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樂東縣通信光纜中斷事故的通報
瓊府辦〔2017〕1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2016年12月3日中午,樂東縣發生一起因施工挖斷地下通信光纜、電纜事故,造成主干線傳輸光纜中斷,6萬多用戶正常通信受到影響。經省政府同意,現予以通報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況
黃流商貿城是樂東縣重點項目,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團有限公司是該項目施工單位。為解決黃流商貿城排污問題,該公司在沒有與電信部門溝通的情況下,于2016年12月3日中午在225國道黃流段挖掘排污管溝,下午約17時,挖斷地下傳輸光纜7條共182芯(含24芯環島干線光纜)、電纜9條1900對,造成樂東縣黃流鎮往佛羅、尖峰、九所、新村、鶯歌海等多個方向通信全阻的較大通信事故,影響移動、寬帶、ITV、固話用戶合計62665戶。事故發生后,中國電信海南分公司立即組織搶修,至4日18時才全部修復。此次事故,造成通信中斷超過24小時,造成較大社會影響。
這是一起因對光纜、電纜等地下管線設施保護管理不到位和野蠻施工而引起的典型事故。樂東縣政府有關部門在組織安排有關市政工程施工中,未及時按有關要求向工信主管部門和電信基礎運營商通報施工安排,施工過程中未加強有效監管。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團有限公司作為項目施工單位,在未全面掌握光纜、電纜等地下管線設施布局的情況下,盲目挖掘路面,野蠻施工,致使地下通信光纜、電纜被挖斷。這起地下通信光纜、電纜中斷事故,充分反映了樂東縣政府有關部門對地下管線設施的建設與保護工作不夠重視,在組織相關工程施工中未能落實地下管線設施保護措施,不僅嚴重影響了地下管線設施的安全運行,也給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帶來嚴重影響,教訓極為深刻。
二、事故處理意見
責成樂東縣政府依法依規對該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嚴格工作紀律和工作要求,對造成事故的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并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嚴格按照《海南省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向中國電信樂東分公司賠償相關經濟損失。
三、做好地下管線設施保護工作的有關要求
光纜、電纜、燃氣管道、油氣管道、給排水管道等地下管線是重要的公共基礎設施,是保障經濟社會運行、保障民生的“生命線”。近年來,各種地下管線設施遭到破壞的事件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了社會正常運行秩序,影響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甚至嚴重危及社會的安全穩定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人民群眾對此反應強烈。各市縣政府要認真吸取此次樂東縣通信光纜、電纜中斷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認真查找存在問題,堅決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盡快建立地下管線設施保護聯合工作機制。一是各市縣政府要加強對光纜、電纜、燃氣管道、油氣管道、給排水管道等地下管線設施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把地下管線設施保護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分管領導和主管部門,落實責任,確保地下管線設施保護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二是建立地下管線設施保護聯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及時研究解決地下管線設施保護工作的重大問題。三是建立本市縣地下管線設施信息共享平臺,在組織有關項目施工時,項目主管單位和施工方應及時與地下管線主管部門、運營企業互相通報信息,做好施工前的會審工作,確認并及時發布施工安排,施工過程中要加強監督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野蠻施工造成損壞地下管線設施事故發生。
(二)嚴格按照“多規合一”要求,做好地下管線設施的規劃和宣傳工作。各市縣、各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多規合一”要求,將光纜、電纜、燃氣管道、油氣管道、給排水管道等地下管線設施建設納入本市縣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加強統籌協調,做好規劃布局,做到與道路交通建設、棚改等重大項目同時規劃、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加大對地下管線設施保護工作的宣傳力度,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站等渠道廣泛宣傳《海南省電力建設與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燃氣管理保護法》、《海南省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讓廣大企業、人民群眾和全社會充分了解保護地下管線設施的重要性,了解損壞地下管線設施的法律責任,在項目施工和生產作業中避開地下管線設施、保護地下管線設施,同時對各種破壞地下管線設施的行為進行監督和積極舉報,營造共同愛護地下管線設施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職責,嚴肅處理各類破壞地下管線事故。加強地下管線設施保護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各市縣政府要切實擔負起保護地下管線設施的屬地管理責任,對發生在本轄區的各類破壞光纜、電纜、燃氣管道、油氣管道、給排水管道等地下管線設施事故的,要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區分事故責任,嚴肅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當事人的責任,并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告。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月24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