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
關于加快發展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的實施意見
湘政發〔2018〕6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推動我省康復輔助器具產業跨越式發展,滿足社會康復服務需求,增進人民福祉,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60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決策部署,以服務于人的全面發展為導向,以擴大有效供給為目標,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為動力,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自主創新、開放合作,問題導向、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協調發展”的基本原則,進一步發揮社會力量在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中的主體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完善市場機制,激發市場活力,促進社會投資,推動產業跨越式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需求。
(二)發展目標。到2020年,全省康復輔助器具產業自主創新能力明顯增強,創新成果向現實生產力高效轉化,創新人才隊伍發展壯大,創新驅動形成產業發展優勢。產業規模增長明顯,布局合理、門類齊備、產品豐富的產業格局基本形成,培育一個以上的知名自主品牌。產業發展環境更加優化,產業政策體系更加完善,市場監管機制更加健全,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明顯改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基本形成,全省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競爭力位居中部地區前列。
二、重點任務
(一)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促進成果轉化,豐富產品供給。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形成以人才為根本、市場為導向、資本為支撐、科技為核心的全面創新,提高康復輔助器具產業關鍵環節和重要領域創新能力。搭建科技創新平臺,引導產業投資基金和社會資本支持各類研發機構。鼓勵新產品開發,推動醫工結合,將傳統中醫康復技術與智能輔助器具相組合,形成和推廣一批高智能、高科技、高品質且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療效確切、中醫特色突出的康復輔助器具。以“互聯網+技術市場”為核心,充分利用現有技術交易網絡平臺,促進康復輔助器具科技成果線上線下交易。(省科技廳、省民政廳、省發改委、省衛生計生委、省經信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管理局、省殘聯等有關部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二)促進產業優化升級,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茖W規劃和優化產業空間布局,顯著提升產業發展整體素質和產品附加值,推動我省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由低端向中高端邁進。依托長株潭產業集聚優勢,打造康復輔助器具產業園中園,發展有湖南特色的康復輔助器具產業。依托3D打印、新一代信息技術等先進技術,形成一批智能化、自動化、精細化的康復輔助器具產品。積極拓展改善普通人群生活品質的產品。培育一批國際國內知名品牌、知名產品。(省民政廳、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科技廳、省質監局、省商務廳、省政府金融辦、省殘聯等有關部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三)擴大市場有效供給,培育市場主體,增強服務能力。加快全省市縣公益性康復輔助器具服務能力建設,支持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和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康養服務機構,逐步構建以公益性服務機構為樞紐,以老年人、殘疾人、孤殘兒童服務中心為支撐,以社會化康養服務機構為補充的配置服務網絡。重點推進康復醫療服務與康復輔助器具配置服務銜接融合,促進康復輔助器具在養老、助殘、醫療、健康、教育、通信、交通、文體娛樂等領域廣泛應用。扶持社會力量興辦非營利性康復輔助器具配制服務機構。支持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舉辦高層次、高水平、高品質的康復輔助器具博覽會、展覽會和交易平臺。支持行業組織開展康復輔助器具創新創業競賽活動。(省發改委、省衛生計生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經信委、省殘聯等有關部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四)優化市場服務環境,規范市場秩序。深化康復輔助器具產業領域“放管服”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統一規范、權責明確、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場監管體系。嚴格執行《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建立康復輔助器具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動態評價、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著力培育有關社會中介組織,發揮其在行業規范、標準制定、數據統計、信息披露、維護市場秩序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強化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開展質量管理示范活動。(省質監局、省民政廳、省發改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知識產權局、省殘聯等有關部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五)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康復輔助器具企業可依法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和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依法在所得稅稅前扣除。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康復輔助器具企業,按照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的企業按有關政策在規定期限內免征企業所得稅。(省地稅局、省國稅局、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殘聯等有關部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六)發揮標準導向作用。加快我省重點產品、管理、服務標準制定,推進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健全康復輔助器具標準體系,充分發揮標準對市場的規范作用。建立標準分類實施和監督機制。爭取將康復輔助器具配置服務納入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范圍。推進采用適合我省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的國際先進標準,鼓勵我省相關單位參與國家標準制定。(省質監局、省發改委、省民政廳、省科技廳、省殘聯等有關部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七)完善消費支持措施。