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
關于"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
事后監管的實施意見
湘政發〔2016〕7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強化"先照后證"改革后市場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根據《國務院關于"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意見》(國發〔2015〕62號,以下簡稱《意見》)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性
"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是國務院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大舉措。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就是要加快轉變市場監管理念,構建市場主體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社會共治格局;就是要厘清各部門市場監管職責,推進市場監管法治化、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就是要創新市場監管方式,構建以信息歸集共享為基礎,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監管制度,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就是要加強各部門間信息的互聯互通、聯動響應,形成分工明確、溝通順暢、齊抓共管的監管格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是維護良好市場秩序的必然要求,是轉變市場監管方式的具體體現,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的有效途徑。全省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轉變監管理念,提高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努力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二、明確重點工作任務
(一)實行工商登記后置審批事項目錄管理。
依法制定《湖南省工商登記后置審批事項目錄》,由省人民政府向社會公布?!逗鲜」ど痰怯浐笾脤徟马椖夸洝饭己髮嵭袆討B管理,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和我省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決定新增工商登記后置審批事項、取消行政審批事項的,實施審批的省級相關部門或行業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告知省編辦、省工商局對《湖南省工商登記后置審批事項目錄》進行更新,更新后的《湖南省工商登記后置審批事項目錄》,省人民政府授權省編辦、省工商局向社會公布。
省政府規章設定的臨時性行政許可實施滿一年需要繼續實施的,應當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各級各部門不得通過備案等方式實施變相后置審批。
(責任單位:省編辦、省工商局、省直相關部門,2016年4月底前完成)
(二)明確市場監管責任。
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依法厘清部門監管職責,防止出現監管真空。沒有專門執法力量或執法力量不足的審批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可依法提請省人民政府安排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牽頭共同予以查處。
各級人民政府、各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嚴格依法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意見》公布的186項目錄和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湖南省工商登記后置審批事項目錄》規定的市場監管職責。
研究制定《湖南省市場監管辦法》,對監管職責、 準入監管、后續監管、 協同監管、信息共享、社會監督、法律責任等問題進行明確,構建新型市場監管模式,進一步轉變監管理念、完善監管機制、提高監管效能。
(明確市場監管責任單位:省編辦、省工商局、省直各相關部門,2016年12月31日前初步完成;研究制定《湖南省市場監管辦法》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辦、省直各相關部門,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履行"雙告知"職責。
申請人在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辦理設立登記或變更經營范圍登記時,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應根據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湖南省工商登記后置審批事項目錄》告知申請人,其擬從事經營項目中如有須經審批方可經營的,應當到《湖南省工商登記后置審批事項目錄》規定的相應審批部門辦理審批,未經審批不得擅自從事相關經營活動。同時,申請人應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擬任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營者)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簽署的承諾書,書面承諾在取得行政審批前不從事相關經營活動。
辦理登記注冊后,工商、市場監管部門通過內部業務系統自動生成市場主體登記注冊信息,推送至省級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www.credithunan.gov.cn),各相關審批部門或行業管理部門要運用省級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及時查詢認領涉及本部門審批事項或屬于本部門主管職責的市場主體登記注冊信息,做好后續審批服務和監管工作,并及時將審批許可信息通過省級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告知工商、市場監管部門。
(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發改委、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省直各相關審批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各市州、縣市區相關審批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2016年12月31日前初步實施)
(四)實施"雙隨機"抽查。
依法制定《湖南省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抽查工作實施辦法》。建立健全我省市場主體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通過搖號等方式,從市場主體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從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選派檢查人員,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檢查事項進行檢查。規范各執法部門的檢查行為,減少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干擾。
依托省電子政務外網云平臺和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加快建設全省統一的市場監管信息平臺,推進跨部門跨行業聯合隨機抽查。
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公示市場主體信息的法定職責,對可以向社會公示的監管信息要及時向社會予以公示。
(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發改委、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省直各相關部門,2016年12月31日前初步完成)
