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的實施意見
瓊府辦〔2017〕16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2號),引導各類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和單位整合科技、信息、資金、管理等現代生產要素,深入農村基層一線開展科技創新創業和服務。經省政府同意,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緊密結合我省“十三五”科技發展規劃部署,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壯大科技特派員隊伍,完善科技特派員制度,培育新型農業經營和服務主體,健全農業社會化科技服務體系,強化農村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為補齊我省農業農村短板、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國際旅游島建設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貢獻。
(二)實施原則。
堅持改革創新。面對新形勢新要求,立足服務“三農”,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社會參與,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引導和支持科技特派員帶領農民共同創業。
突出農村創業。圍繞農村實際需求,加大創業政策落實力度,突出科技創業,構建創業服務平臺,推動多元化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優化農村創新創業環境,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局面。
加強分類指導。按照不同區域農村科技發展的基礎和潛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對公益服務、農村創業等不同類型科技特派員創業服務實行分類指導,完善保障措施和激勵政策,提升創業能力和服務水平。
尊重基層首創。立足基層實際,圍繞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建立和完善適應當地實際情況的科技特派員農村科技創業機制。
(三)工作目標。
以我省“三區”人才支持計劃中的科技人員專項計劃、中西部市縣科技副鄉鎮長派遣計劃和農業科技110服務平臺建設為主抓手,力爭到2020年,基本健全全省科技特派員農村科技創業和服務的投入、保障、激勵和管理等機制,基本建成全省新型農業社會化科技服務體系。
——建立10000人左右的科技特派員隊伍,為農村科技創業和服務提供人才支撐。
——建設300個以上農業科技110服務站,打造科技特派員廣泛參與的農村基層科技服務陣地。
——建設10個以上農業農村領域的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為科技特派員在農村科技創業打造良好的環境和平臺。
——推廣轉化500項(個)以上實用農業技術和優良品種,為農村科技創業和服務提供技術支撐。
二、重點任務
(一)大力提升農業科技創新支撐水平。
面向現代農業和農村發展需求,選派科技特派員重點圍繞創業和服務過程中的關鍵環節和現實需要,大力推動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涉農大型科技企業等機構的產學研合作,努力突破市縣農業產業發展中的技術瓶頸問題。引領科技特派員與農業經營主體創辦利益共同體,在良種培育、新型肥藥、加工貯存、疫病防控、設施農業、農業物聯網和裝備智能化、土壤改良、旱作節水、節糧減損、食品安全以及農村民生等方面取得一批新型實用技術成果,形成系列化、標準化的農業技術成果包,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和產業化。
(二)完善新型農業社會化科技服務體系。
以政府購買公益性農業技術服務為引導,加快構建公益性與經營性相結合、專項服務與綜合服務相協調的新型農業社會化科技服務體系,推動解決農技服務“最后一公里”問題。依托農業科技園區、現代農業示范區、大型農業科技企業和大型農業科技110示范基地等,加強科技特派員創業基地建設,打造農業農村領域的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完善創業服務平臺,降低創業門檻和風險,為科技特派員和大學生、返鄉農民工、農村青年致富帶頭人、鄉土人才等開展農村科技創業營造專業化、便捷化的創業環境。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與各級政府合作共建一批高水平的農業科技示范基地,面向農村開展農業技術推廣和服務。支持科技特派員創辦、領辦、協辦專業合作社、專業技術協會和涉農企業等,圍繞農業全產業鏈開展服務。鼓勵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研發團隊、地方農業技術推廣團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農產品生產基地緊密結合,創建農業產業聯盟,實現技術、信息、金融和產業聯動發展。
