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湖南省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
實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發〔2016〕21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湖南省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4日
(此件主動公開)
湖南省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18號),促進我省與泛珠三角區域更緊密合作和共同發展,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指導,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圍繞合作發展、互利共贏主題,著力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把湖南打造成為泛珠區域創新改革示范區、智能制造引領區、承接產業轉移先行區和內陸開放合作高地,共建經濟繁榮、社會和諧、生態良好的泛珠三角區域。
(二)工作目標。每年推進落實3-5項跨省區合作重點項目、重大平臺或重要政策,力爭在基礎設施、創新發展、產業協作、勞務協作、社會治理、環境保護等方面合作取得突破。到2020年,全省涉及泛珠區域的出省通道增加到20條,建成3-5個跨省區合作示范區,口岸通關、信息融合、科技創新、產業合作、市場體系、社會事業、生態文明等領域合作機制逐步完善,區域發展融合度不斷提高。
二、重點任務
(三)加強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1、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鐵路方面,加快黔張常、長益常城際鐵路、蒙華鐵路岳吉段建設,積極推進興永郴贛鐵路、常岳九鐵路、渝長廈快速鐵路長贛段、湘桂鐵路衡陽至柳州段既有線擴能改造、焦柳線懷化至柳州段電氣化改造、洛湛鐵路永州至玉林段擴能等項目前期工作。(省發改委牽頭負責)公路方面,加快推進炎陵至汝城(汝城至湘粵省界段)、臨武至毛吉嶺、芷江至銅仁、靖州至黎平、龍門至平江、黃沙至莽山等高速公路建設,加強與周邊省區國省及縣鄉道路連通連接,打通出省通道及斷頭路,完善區域路網結構。(省交通運輸廳牽頭負責)水運方面,加強與貴州省在沅水高等級航道建設方面合作,打通西南水運大通道;加強與廣西壯族自治區銜接合作,穩步推進湘桂運河前期研究工作(省交通運輸廳牽頭負責,省水利廳等參與)。航空方面,完善與泛珠區域主要城市間航線網絡,加強區域內支線機場航班航線培育,研究從長沙經泛珠區域或泛珠區域經長沙中轉增開新的國際航線。(省機場管理集團牽頭負責,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等參與)運輸方面,積極發展鐵公水聯運、甩掛運輸等多式聯運,協同推進區域內不同運輸方式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共同推進物流大通道建設和重要節點集疏運體系建設,共同建設泛珠區域智能物流網絡。(省發改委牽頭負責,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機場管理集團等參與)
2、加強能源水利領域合作。加強電源與電網建設,開展電力輸送以及煤炭、油氣儲運合作。推進蒙華煤運通道、中石化新疆煤制氣外輸管道湖南段、中石油西三線中段項目加快建設。在科學論證的基礎上,適時啟動貴州銅仁-鳳凰等省際天然氣管道前期工作??茖W合理實施"黔電入湘",加強黔湘煤炭合作和"黔煤入湘"通道建設,建立省際能源資源開發合作機制。(省能源局牽頭負責)加強跨區域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建設綜合防洪、抗旱、減災體系。加強湘江、沅江、北江、西江等流域跨省界斷面的水功能區監測和水資源信息共享,共同推進流域綜合整治開發,共同研究制定流域防洪和水資源聯合調度方案,逐步建立完善省際、市際、縣際協調合作機制,提升水源涵養和水土保持能力。(省水利廳牽頭負責,省發改委、省交通運輸廳等參與)
3、加強口岸通關和信息基礎設施合作。實施"拓口興岸"工程,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互聯網+口岸"建設和"一站式作業"改革,建立跨區域通關協作機制。強化與泛珠區域內口岸通關協作,科學規劃口岸航線業務發展,優化航線航班布局, 積極發展國際航空貨運。支持至香港等地的全貨班機和至廣東、廣西、福建等地的國際鐵海聯運"五定"班列發展,加強港澳直通車運營管理。復制推廣廣東、福建等自貿試驗區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建設發展的成熟經驗,創新監管服務制度和配套政策。(省商務廳牽頭負責,省發改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機場管理集團、長沙海關、湖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參與)推進"寬帶中國"示范城市群建設,促進區域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升級,強化信息網絡安全。共同規劃和實施大數據戰略,促進區域數據中心合理布局,構建重點領域信息共享平臺。(省經信委牽頭負責,省發改委等參與)
(四)促進產業協作發展。
