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湖南省教育綜合改革方案
(2015-2020年)》的通知
湘政發〔2015〕45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湖南省教育綜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9日
湖南省教育綜合改革方案
(2015-2020年)
根據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教育綜合改革方案編制和報備工作的通知》(教改辦函〔2015〕6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推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主線,以破解制約教育科學發展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為突破口,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完善教育治理體制機制,加快建設教育強省和教育現代化步伐,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優質多樣教育日益增長的需求,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則。
--堅持面向未來與立足當前相結合。深刻把握新常態下湖南教育發展的新特點、新趨勢,主動順應人民群眾對教育的新期待、新要求,以國際視野和前瞻思維謀劃教育改革,確保湖南教育改革發展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堅持大膽創新與穩妥推進相結合。大力倡導解放思想、務實創新,因地制宜推進改革,破解難題。始終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精心設計和穩步實施改革方案,確保在原則和大局問題上不出現方向性和顛覆性失誤,確保教育綜合改革沿著正確的方向健康推進。
--堅持頂層設計與鼓勵基層探索相結合。借鑒國際國內先進經驗,強化省級政府整體規劃、前瞻布局和組織協調,統籌謀劃各級各類教育的改革任務和路徑措施。充分發揮地方、學校和師生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尊重和強化學校改革和辦學的主體地位,鼓勵各地各校主動探索,積極試驗,大膽突破。
--堅持全面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結合。加強頂層設計和系統謀劃,克服改革的碎片化和單項改革簡單綜合化傾向,切實增強改革的綜合性、系統性、協同性。切實抓住我省教育事業發展全局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明確改革主攻方向,集中精力,先行先試,攻堅克難,盡快取得具有標志性和先導性的改革成果。
(三)總體目標。
到2020年,教育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形成系統完備、開放有序、高效公平的現代教育治理體系。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教育公平有效保障,教育質量全面提升,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明顯增強,教育綜合實力進入全國先進行列?;窘ǔ山逃龔娛?,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
圍繞總體目標,努力構建四大制度體系:一是以立德樹人、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為核心,努力構建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和終身發展的育人制度體系。二是以轉變政府職能、突出學校辦學主體地位、鼓勵社會廣泛參與為關鍵,努力構建各類教育主體各司其責、協同推進改革發展的"管辦評"制度體系。三是以制定落實學校章程、優化學校內部運行機制為重點,努力構建學校依法辦學,政府、社會、師生廣泛監督的現代學校制度體系。四是以增強教育的適應性、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為導向,努力構建教育與經濟社會發展協同聯動的制度體系。
二、主要任務
(一)堅持立德樹人,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1、構建大中小學德育一體化體系。發揮學校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基礎性作用,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宣傳教育,探索建立大學、中學、小學德育既重點突出又有機銜接的一體化體系。建立學校、家庭、社區共同參與的德育協同機制,引導學生廣泛參與社會公益活動和志愿服務活動,建立"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教育活動長效機制,培養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加強和改進學校法治教育,將法治理念培育和法律知識教育全面納入國民教育體系。落實高校黨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強化高校教師隊伍思想政治建設,推動高校輔導員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2、探索學生身心和個性發展教育模式。構建學生身心協調發展機制。