有條件的地方可對城鄉貧困殘疾人、重度殘疾人基本型康復輔助器具配置給予補貼,省級財政支持康復輔助器具消費,繼續實施“彩票公益金助殘”等項目。完善康復輔助器具工傷保險保障制度,確定合理支付范圍。將基本的治療性康復輔助器具逐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支付范圍,將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納入有關財政政策支持范圍。支持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開展康復輔助器具創新產品設計大賽,舉辦較高層次的康復輔助器具展覽會和交易平臺。整合利用有關資源,建立全省康復輔助器具產品服務信息平臺,完善產品目錄和配置指引,促進供需有效銜接。開展康復輔助器具社區租賃和回收再利用服務試點。健全主體多元、覆蓋城鄉、方便可及的配置服務網絡。(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科技廳、省政府金融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殘聯、湖南保監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八)強化金融服務支持。培育壯大創業投資和資本市場,提高信貸支持的靈活性和便利性,發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和專利保險,通過國家、省、市設立的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湖南健康產業養老基金等吸引社會資本協同發力,按照市場化方式支持符合基金投向的康復輔助器具產業創新。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借助資本市場發展,通過企業上市,發行企業債、公司債和資產支持證券擴大直接融資比重。支持企業通過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籌集資金。鼓勵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開發適合康復輔助器具企業的金融產品。(湖南銀監局、湖南證監局、湖南保監局、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省發改委、省政府金融辦、省財政廳、省經信委等有關部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九)提高與先進地區合作水平,促進制造體系升級。支持本地企業加強技術、產能、貿易等區域合作,鼓勵本土企業建立海外銷售網絡和服務體系。鼓勵境內外企業和科研機構在我省設立研發生產機構,加快產業合作由加工制造環節向研發設計、市場營銷、品牌培育等高附加值環節延伸。(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商務廳、省民政廳等有關部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十)完善政策體系。推廣《中國康復輔助器具目錄》,保障康復輔助器具方面的社會保險、社會福利及其支付制度等落實,降低市場準入門檻,簡化注冊登記流程,健全監管服務機制,營造良好營商環境。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制定實施省交通工傷意外等人身損害事故中傷殘人員安裝假肢輔助器具管理有關政策。(省民政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殘聯等有關部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十一)加強質量管理。強化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開展質量管理示范活動,鼓勵企業建立覆蓋產品全生命周期的質量管理體系并通過有關認證,加強質量安全培訓,優化質量控制技術。建立強制性和自愿性相結合的產品、服務認證體系和質量追溯體系,完善服務回訪制度,培育一批康復輔助器具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加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預警和缺陷產品強制召回、產品傷害監測驗證評估等工作,發布產品和服務質量“紅黑榜”。(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省食藥監局、省殘聯等有關部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十二)健全行業統計制度。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為基礎,健全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統計監測分析體系。建立以主要產品數量、生產企業、服務機構等信息為主要內容的統計指標體系,完善統計調查、行政記錄和行業統計相結合的信息采集機制。(省統計局等有關部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加強協調聯動。建立民政部門牽頭的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推進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各級民政部門要協同發改、經信、財政、衛生計生、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做好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規劃、行業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教育、科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商務、人民銀行、海關、稅務、工商、質監、銀監、證監、保監、統計、知識產權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形成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工作局面。(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二)加強財政資金引導。將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納入眾創、眾包、眾扶、眾籌有關財政以及新興產業投資支持范圍。各級財政可利用獎勵引導、資本金注入、應用示范補助等方式,支持非營利性康復輔助器具配置服務機構建設,以及具有良好示范效應、較強公共服務性質的康復輔助器具項目。執行政府采購制度,國產產品能夠滿足要求的應當采購國產產品。(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三)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統籌利用湖南中醫藥大學、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等省內高校及科研院所資源,加大對康復輔助器具高端人才培養力度,支持將康復輔助器具有關知識納入康復治療學、臨床醫學、生物醫學工程有關專業教育,以及醫師、護士、特殊教育教師、養老護理員、孤殘兒童護理員等專業人員繼續教育范圍。支持企業、院校合作建立實用型人才培養基地,培養技術領軍人才。完善康復輔助器具從業人員職稱評定政策。(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殘聯等有關部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做好宣傳貫徹工作,特別是加強對老年人、殘疾人、傷病人等康復輔助器具使用群體的宣傳和引導,形成發展康復輔助器具的濃厚氛圍。(省民政廳、省殘聯等有關部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
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貫徹落實方案,細化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省民政廳、省發改委要加強對本意見實施情況的督促落實,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報告。省人民政府將適時組織專項督查。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