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
《湖南省貫徹〈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
(2016-2030年)〉實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發〔2017〕18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湖南省貫徹〈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湖南省貫徹《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
(2016-2030年)》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的通知》(國發〔2016〕15號)精神,全面振興我省中醫藥事業,建成中醫藥強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基層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預防為主,中西醫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從思想認識、法律地位、學術發展與實踐運用上落實中醫藥與西醫藥的平等地位,充分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以推進繼承創新為主題,以提高中醫藥發展水平為中心,以完善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管理體制和政策機制為重點,以增進和維護人民群眾健康為目標,拓展中醫藥服務領域,發揮中醫藥在促進衛生、經濟、科技、文化和生態文明發展中的獨特作用,統籌推進中醫藥事業振興發展,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推進健康湖南建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貢獻。
(二)發展目標。
到2020年,實現人人基本享有中醫藥服務,中醫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產業、文化各領域得到全面協調發展,中醫藥標準化、信息化、產業化、現代化水平不斷提高,中醫藥在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進一步凸顯,建成中醫藥強省。中醫藥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每千人口公立中醫醫院床位數達到0.72張,各市均建有三級甲等公立中醫醫院,90%的縣級中醫醫院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所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和70%的村衛生室具備開展與其功能相適應的中醫藥服務能力,中醫藥服務可得性、可及性明顯改善。中醫藥在醫改中的作用進一步增強,有利于中醫藥特色優勢發揮的體制機制更加完善,醫療機構和中醫藥人員提供中醫藥服務的積極性有效激發,人民群眾醫療負擔明顯減輕。中醫藥健康服務加快發展,初步形成一批健康服務新業態。中醫基礎理論研究及重大疾病攻關取得明顯進展,中醫藥防治水平明顯提高。中醫藥人才教育培養體系更加健全,聚集一批學術領先、醫術精湛、醫德高尚的中醫藥人才,每千人口衛生機構中醫類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0.4人。中醫藥產業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中藥材種植面積達到600萬畝,中藥工業總產值達到700億元,占醫藥工業總產值30%以上,中醫藥產業成為我省國民經濟重要支柱之一。中醫藥對外交流合作更加廣泛。符合中醫藥發展規律的標準、監督和政策體系基本建立,中醫藥管理體制更加健全。
到2030年,中醫藥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中醫藥服務領域實現全覆蓋,中醫藥健康服務能力顯著增強,在治未病中的主導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療中的協同作用、在疾病康復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基本形成一支規模大、結構優、水平高的中醫藥人才隊伍,創新水平顯著提高,核心競爭力明顯增強,服務范圍更加廣泛;中醫藥文化有效弘揚,城鄉居民中醫藥文化素養大幅提高,打造一批在全國有影響的中醫藥文化品牌;中藥工業智能化水平邁上新臺階,擁有一批具有國際影響的現代化中藥名企,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率進一步提高,綜合實力躍居全國前列,"五名工程"(名醫、名方、名藥、名院、名校)建設成果豐碩,實現全面建成中醫藥強省的奮斗目標。