深化課程教學改革,健全政府、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參與減負的機制,標本兼治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建立專兼職結合的心理輔導教師隊伍,推動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心理輔導與疏導,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立健全以促進學生身體、心理素質與科學文化素質全面協調發展為核心的中小學教育質量評價制度。改革體育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建立適應青少年成長特點、課堂理論教學與技能訓練相結合的課程和教學內容體系。廣泛開展學生課余鍛煉活動。改革高校高水平運動隊和中小學傳統體育項目管理制度,擴大覆蓋面,增強輻射功能。加快推進校園足球改革發展。建立健全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學校體育工作評估和年度報告制度。構建加強藝術教育的長效機制。配齊配強教師隊伍,開齊開足各學段藝術課程,全面推行初中畢業升學藝術科目考試。落實高校公共藝術課程開設規定,建立非藝術類專業大學生修滿2個藝術課程學分的保障機制。建立開展課外、校外藝術活動的長效機制,引導每一位學生掌握1項藝術特長。建立健全學生藝術素質測評、學校藝術教育自評和藝術教育發展年度報告制度。
3、深化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核心的中小學課程改革。引導各地各校尊重學生個性差異,建設符合學生自身水平和特長的個性化課程體系。優化與學生成長和學科發展相適應的課程內容,完善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保證教材質量。落實教學基本要求,合理設計教學流程,規范教學行為,保證學生達到學業基本標準。推動教學方式、學習方式改革,推廣自主學習、探究式學習、實踐教學等方面的成功經驗,改變"滿堂灌"、"填鴨式"的教學方式,提高課堂教學質量和效率。建立健全激勵教師教學改革的長效機制,鼓勵和支持教師加強教學研究,改進和創新教學方法。
4、深化以提高職業能力為目標的職業院校育人模式改革。健全政府主導、行業指導、企業參與的辦學機制,出臺我省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政策法規,推動行業企業落實辦學主體作用。深化職業院校人才培養模式改革,開展校企聯合招生、聯合培養的現代學徒制試點。建立完善產學研一體的教育教學模式,推進專業設置與產業需求、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對接,推進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支持高職院校積極探索五年制高職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支持職業院校與行業企業、產業園區共建生產性實習實訓基地,鼓勵學校之間共建共享校外實習實訓基地。
5、深化以提升創新創業能力為導向的高校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積極探索學生創造性學習模式,深化普通高校實踐教學改革,大力推進高校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研究基地和創新平臺等向本科學生開放。鼓勵高校推進全面學分制、導師制、主輔修以及自主選擇專業、自主選擇課程等教學管理制度改革。引導研究生培養單位以高水平科學研究支撐高水平研究生培養。加大校企合作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力度,探索校企合作育人新機制。加快推進公共服務平臺和校園實踐平臺建設,著力構建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與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高校就業反饋機制,建立健全高校就業質量與招生計劃安排、學科專業調整、教育教學改革等聯動機制。
6、建立健全教育全過程質量監控制度。完善中小學教育質量監測制度。健全質量監測專業機構,創新質量監測手段,定期發布質量監測結果,督促學校、引導社會樹立正確的教育觀、成才觀,堅決糾正唯分數論的考核傾向。完善職業教育質量監控制度。加強職業教育質量的過程化、系統化評價,推動行業企業與教育部門共同建立體現職業教育特點的評價體系,適時引入行業、企業評價和第三方專業性評價,強化評價結果的綜合分析與運用。改革高等教育質量評估機制。督促高校落實質量保障主體責任,健全高校自我評估、院校評估、專業認證及評估、國際評估和教學基本狀態數據常態檢測"五位一體"的質量評估制度。研究制定研究生培養質量標準,改革研究生教育質量評價制度。
(二)改革教育資源配置,優化結構促進公平。
7、全力促進教育機會公平。建立健全弱勢群體受教育權益保障機制。健全從學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全覆蓋的學生資助體系,完善國家獎助學金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就學和升學的政策措施,構建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督促市州中心特殊學校建成招收視障、聽障、智障三類殘疾學生的綜合學校,進一步完善縣級殘疾學生隨班就讀支持保障體系,對特殊殘疾學生送教上門,探索建立特殊教育醫教協同保障機制。著力破解中小學擇校難題。健全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制度,嚴格實行劃片入學,完善隨機派位招生入學方式,試行學區制辦學,探索建立小學初中九年一貫招生制度,有效化解城鎮"大班額"、"擇校熱"等難題。改進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機制,實行優質高中招生名額按不低于5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
