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方案的通知
瓊府辦〔2016〕302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海南省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2月9日
海南省加快推進“ 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實中央深化改革的要求,依據《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 “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55號),根據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現就我省在電子政務公共服務平臺和全省“一張審批網”基礎上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要求,堅持統籌規劃、問題導向、協同發展和開放創新原則,進一步優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推進數據共享、推行公開透明服務,持續改善營商環境,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讓企業和群眾少跑腿、好辦事、不添堵,共享“互聯網+政務服務”發展成果。
二、工作目標
充分利用海南省電子政務外網平臺和全省“一張審批網”,加強政務信息資源整合和互認共享,推動“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再上新臺階,最大限度提供便民服務。2017年年底前,完善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的“一張審批網”,建成功能齊全、服務便捷、覆蓋面廣的平臺?!耙粡垖徟W”在100%覆蓋省級、市縣級、鄉鎮級的基礎上,村級覆蓋率超過90%,探索向產業園區延伸。全面公開各級政務服務事項,提升政務服務標準化和網絡化水平,增強政務服務的主動性、精準性、便捷性,提高群眾辦事的滿意度。2020年年底前,實現互聯網與政務服務深度融合,建成與國家平臺互聯、省級統籌聯動、部門協同、一網辦理的“互聯網+政務服務”體系,大幅提升我省政務服務智慧化水平,讓政府服務更透明,讓企業和群眾辦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三、工作任務
(一)進一步規范網上服務事項。
1.繼續推行權責清單制度,各市縣政府要公布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并實時更新、動態管理。全省各級政府職能部門要按照《海南省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辦法》,進一步確認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和公共服務事項目錄,規范事項名稱、條件、材料、流程、時限等,做到“同一事項、同一標準、同一編碼”。
牽頭單位:各市縣政府、各級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配合單位:省政府直屬各單位、中央國家機關駐瓊單位及市縣政府各部門。
時間要求:2016年12月底前。
2.建立統一的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并將目錄清單和辦事指南通過政府網站向社會公開。
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
時間要求:2017年6月底前。
(二)進一步優化再造政務服務。
3.優化簡化網上服務流程。按照《海南省行政審批業務標準規范》,進一步優化簡化服務事項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限,降低企業和群眾辦事成本。全面推行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反饋,做到政務服務事項“應上盡上、全程在線”,實現辦事材料目錄化、標準化、電子化以及在線填報、在線提交和在線審查。凡是能通過網絡申報的政務服務事項,不得要求企業和群眾必須到現場辦理;凡是能通過網絡共享復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業和群眾重復提交;凡是能通過網絡核驗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單位重復提供。進一步完善網上預審機制,及時推送預審結果,對需要補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涉及多個部門的事項實行一口受理、網上運轉、并行辦理、限時辦結。建立公眾參與機制,開展滿意度評價,讓辦事企業、群眾和社會公眾對政務服務的滿意度評價成為常態。
牽頭單位:各市縣政府、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配合單位:省政府直屬各單位、中央國家機關駐瓊單位及市縣政府各部門。
時間要求:2017年6月底前。
4.進一步創新網上服務模式。
在我省推出“異地審批”(含異地辦理、同城通辦、全省通辦)、“承諾審批制”服務事項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加服務事項、擴大服務地區和服務范圍。
牽頭單位:省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省政府直屬各單位、中央國家機關駐瓊單位。
時間要求:每年推出一批“異地審批”、“承諾審批制”服務事項。
加快推進政務信息資源互認共享,推動服務事項跨地區遠程辦理、跨層級聯動辦理、跨部門協同辦理,逐步實現全省一體化服務體系。依據《海南省信息化條例》的相關規定,開放網上政務服務資源和數據,鼓勵公眾、企業和社會機構開發利用,提供多樣化、創新性的便民服務。
牽頭單位: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責任單位:省政府直屬各單位、中央國家機關駐瓊單位。
時間要求: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牽頭,每年推出一批跨地區遠程、跨層級聯動、跨部門協同辦理事項;2017年6月底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制訂開放網上政務服務資源和數據的工作計劃。
