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海南省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瓊府辦〔2017〕5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重大疾病防治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工作部署,進一步加強對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部門間協作配合,統籌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經六屆省政府第68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決定建立海南省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聯席會議成員
召集人: 王 路 省政府副省長
副召集人:羅時祥 省政府副秘書長
韓英偉 省衛生計生委主任
成員:朱寒松 省委宣傳部副部長
莊才德 省綜治辦副主任
王長仁 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敖力勇 省旅游委副主任
李萬有 省農業廳總畜牧師
廖 強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副廳長
包洪文 省財政廳副廳長
林存斌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副廳長
陳昌偉 省教育廳副巡視員
楊毅光 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副廳長
吳 明 省衛生計生委副主任
董長青 省公安廳副廳長
孫書南 省司法廳副廳長
范高凈 省民政廳副廳長
彭家典 省民宗委副主任
陳孝京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副廳長
姚建勇 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
李龍生 省商務廳副廳長
趙慶慧 省科技廳副廳長
陳康樂 省外事僑務辦副巡視員
陳宇清 省水務廳黨組成員、省水利灌區管理局局長
劉艷玲 省林業廳副廳長
岳 平 省生態環保廳副廳長
王 青 省工商局副局長
李治平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黃嘉琪 省安全監管局副局長
吳明月 省物價局局長
符立東 省扶貧辦副主任
符桂和 省殘聯副理事長
朱國偉 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副局長
劉志春 ??诔鋈刖尺叿罊z查總站副總站長
羅鏡飛 民航海南安全監管局副局長
省衛生計生委為聯席會議牽頭單位,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衛生計生委,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省衛生計生委分管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副主任兼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處室負責同志擔任;聯絡員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省衛生計生委備案。
二、主要職責
(一)聯席會議職責。
在省政府統一領導下,統籌協調全省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對全省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進行宏觀指導;研究確定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方針政策;協調解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完成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條例》、《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有關防病規劃、政策文件規定的部門職責,制定省防治重大疾病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職責。
省衛生計生委:牽頭研究擬定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方針、政策、規劃和措施并組織落實。依法監督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并開展效果評估。
省委宣傳部:配合省衛生計生委開展多種形式的防病知識宣傳,增強公眾自我防護意識。把好宣傳口徑,根據要求組織媒體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宣傳、輿論引導和監督工作。
省綜治辦:負責將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重大疾病患者的服務管理和救治救助工作列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體系。
省發展改革委:將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重大疾病防治基礎設施建設。
省旅游委:協助省衛生計生委組織旅游企業認真做好重大傳染病的預防、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全省旅游企業做好旅游團隊及人員的宣傳、登記、觀察工作,防止重大傳染病在海內外旅游團隊中發生和跨區傳播擴散;通過國家旅游局聯系駐外旅游辦事處等渠道,及時收集世界旅游組織和主要客源國的傳染病預警及響應情況,有針對性地做好相關工作。
省農業廳:負責組織開展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強重大動物疫病,特別是落實好重大人畜共患病的免疫預防、監測預警、流行病學調查及風險評估等防控措施,依法開展動物及動物產品檢驗檢疫與監督執法,做好突發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加強畜禽屠宰環節動物防疫和動物產品檢疫,確保畜禽產品質量安全。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完善相關產業政策,支持企業技術改造,促進重大疾病防治藥品、試劑等生產供應和產品升級,推動專利即將到期藥物的仿制創新和相關成果的產業化。