二、重點任務
(一)提高中醫醫療服務能力。
1.完善覆蓋城鄉的中醫醫療服務網絡。全面建成以中醫類醫院為主體、綜合醫院等其他類別醫院中醫藥科室為骨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中醫門診部和診所為補充、覆蓋城鄉的中醫醫療服務網絡。落實政府辦醫責任,維護公立中醫醫院的公益性。加快省級中醫醫院發展步伐,全面提升中醫醫療、教育、科研水平,充分發揮龍頭帶動作用。著力強化市級中醫醫院建設,所有市級中醫醫院全部建成為三級甲等中醫醫院。加強縣級中醫醫院能力建設,到2020年,每個縣市原則上要辦好一所公立中醫醫院,爭取4-6家縣級中醫醫院達到三級醫院水平。在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服務機構等設置標準化的中醫藥科室,新創建5-6家全國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中醫館,提升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中醫藥服務能力。加強中醫醫院康復科室建設,支持康復醫院設置中醫藥科室。(省中醫藥管理局牽頭,省衛生計生委、省發改委配合)
2.切實提高中醫藥防病治病能力。實施中醫臨床優勢培育工程,強化省、市級中醫醫院能力建設。積極創建國家級、省級中醫醫療中心和中醫??漆t療中心,提高重大疑難疾病、急危重癥的中醫診治水平。重點加強縣級中醫醫院中醫藥特色優勢建設,不斷提高縣級中醫醫院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的中醫診療能力。深入推進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創建40個左右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提升基層中醫藥綜合服務水平,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能夠開展6類以上中醫藥技術方法,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能夠開展4類以上中醫藥技術方法。建立慢性病中醫藥監測與信息管理制度,推動建立融入中醫藥內容的社區健康管理模式,開展高危人群中醫藥健康干預,提升基層中醫藥健康管理水平。加強重點中醫??平ㄔO,建立覆蓋省、市、縣的重點中醫??企w系;深化重點中醫??苾群ㄔO,不斷提高??圃\療水平;扶持骨傷、針灸、腫瘤、婦產、肛腸、兒科、心血管、哮喘病和男性不育等優勢重點中醫??平ㄔO,打造一批在全國有影響的品牌中醫???。建立中醫藥參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網絡和應急救治工作協調機制,加強中醫特色救援項目建設,提高中醫藥應急救治和重大傳染病防治能力。大力發展中醫非藥物療法,充分發揮其在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獨特作用。建立中醫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分工合作的慢性病綜合防治網絡和工作機制,加快形成急慢分治的分級診療秩序。(省中醫藥管理局、省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
3.加強中西醫結合工作。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推進中西醫資源整合、優勢互補、協同創新。加強中西醫結合創新研究平臺建設,開展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聯合攻關,形成獨具特色的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提高重大疑難疾病、急危重癥的臨床療效。探索建立完善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協作工作機制,在非中醫醫療機構開展中西醫臨床協作試點,提升中西醫結合服務能力。完善中西醫結合人才培養政策,鼓勵西醫人員學習中醫,加強高層次中西醫結合人才和基層中西醫結合適用型人才培養。(省中醫藥管理局牽頭,省衛生計生委、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教育廳配合)
4.促進民族醫藥發展。將民族醫藥納入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對民族醫醫院在基礎條件、??茖2?、人才培養等方面予以傾斜,鼓勵民族地區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設立民族醫藥科,鼓勵社會力量舉辦民族醫院和診所。支持有條件的高等醫學院校申報民族醫藥專業或民族醫藥專業方向。加強民族醫藥傳承保護、理論研究和文獻的搶救與整理。推進民族藥標準建設,提高民族藥質量,加大開發推廣力度,促進民族藥產業發展。(省中醫藥管理局牽頭,省民宗委、省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相關市州人民政府配合)
