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
關于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
實施意見
湘政發〔2015〕41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4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深化體育事業改革,把增強人民體質、提高健康水平、實現人的全面發展作為根本目標,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政府的主導、引領作用;大力實施全民健身國家戰略,提高體育公共服務能力;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體育產業發展,豐富體育產品、服務供給,促進體育消費,推動體育產業成為經濟轉型升級與社會和諧進步的重要力量。
(二)發展目標。到2025年,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門類齊全、具有湖南特色的體育產業體系,體育用品和服務更加豐富,市場機制不斷完善,消費需求更加旺盛,對其他產業帶動作用明顯提升,體育產業總規模超過2000億元,成為推動我省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重要力量。全省建成3個以上較大規模的體育產業園,實現2家以上體育企業上市。培育打造若干個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國際國內品牌體育賽事。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2平方米,農民體育健身工程覆蓋率達到100%,逐步提高公共體育場地可使用率;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數占全省總人口的40%,人均體育消費每年不低于365元。
二、主要任務
(一)發展體育用品制造業。改變我省體育用品制造業落后現狀,發揮湖南"東部沿海地區和中西部地區過渡帶"和"長江開放經濟帶和沿海開放經濟帶結合部"的區位優勢,積極引進國際國內知名體育用品制造公司落戶湖南或設立分支機構,培育一批以生產戶外體育用品、體育服裝、體育健身器械為主的體育用品制造企業,打造3個以上立足中南、輻射全國的體育產業園區。利用電視、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發展電視銷售和電子商務,帶動體育用品制造業發展。不斷豐富體育用品的文化創意和設計,增加體育用品附加值,提升市場競爭力。
(二)推進體育場館設施建設。大力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鄉鎮農民體育工程、全民健身路徑工程、城鄉文體廣場工程、城市社區體育戶外廣場工程。到2025年,基本實現各市州建成一場多館的體育中心,各縣市區至少建成1個體育館和1個中小型全民健身中心,各鄉鎮建成1個室內健身室和1個室外健身場所,各行政村建成1個籃球場或1條健身路徑,各城市社區均建成1個以上設施較為完善的體育健身場所。鼓勵將閑置的空坪、空地或廠房、倉庫等室內室外場所改造成臨時健身場所,免費或低收費向社會開放。支持新型體育場館設施建設,鼓勵發展氣膜等輕便、可拆裝式體育場館設施。創新體育場館運營機制,拓展服務領域,實現最佳運營效益。加快推進省體育場、賀龍體育館、省體育醫療??漆t院、衡陽大浦通用機場等項目建設,挖掘和發揮體育部門自身潛力和優勢,發展體育產業。
(三)發展競賽表演業。競賽表演業是體育產業的高級層次。要通過主辦或承辦國際足球、籃球、馬拉松、環中國自行車等高水平賽事,培育打造若干個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國際國內品牌體育賽事,積極開發冠名權、特許商品經營權、運動員肖像權、廣告經營權、賽事轉播權以及衍生產品,延伸體育賽事產業鏈。積極推進足球、籃球、排球三大球職業化進程。
(四)發展健身運動休閑業。通過發展健身休閑項目,豐富體育賽事活動,營造健身氛圍,豐富市場供給。利用我省獨特的地理優勢和豐富的人文資源,加大"江、湖、山、道"全民健身品牌活動和"一縣一品"特色體育項目縣市區創建工作力度。辦好全民健身節、山地戶外健身大會、徒步穿越大湘西、全民健身挑戰日、群眾性龍舟賽等大型體育活動,引導全省各地因地制宜發展極限運動、攀巖、體育舞蹈、徒步、航空體育、滑雪、龍舟、漂流、垂釣、登山、自行車、汽車自駕游、拓展、健身、健美等健身休閑運動項目,重點結合沿湘江風光帶建設,打造沿湘江健身城市群和長株潭沿湘江風光帶健身圈。扶持少數民族地區發展少數民族特色體育產業,大力推廣武術、舞龍舞獅等傳統項目,扶持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項目發展,鼓勵開發適合老年人特點的休閑運動項目。
(五)發展體育培訓業和中介服務業。鼓勵體育社會組織、高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青少年體育戶外營地開展體育培訓。大力發展體育職業教育,積極開展體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創辦布局合理并符合資質的體育行業特有職業培訓基地,大力培養社會體育指導員和體育經紀人等專業型職業技術人才。大力發展運動員經紀、賽事組織、體育信息咨詢等中介服務業,培育一批運作規范、信譽好、競爭力強的體育中介服務機構。
