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PR—2013—00036 湘政函〔2013〕151號
湖南省人民政府
關于維護衡柳鐵路運營安全的通告
為維護衡柳鐵路運營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通告如下:
一、嚴禁任何人員、機動車、非機動車和牲畜等進入鐵路安全保護區域以內,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自在鐵路防護柵欄上開口通行。
二、嚴禁破壞、拆卸、移動防護柵欄、線路、信號、通訊、供電等設備設施和安全標志,嚴禁拆盜、收購鐵路器材。
三、嚴禁持高長導電物體在鐵路安全保護區域內行走,嚴禁在鐵路電力線路導線兩側各
四、嚴禁攀爬、觸碰鐵路防護網,嚴禁在鐵路防護網掛靠物品和拴牲畜,嚴禁在鐵路高壓線網、防護網內拋扔各類雜物,嚴禁在鐵路線路上放置、遺棄障礙物或擊打列車。
五、嚴禁在鐵路安全保護區內搭建違章建筑,嚴禁在鐵路線路兩側及隧道上方中心線
六、嚴禁在鐵路橋梁跨越的河道的下列范圍內進行采砂作業:
(一)河道上游
(二)橋長
七、嚴禁在鐵路線路兩側及隧道上方中心線
八、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借口阻礙或中斷衡柳鐵路列車正常運行,嚴禁阻礙鐵路搶險、救援工作。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依法予以處罰;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鐵路沿線單位和居民鐵路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維護鐵路治安秩序。各單位和個人發現鐵路電力接觸網線脫落及其他影響鐵路運行安全情況時,應立即告鐵路有關部門處理,嚴禁行人靠近。
湖南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