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加快推進省屬國有企業辦社會
職能分離移交工作的通知
湘政辦發〔2018〕5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深化國企改革,加快推進省屬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分離移交工作,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有關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
(一)關于省屬國有企業供電改造問題。省屬國有企業供電改造嚴格按照省國資委、省財政廳、省電力公司簽訂的省屬國有企業供電分離移交工作三方協議實施,移交改造范圍從居民用電表計(含)到公共電網部分,改造后實現每戶一表,用電抄表到戶。企業可委托供電公司一并開展表后線改造工作,供電公司要加強管控,按照最經濟的價格執行。企業非居民用戶(包括公用設施等)需要改造的,費用由企業承擔。企業自有為家屬區服務的110千伏及以上變電站整體移交所在地供電公司,家屬區和生產區共用的供電設施應進行分離改造以確保獨立運行。供電公司對供電分離改造費用應實行??顚S?。企業要積極與供電公司銜接,盡快簽訂供電分離移交改造協議,確保按期完成移交任務。
(二)關于獨立工礦區供水改造問題。獨立工礦區供水改造按照因地制宜、因企制宜、成熟一家推進一家的原則分類推進。距離城市供水管網較近,通過市政基礎設施改造能覆蓋的,其區域內的企業供水按照規定移交所在地供水部門。距離城市供水管網較遠,但區域內企業呈聚集狀分布,解決獨立工礦區企業供水同時能統籌解決周邊城鎮供水問題的,地方政府應將其納入市政用水設施改造建設規劃,對供水設施進行必要的維修改造,按照規定移交所在地供水部門。距離城市供水管網較遠,區域內的企業呈點狀分布,通過延伸或改造市政管網解決問題經濟上不可行的,可由所在地政府、供水部門或社區(街道)作為接收主體,通過升級改造供水設施,達到飲用水安全標準,或將其納入新農村安全飲水工程統籌協調解決。
(三)關于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問題。企業應嚴格按照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有關政策規定,以小區為單位分類落實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歸集。房改后,企業未按規定對單位小區提取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或者提取不足,或者已足額提取但存在資金缺口的,由企業與職工協商解決,被企業挪用的由企業負責補足;未房改的企業職工住房,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由企業妥善解決。對于企業需一次性繳納大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可由企業與所在地住房保障(房產)部門溝通協商,采取簽訂物業維修資金分期(原則上不超過三年)支付協議的方式,妥善解決物業維修資金歸集難的問題。
(四)關于社區(小區)基礎設施改造問題。企業應按照所在地市級以上政府出臺的相關政策,對所屬社區(小區)基礎設施進行維修改造,原則上以維修為主。對已明顯不適宜再維修改造的老舊小區,要爭取納入當地城市棚戶區或國有工礦棚戶區統一進行改造,避免重復建設和投資。
(五)關于物業市場化管理問題。企業應在職工家屬區的供水、供電、供氣設施改造到位,小區基礎設施完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歸集到位后,在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的組織下積極推行物業管理的社會化、市場化。物業市場化管理可結合實際采取以下三種方式進行:一是加強與企業所在地政府的溝通銜接,由所在地政府指派國有物業企業統一接收其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省屬國有物業企業可積極參與。二是企業集團公司進行統籌,由現行承擔物業管理服務的企業,或指導組建市場化運作的物業服務企業接收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在2018年底前,通過設置過渡期(過渡期自物業分離移交協議或物業服務合同簽訂之日起次月開始計算),逐步減少對企業小區物業管理補助,相應提高住戶物業費用交納標準,與市場接軌,使其最終達到市場同等水平。過渡期內,物業服務費標準及補助標準由移交方與接收方參照企業小區所在地市場水平及企業小區現行標準共同協商確定。三是條件相對成熟的企業小區,由原企業協同屬地社區,在縣級政府有關部門和街道(鄉鎮)的共同指導下,依法成立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召集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通過市場化選聘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其物業服務費標準由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自行協商,原則上企業不再補助。
二、工作要求
(一)堅持目標導向。各地各有關部門和省屬國有企業要堅持目標任務導向,嚴格落實有關規定,確保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省屬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2019年起企業不再以任何方式為“三供一業”承擔相關費用,不得在工資福利外對“三供一業”進行補貼。
(二)落實工作責任。省屬國有企業是實施所辦社會職能分離移交工作的責任主體,前期已啟動分離移交工作的企業,要進一步分解任務、落實責任,確保任務到節點、考核到個人;尚未實質啟動分離移交工作的企業,要抓緊安排部署,倒排工期,抓緊推進實施。要健全工作機制,強化工作保障,特別是要加強資金保障,按工程進度和協議要求保障項目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市州人民政府是省屬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的接收責任主體,要大力支持配合分離移交工作,按有關規定積極接收企業移交的各項社會職能,確保移交工作平穩推進,移交后各項職能正常運轉。各有關部門應依據各自職能加強對分離移交工作的指導協調,依法高效辦理分離移交工作有關手續。
(三)加強調度督導。省屬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省屬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分離移交工作的調度,定期通報市州人民政府和省屬國有企業的工作進展情況,對進展較慢的單位進行約談和督辦,必要時,提請省人民政府組織督查。對分離移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市州人民政府應結合工作實際,加強協調,大力推動省屬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分離移交工作。
(四)強化績效考核。省人民政府已將省屬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分離移交工作納入對市州政府的績效考核范圍,省國資委也已將此項工作納入對省屬國有企業班子考核和綜合績效考核范圍,市州政府應根據工作安排部署,相應將此項工作納入對縣市區的績效考核范圍。省屬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相關費用應納入企業當年財務預算,如對企業當年經營業績有較大影響的,省國資委在核定綜合績效考核結果時應視情予以考慮。供水、供電企業因“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增加的成本、減少的利潤,市州政府應將相關費用提留納入企業當年利潤視同考核,或考核方面給予相應支持。
本通知適用范圍為省屬正常經營國有企業和新一輪省屬國企改革企業。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月19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