(六)擴大體育彩票銷售規模。大力宣傳體育彩票公益形象,豐富銷售渠道,創新銷售模式和方式,加強體育彩票管理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和風險防范機制,大力推行事業體制企業化管理,提升規范化管理水平,進一步擴大我省體育彩票銷售規模,到2025年我省體育彩票年銷量達到100億元以上。
(七)促進相關產業融合協調發展。結合文化強省、旅游強省建設,大力推進體育與文化、旅游等相關產業融合發展,豐富體育產業內容,完善產業鏈,推動體育與文化創意設計服務、廣告、傳媒等融合,促進體育傳媒、體育廣告、體育會展等相關業態的發展。支持大湘西、環洞庭湖、革命老區、風景名勝區等地重點打造一批精品體育文化旅游路線和體育文化創意項目。加快體育產業與健康服務業的融合,大力發展運動醫學和康復醫學,鼓勵社會資本開辦康體、體質測定和運動康復等各類機構,培育體育康復產業。規劃建設一批體育產業、健康產業、健康養老、健康旅游集聚區,重點統籌長株潭城市群相關產業園融合發展,成為我省經濟轉型升級的新亮點。以體育設施為載體,打造城市體育服務綜合體,推動體育與住宅、休閑、商業綜合開發。鼓勵金融、保險、地產、建筑、交通、制造、信息、食品藥品等企業開發體育領域產品和服務。結合我省新能源汽車、直升機制造的產業優勢,發展新能源汽車、跳傘等新型運動休閑項目。
三、主要政策措施
(一)完善健身消費政策,引導體育消費。各級政府要將全民健身經費全額納入財政預算,并與國民經濟增長相適應。要安排一定的財政資金,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面向廣大中小學生免費提供健身服務,支持群眾健身消費,支持公共體育設施免費或者低收費開放,引導經營主體提供公益性群眾體育健身服務,建立中小學生健身消費券制度。積極支持市民健身消費,由政府相關部門制定并公示體育健身消費目錄。鼓勵引導企事業單位、學校、個人購買運動傷害類保險。
大力實施《湖南省全民健身條例》,結合湖南新型城鎮化發展統籌規劃體育場館設施建設,提升經常參加體育鍛煉的人數,擴大體育消費群體。切實保障中小學體育課課時,廣泛開展陽光體育活動,確保學生校內每天體育活動時間不少于一小時,提升青少年體質,培養青少年體育消費意識。完善體育服務業體系,實現公共體育服務與有償體育服務有機結合,推動體育消費結構進一步升級,著力提升群眾在競賽表演、健身運動休閑、體育用品、體育培訓等方面的消費能力。
加快推動大型體育場館面向社會公眾免費或低收費開放,擴大財政對體育場館設施免費、低收費對外開放的補貼范圍。鼓勵和支持企事業單位、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向社會開放。
(二)完善稅費價格政策。落實國家支持體育產業發展的各項稅費優惠政策,對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體育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從事體育賽事組織、規劃、實施以及從事體育項目經營的體育企業,按3%征收營業稅。由省體育局授予"湖南省高爾夫球運動員訓練(競賽)基地"的球場(高爾夫練習場除外),高爾夫球營業稅適用10%稅率,其他列入娛樂業征稅項目的體育項目營業稅適用5%稅率。在全面完成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依照國家有關扶持體育產業發展的最新稅收優惠政策,對上述體育企業征收增值稅。體育學校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居民使用價格執行,體育場館等健身場所及其他體育服務業按一般工業使用價格執行。企事業單位、團體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政府及其部門,向符合國家規定的公益性體育事業的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扣除。個人通過省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對體育公益事業的捐贈,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扣除。個人通過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對公益性青少年體育活動場所(包括新建)的捐贈,可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準予全額扣除。