8、縮小基礎教育區域、城鄉、校際差距。保障學前教育資源供給。適應人口新政策,完善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的學前教育辦學體制。加快發展公辦幼兒園,依法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幼兒園,加大政府統籌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力度,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完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制度和扶持機制。完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機制。改進義務教育資源配置辦法,堅持向農村學校和城鎮薄弱學校傾斜。制定《湖南省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條例》,優化城鄉中小學布局,為適齡兒童少年提供足夠的公辦義務教育學位。著力推進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建設,全面改善薄弱學?;巨k學條件,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運行補助與條件改善計劃,完善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建立統籌協調、監測督查等長效保障機制,強化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的評估認定。推進高中階段教育區域整體提升。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嚴格落實普職招生大體相當的要求,以加快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為重點,引導初中畢業生合理分流。優化普通高中學校布局,指導各地完善以現代教育實驗學校、示范性高中、綜合高中和特色高中為基本模式的多樣化辦學格局,建立適應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的管理與評價制度。
9、改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機制。推廣學區化、集團化辦學模式。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成片統籌管理,支持和推動優質學校組建集團,實現學區和集團內課程、教師、設施設備等優質資源共享。建立優質學校集群式發展模式,推動學校之間組建學校聯盟、試行集團化辦學。鼓勵品牌幼兒園以承辦新園、托管薄弱園等形式擴大優質學前教育資源。推進城區優質教育資源向農村輻射。加強省級統籌,鼓勵引導城市學校與農村學校對口協作,通過城區品牌學校赴農村合作辦學、對口支援、委托管理等舉措,整體提升農村中小學發展水平。重構職業教育優質資源共建共享機制。完善優質職教資源遴選共享機制,調動廣大師生建設和運用優質資源的積極性,推進職業教育優質資源跨區域、跨行業共建共享。為貧困地區職業院校"量身定做"一批職業教育優質課程資源,有效實現貧困地區職業院校共享全省優質職業教育資源。改革高等教育公共資源平臺建設及管理。改進高校數字圖書館運行和管理辦法,建設一批開放共享的高校數字教學資源中心,加強高校在線開放課程建設和應用。完善湖南省高校大型儀器設備共享數據庫等公共信息平臺,促進大型儀器向全社會開發共享。加強與全國、省級平臺的互聯對接,打造全省高等教育的區域性公共資源共享體系。以信息化助推教育現代化。構建縣域整體推進"三通工程"建設機制,積極探索PPP模式。制定出臺加強教育信息化"三通工程"建設與應用的指導性意見,探索符合我省實際的教育信息化可持續發展機制。加強優質教學資源的信息化建設,構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的長效機制。積極推動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有機整合省級資源服務平臺和管理服務平臺,積極開展數據挖掘和大數據服務,實現全省教育數字化資源和教育管理系統共建共享。
10、完善教育精準扶貧工作機制。優化教育經費分配機制,加大對農村地區、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傾斜支持力度。推進精準資助,對596萬貧困人口中的貧困學生實行政府兜底,切實解決貧困家庭學生的后顧之憂。建立為貧困家庭免費培養技能技術人才制度,采取"9+3"模式,保障貧困地區未能升入高中的初中畢業生免費接受中職教育。積極扶持農村貧困地區、民族地區普通高中、中高職院校建設,鼓勵優質學校與貧困地區學校"結對幫扶"。推動實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行動計劃。落實好國家農村與貧困地區定向招生計劃。
(三)深化內涵發展,提升教育服務社會能力。
11、推進高水平大學和優勢特色學科建設。創新高水平大學建設機制。以創建一流大學、服務國家和湖南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需求為目標,集中優勢資源,重點建設一批高水平大學。探索建立以質量為核心的績效撥款制度,形成項目引領、分類支持、競爭發展的新機制。加快提升重點建設高校的基礎條件和整體水平,分校分期確定高水平大學建設主攻方向和支持政策。積極推進與國內外高水平大學合作。制定湖南特色高水平大學評價體系。大力促進高水平民辦高等學校發展。統籌推進優勢特色學科建設。立足科學發展前沿和戰略需求,完善重點學科建設體系,突出一流學科隊伍建設,深化學科管理機制、評估機制、績效機制和人才培養機制改革。建立優勢特色學科評價指標體系和同行評議制度,實施高水平學科動態調整機制。
