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
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
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湘政發〔2017〕20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統籌推進我省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40號,以下簡稱《意見》)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領導,堅持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加強學校黨的建設,深化綜合改革,推進依法治教,提高教育質量,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為到2020年教育現代化取得重要進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目標
城鄉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加快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標準統一、教師編制標準統一、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統一、基本裝備配置標準統一和"兩免一補"政策城鄉全覆蓋。
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基本實現。到2019年,全省所有縣市區全部通過國家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評估驗收。到2020年,城鄉二元結構壁壘基本消除,義務教育與城鎮化發展基本協調;城鄉學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額基本消除;全省90%以上的義務教育學校(含教學點)基本達到辦學標準。城鄉師資配置基本均衡,鄉村教師待遇穩步提高、崗位吸引力大幅增強,鄉村教育質量明顯提升,教育脫貧任務全面完成。義務教育普及水平進一步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8%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城鄉學校建設計劃。
1.統籌規劃城鄉學校。各地要按照《湖南省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標準和程序,編制城鄉學校布局專項規劃,并將專項規劃內容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保障學校建設用地。規劃要與大班額消除計劃相銜接。各級人民政府要將義務教育學校年度建設計劃列入政府投資計劃并將所需建設資金納入預算,足額撥付。各級各部門要對義務教育學校建設項目的規劃、立項、報建等實行綠色通道快速辦理,按照有關規定實施稅費減免。各市州、縣市區要在2017年底前編制完成城鄉學校布局專項規劃。
2.同步建設城鎮學校。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進行新區開發、舊城改造應當配套建設義務教育學校,嚴格執行《條例》以及國家和省有關學校建設的標準要求。老城區改造配套學校建設不足和未達到配建學校標準的小規模居住區,由當地政府統籌新建或擴建配套學校,確保足夠的學位供給,滿足學生按標準班額就近入學需要。嚴格控制老城區學校外遷。地方政府要實施"交鑰匙"工程,確保配套學校建設與住宅建設首期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
3.合理建設農村學校。各地要結合國家加快水電路氣等基礎設施項目向農村延伸,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務成型和基礎設施較好的農村地區合理布局義務教育學校。同時,按標準要求辦好必要的鄉村小規模學校(教學點)。確需撤并的學校要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實施撤并。當地政府應盡量避免因撤并學校造成學生就學困難??h市區人民政府要統籌協調教育、財政、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規劃等部門合理制定閑置校園校舍綜合利用方案,嚴格規范權屬確認、用途變更、資產處置等程序,并優先用于教育事業,避免出現"邊建設、邊閑置"現象。要對農村公辦學校用地進行摸底清理,明確產權歸屬,依法劃定用地紅線。農村公辦學校用地按規定辦好土地使用權證。有關權證辦理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有財政撥款的執收單位經營服務性收費減半征收。
(二)學校標準化建設推進計劃。各市州、縣市區要按照義務教育學校(含教學點)辦學標準,逐校建立標準化建設臺賬,按規劃和要求科學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標準化學校建設按照"誰舉辦、誰建設""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施。適當提高寄宿制學校、規模較小學校(教學點)公用經費補助水平。重點提高農村寄宿制學校管理服務水平,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等方式為鄉鎮寄宿制學校提供保安、工勤和教學輔助服務。各市州要在縣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礎上,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探索市州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實現路徑,并結合實際開展試點。
(三)大班額消除計劃。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制訂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明確工作任務和時間表、路線圖。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提前消除大班額,按標準班額辦學。分階段目標是:2017年起,小學一年級按不超過45人、初中起始年級按不超過50人標準班額招生;到2018年底前將全省66人以上超大班額的比例控制在5%以內,之后不得新增超大班額;到2020年底前將全省56人以上大班額比例控制在10%以內;2020年之后大班額比例逐年降低。到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全部實現按標準班額辦學。各地要落實《條例》要求,統籌"十三五"期間義務教育學校建設項目,按標準班額新建和改擴建校園校舍。采取學區化集團化辦學或學校聯盟、校校結對等形式,加大扶持力度,覆蓋所有薄弱學校和鄉村學校,促進均衡發展。限制班額超標學校招生人數,合理分流學生,嚴禁違規招收擇校生。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在解決大班額過程中,學位不足的要采取多種方式予以過渡性解決,過渡期不得超過一年。市州、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學校、分年級建立消除大班額工作臺賬,對大班額學校實行銷號管理。各市州人民政府要按要求及時將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報省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備案。已出臺專項規劃的地方,要進一步完善規劃,確保消除大班額目標要求不降低。
(四)鄉村教育提質計劃。著力提升鄉村教育質量,按照國家課程方案開設國家課程,通過開展城鄉對口幫扶和一體化辦學、加強校長教師輪崗交流和鄉村校長教師培訓、利用信息技術共享優質資源、將優質高中招生分配指標向鄉村初中傾斜等方式,補齊鄉村教育短板。全面改善鄉村學校辦學條件,提升鄉村學校信息化水平。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15〕114號,以下簡稱《支持計劃》),擴大公費定向培養義務教育教師規模,加大面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培養公費定向師范生工作力度,定向培養能夠承擔多門學科教學任務的教師,逐步使公費定向培養的師范畢業生成為全省義務教育階段鄉村教師補充的主渠道。加強以鄉村教師為重點的義務教育教師培訓,提高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師德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堅持立德樹人,加強對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結合地方優秀傳統項目,加強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學科教學。在學科教學特別是品德、科學教學中突出實踐環節,確保綜合實踐和校外教育活動常態化。開展專題教育、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等課程整合試點,進一步增強課程的基礎性、適宜性和教學吸引力。在中小學教學質量監測中,強化鄉村教育質量監測分析,發揮監測導向作用。