5.放寬中醫藥服務準入。對舉辦中醫診所的,依法實施備案制管理。鼓勵社會力量舉辦中醫醫療機構,支持有資質的中醫專業技術人員特別是名老中醫開辦中醫門診部、診所,鼓勵藥品經營企業舉辦中醫坐堂醫診所。對社會資本舉辦只提供傳統中醫藥服務的中醫門診部、診所,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區域衛生發展規劃不作布局限制。保證社會辦和政府辦中醫醫療機構在準入、執業等方面享有同等權利。(省中醫藥管理局牽頭,省衛生計生委配合)
6.推動"互聯網+"中醫醫療。大力發展中醫遠程醫療、移動醫療、智慧醫療等新型醫療服務模式。構建集醫學影像、檢驗報告等健康檔案于一體的醫療信息共享服務體系,逐步建立跨醫院的中醫醫療數據共享交換標準體系。探索互聯網延伸醫囑、電子處方等網絡中醫醫療服務應用。利用移動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提供在線預約診療、候診提醒、劃價繳費、診療報告查詢、藥品配送等便捷服務。(省中醫藥管理局、省衛生計生委、省經信委負責)
(二)發展中醫養生保健服務。
1.加快中醫養生保健服務體系建設。支持社會力量舉辦中醫養生保健機構,實現集團化發展或連鎖化經營。實施中醫治未病健康工程,深化省、市級中醫醫院治未病中心建設,在縣級中醫醫院和有條件的非中醫醫療機構設立治未病科,為群眾提供中醫健康咨詢評估、干預調理、隨訪管理等治未病服務,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險于一體的中醫健康保障模式。依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鼓勵中醫醫療機構、中醫醫師為中醫養生保健機構提供技術和人才支持。(省中醫藥管理局牽頭,省工商局配合)
2.提升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能力。強化中醫醫院治未病服務能力建設,加快治未病專業人才培養。鼓勵中醫醫療機構、養生保健機構走進機關、學校、企業、社區、鄉村和家庭,推廣普及中醫養生保健知識和技術。鼓勵中醫藥機構利用生物、仿生、智能等現代科技,研發一批保健食品、用品和器械器材。推廣融入中醫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省中醫藥管理局牽頭,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
3.推動中醫藥與養老服務深度融合。鼓勵養老機構設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為主的中醫診室或與中醫醫療機構合作建立快速就診綠色通道,鼓勵中醫醫療機構自建、托管養老機構或與護理院、康復療養機構開展技術協作,鼓勵中醫醫師在養老機構提供保健咨詢和調理服務,促進中醫醫療資源進入養老機構。鼓勵社會資本新建以中醫藥健康養老為主的護理院、療養院。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中醫醫療機構將中醫藥服務延伸至社區和家庭,面向老年人群開展上門診視、健康查體、保健咨詢等服務。在養老機構推廣中醫藥養生保健文化。(省中醫藥管理局牽頭,省衛生計生委、省民政廳配合)
4.發展中醫藥健康旅游服務。挖掘整合我省豐富的自然資源和中醫藥資源,推動中醫藥健康服務與旅游產業有機融合。鼓勵各地充分利用森林、溫泉和濕地等自然資源優勢,開展森林康養、溫泉養生等保健項目。積極推動中醫藥文化元素突出的名勝古跡、中藥材種植基地、生產企業、中醫藥文化基地等中醫藥資源有效融入旅游產業發展范疇,鼓勵開發中醫藥健康服務項目,開發具有地域特色的中醫藥健康旅游商品和旅游線路,打造一批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中醫藥健康旅游綜合體、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區。推進中醫藥健康旅游服務標準化和專業化。(省林業廳、省旅發委、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三)扎實做好中醫藥繼承工作。
1.加強中醫藥理論方法繼承。深入發掘我省歷代名家特別是"湖南五老"的學術思想,豐富中醫理論,指導臨床實踐。系統總結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和湖南省名中醫臨床診療經驗,繼續整理出版名醫名家醫案集。開展中醫古籍文獻資源普查,搶救瀕臨失傳的珍稀和珍貴古籍文獻,推動中醫古籍數字化。做好傳統制藥、鑒定、炮制技術及老藥工經驗的挖掘整理,形成規范并傳承推廣。(省中醫藥管理局牽頭,省科技廳、省文化廳配合)