12、構建以助推地方經濟發展為導向的高??萍紕撔麦w系。創新協同創新平臺建設機制。根據科技創新體系布局,在高校優勢和特色領域重點建設一批"2011協同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鼓勵高校之間、高校與企事業單位之間組建跨學科、跨領域的研究團隊和研究平臺,聚焦前沿領域開展高水平協同創新和特色新型智庫建設,增強高校服務國家和湖南區域發展的能力。創新高??蒲畜w制機制。推動高??平倘诤习l展,建立科研引領教學、支持學科建設、促進人才培養的運行機制。健全任務牽引的人才評聘和流動機制,鼓勵高校與科研院所、企業創新人才雙向交流,鼓勵高校開展??h市區合作、校企合作,鼓勵高校教師創新創業。突出科技創新質量和實際貢獻,建立導向明確、激勵約束并重的分類評價標準和開放評價方法。推動高??萍汲晒褂?、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健全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
13、構建促進應用型人才培養的引導機制。推進地方本科院校轉型發展。出臺推動地方本科高校向應用技術型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省級試點。重點支持新建本科院校服務區域和行業發展,著力改造現有學科專業,加快培育與新興產業相適應的的相關專業,加強應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培育,努力建設一批高水平的應用型本科院校和優勢特色學科專業。建立健全高校分類管理體系。構建高校二維分類標準體系,按照學科門類和主體功能差異合理劃分高校類型,建立與高校分類相配套、以辦學績效為導向、適應高校分類發展的人財物等辦學資源配置機制,引導每所高校準確定位、特色發展,在各自領域追求卓越、爭創一流。探索高校學科專業結構動態調整優化機制。緊密對接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需要,建立完善專業預警和動態調整機制,加快發展與我省支柱產業、優勢特色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適應的相關學科專業,積極培育和增設新興、邊緣、交叉學科專業。推動高校建立專業退出機制和學位授權點自主調節機制。改進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建立以職業需求為導向、以實踐能力培養為重點、以產學結合為途徑的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構建覆蓋專業碩士與專業博士、行業與學校共同參與的高層次應用型人才培養體系。建立應用型人才培養行業企業協同機制。成立由學校、企事業單位、行業、部門組成的專家組織,發揮行業企業在人才需求預測、學生就業創業、專業課程設置、校外基地建設、"雙師"隊伍建設、教育質量評價等方面的作用,促進高校人才培養與社會需求對接。
14、構建跨部門聯動和校企深度融合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探索構建中、高等職業教育相互銜接的發展體系。繼續開展中高職銜接改革試點,推動各學段職業教育課程、實習實訓、教學標準緊密對接,探索基于學分制的中高職貫通培養模式改革。提高應用型本科院校招收高職院校畢業生的比例和高職??圃盒U惺罩新毊厴I生的比例,多途徑打通中職、高職到本科職業教育的升學通道。推進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創新校企合作體制機制,建立學校與企業密切協作的制度環境。完善支持行業企業參與辦學的政策措施,借鑒企業化運作模式,強化產、學、研、用深度對接,加快區域性、行業性職教集團建設。推動行業、企業、職教集團合作,建立行業人力資源預測和就業狀況定期發布機制,為職業院校專業結構調整、針對性培養技術技能人才提供支撐。
15、構建相互溝通有效銜接的終身教育體系。打破各類教育間相互隔離的狀況,架設各類教育"立交橋"。探索實行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寬進嚴出和彈性學制。推動學歷教育與職業培訓溝通銜接,一體化發展。建立適應成人學習需要的課程學習資源平臺,完善成人教育學歷學位授予標準,探索建立自學考試、開放大學與普通高校之間學分轉換與累積制度。加快發展和普及社區教育。
(四)改革考試招生制度,優化人才選拔機制。
16、構建統一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改革高校招生錄取機制。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規范高考加分政策,建立科學規范的高校招生扶助和激勵機制。規范和完善高校自主招生,促進高校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學生。建立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破解"一考定終身"、"唯分數論"等難題。不斷改進高校招生錄取方式,逐步減少直至取消錄取批次,不斷優化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探索增加高校和學生的雙向選擇機會。從2017年入學的高一學生開始啟動高考綜合改革,到2020年,各高校按照新的高考制度進行招生和錄取。改革高考內容與形式??茖W設置考試科目,增強高考與高中學習的關聯度,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不分文理科。強化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建立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制度,合理設置兩類考試科目、考試時間、考試成績呈現方式以及學生自主選擇考試科目的辦法,學生自主選擇的3個科目的成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建立和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評價與反饋機制,促進高中課程改革和教學模式改革。構建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機制??陀^、真實、全面記錄學生高中階段發展狀況,為高中學生畢業和升學提供重要參考。建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信息化管理平臺和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強化公示審核,規范評價過程,確保評價結果公正有效。
