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實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環文〔2015〕200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環境保護局、港區建設環保局:
今年以來,我省對工業準入優先區、農產品主產區以及重點生態功能區的部分編制環境影響登記表的項目實施了備案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為進一步深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制度改革,建立高效便民的環評審批制度,經研究決定在全省范圍內推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省級產業集聚區以及各市依法設立的專業園區內,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中需要編制環境影響登記表項目實施備案管理;在區外,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中部分編制環境影響登記表項目(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肉禽類加工、水產品加工、糞便處置、部分餐飲場所以及核與輻射項目除外)實施備案管理(具體見附件1)。
二、備案采用環保審批窗口現場備案形式。建設單位應當在項目開工建設前(無建設期項目為開業前),自行到環保審批窗口申請辦理并領取備案憑證。對于資料齊全(具體見附件2)且屬于備案范圍的,備案機關當場予以受理,并在2個工作日內辦結;對不屬于備案范圍或者資料不齊全的,現場一次性告知。
積極探索建立網上備案平臺,條件成熟后,申請人可以自行進行網上備案。
三、在備案前,建設單位需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等環保法律法規規定,明確相關責任和義務;認真填寫《河南省環境影響登記表項目備案申請表(試行)》(見附件3)。項目需符合法律法規、國家及我省相關行業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條件;符合本地區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要求,工業項目原則上應進入各類工業園區,工業類項目以及餐飲、娛樂、洗浴、機動車維修及清洗等社會服務業項目不得位于居民住宅小區(包括純居民住宅樓、商住混合建筑中未設計餐飲專用煙道和污水處理設施的樓房、商住混合建筑中與居住層相臨界的樓層等);符合本地區的生態保護規劃和環境功能區劃要求,不得位于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及緩沖區以及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廢水、廢氣、噪聲、固體廢物等污染物需采取有效的處理措施,并達到相應的國家或河南省相應排放標準要求;項目污染防治等要求可參考《河南省環境影響影響登記表備案項目列表及相關要求(試行)》(見附件1)的規定。
各省轄市、直管縣(市)可根據項目實際管理的要求,進一步細化選址、污染防治等相關要求,并及時對外公布。
四、建設單位要確保所填各項內容真實、可靠,并進行承諾,如存在瞞報、漏報、假報等情況及由此導致的一切后果由自身承擔全部責任;在建設、運營過程中,應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標準,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態破壞措施,并確保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切實減輕對環境的不利影響,同時應自覺接受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日常監督管理。
五、實施備案管理的項目,不再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直接納入日常監管范圍。若備案項目在建設、運營過程中發生污染環境行為,或存在漏報、瞞報相關信息等情況,應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其中,屬于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或報告書的,應撤銷其備案材料。
六、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生效,由河南省環保廳負責解釋,其中涉及的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如有修訂,從其規定。同時豫環辦〔2015〕7號不再執行。各地在試行過程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向省環保廳反饋。
附件:【點擊下載】
1. 河南省環境影響影響登記表備案項目列表及相關要求(試行)
2. 備案所需材料清單
3. 河南省環境影響登記表項目備案申請表(試行)
河南省環境保護廳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