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
關于第三批清理規范27項省政府部門
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
湘政發〔2017〕23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省人民政府決定第三批清理規范27項省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不再作為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
省直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落實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關制度建設,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保障行政審批質量和效率。對于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審批事項,中介服務清理規范后,要進一步強化相關監管措施,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位。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認真做好本級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清理規范工作。
附件:省政府決定第三批清理規范的省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目錄(共計27項)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