發展。其中對符合省級規劃要求的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給予重點支持。各市州人民政府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對裝配式建筑技術創新、產業基地和農村裝配式建筑項目給予財政獎補。對易地扶貧搬遷和農村危房改造中推廣應用裝配式建筑的項目,根據企業在省內生產、用于易地扶貧搬遷、農村危房改造的裝配式建筑面積等情況,由省、市、縣財政給予一定的獎勵。具體獎勵辦法由省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扶貧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十三)強化項目落地。各級國土資源、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要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鎮)總體規劃和各市州裝配式建筑專項規劃,重點保證裝配式建筑發展合理用地。要將發展裝配式建筑相關要求納入各地供地方案,并落實到土地使用合同中。裝配式建筑工程可參照重點工程報建流程,納入工程審批綠色通道。
各地要在政府投資和社會投資工程項目中,落實裝配式建筑年度目標任務,將裝配式建筑工作細化為具體的工程項目,建立裝配式建筑項目庫,于每年一季度向社會發布當年項目的名稱、位置、類別、規模、開工竣工時間等信息。(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等有關部門)
(十四)加大金融支持。消費者購買裝配式建筑的商品房,在貸款利率方面可相對于購買普通商品房給予適當優惠,符合條件者可異地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裝配式全裝修住宅的購房者,可以成品住宅成交總價為基數確定貸款額度。(責任單位: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十五)實施稅費優惠。鼓勵和支持企業、高等學校、研發機構研究開發裝配式建筑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符合條件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前加計扣除等優惠政策。對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住宅產業化基地)企業,經相關職能部門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相應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省國稅局、省地稅局)
(十六)實行容積率獎勵。對房地產開發項目,主動采用裝配式方式建造、且裝配率大于50%的,經報相關職能部門批準,其項目總建筑面積的3%-5%可不計入成交地塊的容積率核算。具體辦法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另行制定。(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
(十七)優先辦理商品房預售。對滿足裝配式建筑要求并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領取土地使用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商品房項目,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或完成基礎工程達到正負零的標準,在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前提下,可向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領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允許將裝配式預制構件投資計入工程建設總投資額,納入進度衡量。(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八)優化工程招投標程序。裝配式建筑原則上應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可按照技術復雜類工程項目招投標。裝配式建筑項目工程總承包招標后,總包范圍內涵蓋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可不再通過招標形式確定分包單位。工程總承包企業要對工程質量、安全、進度、造價負總責。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符合法定不招標條件的,經建筑工程招投標主管部門認定后,按《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推進住宅產業化實施細則〉的通知》(湘政辦發〔2014〕111號)要求,可直接進入項目報建審批程序。(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四、保障措施
(十九)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完善省住宅產業化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建立裝配式建筑協調推進工作機制。各市州人民政府要成立裝配式建筑推進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分工,分解落實責任,制定出臺本地區支持政策,確保完成工作任務。(責任單位:省住宅產業化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加強考核督查。將各市州中心城市完成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的目標任務,列入省委、省政府對市州人民政府年度績效考核體系。省住宅產業化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對市州裝配式建筑工作的指導和檢查,每年一季度下達裝配式建筑年度占比任務,年底檢查考核,實施專項督查。(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二十一)加強人才培養。積極探索和建立裝配式建筑人才引進培養機制,加強高層次管理人員的培養和儲備。相關高校要結合實際增設相關課程,加快培養裝配式建筑急需的高端人才。開展裝配式建筑企業和管理部門相關人員的分類培訓,依托試點示范項目培育裝配式建筑實用技術人員。(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二十二)加強宣傳推廣。建立政府、媒體、企業和公眾相結合的推廣機制,定期組織推廣活動,強化業內交流與合作,向社會推介優質、誠信、放心的技術、產品和企業。提高公眾對發展裝配式建筑和全裝修成品住宅的認知度、認同度。(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5月24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