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制造強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國制造2025”國家級示范區評估指南(暫行)〉的通知》
工信廳規〔2018〕14號
國家制造強國建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辦公廳(辦公室、綜合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指導“中國制造2025”國家級示范區創建工作,我們組織編制了《“中國制造2025”國家級示范區評估指南(暫行)》(以下簡稱《評估指南》),作為國家級示范區創建申報評估、創建過程評估、創建總體成效評估和結果運用的重要依據?,F將《評估指南》印發你們,請按此認真做好示范區創建工作,并就申報創建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組織
申請創建“中國制造2025”國家級示范區的城市(群)要根據地區發展實際組織編制示范區創建方案,由省級人民政府審核并報國務院,國務院批轉國家制造強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辦理。工業和信息化部收到創建方案后,委托國家制造強國建設戰略咨詢委員會(以下簡稱戰略咨詢委)根據《評估指南》進行評估。戰略咨詢委完成評估后,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國家制造強國建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對評估結果進行研究審議,提出建議名單。工業和信息化部按程序報請國務院批復同意后實施。
二、申報材料要求
(一)申報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的上報文件;
2.“中國制造2025”國家級示范區創建方案;
3.如創建方案中包含支持制造業發展的地方性重大先行先試政策舉措,需事先征求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意見,并附征求意見情況說明。
(二)創建方案要聚焦“中國制造2025”十大重點領域和當地優勢產業,細化落實《“中國制造2025”分省市指南》,選取具有核心競爭力和比較優勢的本地主導產業,對標國際高端,梳理思路,明確方向,提出工作措施。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創建的總體思路和目標。包括創建基礎與條件,主導產業發展情況,存在的瓶頸問題與短板,示范區創建的總體思路和主要目標。
2.創建的主要任務和舉措。包括在建設先進制造業體系、協同創新體系、人才培養體系、政策法規保障體系、任務協調推進體系等方面的重點任務和主要舉措,創建措施要突出國辦發〔2017〕90號文件明確的有關政策的落地實施,突出先行先試的改革創新政策。
3.創建的工作進度和計劃。明確創建周期,提出創建工作的標志性節點及目標,明確2018年具體工作計劃。
(三)城市群申報還應明確以下內容:
1.明確省級人民政府的主體責任和推動實施機構,以及支持城市群開展創建工作的具體政策措施;
2.各城市要在提出各自優勢和重點產業發展方向的基礎上,明確強化城市間產業協同的具體措施;
3.各城市要針對自身特點,明確改革創新、先行先試方面的具體措施。
(四)創建方案應簡明扼要、聚焦重點。要進行脫密處理,刪除涉密和不宜公開內容。要結合實際、一區一案,明確本地區產業發展方向,堅持問題導向,破解本地區制造業發展核心問題。
首批申請創建“中國制造2025”國家級示范區的城市(群),請所在地?。▍^、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2月12日前將申報材料按程序報國務院,并將創建方案和重大先行先試政策舉措征求意見情況說明(一式十份,并附電子版)抄送國家制造強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特此通知。
國家制造強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