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為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
法發〔2019〕31號
為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中央關于設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以下簡稱新片區)的重大戰略部署,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推動新片區建設,根據國務院《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制定如下意見。
一、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為新片區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使命感
1.深刻認識新片區建設的重大意義。設立新片區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總攬全局、科學決策作出的進一步擴大開放重大戰略部署,是新時代彰顯我國堅持全方位開放鮮明態度、主動引領經濟全球化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人民法院要準確理解經濟全球化帶來的歷史機遇和挑戰,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持改革創新總基調,找準工作定位,在更高站位、更深層次、更寬領域,更好服務對外開放總體戰略布局,推動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推動構建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
2.準確把握新片區司法服務和保障的工作方向。堅持黨的領導,緊緊圍繞中央交給新片區的重大任務,充分發揮新片區差異化創新的制度優勢;堅持法治引領,找準人民法院工作與新片區建設的結合點和著力點,營造新片區國際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堅持改革創新,突出前瞻性,探索司法服務保障措施創新、審判機制方法創新,優化營商環境,為建立投資貿易自由化制度體系提供司法支撐;堅持問題導向,聚焦新片區創新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為建設現代化新城積累司法實踐經驗。
3.依法保障新片區建設的制度創新。人民法院要聚焦新片區特殊經濟功能區和現代化新城的戰略目標,充分認識新片區加大開放型經濟風險壓力測試的要求,充分發揮司法職能,切實保護境內外企業合法權益,對標國際最高標準,推動實現新片區與境外投資經營便利、貨物自由進出、資金流動便利、運輸高度開放、人員自由執業、信息快捷聯通,建設開放創新、智慧生態、產城融合、宜業宜居的現代化新城。
二、加大改革創新,推動完善新片區多元化糾紛解決體系
4.加強新片區國際商事審判組織建設。對接新片區投資貿易自由化制度體系建設的特殊需求,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在解決國際商事糾紛方面的基礎性優勢,加強新片區國際商事糾紛審判組織建設,依法對與新片區相關的跨境交易、離岸交易等國際商事交易行使司法管轄權,鼓勵當事人協議選擇新片區國際商事審判組織管轄。
5.創新國際商事審判運行機制。在新片區探索港、澳、臺人士擔任人民陪審員、發揮調解職能;探索允許外籍當事人使用英語參加訴訟活動;準確適用中外法律、國際條約、國際慣例,尊重國際通行商貿規則;鼓勵建立專家委員參與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在域外法查明過程中充分發揮專家作用;推動建立引入國際知名第三方鑒定機構機制;在更大范圍內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支持律師為新片區創新發展提供高質量的法律服務。
6.支持上海建設成為亞太仲裁中心。支持新片區仲裁制度改革創新,支持經登記備案的境外仲裁機構在新片區就國際商事、海事、投資等領域發生的民商事糾紛開展仲裁業務。依法支持和保障中外當事人在仲裁前和仲裁中的財產保全、證據保全、行為保全等臨時措施的申請和執行,依法對仲裁裁決進行司法審查,支持上海打造成為亞太仲裁中心。支持新片區內注冊的企業之間約定在特定地點、按照特定仲裁規則、由特定人員對有關爭議進行仲裁。探索司法支持國際投資領域爭端解決機制的方法與途徑。
7.積極推動完善新片區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充分尊重中外當事人對糾紛解決途徑的選擇權,著力推動新片區調解制度創新。鼓勵商事調解機構參與國際商事、海事、投資、知識產權等領域糾紛的調解,加大運用在線調解方式,為中外當事人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糾紛解決渠道,形成調解、仲裁與訴訟相互銜接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為實施高標準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提供法律服務。
三、強化審判職能,依法保障新片區以投資貿易自由化為核心的制度體系
8.加強刑事審判,為新片區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依法妥善審理國際投資、國際貿易、跨國金融、網絡、生態環境、文化安全、人員進出、反恐反分裂、公共秩序等領域的刑事案件,防范和打擊各類破壞阻礙新片區建設的刑事犯罪,堅持罪刑法定,嚴格辦案程序,精準適用刑事法律,維護新片區良好的經濟、社會秩序。