(三)積極推動農村科技創業和精準扶貧。
落實“一帶一路”等重大發展戰略,圍繞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以熱帶優質高效農業、食品產業、健康產業等為突破口,支持科技特派員投身優勢特色產業創業,在創業鏈各個環節開展創業和服務,開展農村科技信息服務,應用現代信息技術推動農業轉型升級,大力推進“互聯網+”現代農業,加快實施農業食品安全創新工程,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大力開展科技和人才扶貧,創新扶貧理念,開展創業式扶貧。加強對貧困地區新型職業農民、返鄉農民工、本土科技人員、大學生村官、鄉土人才、科技示范戶等人員的培訓,發揮其科技二傳手的作用,使其成為依靠科技實現脫貧致富的帶頭人。支持科技特派員深入精準扶貧一線,引進和孵化一批科技型企業,培育和發展貧困地區特色優勢產業,與建檔立卡貧困戶結成利益共同體,帶領農民開展農業科技創業致富。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科技特派員選派機制。
1.建立個人科技特派員選派機制,擴大科技服務覆蓋面。將科技特派員工作與農業科技110工作結合,把農業科技110服務站建成科技特派員工作站,以農業科技110專家團和服務站技術人員為科技特派員,以農業科技110示范基地為科技特派員創業基地。引導廣大科技人員深入農村和企業,為農民提供技術、信息、農資、農產品銷售和小額信貸服務。實施我省“三區”人才支持計劃中的科技人員專項計劃和中西部市縣科技副鄉鎮長派遣計劃,每年從各科技管理機關、事業單位、科研院所、大中專院校、涉農協會、科技企業選派一批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科技人員到我省11個中西部市縣鄉鎮掛職任科技副鄉鎮長,開展農業實用技術推廣和服務工作。將科技特派員工作與科研院所、大中專院?;鶎涌萍挤展ぷ飨嘟Y合,把科研院所、大中專院校中長期服務基層一線或與基層一線建立技術合作的科技人員納入科技特派員隊伍,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推廣工作。拓寬選聘渠道,打破行業、身份和學歷限制,主動吸納有傳播科技、有帶領創業能力的農村鄉土人才、企業技術人員、候鳥型科技專家等其他各類科技人員加入科技特派員隊伍。
2.建立事業法人科技特派員選派機制,加強市縣農業科技服務。建立科研院所、大中專院校等事業法人科技特派員與市縣政府的緊密型科技服務合作關系。每家事業法人科技特派員可與多個市縣建立合作關系,按照現實需求導向與科技引領導向相結合、公益性服務與經營性服務相結合、科技服務與相關服務相結合、自身科技人員與其他單位科技人員相結合的要求,開展全方位、多層次服務。
3.建立企業法人科技特派員機制,發揮科技型龍頭企業技術輻射和產業帶動作用。在企業自愿前提下,從現有知名度較高、品牌聲譽良好、質量管理規范的科技型農業龍頭企業中選派一批企業法人科技特派員,建立以技術輻射為先導的產業化經營機制。企業法人科技特派員一般以市縣為服務范圍。鼓勵和引導企業法人科技特派員支持農戶建設標準化生產基地,為農戶提供技術指導、信息咨詢、技能培訓等服務,并采取保底收購、股份分紅、利潤返還等方式,與農戶建立穩定的產銷合作關系和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帶動農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
(二)完善科技特派員服務機制。
1.拓展科技特派員服務領域。推動農業科技服務由產中環節為主向產前、產后環節拓展,由技術推廣為主向經營、管理領域拓展。鼓勵各類科技特派員廣泛開展合作,加強產前、產中、產后各環節,生產、經營、管理等方面的技術集成,為各類農業經營主體提供綜合性服務。引導各類科技特派員將技術推廣信息傳播、要素引入有機結合起來,為農業轉型升級提供全方位服務。
2.創新科技特派員服務模式。鼓勵和支持科技特派員深入農技推廣組織、農業行業協會、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科技示范戶等開展技術合作、技術服務,形成“科技特派員+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或服務主體+農戶”等多元化的科技特派員服務模式。鼓勵科技特派員組建專業協會、創辦科技型農業企業、領辦或協辦農民合作社、培育科技示范戶、建設科技示范基地,形成更高效的技術推廣模式。鼓勵科技特派員參與農民培訓工作,支持科技特派員培養鄉土人才,形成科技特派員培養鄉土人才、鄉土人才培訓廣大農民的技術傳遞模式。
