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建檔立卡貧困村電子商務服務站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瓊府辦〔2016〕284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海南省建檔立卡貧困村電子商務服務站建設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海南省建檔立卡貧困村電子商務服務站建設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瓊發〔2016〕7號)和《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實施意見責任分工方案》(瓊辦發〔2016〕34號),加快300個建檔立卡貧困村(以下簡稱貧困村)電子商務服務站(以下簡稱電商服務站)建設,扎實推進我省電子商務扶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政府推動、市場運作、統籌規劃、因地制宜”的原則,充分發揮現有市場資源和第三方平臺作用,鼓勵電商、物流、商貿、金融、供銷、郵政、快遞等各類社會資源加強合作,實現優勢資源的對接與整合,全面完成全省300個貧困村電商服務站的建設。大力培育貧困地區特色產品和服務,努力擴大貧困地區農特產品、旅游產品和服務的網上銷售(即上行)規模,2018年全省300個貧困村電商服務站實現年銷售額超億元。
二、建設內容
堅持政府推動和市場運作相結合,各市縣要加強與阿里巴巴、京東、蘇寧等知名電商企業的合作,推進貧困村電商服務站建設,方便貧困村群眾上網購買商品,帶動貧困村產品和服務的網絡銷售,發展貧困村經濟,促進貧困戶增收。電商服務站建設內容如下:
(一)電商服務站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配備1臺可上網電腦和1臺大屏顯示設備。場地應位于村民日?;顒蛹袇^,且網絡已覆蓋,可以選擇建于農村商店、村民活動中心、村民自住房等。
(二)配備1名以上專職人員。 專職人員要參加相應培訓,能夠熟練操作農村電子商務平臺上的各項服務功能;定期對所在服務區域的農民的需求和生產情況進行摸底統計,重點收集本村貧困戶自產產品和服務信息,協助其上網銷售。
(三)開設1家以上網店。
(四)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誠信經營,鼓勵對各個電商平臺開放。
(五)建立日常網絡安全、貨物配送、考勤等管理制度。
三、服務內容
電商服務站是通過電子商務手段推動貧困村發展的服務機構,為貧困村群眾提供在線購物、銷售、繳費、出行、娛樂、資訊、創業等服務,方便貧困群眾生產生活,促進農村消費,拓寬貧困村農產品、旅游產品和服務銷售渠道,幫助貧困村群眾實現增收。電商服務站服務內容如下:
(一)入戶宣傳。 向村民宣傳電商服務站各項功能、電子商務行業相關資訊,提供農村電子商務普及培訓,培育農村群眾網上購物、銷售產品、購買服務等習慣。
(二)網上代買。幫助村民網上購買生產、生活資料和其他消費品。與種子、農藥、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企業合作,依托電商服務站網上銷售,開展技術指導。協助村民解決網上交易過程產生的糾紛等問題。
(三)產品代銷。組織當地適銷的農產品、旅游產品以及有關服務,通過各個電子商務平臺,代村民銷售。積極與各大電商平臺開展合作,不定期組織多種形式的網上促銷活動。電商服務站人員在為村民提供產品代銷服務時,可在電商服務站運營支持單位的指導下,對初級產品進行加工、包裝,提高商品化程度。
(四)便民服務。為村民提供水、電、寬帶、話費等網上繳費以及代收代發快遞、車票代購、酒店預定、本地資訊等服務,與金融機構合作,提供小額取現、生產貸款等服務。對外發布各項服務內容。
(五)創業服務。組織當地青年參加網上創業就業學習、交流,營造氛圍,培育人才。
(六)其他增值服務。
(七)信息報送。定期向所在市縣商務主管部門報送運營情況信息,包括交易筆數、產品和服務的購買及銷售金額、產品種類、傭金、服務費等相關信息以及有關問題和建議。
四、實施步驟
按照“2016年全面啟動,2017年集中攻堅,2018年鞏固提高”的階段安排,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分區域、分批次推進全省300個貧困村電商服務站建設。
(一)2016年年底前,建設53個貧困村電商服務站。其中,澄邁、定安、屯昌、文昌、白沙等5個國家級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市)完成50%貧困村電商服務站建設(共40個),其余市縣至少完成1個貧困村電商服務站建設(共13個)。