2.加強中醫藥專長絕技收集整理和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利用。繼續開展中醫藥專長絕技收集整理專項行動。深入開展民間中醫藥古籍、古方、單驗方及特色診療技術的全面調查、挖掘整理、研究評價及推廣應用,建立我省民間中醫藥保護名錄。加強中醫臨床診療技術、養生保健技術、康復技術篩選,完善中醫醫療技術目錄及技術操作規范。(省中醫藥管理局牽頭,省科技廳配合)
3.強化中醫藥師承教育。把師承教育全面融入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建立中醫藥師承教育培養體系。鼓勵醫療機構發展師承教育,實現師承教育常態化和制度化。建立傳統中醫師管理制度,規范考核程序和執業范圍。繼續強化名老中醫藥專家和學術流派傳承工作室建設,多種途徑引導名老中醫和長期服務基層的中醫藥專家通過師承模式培養多層次的中醫藥骨干人才。(省中醫藥管理局牽頭,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配合)
(四)推進中醫藥創新發展。
1.完善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支持中醫藥研究機構和省、市級中醫醫院科研能力建設。搭建中醫藥科技創新平臺,建立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實施中醫藥重點實驗室、研究室建設項目,推進企業工程技術中心建設。加強中醫藥科技成果轉化,促進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中藥企業、醫療機構等交流合作。建立健全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科研評價標準和體系,制定完善有利于中醫藥創新的激勵政策。推行中醫藥科研課題立項、科技成果評審同行評議制度。(省中醫藥管理局牽頭,省科技廳、省發改委、省教育廳配合)
2.加強重點領域科學研究。鼓勵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運用現代科學技術和傳統中醫藥研究方法,開展或參與中醫藥重大基礎性課題研究。設立中醫藥重大科技專項計劃,加強對重大疑難疾病、重大傳染病防治的聯合攻關和對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的防治研究。推動基于中醫理論的診療儀器、設備的開發。支持中藥企業探索適合中藥特點的新藥開發新模式,推動重大新藥創制。針對疾病新的藥物靶標,在中藥資源中探尋新的候選藥物。鼓勵中藥企業與醫療機構合作,研發基于經典名方、中藥制劑等中藥新藥。(省科技廳牽頭,省中醫藥管理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
(五)做大做強中藥產業。
1.加強中藥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全面總結分析第四次中藥資源普查基礎數據,建立全省中藥資源數據庫。實施武陵山、羅霄山和南嶺山脈等重點區域野生中藥材資源保護工程,完善中藥材資源分級保護、野生中藥材物種分級保護制度,建立瀕危野生藥用動植物保護區。加強中藥材優良品種選育繁育研究,建設好湘西、湘南、湘東中藥材種子種苗繁育基地。建立完善中藥資源動態監測和技術服務體系。支持和鼓勵中醫藥高校、中藥企業以及社會力量投資建立中藥材科技園、博物館和藥用動植物園。推動在邵東廉橋、長沙高橋建立中藥材戰略儲備庫。(省中醫藥管理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委、省林業廳、省科技廳分別負責,省扶貧辦配合)
2.推進中藥材規范化種植養殖。加快推進我省中藥材規?;?、規范化、標準化種植養殖。以培育"湘九味"為重點,制定湖南道地中藥材目錄,加強中藥材種植養殖科學引導,大力發展中藥材種植養殖專業合作社和合作聯社,引導中藥生產企業發揮自身優勢,自建或合建中藥材種植養殖基地。繼續推進中藥材規范化、規?;N植養殖基地建設,著力打造中藥材種植養殖武陵山產業帶、雪峰山產業帶、南嶺山脈產業帶、羅霄山脈產業帶。支持開展中藥材種植保險。深入推進中藥材"三品一標"認證登記。因地制宜引導貧困戶以多種方式參與中藥材生產,推進精準扶貧。(省經信委、省農委牽頭,省林業廳、省中醫藥管理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科技廳、省扶貧辦配合)
3.發展中藥材產區經濟。建設一批集晾曬、烘干、切片、倉儲于一體的現代化產地初加工中心和產地交易市場,促進中藥材產地初加工標準化、規?;?、集約化,鼓勵中藥生產企業向中藥材產地延伸產業鏈,開展趁鮮切制和精深加工。以中藥材生產大縣為重點,打造一批種植面積大、產銷旅一體的中藥材農業園區,提高中藥材資源綜合利用水平,發展中藥材綠色循環經濟。(省農委、省林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經信委、省旅發委負責)