(五)城鄉師資統籌配置計劃。根據中央規定的教職工編制標準,按照學生規模和教育需要,合理核定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建立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統籌配置機制和跨區調整機制,實行教職工編制城鄉、區域統籌和動態管理,盤活編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率。省編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要認真研究,盡快出臺統一城鄉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并配備到位。逐步推動縣域內同學段學校崗位結構協調并向鄉村適當傾斜??h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核定的教職工編制總額和崗位總量內,要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充分考慮鄉村小規模學校、寄宿制學校和城鎮學校的實際需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和崗位數量,并向同級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財政部門備案。按照湖南省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要求,推動城鄉教師交流,城鎮學校和優質學校教師每學年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不低于交流輪崗教師總數的20%。教師每次交流的期限至少為3年,校長每次交流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全面推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教師職業特點、崗位要求和素質要求,完善教師招聘機制,統籌調配編內教師,學校依法與教師簽訂聘用合同,負責教師的使用和日常管理。著力解決鄉村教師結構性缺員和城鎮師資不足問題。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聘用編外教師,嚴禁擠占挪用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和各種形式"吃空餉"。
(六)鄉村教師待遇保障計劃。全面落實《支持計劃》,提高鄉村教師待遇。按照越往基層、越往艱苦地區補助水平越高的原則,使鄉村教師實際工資收入水平高于同職級縣鎮教師工資收入水平,逐步形成教師"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健全長效聯動機制,核定義務教育學??冃ЧべY總量時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實際收入水平,確??h域內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堅持績效工資分配向班主任傾斜,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標準課時工作量一半計算。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可結合實際,在核定學??冃ЧべY總量時適當傾斜,增設一定標準的校長和班主任補貼項目,所需經費由財政列入預算。落實鄉村教師榮譽制度,使廣大鄉村教師有更多的獲得感。將符合條件的農村學校教師納入當地政府住房保障體系。完善鄉村教師職業發展保障機制,合理設置鄉村學校中級、高級教師崗位比例。實現職稱評審與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銜接,吸引優秀教師向農村流動。落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結合政策,確保鄉村學校教師職稱即評即聘。
(七)教育治理體系改革計劃。各級人民政府要深化義務教育治理結構改革,完善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監測評估標準和督導評估機制,切實提高政府教育治理能力。充分發揮學校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全面加強思想政治教育。認真落實校長負責制,全面推進學校章程建設。到2018年,全省中小學校要構建起以學校章程為依據,以校長負責制為主體,校務委員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家長委員會民主參與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完善學校重大事項決策機制,逐步形成中國特色的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加強以校長、教務主任和班主任為主要對象的管理人員培訓。創新校外教育方式,構建校內外教育相互銜接的育人機制。完善中小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建立健全學生意外傷害預防與處置機制。加強校車安全管理。探索建立學生意外傷害援助機制和涉校涉生矛盾糾紛調解仲裁機制,市州、縣市區要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學校提供法律服務,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師生合法權益,推動平安校園建設。
(八)控輟保學計劃??h級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實《義務教育法》和《意見》,完善控輟保學機制,進一步落實縣級和鄉鎮政府、有關部門、村(居)委會、學校和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控輟保學責任,推行聯控聯保機制,上級政府與下一級政府之間、本級政府與有關部門之間、教育行政部門與學校之間建立控輟保學目標責任制。各地要完善學生資助政策,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社會救助和教育資助力度,優先將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家庭學生納入資助范圍。深入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提高營養膳食質量,改善學生營養狀況。繼續擴大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招生人數,暢通綠色升學通道,切實提高貧困家庭學生升學信心。通過保障就近入學、建設農村寄宿制學校、增設公共交通線路、提供校車服務等方式,確保鄉村適齡兒童不因上學不便而輟學。針對殘疾兒童實際,做到"一人一案",切實保障殘疾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義務教育學校要加大對學習困難學生的幫扶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對學習困難學生給予更多關愛、輔導和鼓勵。
(九)隨遷子女就學保障計劃。各地要進一步強化流入地政府責任,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鎮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圍,適應戶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優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務,依法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安排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就學。要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就學,對于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辦學校就讀。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數據,推動"兩免一補"資金和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資金隨學生流動可攜帶。加強統一管理,促進隨遷子女融入學校和社區。公辦和民辦學校都不得向隨遷子女收取有別于本地戶籍學生的任何費用。隨遷子女特別集中的地方,可根據實際制定隨遷子女入學的具體辦法。