省財政廳:根據重大疾病防治需要、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將防治經費列入預算,合理安排補助資金,并制定相應的資金管理辦法,加強資金監管。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做好重大疾病醫療保障工作,按規定將重大疾病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做好重大疾病病人的就業幫扶。
省教育廳:推進“醫教結合”工作,培養適用型專業人才。加強學校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積極開展衛生宣傳和健康教育活動,繼續把重大疾病防治知識納入中小學健康教育課內容之中。
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加強群眾性體育活動的科學指導,逐步提高各類公共體育設施的開放程度和利用率。
省公安廳:制定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患者的監控管理政策,依法做好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的強制收治工作。協助衛生部門依法落實傳染病管控措施和傳染病疫情網絡信息安全。
省司法廳:負責對監獄服刑人員、強制隔離戒毒所強戒人員開展結核病等重大疾病的檢查和治療。
省民政廳:負責做好貧困結核病、貧困嚴重精神障礙等重大疾病患者相關社會救助工作。
省民宗委:負責做好重大傳染病中涉及的宗教事務,協助制定重大傳染病死亡的宗教人士殯葬指引,指導宗教團體通過宗教活動場所對宗教信徒進行防控知識宣傳、教育。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擬訂有利于環境與健康發展的城鄉規劃并組織開展城市環境衛生管理。
省交通運輸廳:協助衛生部門做好公路、水陸的交通運輸環節疑似和確診重大傳染病病人的檢疫、查驗和排查工作;優先安排重大傳染病處置人員及防治藥品、器械等應急物資和有關標本的運送。
省商務廳:組織做好參加由商務部門牽頭的經貿跨區域活動人員的防病宣傳、登記、觀察工作,防止重大傳染病在經貿活動期間跨區域傳播擴散。
省科技廳:加強重大疾病防治科研工作,將重大疾病科研項目列入科技研發計劃。負責重大疾病治療藥品領域的專利行政執法;開展有關臨床急需、價格昂貴的重大疾病治療藥物的專利信息分析。
省外事僑務辦:做好重大傳染病防控的涉外政策指導,并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做好與相關國際組織有關國家、地區的溝通聯絡工作。
省水務廳:科學規劃水利工程等建設項目,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基礎性工作。組織做好城市供水水質保障,加強對城市污水處理的指導和監督。
省林業廳:負責組織開展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預警,打擊違法獵捕、買賣、運輸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等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行為,切斷野生動物疫病傳播途徑。
省生態環保廳:加強環境質量監測與評價,會同省衛生計生委專題研究環境污染對人群健康的影響,優先解決易于導致人群健康損害的環境污染問題,加強與健康相關環境信息的共享。
省工商局:加強市場監督管理,規范市場交易行為,維護市場經營秩序。加強對農貿市場、超市等經營者落實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制度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經營行為。出現禽流感等人畜共患傳染病疫情時,采取暫時關閉活禽交易市場等動物傳染源控制與環境衛生消毒等措施,并配合衛生部門做好疫情調查與宣傳教育,防止人畜共患傳染病疫情傳播。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生產和流通的監督管理。加強藥品的審批和監管,保證藥品質量,組織協調保障藥品供應。加強食鹽市場供應的監管,保證碘鹽生產企業在國家規定的食鹽加碘標準范圍內,生產碘含量合格的碘鹽。
省安全監管局:負責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管,加強職業病等重大疾病預防源頭治理。
省物價局:做好列入政府定價目錄的相關物資和服務價格管理,加強對相關物資價格和服務收費監測,對相關物資和服務收費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省扶貧辦:將扶貧開發工作與重大疾病貧困戶精準幫扶相結合,在扶貧開發重點村建設中,根據實際需要,將因結核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致貧對象按程序識別,符合條件的納入建檔立卡貧困戶范圍予以優先扶持,努力減少因病致貧返貧。
省殘聯:組織貫徹落實全省殘疾人事業發展綱要,做好相關重大疾病患者的康復、救助和宣傳教育等工作。
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出入境衛生檢疫,收集分析境外疫情,負責口岸突發公共衛生等應急事件的有關工作,發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及時通報當地衛生部門。
??诔鋈刖尺叿罊z查總站:負責對出境、入境人員及其行李物品、交通運輸工具及其載運的貨物實施出入境邊防檢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出境、入境的交通運輸工具進行監護;對口岸的限定區域進行警戒,維護出入境秩序;執行主管機關賦予的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任務。
民航海南安全監管局:督促轄區民航單位協助衛生部門做好航運人員的檢疫、查驗工作,防止重大傳染病通過航空運輸環節傳播;依法協調重大傳染病處置人員,以及防治藥品和器械等物資的航運工作。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開聯席會議的建議。研究審議具體工作事項時,可視情況召集部分成員單位參加會議,也可邀請其他部門和專家參加會議。在聯席會議召開之前,召開聯絡員會議,研究討論聯席會議議題和需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及其他事項。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印發有關方面并抄報省政府,重大事項按程序報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積極開展工作;按要求參加聯席會議和聯絡員會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和確定的工作任務;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進重大疾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月16日