17、建立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制度。完善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考試制度,逐步擴大單獨招生規模。鼓勵各單獨招生院校根據學校實際和行業特點制定科學合理的考核評價方式,建立分別針對普通高中學生和中職學生的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考核錄取模式。完善對口升學制度,構建中職與高校有效銜接的升學通道。2017年分類招考成為高職院校招生主渠道。
18、推動研究生招生錄取改革。探索研究生招生錄取改革,逐步建立博士生選拔"申請-考核"機制,發揮專家組作用,更加注重對學生的專業素養、研究能力和創新潛質的綜合評價,提高博士生入學遴選的科學性。
19、建立考試招生全過程、全方位監督機制。完善考試招生管理制度,進一步強化各級招委會、部門聯席會議等協作機制,健全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考試招生監督管理責任制,完善高校規范招生承諾制。強化考試安全管理,構建科學、規范、嚴密的教育考試安全體系。健全考試招生誠信制度,加強考生誠信教育和誠信檔案管理。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加大考試招生違規違法行為查處和打擊力度,綜合整治考試招生環境。
(五)創新教師隊伍建設機制,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20、探索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縣管校聘"和校長教師輪崗交流制度。加強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教師的統籌管理,推進"縣管校聘"改革,打破教師交流輪崗的管理體制障礙??h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縣市區域內教師崗位結構比例,公開招聘和聘用管理辦法、培養培訓計劃、業績考核和工資待遇方案,規范人事檔案管理和退休管理服務。學校依法與教師簽訂聘用合同,負責教師的使用和日常管理。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輪崗交流。推行校長教師交流輪崗,重點推動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到農村學校、教學點、薄弱學校任職任教并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制定引導和鼓勵教師積極參與交流輪崗的便利和優惠政策,建立交流輪崗保障機制。改善校長教師資源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力爭在3-5年內實現縣市區域內教師資源均衡配置。鼓勵各地采取中心校一體化管理、學校聯盟、名校辦分校、集團化辦學、對口支援、鄉鎮中心校教師走教等辦學模式和手段,共享校長和教師優質資源。
21、創新教師管理機制和評價體系。制定完善大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配置標準,科學設置各級各類學校崗位結構和比例,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加快核定公辦幼兒園教師編制。實行教師分類聘用、分類管理和分類考評。完善教師考核評價標準,探索實行學校、學生、教師和社會等多方參與的評價辦法。理順高校職務評聘體制,全面推進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完善符合各類教師職業特點的職務(職稱)評聘標準。積極推進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注冊改革試點。完善省級教學成果獎評選獎勵制度,加大對教師優秀教學成果的獎勵和推廣力度。
22、探索公辦學校干部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取消學校行政級別,推進學校領導班子配備改革。實行學校領導干部任期制,推進學校領導干部有序交流。加大學校行政領導人員聘任制推行力度。逐步完善學校管理干部職級制,建立專業化標準的校長任用、管理和考核制度,暢通教育行政干部從校長、教師隊伍選拔任用的渠道。
23、建立促進教師專業素養提升的發展機制。優化教師選拔聘用機制。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規定,規范教師公開招聘程序,充分發揮同行專家在選拔評價中的作用,選拔綜合素質高、專業能力強的人才充實教師隊伍。擴大"特崗計劃"實施范圍,鼓勵支持市州和縣市區實施本地"特崗計劃"。改革教師崗位聘用機制,探索建立教師合理流動和退出機制。建立健全教師培養培訓機制。推進卓越教師培養計劃,建立高等學校與地方政府、中小學聯合培養教師的新機制。推進實施農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完善農村初中學校教師、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本科層次農村幼兒園教師等公費定向培養機制。建構模塊化、選擇性和實踐性的教師教育課程結構,提高教師培養專業化水平。推進中小學、幼兒園教師以及特殊教育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建設。健全省、市、縣、校四級教師培訓體系,改革培訓內容和方式。推廣高校青年教師職業導師制度。落實民辦學校教師的平等法律地位。創新高端教師培養體系。