(五)進一步完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
按照建設國家法人庫、企業信息公示"全國一張網"的要求,依托省電子政務外網云平臺,進一步完善湖南法人庫和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相關功能。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應當在市場監管信息產生、更新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市場主體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歸集到相應的企業名下,依法予以公示。
各有關部門應當加強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溝通和聯系,及時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活動中確認的有關市場主體違法犯罪以及其他涉及企業的信用信息歸集至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依法予以公示。
(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省直各相關部門,2016年12月31日前初步完成)
(六)加快完善全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
省發改委牽頭研究制定全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信息歸集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機制,實現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在地區間、部門間的共享交換。2016年底前,初步實現工商部門、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及其他部門之間的信息實時傳遞和無障礙交換。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全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建設的總體要求,推動本行政區域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建設,并實現與省級平臺的互聯互通、交換共享。
(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工商局、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省直各相關部門,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2016年12月31日前初步完成)
(七)探索大數據監管模式。
充分運用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創新和加強市場監管,建立智能監管制度。探索建立大數據企業信息抽查和日常監管抽查模型,預警、識別頻發違法違規行為,縮小監管范圍、領域,輔助監管主體的執法效率和有效性,降低行政成本。加強各類監管數據與我省經濟走勢關系的分析研究,提升各級政府與職能部門在宏觀決策、市場秩序預判、消費預警等方面的政策決策能力。
(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統計局、省公安廳、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辦、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省直各相關部門,2016年12月31日前初步完成)
(八)建立健全聯合懲戒機制。
探索推進統一市場監管和綜合執法模式,按照減少層次、整合隊伍、提高效率的原則,配置執法力量。大幅減少市、縣兩級政府執法隊伍種類。加強執法聯動,形成監管合力。
各級人民政府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工商總局等38部門聯合簽署的《失信企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湖南省企業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暫行辦法》等,對被列入失信企業黑名單的企業,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能分工,相應采取失信懲戒聯動措施。
各職能部門應依托省級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根據職責分工實時、準確地將企業相關信息上傳到省失信企業黑名單庫,并與各職能部門業務信息系統關聯。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和"信用湖南"網站發布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實現對失信企業依法進行聯合懲戒、限制。
各級各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者公開的已送達的法律文書對失信企業和責任人員依法進行懲戒、限制,實現行政監管和司法懲戒的有效銜接。
(執法部門整合責任單位:省編辦、省直各相關部門,2016年12月31日前初步完成;建立健全聯合懲戒機制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工商局、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省直各相關部門,2016年12月31日前初步完成)
(九)構建社會共治格局。
各級各部門要采取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引導各類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專業服務機構切實履行法定義務,健康、規范、有序發展;建立政府與行業協會商會間的信用信息共享機制,推進行業自律;發揮專業服務機構、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鼓勵社會監督。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行業協會商會開展信用評價、咨詢服務、法律培訓、監管效果評估;積極構建第三方評估機制,培育、發展社會信用評價機構,支持開展信用評級;創造條件鼓勵群眾積極舉報違法經營行為,充分利用新媒體等手段及時收集社會反映的問題。
(責任單位: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2020年12月31日前初步完成)
三、加強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市場監管是各級人民政府的重要職責,要建立健全"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領導和協調機制,強化組織保障、機制保障、經費保障,切實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具體問題,建立政府主導、部門主抓、社會參與、統籌推進的工作機制。各級各部門要建立相應制度,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監管責任和分工,細化監管舉措,加強溝通協調和統籌推進,形成全省上下"一盤棋"、合力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加強宣傳引導。各級各部門要大力宣傳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政策措施和進展成效,做好政策解讀和信息發布工作,讓社會公眾特別是廣大市場主體全面了解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的相關要求,增強市場主體法治意識和自律意識,自覺規范自身行為,鼓勵和引導社會公眾廣泛參與,形成全社會理解、關心、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
(三)強化督促檢查。省工商局要會同省直有關部門負責對本實施意見落實工作的統籌協調、跟蹤了解、督促檢查;審計部門要加強對政策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加大對設置許可項目、履行法定監管職責等方面的審計力度。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督導檢查和工作調度,確保改革工作及時推進、平穩有序。對工作敷衍塞責、協調配合不力、延誤改革進程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責問責。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