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
關于第二批清理規范94項省政府部門
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
湘政發〔2016〕19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省政府決定第二批清理規范94項省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
省直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落實工作,建立健全保障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確保清理規范工作取得實效。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務的規范和標準,指導監督本行業中介服務機構建立相關制度,規范中介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行為,細化服務項目、優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質量,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促進中介服務市場健康發展。對于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審批事項,中介服務清理規范后,要進一步強化監管措施,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位。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全面開展本級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清理規范工作,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附件:第二批清理規范的省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目錄(共94項)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9月6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