(二)2017年12月底前,新建203個貧困村電商服務站。其中,5個國家級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市)在2017年6月底完成貧困村電商服務站全覆蓋(新建38個);其余市縣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50%貧困村電商服務站建設(新建100個),2017年年底前完成80%貧困村電商服務站建設(新建65個)。
(三)2018年6月底前,新建44個貧困村電商服務站,全面完成300個服務站建設任務。在此基礎上,各市縣要進一步加大投資建設力度,積極完善縣域電子商務發展環境;要大力開展針對建檔立卡貧困村電商從業人員和農戶的專題培訓活動,提高電商應用水平;要大力推進農產品、旅游產品的品牌化、標準化建設,提高貧困村農產品和相關服務嫁接電商創品牌、促銷售、增收入的能力。
五、政策措施
(一)省財政對每個貧困村電商服務站給予2萬元建站補貼,用于場地租賃、設備購買和人員培訓等方面。
(二)省財政對貧困村電商服務站運營頭2年每年給予5000元運營補貼,用于支付勞務補貼、網絡通訊、水、電等運營費用。
(三)省財政對電商服務站運營頭兩年產品上行“最初一公里”(即村—縣段)物流按每單包裹5元進行補貼。
(四)2017-2020年,省財政對服務站產品上行按照其上行金額的6%進行獎補。
(五)2017-2020年,省財政每年安排獎勵資金,對年度產品上行金額在全省排名靠前的貧困村電商服務站和對扶貧工作貢獻突出的服務站運營支持單位給予資金獎勵。(具體獎勵實施辦法由省商務廳會同省財政廳共同制定)
(六)各市縣要加大財政配套支持力度,每年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貧困村電商服務站建設、物流、人員培訓以及代銷產品包裝、加工、促銷等費用進行適當補貼;并加大對貧困地區產品品牌培育、推廣和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投入。
(七)鼓勵和引導各類融資性擔保機構優先為符合條件的農村小微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多種形式的融資擔保。對從事電商的貧困戶和貧困村小微電子商務企業,給予5萬元以下、3年以內的免抵押、免擔保、小額信貸支持,由市縣財政按基準利率全額貼息。鼓勵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在貧困鄉鎮設立服務網點,貧困村設立金融服務代辦點,改善貧困村網店支付、結算等金融服務條件。
六、任務分解
省商務廳負責貧困村電商服務站建設運營總牽頭工作;省扶貧辦、省政府督查室負責監督和考核工作;省財政廳負責落實相關財政資金保障;省農業廳、省旅游委負責貧困村特色產品、品牌培育和產品追溯體系的建立;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貧困村落實寬帶網絡設施建設,建設“互聯網+扶貧”小鎮等;省交通運輸廳負責貧困村物流體系建設;省教育廳負責牽頭開展相關電商扶貧培訓;省政府金融辦負責落實相關金融政策安排;各市縣政府具體負責本市縣貧困村電商服務站建設運營、產品上行、品牌培育、產品追溯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在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建立商務、工信、財政、交通、農業、教育、金融、旅游、郵政、供銷等多部門共同參與的部門協調機制,由省商務廳召集,根據工作情況,不定期召開專題工作會議,統籌協調解決貧困村電商服務站建設運營中的重大事項和問題。各市縣要加快電商扶貧和電商服務站建設運營的政策制定、協調指導、工作推進、檢查考核等工作。
(二)加強基礎調研。各市縣要對貧困村電商扶貧環境條件進行調查摸底,掌握各村特色產品和服務資源品類、規模、產量、銷售等情況以及網絡、物流等配套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本市縣貧困村電商服務站建設總體方案和推進落實措施。在此基礎上,各市縣積極與有實力的電商企業合作,開展貧困村電商服務站建設和運營。
(三)加強信息報送。建立貧困村電商服務站建設運營工作月報制度。從2017年1月起,各市縣政府每月5日前向省商務廳、省扶貧辦、省政府督查室報送貧困村電商服務站建設及運營情況。
(四)加強工作考核。將貧困村電商服務站建設和運營工作納入扶貧考核體系,按照《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市縣黨委和政府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辦法〉的通知》(瓊辦發〔2016〕46號)要求,對各市縣落實貧困村電商服務站建設和運營工作進行考核。省商務廳、省扶貧辦和省政府督查室定期對貧困村電商服務站建設運營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及時收集信息,并將督查結果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