4.培育壯大中藥工業。推進中藥工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建設。加強中藥飲片炮制加工、中藥提取純化、生產過程控制等關鍵技術研究應用,加快中藥新藥、經典大品種、中藥提取物、中藥飲片、中藥配方顆粒等開發和產業化。鼓勵通過產權制度改革和企業兼并、重組、聯合等多種形式做大做強一批知名中藥企業。加快推進現代中藥產業聚集區建設,積極引進上下游產品和相關配套產業,加速產業向園區聚集。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名方大藥。推進實施中藥標準化行動計劃,構建中藥產業全鏈條的優質產品標準體系。嚴格執行《中藥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6-2008),推動以中藥為核心的綠色、循環、低碳新興產業體系發展。(省經信委牽頭,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中醫藥管理局配合)
5.加強現代中藥材流通體系建設。全力打造長沙高橋、邵東廉橋現代中藥材流通市場,建成集現代商貿、倉儲物流、電子商務為一體的全新中藥材專業市場,強化中藥材價格動態監測和預測預警,實現中藥材統一倉儲、統一標準、統一檢驗、統一票據、統一物流,促進中藥材交易模式由傳統向現代轉變。加強中藥材質量管理和質量追溯體系建設,實現道地中藥材種植、加工、流通、使用全過程追溯管理,加強第三方檢測平臺建設,確保藥品質量安全。(省商務廳、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六)大力弘揚中醫藥文化。
1.推進中醫藥文化傳播。加強馬王堆漢墓文化整理研究,打造中醫藥文化品牌。強化仲景祠、藥王廟、炎帝陵等中醫藥文物古跡的保護和利用,按規定將具有歷史、文化、科學價值的中醫藥類項目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持續推進中醫藥文化建設示范醫院創建活動,大力倡導"大醫精誠"核心價值理念。拓展中醫藥文化傳播平臺,積極建設中醫藥博物館和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可依托現有公園設施建設中醫藥文化主題公園。結合美麗鄉村建設,推進中醫藥文化墻進農村。(省中醫藥管理局、省文化廳負責)
2.發展中醫藥文化產業。深入挖掘我省及全國名醫大家、學術流派、民間傳說等中醫藥文化資源,組織創作一批中醫藥文化科普創意產品和文化精品。促進中醫藥與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數字出版、動漫游戲、廣告創意、旅游餐飲、體育演藝等有效融合,發展新型文化產品和服務,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企業。(省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中醫藥管理局分別負責)
(七)積極推進中醫藥海外發展。
1.加強中醫藥對外交流合作。本著政府支持、民間運作、服務當地、互利共贏的原則,積極探索建設中醫藥海外中心。在援外醫療中進一步增加中醫藥服務內容。支持中醫藥高等院校開辦國外中醫孔子學院,推動中醫藥文化海外傳播。開展多層次的中醫藥國際教育交流合作,吸引更多的海外留學生來我省接受學歷教育、非學歷教育、短期培訓和臨床實習。(省中醫藥管理局牽頭,省衛生計生委、省商務廳、省教育廳配合)
2.擴大中醫藥國際貿易。支持中醫藥企業走出去,積極參與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加強與德國、意大利、中東及亞洲國家的中醫藥合作。鼓勵有條件的中醫藥機構到海外開辦中醫醫院、連鎖診所和中醫養生保健機構。選擇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優勢特色產品,開展符合國際規范的循證醫學研究和發達國家藥品注冊,推進產品國際化。扶持中藥產品出口貿易發展,落實優惠政策,提升貿易水平。鼓勵各地依托獨特的生態、旅游和中醫藥資源,大力發展入境中醫藥健康旅游,承接中醫醫療服務外包。(省中醫藥管理局、省商務廳、湖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長沙海關、省旅發委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推進中醫藥法治化建設。開展中醫藥法治宣傳教育,提高中醫藥從業人員法律素質,全面提升中醫藥監督能力。嚴厲打擊假冒中醫名義非法行醫、發布虛假違法中醫醫療廣告等行為。加快建立中醫藥標準體系,加強中醫臨床診療指南、技術操作規范和療效評價標準的應用推廣。強化中藥炮制、中藥鑒定、中藥制劑、中藥配方顆粒以及道地中藥材的質量管理。推進中醫藥認證管理,發揮社會力量的監督作用。(省中醫藥管理局牽頭,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工商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質監局配合)