3.豐富科技特派員服務手段。支持科技特派員依托各類農村信息化綜合服務平臺,整合人才、技術、信息等優勢資源,搭建技術推廣服務平臺,為各類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新技術、新品種、新裝備、新肥料等便捷服務。廣泛運用互聯網、手機終端服務等信息手段,加強農業科技專家在線實時咨詢和遠程診斷服務,提升農業科技靠前服務水平。
4.健全科技特派員聯動服務機制。以市縣為單位,建立科技特派員之間合作聯動機制,使科技特派員各盡所能、各展所長、互促互進,形成推動農業科技進步的整體合力。建立個人科技特派員之間的合作機制,努力為基層提供更多專業技術服務。建立個人科技特派員與事業法人、企業法人科技特派員的互動機制,努力使個人科技特派員成為其他兩類科技特派員開展技術推廣的重要依托和紐帶。建立事業法人和企業法人科技特派員的合作機制,拓展事業法人科技特派員的服務渠道,增強企業法人科技特派員的技術支撐。
(三)完善科技特派員激勵機制。
1.完善科技特派員基層創業服務支持政策??蒲性核?、大中專院校等事業單位對開展農村科技公益服務的科技特派員,在3年時間內實行保留原單位工資福利、崗位、編制和晉升職務職稱的政策,其工作業績納入原單位科技人員考核體系。對離崗深入農村開展科技創業的,在3年時間內保留其人事關系,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的權利,社會保險按照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人員離崗創業有關規定執行,工作期滿后可以根據本人意愿選擇辭職創業或回原單位工作。鼓勵高校、科研院所通過許可、轉讓、技術入股等方式支持科技特派員轉化科技成果,保障科技特派員取得合法收益。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開展科技特派員創業信用貸款業務。
2.完善科技特派員技術服務經費保障機制。全省各級政府要為科技特派員在基層開展科技服務提供便利,省科技廳將科技特派員技術服務工作納入農業科技創新服務體系建設專項,重點支持科技特派員實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技術咨詢等工作。建立科技特派員農業科技項目優先申報立項機制,對科技特派員牽頭或參與的科技項目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立項。
3.完善科技特派員表彰獎勵制度。省級有關科技人才獎項的評選向在基層科技服務中做出顯著貢獻的科技特派員傾斜。各市縣政府按權限可對取得顯著成績的優秀科技特派員給予行政獎勵。
四、組織實施
(一)建立科技特派員工作協調指導機制。由省科技廳牽頭,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廳和銀監會海南監管局參與,加強統籌協調和政策配套,為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提供組織保障。各市縣要把科技特派員工作作為加強科技工作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多部門聯合工作機制,明確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抓好督查落實,推動科技特派員制度落到實處。
(二)完善科技特派員管理機制。省科技廳負責建立科技特派員注冊系統,啟動科技特派員登記制,完善科技特派員統計上報工作。建立和完善科技特派員考核評價指導體系和退出機制,對科技特派員實行動態管理。
(三)加強科技特派員培訓工作。建立科技特派員常態化培訓機制,依托農業科技園區、農業科技110示范基地和“星創天地”建設一批科技特派員培訓基地,定期對科技特派員進行農村科技創業和服務能力培訓,不斷提高科技特派員隊伍綜合素質。
(四)大力宣傳科技特派員先進典型。全省各級科技部門要及時總結科技特派員的先進事跡和工作經驗,建立科技特派員創業成果數據庫,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科技特派員創業成果展示交流,激勵更多的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技特派員工作。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報道科技特派員的先進事跡和工作經驗,形成全社會關注、支持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良好氛圍。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