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水系連通及農村水系綜合整治試點縣實施方案編制指南的通知
辦規計函〔2019〕1253號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
2019年10月,水利部、財政部聯合印發《水利部財政部關于開展水系連通及農村水系綜合整治試點工作的通知》(水規計〔2019〕277號,以下簡稱《通知》),對水系連通及農村水系綜合整治工作進行了部署。按照《通知》有關要求,我部研究制定了《水系連通及農村水系綜合整治試點縣實施方案編制指南》,現印發給你們。各地要結合實際扎實做好水系連通及農村水系綜合整治前期工作,編制好實施方案。
水利部辦公廳
2019年11月11日
水系連通及農村水系綜合整治試點縣實施方案編制指南
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要求,按照《水利部
財政部關于開展水系連通及農村水系綜合整治試點工作的通知》(水規計〔2019〕277號)提出的治理思路、原則、主要措施和申報條件等,現提出以下編制提綱供參考,地方在編制實施方案時應包含但不限于提綱內容。
一、農村水系現狀與面臨形勢
(一)基本情況
在系統收集本縣域河流水系、水文氣象、地形地貌、土壤植被等相關基礎資料和開展必要調研的基礎上,簡述本縣域農村河湖水系基本情況,包括農村河流數量、河流長度、河網密度,湖塘數量、湖塘水面面積等。分析河湖水系特點及區域分布情況,提出需治理的農村河流及湖塘清單。
(二)現狀評估
現狀情況。從河湖地貌形態、水文水資源、水環境質量、水生態系統、水文化保護、水工程狀況、河流管護等方面,分析評價縣域農村水系現狀情況。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農村污水集中處理、農村面源污染與排污口整治等方面有一定治理基礎的要說明治理情況。
取得成效。從中小河流治理、河湖水系連通、中小河流重點縣綜合整治、水土流失治理及清潔小流域、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示范河湖建設及河湖“清四亂”等方面,簡述近年來農村水系綜合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及取得成效。
存在問題。根據現狀調查評價成果,按照“表象在水體,根源在陸域”的思路,重點從河湖淤積、水域岸線侵占、防污控污、防洪排澇、河湖管理等方面,分析農村河湖水系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成因,提出對應問題清單。
(三)面臨形勢
按照鄉村振興要求,從保障農村水安全、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推動農村發展、加快美麗鄉村建設等方面,提出水系連通及農村水系綜合整治面臨的形勢。
二、編制依據
根據本縣域實際情況,結合鄉村振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村莊規劃、脫貧攻堅等,重點從本省、市、縣相關政策文件、規劃方案、規范標準等方面,分層次提出與水系連通及農村水系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編制有關的依據。
三、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圍繞水系連通及農村水系綜合整治思路、目標、任務,提出本縣域綜合整治的指導思想,突出尊重自然、問題導向、系統治理,以河流水系為脈絡、以村莊為節點,水域岸線并治,集中連片統籌規劃。
(二)基本原則
提出本縣域水系連通及農村水系綜合整治應堅持的基本原則,如綜合施策、因地制宜、創新機制等,指導綜合整治工作高效開展。
四、實施范圍與治理目標
(一)實施范圍
根據有治理任務的河流清單、湖塘清單及問題清單,綜合考慮整治需求、治理工作基礎、地方財力、人口布局等因素,圍繞問題的嚴重性、治理的緊迫性、條件的可行性以及治理的示范帶動性等,確定本縣域水系連通及農村水系治理范圍。
(二)治理目標
統籌考慮縣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綜合整治要求與投資可能,與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土地利用、鄉鎮建設等規劃相銜接,從恢復河湖基本功能、修復河道空間形態、改善河湖水環境質量等方面,提出納入實施范圍的具體河流水系的治理目標,明確治理河長、治理湖塘、改善水生態環境、提升防洪排澇標準等方面的量化目標。
(三)治理標準