(二)落實完善中醫藥扶持政策。落實政府對中醫藥事業的投入政策。增設中醫藥特色服務收費項目,適當提高中醫診療技術服務價格,充分體現中醫診療技術的勞務價值。按照醫務人員職稱,合理確定中醫診查費,并向名老中醫傾斜。逐步擴大納入醫保支付的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范圍,合理確定中醫醫院醫保付費總額控制指標和醫療服務支付標準。繼續實施不取消中藥飲片加成政策。進一步增加國家基本藥物湖南補充目錄中的中成藥品種。研究制定鼓勵中藥制劑發展政策。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中統籌考慮中醫藥發展需要,優化中醫醫療、養生保健、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等設施空間布局,優先用地供給。(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管理局、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
(三)加快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加強中醫藥畢業后教育,全面實施中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實施國家和省級優秀中醫臨床人才研修、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項目,強化中醫藥重點學科、重點??萍爸嗅t藥臨床科研領軍人才培養,推出一批高層次中醫藥人才。加強中醫全科醫生人才、基層中醫藥人才、中西醫結合等各類專業技能人才培養。開展臨床類別醫師和鄉村醫生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發展中醫藥職業教育,培育中醫藥技術技能型人才。完善中醫藥人才評價機制,做好湖南省名中醫評選和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推薦工作。建立吸引、穩定基層中醫藥人才的保障和長效激勵機制。(省中醫藥管理局、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四)加強中醫藥信息化建設。推進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工作,依托健康中國云服務計劃(湖南),建設省中醫藥數據中心和中醫藥健康信息平臺,實現與人口健康信息平臺互聯互通,加強中醫藥大數據應用。全面實施中醫醫院信息化提升工程,完善信息基礎設施,推進以中醫電子病歷為基礎的中醫醫院信息系統建設。(省衛生計生委牽頭,省中醫藥管理局、省經信委配合)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領導。完善省中醫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省政府領導同志擔任召集人。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強化統籌協調,研究提出中醫藥發展具體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推進中醫藥發展的強大合力。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要將中醫藥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區域衛生規劃,建立相應的中醫藥工作機制,強化組織協調,扎實推進中醫藥各項工作。強化督導考核,加強中醫藥工作督導檢查和跟蹤調度,確保中醫藥改革發展政策全面落實。(省中醫藥管理局牽頭,省有關部門配合)
(二)健全管理體制。按照中醫藥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創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省、市、縣中醫藥管理體系,切實加強中醫藥管理工作。省級中醫藥管理機構要進一步強化中醫中藥協調發展職能;各市州、縣市區要明確負責中醫藥管理的機構,接照上下協調對應的原則完善機構職能,充實力量,加強隊伍建設。(省編辦牽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管理局配合)
(三)營造良好環境。綜合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傳統媒體和數字智能終端、移動終端等新型載體,持續開展健康大講堂等中醫藥宣傳活動,宣講中醫藥發展政策,普及中醫藥文化和養生保健知識,提高公眾中醫養生保健素養。實施中醫藥健康文化推進行動,推動中醫藥進校園、進社區、進鄉村、進家庭,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中醫藥發展的良好氛圍。(省中醫藥管理局牽頭,省委宣傳部、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教育廳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