(三)完善規劃布局與土地政策。將體育場館設施用地納入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合理安排用地需求。規劃國土部門在編制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時,要充分考慮體育設施建設需求,保證相關用地落實。建立居民小區配套建設公共體育健身場地設施的統一協調機制,體育部門與有關部門共同參與居民小區規劃、設計、竣工驗收工作。把建設公共體育健身場地和設施作為剛性要求納入新建、改建、擴建居民小區設計與建設范圍,按室內人均建筑面積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執行,并與住宅區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投入使用。凡老城區與已建成居住區無群眾健身設施的,或現有設施沒有達到規劃建設指標要求的,要通過改造等多種方式予以完善。郊野公園、城市公園、公共綠地及城市空置場所等應建設群眾體育設施,進一步擴大城市綠地活動空間。落實基層社區文化體育設施共建共享。在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中支持企業、單位利用原劃撥方式取得的存量房產和建設用地興辦體育設施,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非營利性體育設施項目可繼續以劃撥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經營性體育設施項目,連續經營一年以上的可采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對公共體育設施以及體育產業園區等體育產業項目建設用地給予優先支持。對因城鄉建設需拆除或改變其功能、用途的體育場(館)等設施,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湖南省全民健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實施。
(四)完善無形資產開發保護和創新驅動政策。通過冠名、合作、贊助、廣告、特許經營等形式,加強對體育組織、體育場館、體育賽事和活動名稱、標志等無形資產的開發,提升無形資產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加強體育品牌建設,工商、質監、體育等部門要聯合推動體育企業實施品牌戰略,開發科技含量高、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體育產品,提高產品附加值,提升市場競爭力。允許體育場館開發體育場館冠名等無形資產。促進體育衍生品創意和設計開發,推進相關產業發展。健全體育產業領域科研平臺體系,加強企業研發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體育企業牽頭承擔各類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科研項目。
利用電視、報紙、雜志、廣播、網站、微博、微信等媒體, 向廣大群眾普及科學健身知識,宣傳健身效果,積極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培育體育消費觀念,養成體育消費習慣。組織媒體宣傳報道我省全民健身、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體育產業發展成果,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體育的認知度和參與度。
(五)優化市場環境。建立省級體育產業資源及體育產權交易平臺,各市州組建體育產業信息網絡公共服務平臺,創新市場運行機制,推進體育場地與票務、體育裝備、體育信息、賽事舉辦權、賽事轉播權、運動員轉會權、無形資產開發等具備交易條件的體育要素資源公平、公正、公開流轉和便捷、高效交易。體育、新聞出版廣電等部門要按照市場原則建立體育賽事轉播權收益分配機制,促進多方參與共同發展。放寬賽事轉播權限制,除奧運會、亞運會、世界杯足球賽外的其他國內外體育賽事,省內各電視臺均可直接購買或者轉讓。加強安保服務管理,完善體育賽事和活動安保服務標準,積極推進安保服務社會化,進一步促進公平競爭,降低賽事和活動成本。
(六)加大投資力度。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體育產業領域,建設體育設施,開發體育產品,提供體育服務。鼓勵銀行機構完善并拓寬新型信貸產品,支持銀行機構與融資性擔保機構、保險公司及相關組織的合作,通過銀團貸款、并購貸款和信用貸款等支持體育類重大融資項目。推動銀行機構盡快形成適合體育企業特點的新型行業信貸體系及貸款審批機制。鼓勵小額貸款公司創新適應體育產業發展的產品和服務,支持中小微體育企業的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體育企業上市。支持體育企業獨立發行或集合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和中小企業私募債等債務工具。鼓勵保險機構創新保險產品和服務方式,圍繞健身休閑、競賽表演、場館服務、戶外運動等需求推出多樣化保險產品。
發揮政府在發展體育產業方面的引導作用。有條件的市州可設立體育產業發展引導資金。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要加大對體育產業發展的扶持力度,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支持與體育產業相關的項目。