1、加強產業轉型升級合作。重點推進先進軌道交通裝備、工程機械、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航空航天裝備、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制造、電力裝備、生物醫藥及高性能醫療器械、節能環保、高檔數控機床和機器人、海洋工程裝備及高技術船舶、農業機械等產業合作,支持企業開展跨省區技術改造和產業配套協作,打造區域核心產業集群。(省經信委牽頭負責)加強各類產業園區平臺建設,鼓勵園區與重大企業開展投資合作,建設一批研發、生產基地和區域性、功能性總部。(省發改委牽頭負責,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經信委等參與)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發展"飛地經濟",鼓勵通過委托管理、投資合作、共同組建公司管理園區等多種形式合作共建產業園區。(省發改委牽頭負責,省商務廳等參與)深化金融合作,加強在機構互設、金融租賃、融資擔保、產業基金、科技金融和金融人才等方面合作,推動金融服務與金融產品創新,建立區域金融對話與交流機制。(省政府金融辦牽頭負責)加快湘南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建設,大力推進郴州出口加工區升級為國家級綜合保稅區,支持婁邵等地區積極承接粵港澳產業轉移。(省商務廳牽頭負責,省發改委、長沙海關等參與)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加強南繁育種、供港澳農產品、糧食產銷合作及農業大數據共享,推進特色農產品供應基地建設,合作建設一批高水平出口農產品生產基地,健全現代漁業產業體系和經營機制,打造生態農業產業帶。(省農委牽頭負責,省商務廳、湖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參與)
2、推進區域旅游一體化。組建旅游聯盟,實施跨省區國民旅游休閑計劃,加強旅游標準、管理和服務的對接,加強宣傳促銷、資訊互通、區域監管、人才培養及保障機制等方面合作,共同打造泛珠三角區域旅游品牌,構建統一有序的旅游大市場。以黔東南、大湘西、桂林、丹霞山為核心,打造黔湘桂粵民俗生態旅游區;以高鐵為串聯,打造湘粵港澳高鐵旅游黃金通道;以紅色旅游為主題,打造泛珠三角紅色旅游精品線路;以"世界遺產-中國丹霞"為主題,打造江西龍虎山-湖南崀山-廣東丹霞山-福建泰寧-貴州赤水世界丹霞旅游精品線路;以北緯25°溫泉旅游區為主線,打造廣西龍勝-湖南郴州-福建廈門等"北緯25°溫泉旅游圈"精品旅游線路;以大旅行家徐霞客足跡為主線,打造江西武功山-湖南-廣西桂林-廣東徐霞客精品旅游線路。(省旅游局牽頭負責)
3、建設跨省區合作平臺。加快建設湘贛開放合作試驗區,以產業合作、體制機制創新、生態文明建設和裝備制造、文化創意、旅游休閑等產業為重點,共同推進羅霄山片區扶貧攻堅和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打造湖南東部開放型經濟走廊。建設湘粵開放合作試驗區,以跨省承接產業轉移、共建南嶺文化旅游與生態文明經濟圈、推進革命老區扶貧和小康建設為重點,建設東中部地區省際合作示范區。建設湘黔中西部區域合作示范區,以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武陵山片區扶貧開發、高鐵經濟帶建設及新材料、特色農業、健康產業、文化旅游、能源開發等產業為重點,打造中西部地區省際合作示范區。探索建設湘桂經濟合作區。支持湘贛邊區、通(城)平(江)修(水)等省際邊界地區結合實際開展多領域合作。(省發改委牽頭負責)
4、促進區域協同創新。共同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區域協同創新體系。充分發揮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國家級高新區作用,加強區域間科技創新合作,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共建一批產業技術創新平臺,開展重大技術聯合攻關。推動區域科技資源和創新基礎平臺開放共享,相互開放國家級和省級重點實驗室、中試基地等試驗平臺,加強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的橫向交流和聯系。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設立泛珠三角區域創業投資基金,推進創新創業平臺和區域協同創新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建立跨省區知識產權保護聯盟,加強科技人才交流與共享,不斷優化區域科技創新創業環境。(省科技廳牽頭負責,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經信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參與)
(五)推進統一市場建設。清理阻礙要素合理流動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推進實施區域內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和標準,促進企業交流合作和商品自由流通。(省發改委、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地方和企業標準制定合作,推進產品檢驗檢測、計量檢定、資質認證等結果互認,有序推動服務業區域標準制定。(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湖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推進建立統一的市場執法標準和監管協調機制,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為企業跨區域發展營造更好的行政執法環境。(省工商局牽頭,省發改委、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健全各行業各領域信用記錄,建立區域信用聯動機制,實現信用信息資源互通、互認和互用。健全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加強知識產權跨區域跨部門案件協查、聯合執法,完善專利代理信用信息查詢系統。建立完善統一的企業信用分類標準,實現跨地區信用聯合懲戒,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失信懲戒機制。(省發改委、省工商局、省知識產權局、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社會事業合作。