(十)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計劃。各地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國發〔2016〕13號)要求,落實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屬地責任,建立家庭、政府、學校盡職盡責,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促進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民政部門要履行牽頭職責,加強監督指導,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開展監護監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導和技術支持。大力促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與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的有機整合,提高關愛保護工作效能。加快孵化培育社會工作專門服務機構、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志愿服務組織,提高社會動員能力,開展專業化社會服務。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農村留守兒童及其家庭納入有關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政策保障范圍。深入排查,建立動態管理臺賬,及時掌握留守兒童情況,有針對性的采取關愛救助措施,確保留守兒童的人身安全。中小學校要加強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按要求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師,積極開展心理輔導。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鼓勵父母取得居住證的適齡兒童隨父母在工作地就近入學,外出務工父母要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的責任,依法處置各種侵害留守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發揮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居)委會作用,父母或受委托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的要及時予以勸誡、制止,督促外出務工家長履行監護責任。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黨的領導,落實政府責任。認真落實黨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黨對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工作的領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要高度重視義務教育學校黨建工作,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教育部門具體負責、有關方面齊抓共管的學校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全面加強學校黨組織建設,實現黨組織全覆蓋,嚴格黨組織生活,切實做好教師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從優秀教師中發展黨員,充分發揮學校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教師的先鋒模范作用。中小學校黨建工作一般由縣級以上地方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黨組織統一領導和指導??h域內城鄉義務教育改革發展,堅持以縣為主、省市統籌,縣市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縣市區人民政府分管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具體工作。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根據國家新型城鎮化發展的總體部署和本地城鎮化進程,把義務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突出位置,納入城鎮發展規劃。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稅收激勵等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支持義務教育發展。把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作為本級責任部門和下一級政府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制定考核辦法,完善考核機制,從2017年起開始實施,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實到位、工作目標按期實現。
(二)明確部門職責,形成推進合力。各級教育部門要加強同有關部門的協調溝通,編制完善義務教育規劃,積極推動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發展改革部門在編制相關規劃時,要統籌考慮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在安排重大項目和資金投入時優先支持義務教育學校建設。財政、教育部門要積極建立和完善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統一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政策、標準和經費分級負擔辦法。公安部門要加強居住證管理,建立隨遷子女登記制度,及時向同級教育行政部門通報有關信息。民政部門要將符合條件的特殊困難流動留守兒童和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納入社會救助政策保障范圍,落實兜底保障職責。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為推動實現統籌分配城鄉學校教職工編制和崗位提供政策支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依法督促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支持外出務工父母定期回鄉看望留守兒童。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法切實保障學校建設用地。落實《意見》明確的教育用地聯審聯批制度,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制定控制性詳細規劃涉及中小學用地和新建配套學校建設方案,應當征得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未按照規劃配套建設學校的,不得辦理規劃核實手續,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不得交付使用。
(三)統籌各類資金,加大投入力度。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切實保障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資金需要。省級財政部門進一步加大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城市義務教育擴容、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運行等方面的資金引導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績效考評激勵機制。各市州、縣市區要落實主體責任,統籌省級各項義務教育轉移支付補助資金,結合實際情況切實加大投入力度,確保配套學校建設、標準化學校建設、消除大班額計劃等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四)加強督導檢查,嚴格責任追究。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本級責任部門及下一級政府落實有關義務教育工作情況的專項檢查,定期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報告義務教育工作情況。省、市教育督導部門要建立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情況專項督導制度,每年對十大計劃完成情況進行重點抽查,督導結果在主要媒體上予以公布。建立縣域義務教育工作情況通報和約談制度,對因工作落實不到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部門和有關責任人,要嚴肅問責。
(五)加強輿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各地要加大對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脫貧攻堅、戶籍制度改革、居住證制度、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工作等的綜合宣傳和政策解讀力度,凝聚人心,統一認識,在全社會營造關心支持義務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圍。要依法推進各級各部門涉及義務教育改革發展工作信息和學校辦學信息公開,有效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的積極作用。各地要認真總結成功做法和典型經驗,并通過多種形式進行深入宣傳和推廣,使義務教育改革發展更好地服務于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斗目標。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4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