(七)完善人才培養和就業政策。鼓勵省內有條件的高等院校設立體育類和推動體育產業發展密切相關的專業,重點培養體育經營管理、創意設計、社會服務、科研創新等專業人才。采取有力措施推進體育職業技能培訓及鑒定制度,鼓勵高職院校培養與體育產業相關的各種操作型、技能型、實用型人才,使學生同時獲得學歷證書和體育行業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不斷拓寬學生就業渠道。支持高校、科研機構、培訓機構和體育企業建立規?;?、專業化、市場化的體育產業教學、科研和培訓基地。加強體育產業人才培養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對海外高層次體育產業人才,按照鼓勵海外高層次人才來湘創業和工作的辦法落實政策;加強體育產業理論研究,建立體育產業智庫,鼓勵全省各地政府通過與院校、社會研究機構的合作加強對體育產業的研究與規劃指導。加快引進和培育高端復合型體育產業人才,研究體育產業創新創業人才的扶持政策。鼓勵退役運動員從事體育產業工作,對退役運動員創業從事體育產業工作的,要給予創業補助金和政策幫助。鼓勵街道、社區聘用體育專業人才從事群眾體育健身指導工作。
(八)壯大體育社會組織規模和實力。培育發展多形式、多層次的體育社會組織,全面推行體育社會組織分類評定工作,健全社會監督體系,規范體育社會組織的發展。鼓勵政府向3A級以上(含3A級)的體育社會組織直接購買服務。引導體育社會組織發揮好在促進體育產業發展中的作用,加快體育產業行業協會建設,引導體育服務、體育場館、體育用品等行業的發展。支持成立各級各類體育基金會,引導社會資本進入體育產業領域,通過市場機制發展體育產業。
四、組織領導
(一)健全工作機制。由省發改委負責,教育、經信、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規劃、商務、稅務、工商、體育、統計等部門共同參與,建立體育產業工作協調機制。各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共同推進體育產業發展。由省發改委牽頭制定《湖南體育產業發展規劃(2016-2025年)》。各地政府要將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和組織實施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建立體育產業指導工作溝通協調機制,推進體育產業發展各項政策措施,落實體育產業發展相關任務要求,將體育產業工作納入政府工作考核范疇。
(二)加強行業管理。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改革體制機制,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止的領域都要向社會開放。完善體育產業相關法規規章,清理和廢除不符合改革要求的法規和制度。完善體育產業統計制度,健全統計指標體系,各級體育行政部門和統計部門要將體育產業統計工作常態化,跟蹤掌握體育產業發展的總體規模、行業結構和經濟效益等基礎數據,建立評價與檢測機制,并做好體育產業研究報告及信息發布工作。加大體育執法力度,對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場所進行嚴格行政審批和執法檢查,從事高危險性體育項目服務指導的職業類社會體育指導員必須持有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三)加強督查落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國務院國發〔2014〕46號文件和本實施意見,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配套文件。省發改委和省體育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落實意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跟蹤分析,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報告。
附件: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表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8日
附件
重點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表
序號 | 工作任務 | 負責部門 | 時間進度 |
1 | 積極引進國際國內知名體育用品制造公司落戶湖南或設立分支機構,培育一批以生產戶外體育用品、體育服裝、體育健身器械為主的體育用品制造與銷售企業,打造3個以上立足中南、輻射全國的體育產業園區。 | 省商務廳 | 2015年啟動并持續實施 |
2 | 基本實現各市州建成一場多館的體育中心,各縣市區至少建成1個體育館和1個中小型全民健身中心,各鄉鎮建成1個室內健身室和1個室外健身場所,各行政村建成1個籃球場或1條健身路徑,各城市社區均建成1個以上設施較為完善的體育健身場所。 |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體育局 | 2025年完成 |