5.建設全省政務服務統一的電子認證服務平臺。依托“全省統一的電子認證服務平臺”發放公眾服務數字證書,加強電子認證管理和數字證書應用,建設安全、可靠、權威的全省政務服務統一電子認證體系,規范數字證書登記信息和證書維護信息,在全省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行政審批和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中,凡具有身份認證、授權管理、責任認定要求的,應當使用統一規范的數字證書。
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平臺建設、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負責證書發放、省財政廳負責資金支持;配合單位:各市縣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中央國家機關駐瓊單位。
時間要求:2017年12月底前。
6.全面公開服務信息。全省各級政府門戶網站和政務服務中心網站,集中、全面、深入地公開與政務服務事項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文件、通知公告、辦事指南、審查細則、常見問題、監督舉報方式和網上可辦理程度,以及行政審批涉及的中介服務事項清單、機構名錄等信息,并實行動態調整,確保線上線下信息內容準確一致。規范和完善辦事指南,列明依據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標準、注意事項等;明確需提交材料的名稱、依據、格式、份數、簽名簽章等要求,并提供規范表格、填寫說明和示范文本。除辦事指南明確的條件外,不得自行增加辦事要求。
牽頭單位:省政務公開協調小組辦公室、各市縣政府、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省政府直屬各單位、中央國家機關駐瓊單位及市縣政府各部門。
時間要求:2016年12月底前。
(三)加強線上線下政務服務平臺建設。
7.融合升級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建設。依托省政府門戶網站,整合全省政務服務資源與數據,加快完善權威、便捷的一體化的海南省政務服務應用平臺建設,加快升級全省“一張審批網”的功能,實現統一平臺、統一門戶、統一服務。積極與中央政府門戶網站、國家部委相關業務系統對接。全省“一張審批網”實現與工商、人社、衛計、民政、藥監、測繪等部門業務系統對接聯動,統一身份認證,按需共享數據,爭取做到“單點登錄、全網通辦”;推廣微信、微博、移動APP、服務熱線等應用渠道,建立“微政務”服務平臺,通過“微政務”平臺實現全省“一張審批網”的咨詢、受理、辦理、查詢和投訴等服務功能,為企業和群眾提供多樣便捷的辦事渠道。
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資金支持)、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民政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測繪地理信息局等省政府直屬有關單位和中央國家機關駐瓊有關單位。
時間要求:2017年6月底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完成“微政務”服務平臺建設,以及省級平臺和部門業務系統的對接;2020年年底前完成與中央政府和國家有關部委的對接。
8.推進實體政務大廳與網上服務平臺融合發展。適應“互聯網+政務服務”發展需要,按照審批(服務)事項、審批(服務)職能(職權)、審批(服務)人員“三集中”的要求,進一步加強我省各級政務(便民)服務中心建設,完善政務服務中心功能,推動政務服務事項和審批服務職能全部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切實提升各級政務(便民)服務中心的服務能力,推行“一窗受理”服務,實現集中辦理、一站式辦結。加快網上虛擬大廳建設,將實體政務大廳與網上虛擬大廳有機融合為全省“一張審批網”,形成線上線下功能互補、相輔相成、審批全流程公開的服務模式,實現“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的標準化審批、陽光審批。
牽頭單位: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公安廳、省外事僑務辦、省財政廳等省政府直屬有關單位和中央國家機關駐瓊有關單位。
時間要求:2017年年底前。
9.擴大“一張審批網”服務范圍和服務功能。全省“一張審批網”在100%覆蓋省級、市縣級、鄉鎮級的基礎上,實現村級覆蓋率超過90%;提高市縣級、鄉鎮級的使用率;探索“一張審批網”向產業園區延伸;全省各級的公共服務事項全部通過“一張審批網”辦理。
牽頭單位:各市縣政府、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配合單位:省財政廳(資金支持)。
時間要求:2017年6月底前。
(四)夯實支撐基礎。
10.推進政務信息充分共享。貫徹執行國務院印發的《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國發〔2016〕51號),進一步優化完善《海南省政務信息資源管理辦法》,整合構建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體系,打通數據壁壘,尤其要加快推進商務、人社、旅游、檢驗檢疫、海關、國土、產權等領域的業務系統與全省統一的行政審批平臺和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信息共享,實現各部門、各層級數據信息互聯互通、充分共享。
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資金支持)、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省政府直屬各單位和中央國家機關駐瓊單位。
時間要求:2017年9月出臺《海南省政務信息資源管理辦法》;2017年年底前建成省政務大數據公共服務平臺。