實施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百人計劃"。加大高校"芙蓉學者計劃"、"學科帶頭人和青年骨干教師培養計劃"、"教學名師支持計劃"實施力度,大力支持高??萍紕撔聢F隊建設,培養造就若干名國內領先的優秀學科帶頭人和能領導本學科進入國際先進水平的領軍人才。推進名師(名專家)工作室建設,大力加強職業院校專業帶頭人培養、教學名師遴選和教學團隊建設。積極實施中小學骨干教師、名師名校長"十百千萬"工程。打造"雙師型"職業教育教師隊伍。建立職業院校和應用型本科院校教師與企業工程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的雙向聘用機制,完善相應的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晉升、考核評價辦法和薪酬制度。實施"雙師型"教師培訓計劃,提升教師職業能力。制定實施教師兼職管理辦法,拓寬專業教師來源渠道。
24、建立健全增強教師榮譽感和責任感的導向激勵機制。創新師德師風建設機制。完善師德規范,加強教師思想政治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法紀教育,引導教師潛心教書育人。探索學校教職員工、學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參與師德評價的有效機制,完善教師考核、獎懲機制,實行師德一票否決制。建立具有激勵功能的教師收入分配機制。切實落實教師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的政策,改善教師待遇。推進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完善內部考核機制,凸顯績效激勵的導向作用。對部分緊缺或亟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探索試行以崗位任務為導向的協議工資等靈活多樣的分配辦法。制定高校教師兼職兼薪管理辦法,引導和規范教師通過技術創新、科技開發、成果轉讓和決策咨詢等方式服務社會。制定吸引優秀人才長期從教、終身從教的優惠政策。落實和完善教師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政策。改善教師居住條件,將農村教師住房納入保障性住房體系,依政策予以住房保障。加強輿論引導,大力宣傳教育系統先進典型,著力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社會氛圍。
(六)深化管理體制改革,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25、理順教育行政管理職能。加大簡政放權力度,落實省級教育統籌權,推動省向市縣、政府向學校放權。堅持放管結合,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監管機制。深化教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部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規范教育行政審批程序,減少對學校辦學行為的行政干預。建立教育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探索實施政府對學校的"負面清單"。綜合運用法律、政策、規劃、標準、財政撥款、信息服務和監督評價等措施,引導和督促學校規范辦學。嚴格控制針對各級各類學校的項目評審、教育評估、人才評價和檢查事項。
26、建立依法治校、依法自主辦學的現代學校制度。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理順學校與政府部門的關系,克服學校行政化傾向。注重以法治方式保障各級各類學校辦學自主權,進一步明確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權利和義務。強化高校課程設置的統籌權,切實保障高校在專業人才培養方面有足夠空間安排課程計劃和專業教學內容。規范和引導各級各類學校依法接受政府、社會及校內監督。完善學校內部治理機制。加強和改善黨對學校的領導,健全高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堅持和完善普通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校長負責制。建立健全高校理事會(董事會)制度和中小學教務委員會制度,推進現代學校制度建設。健全以學術委員會為核心的高校學術管理體系與組織架構,保障學術權力相對獨立行使。推動各級各類學校加強章程建設和配套制度建設。加強學校教代會、學代會等組織建設,健全校內民主管理和監督機制。完善校務公開制度。推進平安校園建設。健全涉校涉生矛盾糾紛預防調處與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機制,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校園風險隱患。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完善學生安全保障機制,出臺《湖南省實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辦法》。完善學生人身傷害事故處理機制,依法保護師生和學校合法權益。完善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綜合治理機制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管理機制。