3 | 加快推進大型體育場館面向社會公眾免費或低收費開放,擴大對體育場館免費或低收費對外開放的補貼范圍,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 |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財政廳、省體育局 | 2015年啟動并持續實施 |
4 | 主辦或承辦國際高水平體育賽事,積極開發冠名權、特許商品經營權、運動員肖像權、廣告經營權、賽事轉播權以及衍生產品,延伸體育賽事產業鏈。 | 省體育局、省財政廳、省工商局、湖南廣播電視臺 | 2015年啟動并持續實施 |
5 | 積極推進足球、籃球、排球三大球職業化進程。 | 省體育局 | 2015年啟動并持續實施 |
6 | 加大“江、湖、山、道”全民健身品牌活動和“一縣一品”特色體育項目縣市區創建工作力度。辦好全民健身節、山地戶外健身大會、徒步穿越大湘西、全民健身挑戰日、群眾性龍舟賽等大型體育活動。大力推進體育與文化、旅游、傳媒的融合發展,支持大湘西、環洞庭湖、革命老區、風景名勝區等地重點打造一批精品體育文化旅游路線和體育文化創意項目。 | 省體育局、省旅游局、省文明辦、省文化廳、湖南廣播電視臺 | 持續實施 |
7 | 鼓勵體育社會組織、高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青少年體育戶外營地開展體育培訓。切實保障中小學體育課課時,廣泛開展陽光體育活動,確保學生校內每天體育活動時間不少于一小時,提升青少年體質,培養青少年體育消費意識。 | 省教育廳、省體育局、 | 2015年啟動并持續實施 |
8 | 體育彩票年銷量達到100億元。 | 省體育局 | 2025年完成 |
9 | 加快體育產業與健康服務業的融合,大力發展運動醫學和康復醫學,鼓勵社會資本開辦康體、體質測定和運動康復等各類機構,培育體育康復產業。規劃建設一批體育產業、健康產業、健康養老、健康旅游集聚區,重點統籌長株潭城市群相關產業園融合發展,成為我省經濟轉型升級的新亮點。 | 省衛生計生委、省體育局、省發改委、省民政廳、省旅游局 | 2016年啟動并持續實施 |
10 | 結合我省新能源汽車、直升機制造的產業優勢,發展新能源汽車、跳傘等新型運動休閑項目。 | 省體育局 | 2016年啟動并持續實施 |
11 | 落實體育產業稅收優惠政策。 | 省地稅局 | 2016年啟動并持續實施 |
12 | 把建設公共體育健身場地和設施作為剛性要求納入新建、改建、擴建居民小區設計與建設范圍,按室內人均建筑面積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執行,并與住宅區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投入使用。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體育局,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 | 2016年啟動并持續實施 |
13 | 對因城鄉建設需拆除或改變其功能、用途的體育場(館)等設施,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湖南省全民健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實施。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 | 2016年啟動并持續實施 |
14 | 支持符合條件的體育企業牽頭承擔各類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科研項目。 | 省科技廳 | 2016年啟動并持續實施 |
15 | 安排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發展體育產業。 | 省文資委、省財政廳 | 2016年啟動并持續實施 |
16 | 培育發展多形式、多層次的體育社會組織,全面推行體育社會組織分類評定工作,健全社會監督體系,規范體育社會組織的發展。向3A級以上(含3A級)的體育社會組織直接購買服務。支持成立各級各類體育基金會,引導社會資本進入體育產業領域,通過市場機制發展體育產業。 | 省民政廳、省體育局 | 2016年啟動并持續實施 |
17 | 制定《湖南體育產業發展規劃(2016—2025年)》。 | 省發改委、省體育局 | 2016年完成 |
18 | 將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和組織實施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建立體育產業指導工作溝通協調機制,推進體育產業發展各項政策措施,落實體育產業發展相關任務要求,將體育產業工作納入政府工作考核范疇。 |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績效考核辦 | 2016年啟動并持續實施 |
19 | 完善體育產業統計制度,健全統計指標體系,將體育產業統計工作常態化,跟蹤掌握體育產業發展的總體規模、行業結構和經濟效益等基礎數據,建立評價與檢測機制,并做好體育產業研究報告及信息發布工作。 | 省體育局、省統計局 | 2016年啟動并持續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