11.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加快創新應用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和大數據等技術,加強統籌,注重實效,分級分類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務型政府。匯聚城市人口、建筑、街道、管網、環境、交通等數據信息,建立大數據輔助決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構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務體系,在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領域,積極發展民生服務智慧應用,向城市居民、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提供更加方便、及時、高效的公共服務。提升電力、燃氣、交通、水務、物流等公用基礎設施智能化水平,實行精細化運行管理。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配合單位:省網信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省政府直屬有關單位和中央國家機關駐瓊有關單位;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
時間要求:2017年6月底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制定我省新型智慧城市推進計劃;2017年12月底前,各市縣政府要制定實施方案。
12.完善網絡基礎設施。建設高速暢通、覆蓋城鄉、質優價廉、服務便捷的網絡基礎設施。將通信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地方城鄉規劃,實現所有設區城市光纖網絡全覆蓋,推進農村地區行政村光纖通達和升級改造。提升骨干網絡容量和網間互通能力,大幅降低上網資費水平。第四代移動通信(4G)網絡全面覆蓋城市和鄉村,95%以上的行政村實現光纖到村。充分依托現有網絡資源,推動政務云集約化建設,為網上政務服務提供支撐和保障。
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通信管理局;配合單位: 各市縣政府、中國電信海南分公司、中國移動海南公司、中國聯通海南分公司、中國鐵塔海南分公司、中國有線海南分公司。
時間要求:2017年12月。
13.加強網絡和信息安全保護。按照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要求,加強全省各級政府網站信息安全建設,健全“互聯網+政務服務”安全保障體系。明確政務服務各平臺、各系統的安全責任,開展等級保護定級備案、等級測評等工作,建立各方協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監測、通報、響應和處置機制。加強對電子證照、統一身份認證、網上支付等重要系統和關鍵環節的安全監控。提高各平臺、各系統的安全防護能力,查補安全漏洞,做好容災備份。建立健全保密審查制度,加大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重要數據的保護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撐保障水平和風險防范能力。
牽頭單位:省國家保密局、省網信辦、省公安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責任單位:各使用部門。
完成時間:2020年年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全省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對建設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辦公廳牽頭負責統籌推進和監督協調,省政務公開協調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落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和各市縣政府做好配合和協助推進工作。各市縣政府要按照省政府統一部署,制訂工作計劃,明確職責,明確分工,協調推進本市縣“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要密切協同、積極配合、分工負責,同時要加強對市縣對口單位的督促指導,開展督查評估,推動工作取得實效。
(二)高標準推進工作。
“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在我省已有一定的實踐經驗和工作基礎,有相對完善的標準、制度、機制、程序、平臺和基礎設施,全省各級、各部門要根據部門責任和工作分工,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 “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55號)的具體要求,做到計劃到位、措施到位、人員到位、經費到位,努力推進我省“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再上新臺階,高標準、高效率、高普及率、全方位地服務企業和群眾。
(三)加大培訓和宣傳力度。
“互聯網+政務服務”是政府服務社會的趨勢、方向和主要手段,全省各級政府、各部門要將培訓工作納入干部教育培訓體系,把面向公眾服務意識、業務能力作為培訓的重要內容,打造既具備互聯網思維與技能又精通政務服務的專業化隊伍。做好宣傳推廣和引導,方便更多群眾通過網絡獲取政務服務,提高“互聯網+政務服務”的社會認知度和群眾認同感。
(四)強化考核監督。
建立“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績效考核制度,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加大考核權重,列入省政府辦公廳重點督查事項,省政務公開協調小組辦公室要定期通報并公開工作進展和成效。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抓緊指定實施計劃,并抓好落實。發揮媒體監督、專家評議、第三方評估等作用,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在省政府門戶網站設立曝光糾錯欄目,公開群眾反映的辦事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反饋處理結果。完善正向激勵機制和問責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