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深化交郵融合推廣農村物流服務品牌的通知
交辦運函〔2019〕1359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脫貧攻堅的決策部署,按照《交通運輸部國家郵政局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關于深化交通運輸與郵政快遞融合推進農村物流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交運發〔2019〕107號)要求,進一步深化交郵融合,引領農村物流高質量發展,現將組織開展農村物流服務品牌推廣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深化農村物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促進交郵融合、產業聯動、脫貧攻堅為主攻方向,以農村物流站場資源共享、運力資源共用、信息資源融合為重點,以體制機制、運輸組織、合作模式、技術變革等創新為途徑,進一步發揮企業市場主體作用和創新積極性,不斷完善縣、鄉、村三級節點服務網絡,努力提高農村物流網絡覆蓋率和整體服務水平,為服務鄉村振興、助力脫貧攻堅提供有力支撐。
通過持續開展此項工作,在全國范圍內著力打造一批網絡覆蓋健全、資源整合高效、運營服務規范、產業支撐明顯的農村物流服務品牌,引導培育一批市場競爭能力強、服務品牌知名度高、引領帶動作用好的龍頭骨干企業,推動建設一批精品線路、精品站點、精品項目,總結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推進農村物流發展的體制機制更加順暢,市場環境不斷優化,產業融合、脫貧攻堅支撐能力顯著增強,市場主體活力進一步釋放,充分發揮品牌引領帶動作用,推動構建模式創新、運營高效、安全綠色的農村物流服務新體系。
二、主要模式
鼓勵支持各地結合農村經濟發展特點和物流實際需求,引導企業因地制宜培育農村物流服務品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務模式。
1.“客運+貨運兩網合一”服務模式。充分利用農村客運班線網絡和運力資源,支持和鼓勵客車代運郵件快件業務,降低配送成本。引導企業開通城鄉貨運物流專線,不斷提高線路通達深度和覆蓋廣度。
2.“交通運輸+郵政快遞融合”服務模式。交通運輸企業通過戰略聯盟、資本合作、依法經營快遞業務等方式加強與郵政、快遞企業的深度合作。交通運輸企業積極承接縣、鄉、村三級快件運輸業務;改造既有縣、鄉客貨運站場,拓展郵件快件中轉分撥、運輸配送等服務功能;利用農村客運線路和資源,建設村級快遞公共取送點;支持對具有農村貨運和電子商務配送需求的郵政快遞等基礎設施進行改造升級,提高站場、線路、運力等資源共建共享。
3.“網絡平臺貨運+農村物流”服務模式。充分利用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積極搭建集供需發布、網上交易、精準匹配、運力整合、交易結算、誠信評價等功能為一體的網絡貨運綜合服務平臺,實現線下實體網絡和線上平臺網絡協同聯動、一體化運營,促進供需精準對接。
4.“電子商務+農村物流”服務模式。充分利用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建設成果,鼓勵電子商務平臺經營企業發揮自身貨源和銷售渠道優勢,或與物流企業深入合作,進一步延伸拓展倉儲、分撥、流通加工、配送等物流服務功能,促進商流、信息流、資金流和物流多流合一,實現“以商養運、以運促貿”。
5.“特色產業+農村物流”服務模式。圍繞農業產業化和現代化發展需求,特色農產品經銷企業、電商企業、物流企業等市場主體加強業務協同、實施跨界經營,促進訂單農業、農產品直采直供等新型農業產業模式,發展現代農業產業一體化供應鏈。大力支持面向廣大貧困地區和偏遠山區農村物流項目培育,助力精準扶貧、產業脫貧。
各地要結合實際,鼓勵引導骨干企業加強聯動合作,整合特色產業、電子商務、商貿供銷、郵政快遞、站場運力、金融資本等農村物流市場各類要素,不斷延伸產業鏈,不斷豐富和完善農村物流發展新業態、新模式、新服務。
三、基本條件
各地推薦的品牌原則上應符合以下條件:
1.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特別是縣(區)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出臺用地、財政、技術更新、人才培養等相關支持政策,形成良好的市場發展環境和政策支撐保障體系。
2.縣(區)人民政府交通運輸、郵政、商務、農業、供銷等管理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協同聯動的工作機制。
3.實施主體企業參與積極性高,具有較強的發展實力和成熟的運營管理經驗,在完善農村物流服務網絡、拓展農村物流市場等方面具有較強的發展潛力和創新能力。
4.在農村物流發展、完善三級節點網絡、推進模式創新、改進提升服務方面已開展了積極實踐探索,并取得了較好成效,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四、組織實施
1.品牌申報??h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與郵政管理機構(如有)按照本通知要求組織申報,經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送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2.品牌推薦。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與郵政管理部門組織對本省份申報單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將品牌申報材料及推薦意見一并報送交通運輸部。
3.公示發布。交通運輸部會同國家郵政局組織行業相關專家,對各省申報的品牌進行評審,經公示后向全國發布。
4.總結推廣。交通運輸部和國家郵政局將及時總結各地經驗,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運營模式和管理經驗,指導各地進一步完善農村物流發展的體制機制、政策和標準規劃體系,逐步建立健全推進農村物流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
為做好今年的品牌推廣工作,請各省級交通運輸部門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將品牌申報材料及推薦意見一并報送交通運輸部,每個省份原則上不超過3個。
聯系人: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電話:010-65293432 010-65292764(傳真)。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9年9月19日
農村物流服務品牌申報材料要求
縣(區)申報的農村物流服務品牌材料編制應在標題中注明模式名稱和特點,如《XX(區縣名稱)“電子商務+農村物流”服務品牌》,申報材料編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縣(區)基本情況
簡要論述縣(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情況,包括總體情況、人口分布情況、重點特色產品、農村經濟發展,農村物流供需和發展水平等。
二、主要經驗做法
(一)縣(區)主要做法。在推進農村物流發展方面所開展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出臺的政策措施、物流布局規劃、資源整合利用等。
(二)典型企業做法。企業在縣、鄉、村三級節點網絡布局、物流運輸網絡鋪設、先進信息技術應用、標準化物流裝備投入、物流市場拓展、服務品質提升、物流資源整合和運營模式創新等方面的主要做法。
三、經濟社會效益
重點論述本地農村物流發展對促進物流降本增效、改善物流服務品質和消費體驗、解決勞動就業、促進安全環保、助力產業開發和脫貧攻堅等方面的成效。
四、證明材料
(一)相關部門已出臺的政策文件。
(二)典型企業案例。
1.基本情況。企業基本情況及農村物流業務開展情況。
2.做法經驗。企業在農村物流模式創新、資源整合利用、網絡節點建設、信息技術應用等方面的具體做法和經驗。
3.取得成效。在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提高運輸效率、提升物流服務品質、助力脫貧攻堅等方面的具體成效(含相關量化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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