1、加強科教文化合作。促進區域內優質教育資源共建共享,鼓勵高等院校、職教機構通過聯合辦學、學術交流、學分互認、教師互聘、學科共建等形式,加強師資培訓、課程改革、實訓基地建設、畢業生就業等方面合作。完善跨區域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就學政策,推動實現平等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中職教育,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順利在流入地參加高考。(省教育廳牽頭,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鼓勵科研院所與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共建科技創新和知識產權交易信息平臺,聯合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專項。(省科技廳牽頭負責)深化文化遺產保護合作,加強文化市場監管合作,推進建立泛珠區域非物質文化遺產展演展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合作交流機制,支持組建區域演藝聯盟和跨地區企業連鎖,推動區域文化市場一體化建設。(省文化廳牽頭負責)
2、加強醫療衛生合作。推進建立區域內疾病預防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協調機制和聯防聯控網絡。促進區域公共衛生服務資源合作共享,推動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依托互聯網發展遠程醫療,提高邊遠地區診療水平。(省衛計委牽頭負責)加強食品藥品監管能力建設,健全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建立健全大案要案查處聯動機制和跨區域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聯動機制,提升區域食品藥品安全保障水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省公安廳、省質監局、省安監局、湖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合作。推動建立區域公共就業人才服務體系和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平臺,促進人力資源合理配置和有序自由流動。開展湘粵貧困人口勞務輸出對接,建立跨區域勞務協作機制。積極推進職業技能培訓基地建設,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和勞動者權益保護,建立勞動保障維權信息溝通制度、勞動保障違法及爭議案件協同處理制度,探索建立技能人才庫和技能人才培養引進使用機制。加快推進區域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和養老、失業等社保關系跨省區順暢轉移接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扶貧辦等參與)
4、加強社會治理合作。建立反恐維穩、矛盾糾紛排查預警、跨區域重大安全事故聯動、案件應急處置、交通安全部門協作及反走私區域合作機制,健全區域安全生產、重大事故、衛生應急、環境污染和災害救助等方面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體系,提升聯合處置能力。(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環保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安監局、長沙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警務信息資源共享和社會管理協作,開展情報平臺互授權限、治安(車輛)卡口緝查布控系統聯網共用、人像比對信息共享,聯合打擊跨省犯罪行為。(省公安廳牽頭負責)
(七)共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1、推進跨省區水污染防治。深入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協同推進跨省區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資源保護。建立跨界流域污染防控、聯合監測和預警、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聯動、環境污染糾紛協調處理、工作會商和交流等機制。與貴州省協同推進"錳三角"和"沅江(清水江)磷礦區"區域環境整治,與廣東省協同推進武江流域重金屬污染防治。推進建立跨省流域補償機制和水資源考核體系,與廣東省建立北江流域生態補償機制,構建生態環境協同治理工作機制。(省環保廳、省水利廳牽頭負責)
2、加強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積極開展環境科技與環保產業合作,加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細顆粒物)等主要大氣污染物的聯防聯治,改善環境空氣質量,降低污染物排放總量。加強對火電、鋼鐵、水泥、有色、建筑、陶瓷、石化等重點行業及工業煙塵、粉塵、城市揚塵和揮發性有機物等空氣污染物的控制和治理,加強機動車環保管理,加快淘汰黃標車,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深化城鄉面源污染整治,加快推進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促進工業固廢及再生資源綜合利用產業規范發展。(省環保廳牽頭負責,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公安廳、省能源局等參與)
3、構建區域生態屏障。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以南嶺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樣性生態功能區、幕阜山、羅霄山、武陵山和跨省流域為重點,協同實施石漠化治理、天然林保護、水土保持、礦區整治、跨界流域污染防治、世界遺產保護等工程,聯手打造泛珠區域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省發改委、省環保廳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共同編制泛珠三角區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推進實施碳排放權、排污權管理交易制度和設立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合作基金。(省環保廳牽頭負責,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等參與)建立生態環保聯防聯治機制,開展跨省區環境聯合執法,共同應對和處理跨界突發環境事件及污染糾紛。(省環保廳牽頭負責)