27、完善教育經費投入、使用與監管機制。保障教育經費投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切實把教育作為財政支出重點領域予以優先保障,落實法定增長要求。逐步建立職業教育、普通高中、學前教育生均撥款制度,提高義務教育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建立健全學前教育、高等教育成本分擔與運行保障機制,完善各級各類教育生均撥款標準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落實個人和企業捐贈教育的稅收優惠政策,拓寬教育捐贈資金來源渠道。健全教育經費使用監管體系。加強學校財務會計制度建設,完善經費使用稽核和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預算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強化內部審計,形成有效的監管體系。推行"陽光財務",逐步實現教育經費使用、管理情況公開。建立健全教育經費使用績效評價制度,加強重大項目經費使用考評,將評價結果作為經費安排的重要依據。加大經費使用違規違法行為處罰力度。
28、建立多元參與的教育督導評估機制。完善督政、督學、監測"三位一體"的教育督導工作體系。建立健全相對獨立的教育督導工作體制,強化教育督導和執法職能。全面推行督學責任區制度。完善以縣市區為主體的教育強省建設分類監測體系,加強對教育強縣市區建設的分類指導。完善教育督導和評估監測報告發布制度,建立健全公示、公告、獎懲、限期整改和復查制度。完善和落實縣級黨政主要領導教育工作約談制度,健全問責機制。支持專業機構和社會組織規范開展教育評價。大力培育專業教育服務機構,整合教育質量監測評估機構,擴大行業協會、專業學會、基金會等各類社會組織參與教育評價。建立專業機構和社會組織參與教育評價的資質認證制度。引入市場機制,探索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或專項委托的方式,把教育評估、評價、評審、抽樣調查、監測等事務性工作轉移出去,推進教育評價運行機制的轉變。擴大科技、文化等部門和新聞媒體對教育評價的參與,發揮學生會等組織在教育評價中的作用。積極參與國際組織實施的教育質量評估項目。推動各級各類學校積極開展自我評價。引導和支持學校不斷完善內部質量保障體系和機制,定期開展課程建設、教學科研、人才培養、師資建設、管理制度、校園文化等監測評估,開展對學生及其家長、用人單位等的滿意度調查,努力形成自主發展、特色發展、可持續發展的良性機制。
29、創新政府扶持社會力量辦學機制。探索實施民辦學校分類管理,建立非營利性和營利性民辦學校差別性扶持政策體系,給予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同級同類公辦學校支持力度。探索混合所有制辦學模式,鼓勵和吸引大型國有企業以及各種公有、民營等社會力量以多種方式參與辦學。支持營利性民辦學校的管理者和骨干教師以資金、技術、專利等形式出資,參與學校建設與管理。支持辦學實力強、教育質量高、社會信譽好的營利性教育培訓機構上市融資、打造品牌,多種途徑擴大教育資源。全面清理并消除對民辦學校的歧視政策。建立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探索政府補貼和購買服務制度。取消民辦學校收費審批制度、備案制度,實施民辦學校收費公示制度,建立民辦學校自主定價、市場調節、社會監督的價格機制。
30、擴大教育對外開放。積極引進國外優質教育資源,開展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辦學,建設一批品牌專業和品牌課程。完善公派出國留學工作選派機制,拓寬國際化人才培養途徑。啟動專項出國研修計劃,進一步提高我省高校具有海外學習研修經歷的人員比例。提高來湘留學生培養質量,推動留學生漢語授課專業品牌課程和留學生示范基地建設。積極引進國外知名專家、學者,探索完善外籍教師服務和管理機制。深化與港澳臺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加強孔子學院、孔子課堂建設,促進國際交流與漢語推廣工作深度融合。規范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推動行業自律,加強涉外教育質量監測與評價,維護涉外教育市場秩序。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導向機制。堅持問題導向,認真梳理教育綜合改革重點任務,有針對性地謀劃落實各項舉措,形成清晰的時間表、路線圖。各地各校要立足于解決本地本校的實際問題,制定綜合改革方案。密切跟蹤改革進展情況,對改革中遇到的問題及時采取針對性的解決措施。建立激勵機制,對積極參與改革并取得顯著成效的地區和學校,在資源配置、權力下放等方面給予更多的政策支持。
(二)加強組織領導。省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負責統籌領導全省深化教育綜合改革工作,抓好改革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確定改革任務分解和責任分工。各地各校要相應成立專門班子,層層建立健全領導協調機制。按照"成熟一項啟動一項"的原則分步推進,抓好改革試點,進行動態調整。建立健全深化教育綜合改革目標責任制。
(三)凝聚改革合力。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認真研究教育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形成加強政策協調,完善上下聯動、各方協同創新的改革推進機制。在重大改革項目實施前,要進行合法性審查和風險評估,根據需要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在改革實施中,要加強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確保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四)優化輿論環境。積極開展改革政策的權威解讀和宣講,對教育系統干部教師進行全面培訓和宣傳指導,及時收集和回應群眾關切,爭取各方理解支持,合理引導改革預期。建立教育綜合改革新聞發布制度,及時有序釋放改革信息,掌握輿論主動權。積極推廣各地各校教育改革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