針對已確定的綜合治理目標,結合縣域實際情況,按照以下6個方面(包含但不限于)分別提出治理標準及可評估、可考核的量化指標。一是河道功能。農村水系格局完整,泄排通暢,滿足防洪、排澇、灌溉、供水、生態等基本功能。二是河流河勢。河勢穩定,河流縱向、橫向連通性良好,常年有水河流水體自然流動,季節性河流恢復河道空間和河流基本形態。三是岸線岸坡。河道岸線自然蜿蜒,生態岸線率達到一定比例,岸坡穩定、整潔。四是河湖水體。水源有效保護、污染有效治理、河湖水體清潔,無污染危害,無明顯漂浮物,無超標污水入河(湖),水質達到功能要求。五是人文景觀。河流兩岸自然人文景觀良好,體現地域特色、鄉野情趣、歷史文脈。六是管理機制。因地制宜創新管護機制,充分發揮農村基層組織和村民主體作用,管護責任落實,長效管護機制基本形成。
五、治理布局與措施設計
(一)治理布局
針對實施范圍,提出縣域綜合整治的總體布局,明確各項治理目標及特性,分區重點,合理安排各項措施和重點項目,在此基礎上,繪制本縣域總體布置圖和分水系總體布置圖,具備條件的,也可繪制分水系實施效果圖。
針對農村水系治理布局,圍繞水系連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養與水土保持、河湖管護、防污控污、景觀人文等措施,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生態、環境等因素,提出治理措施方案。
(二)主要治理措施
1.水系連通。明確存在河湖水系割裂、水體流動性差等問題的河段,初步選定連通線路、從河道開挖、涵管溝通、小型引排水配套設施建設與改造等方面,說明擬采取的連通方式、具體措施設計以及相應工程量。
2.河道清障。明確存在“四亂”現象的敏感河段,說明擬采取的整治措施及工程量,提出“四亂”位置、整治措施、工程量清單。
3.清淤疏浚。明確需進行清淤疏浚的河段、確定清淤深度、計算清淤工程量,說明擬采取的清淤技術、施工設備以及污泥處置方式。
4.岸坡整治。明確存在防洪不達標、濱岸帶破壞嚴重、硬化比例較高等問題的河段位置、范圍,初步選取岸坡斷面形式、結構形式以及植物配置方式,計算主要材料用量。
5.水源涵養與水土保持。明確水源涵養與水土保持的治理范圍,說明擬采取的措施(工程、林草)及相應配比,計算各類措施數量及工程量。
6.河湖管護。說明擬采取的河湖水系管護措施,可包括但不局限于河湖管理范圍、日常管護措施和責任、監督考核等方面。納入示范河湖建設的應說明相關工作開展情況。
除上述涉水治理措施外,方案應體現防污控污、景觀人文等方面的相關內容。防污控污方面。說明擬采取的防污控污措施,如污水收集處理、面源污染與排污口整治等。景觀人文方面。說明擬采取的景觀人文措施。
六、投資估算與實施安排
(一)投資估算
根據國家和有關部門相關費用標準、定額和材料預算基價估算各項措施投資,明確項目投資和各分項措施投資。投資估算價格水平統一到2019年第二季度價格水平。如涉及征地移民費用,不納入實施方案投資,由地方另行籌資實施。
(二)資金籌措方案
明確項目資金籌措方案,資金來源可包括地方自籌(縣級自籌資金、市級補助資金、省級補助資金)、中央補助資金,引入金融及社會資金等。不在中央水利發展資金支出范圍的治理措施,應通過地方多渠道籌集資金安排解決。關于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創新融資模式、整合相關渠道資金情況應重點介紹。
(三)實施安排
統籌考慮投資規模和資金來源,對照農村水系現狀問題與目標任務,按照治理項目的重要性、緊迫性,結合項目前期工作情況,科學提出綜合整治項目進度計劃和分年度投資計劃表。
七、項目建設與管理
(一)前期工作
說明項目前期工作開展情況。
(二)建設與管護
說明項目實施的組織結構、人員組成及項目推進機制,應從組織實施方式、實施形象進度、工程質量、工程驗收等方面,明確工程建設有關要求。圍繞不同河段特點、管護任務,從項目順利實施、長效運行的角度,提出工程建設管理要求、建后管護機制、管護經費來源等建管制度及措施。管護機制創新情況應重點介紹。
八、預期效果評估
說明項目實施的預期效果,以及對保障農村水安全,促進鄉村振興的作用。從改善農民的生活條件、人居環境、受益人口等方面描述預期社會效益;從改善農村河湖生態環境、提高水環境質量、改善生物棲息條件等方面描述預期生態效益;從提高防洪排澇能力、改善供水條件、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等方面描述預期經濟效益(包括但不局限于上述內容)。具備條件的可提供預期效果圖。
九、保障措施
從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主體責任、積極籌措資金、強化建設管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加大宣傳力度等方面,提出保障本縣域農村水系綜合整治工作順利實施的有關措施。
附件:
1.水系連通及農村水系綜合整治試點縣申報表
2.縣域河流水系圖
3.縣域治理項目總體平面布置圖
4.治理項目預期效果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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