(八)深化對外開放合作。
1、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建設和國際產能合作。深入實施對接"一帶一路"裝備產能出海行動、對外貿易提升行動、引資引技升級行動、基礎設施聯通行動、合作平臺構筑行動和人文交流拓展行動,支持省內優勢企業在境外建立生產研發基地、承包國際工程項目、實施跨國兼并收購,開拓新興市場,拓展合作渠道,完善企業"抱團出海"、"借船出海"和風險預警機制,不斷深化與泛北部灣、東盟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產能合作、經貿往來和文化交流。(省發改委、省商務廳牽頭負責,省經信委、省國資委、省農委、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廳等參與)
2、共同推進長江經濟帶建設。落實《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綱要》和《長江中游城市群發展規劃》實施方案,重點加強環長株潭城市群與長三角城市群、成渝城市群、環鄱陽湖城市群等區域的對接合作,在區域產業協作、城市群聯動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市場一體化建設、新型城鎮化等領域深度合作。推進完善長江經濟帶省際協商制度,務實推進長江中上游地區與俄羅斯伏爾加河沿岸聯邦區地方合作,共同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長江中游城市群。(省發改委牽頭負責,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等參與)
3、深化與港澳合作。借助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航運中心、貿易中心的優勢以及澳門作為世界旅游休閑中心、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臺的特殊作用,加強與港澳在產業、金融、投資貿易、人力資源與勞務、旅游、科教文化等領域的緊密合作。依托開發園區平臺,加快在技術、環保、準入、資格認證等方面的對接,擴大企業相互投資,鼓勵共建各類合作園區。以香港美食節和湖南?。ㄏ愀郏┺r產品展示展銷中心為平臺,擴大對東南亞的農產品出口。大力引進香港金融機構和各類投資基金,支持省內企業在香港設立投融資平臺、赴港上市直接融資和發行人民幣債券。(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農委、省商務廳、省政府金融辦、省外事僑務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強組織領導。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湖南省領導小組由許達哲同志任組長,陳向群、何報翔同志任副組長。根據工作需要和形勢變化,按有關程序適時調整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湖南省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有關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確保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深入推進。(省發改委牽頭負責)
(十)健全合作機制。不斷完善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行政首長聯席會議制度、秘書長聯席會議制度、日常工作辦公室工作制度、部門銜接落實制度等合作機制,共同建好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暨經貿洽談會平臺,充分發揮"港洽周"等經貿活動作用,為深化合作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建立與毗鄰省區間發展規劃銜接機制,推動空間布局協調、時序安排同步。共同編制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發展規劃并推進實施。(省發改委、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籌建合作資金。推進共同設立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發展基金,支持泛珠三角區域重大合作項目建設,鼓勵支持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共同出資并參與基金的運營和管理。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支持開發性金融機構發揮資金、智力、產品等優勢,在促進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發展重大項目建設、編制合作規劃、推進產業承接轉移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牽頭負責)
(十二)強化責任落實。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直各相關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方案,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和工作重點,整合資源,務實、有序、高效推進,并定期向領導小組報送實施進展情況,共同推進合作事項取得實效。(省發改委牽頭,各相關單位、各市州政府按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