9.加強行政審判,依法支持新片區重點領域監管。聚焦新片區投資、貿易、金融、網絡、生態環境、文化安全、人員進出、公共秩序等重點領域,對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完善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反壟斷審查、行業管理、用戶認證、行為審計等管理措施依法提供支持,保障新片區實施嚴格監管、精準監管和有效監管,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形成市場主體自律、業界自治、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綜合監管體系。
10.妥善化解跨境金融糾紛,為新片區營造健康有序的金融市場環境。健全完善金融審判體制機制,支持上海法院,特別是上海金融法院積極回應新片區金融領域改革開放的司法需求,妥善化解各類跨境金融糾紛,保障新片區推動跨境金融服務便利化,保障各項金融創新舉措的順利實施。加強與金融監管部門的溝通協調,為新片區建立統一高效的金融管理體制機制提供司法保障,優化營商環境,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11.加強對知識產權及數據的保護力度,保障新片區國際互聯網數字跨境安全。加大對專利、版權、企業商業秘密等權利及數據的司法保護力度,主動參與全球數字經濟交流合作,促進5G、區塊鏈、云計算、物聯網、車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運用。對新片區建立數據安全管理機制、開展數據跨境流動試點提供司法保障。密切關注新片區建設亞太供應鏈管理中心,通過司法裁判推動發展跨境數字貿易,支持建立跨境電商海外倉等新業態的興起。
12.充分發揮海事司法職能,推動新片區實施高度開放。依法妥善審理港口建設、航運金融、海上貨物運輸、海洋生態保護等海事海商案件,推動建設海洋強國。提升拓展上海全球樞紐港功能,在沿海捎帶、國際船舶登記、國際航權開放等制度改革方面,加大司法保障力度,提高上海對國際航線、貨物資源的集聚和配置能力。支持新片區與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經濟技術開發區聯動,發揮新片區的輻射效應,帶動長三角新一輪改革開放。
13.加強案件執行力度,完善新片區市場主體救治和退出機制。加大財產查控和執行力度,確保債權人勝訴權益及時兌現。加強司法拍賣工作,著力降低債權實現成本,切實提高拍賣成交率,促進企業重整和市場修復。妥善處置企業跨境破產相關案件,構建有利于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司法環境。
四、加強協同管控,充分發揮司法防范和應對風險壓力的作用
14.建立適應新片區風險壓力測試功能的重大敏感案件專項管理機制。支持新片區在檢疫、原產地、知識產權、跨境資金等特殊領域建立風險精準檢測機制,實行全流程風險實時監測和動態預警管理。建立對涉新片區重大敏感案件的管理機制,對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裁判結果可能影響面大的案件,納入專項管理。對新片區建設中糾紛多發類型、易發特征、風險環節等及時總結、深入研判,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為新片區政策制定、實施、調整提供參考。
15.建設與新片區相適應的社會信用體系。主動對接社會信用評價及管理需求,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實時納入社會信用體系,推動建立健全與市場主體信用相關的司法大數據的歸集共享和使用機制,加大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工作力度。增強對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的信用威懾,最大程度凈化市場環境,防范系統性風險,提升新片區投資貿易安全系數。
16.加強信息化建設,提升新片區糾紛解決的便利化程度。堅持創新驅動,推進信息技術與審判業務、司法公開、司法便民的深度融合,對標國際公認的營商環境評價指標,創新推進智慧法院、數字法庭建設。堅持線上線下相結合,推進訴訟服務中心轉型升級,為當事人提供高標準一站式訴訟服務,縮短糾紛解決時間、降低糾紛解決成本、提高司法解紛質量。
17.加強案例指導和司法解釋,優化新片區法治環境。探索國際商事審判案例指導制度,維護生效裁判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及時修訂或廢止與新片區對外開放基本政策、原則不相符的司法解釋和政策文件,必要時出臺新的司法解釋。對于需要通過制定或修改法律法規解決的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
18.拓展國際司法交流機制,建立與國際接軌的交流學習和人才培養機制。加強與世界知名自由貿易區、自由貿易港司法審判機構溝通、交流和協作。進一步拓寬國際司法交流渠道,辦好國際司法論壇等交流活動,研討解決新片區建設中的相關問題,增進國際社會對中國司法的了解。加強涉外商事海事審判人員的專業培訓,鼓勵支持國際商事法官參與和推動相關領域國際規則制定,始終站在國際法理論和實踐發展前沿,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涉外商事海事審判隊伍。
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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